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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可疑的李掌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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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扶搖在聽了趣兒的話後,不免有些震驚。

莫家的家風素來是極其嚴格的,規矩也多。

平日裏就算是沈扶搖的父母過來拜訪,也得按照規矩遞上門帖,經過層層通報。哪怕入了北定侯府的大門,門房那頭也是會有備案的。太夫人的世安院,自也會有下人去通報。

對待外來者,白日裏尚如此嚴苛,就更別提入了夜以後了。

趣兒昨兒個去青黛院時,已是半夜了。

青黛院那頭究竟發生了什麽要緊的事兒,竟敢在這等時辰,放兩個男子入院?

“私自帶男子入後院,可是有辱家風家規的大罪。”

沈扶搖沈思了片刻,再度開口問道:“趣兒,你可莫看花了眼。”

“小姐!”

趣兒微微有些著急:“趣兒就算再莽撞,也知曉此事兒胡說不得!三更半夜私會男子,何止是有辱家風家規?這是連整個北定侯府的名聲兒都搭上去了呀!”

說罷,趣兒許是意識到自己太過著急。

於是,又壓低了聲音兒,道:“昨夜奴婢隨著錦繡從青黛院出來時,已接近醜時了。那會兒夜色雖深,但阿忠帶來的那兩人身材高大,步伐緊急!

其中,有一個男子從側面看著,還有些像李掌櫃!奴婢覺得奇怪,所以多看了兩眼,將這事兒記在了心上。”

“李掌櫃!”

沈扶搖心下又是一沈。

總覺得,有什麽東西即將呼之欲出。

“你確定,是李掌櫃?”

“奴婢不敢確定,只是隱隱約約看著有些像。”

這一次,趣兒並不敢給沈扶搖一個肯定的回答。而是輕輕搖了搖頭,老實道:“昨兒個夜裏,錦繡盯奴婢盯得緊。奴婢生疑時,倒想跟上去看看的。

可錦繡說,若奴婢想活命,就莫要多管閑事兒。奴婢怕錦繡瞧出什麽端倪來,只好作罷。”

“霓裳!”

沈扶搖聽了趣兒這話,面上兒雖雲淡風輕,仿佛什麽都沒有發生過。可私底下,卻立即喚來了霓裳,讓她前去辣鍋子酒樓,想辦法問詢問詢李掌櫃昨夜的去向。

當初,在開辣鍋子酒樓時,為了方便做買賣,贏得人心。沈扶搖便在酒樓裏,專門空出了幾間屋子。

酒樓上到李掌櫃,廚娘,下到夥計,都住在酒樓裏。

好在莫止湛的這棟屋子不小,酒樓的夥計們住著也不覺得擁擠。

如今趣兒既提到了昨夜的男子似是李掌櫃。

那麽,沈扶搖就必須得調查清楚。

倒不是她對趣兒信任成癡。

而是事發當日,李掌櫃的處事兒方法實在令人費解。

只是這幾日沈扶搖將所有的註意力都放在了青黛院,故而忽略了酒樓的李掌櫃。

現在冷靜下來想想,這李掌櫃大有問題!

李掌櫃是沈扶搖親自挑選的人。

當初之所以選他,無非是因為這個人給沈扶搖的感覺,還算精明。

不僅處事兒大氣兒,在下頭人面前有威嚴,能夠幫沈扶搖打理好酒樓。就連那一副算盤,也打得啪啪作響,至今尚未出過錯。

可就是這樣一個能幹精明的人……

在酒樓出事兒的當天,卻完全鎮壓不住一個婦人。

他不僅沒及時派人去求助沈扶搖,更沒想辦法,問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旁人說要賠錢,他便掏錢!

倘若不是下頭人怕出了大事兒,急急忙忙越級去北定侯府傳遞消息。只怕沈扶搖那辣鍋子酒樓吃死人的事兒,早便被李掌櫃的‘賠償款’給坐實了!

倘若說,這李掌櫃平日裏的沈穩大氣兒都是裝模作樣。真正遇到了緊急的事兒時,難免慌亂。

可為何,後來當沈扶搖現身時,他不僅沒有松一口氣兒,覺得自己找到了主心骨。

反而,還要開口規勸沈扶搖花錢了事兒,息事寧人呢?

先前因著莊眉寧的事兒,倒沒用心去推敲這些細節。如此仔細想想,果真越發不對勁兒了。

“少夫人。”

約摸過了半個時辰,霓裳終是帶了消息回來:“奴婢方才偷偷詢問了下酒樓的夥計,大多數人都搖頭說睡得早,不知李掌櫃昨夜是否離開過酒樓。

奴婢也在暗地裏觀察了李掌櫃一陣,沒發現他有任何心虛之處。

唯有一個夥計阿塵,他一口咬定,昨夜李掌櫃出過酒樓大門。”

“阿塵?”

沈扶搖蹙眉,仔細回想著酒樓裏的這一號人物。

記憶不大深刻,但對方似乎是一個年紀不大,瘦瘦小小的男子。

“印象倒不深了。”

“這阿塵長得瘦瘦小小的,當初是個乞兒。”

霓裳見沈扶搖想不起來,便在一旁提醒道:“酒樓剛剛開業不久時,他曾來過酒樓行乞,還餓暈在了酒樓門口。”

“是他?”

沈扶搖微微點了點頭,道:“如此一說,倒記起來了。”

這阿塵,原本是一個乞兒。

有一次,他由於太過饑餓,昏倒在了辣鍋子酒樓的大門口。

沈扶搖瞧著可憐,便命人救下了他。可誰知,這孩子填飽了肚子後,怎麽都不肯離開,非要留下來報恩。

沈扶搖問了他一些問題,腦子倒不傻,還挺機靈。於是,便將他留了下來。

他自己給自己取了個名字兒,叫阿塵。

說是他身份卑微,從早到晚,滿身都是灰塵,叫阿塵正合適。

沈扶搖聽著心疼,但由於瑣事兒較多,也沒空閑管他,只得隨著他去。

沒想到,這孩子最後還真管自己叫‘阿塵’了。

“少夫人。”

霓裳垂著頭,道:“奴婢已經將阿塵帶回來了,少夫人可要見見?”

“既然都帶回來了,自然要見的。”

沈扶搖點了點頭,便道:“讓他進來吧。”

霓裳領命出去,才不過一會兒,便帶進來了一個瘦瘦小小的男孩。

那男孩約摸十二十三歲的模樣兒,臉色有些蠟黃。一看,便是長期吃不飽飯的緣故。他身材又瘦又小,卻偏生穿了一件寬大的工衣。

領口很大,露出了裏頭發黃的破舊毛衣。衣袖很長,被他挽起了一層又一層。

粗略看一眼,倒像是個唱戲的。

再仔細看,又覺得有些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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