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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紮蘭吉泰番外篇:香消為紅顏
你是我此生不遇的海,
我是你過則消逝的夢。
她是我見過最特別的女子,勇敢堅強,一個個用在男兒身上的誇耀之詞對於她,也是恰到好處。草原上的女子也十分豪爽,灑脫。只是偏偏她就是那樣的不同。
記得十一歲那年,我們第一次相遇。那時我正在練習捕狼的能力,狼喜歡攻擊弱小的動物,阿爹告訴我,小孩子只需要裝出很害怕的樣子,狼自然而然就會出現了。
我在草叢裏選擇了一個較好的位置坐了下來,便開始嗚嗚哭泣。作為一個堂堂男子漢,想想那時也是在丟人,竟以哭的方式吸引狼的到來。一陣假哭後,終於不負辜望,狼如期而至,正當我準備出手時,耳邊卻響起了匆促的馬蹄聲,這麽晚了,會是誰呢?
我無法辨別來人的是否是敵人,不敢輕舉妄動,反正這裏有一頭狼,到時候可以趁機逃跑。正當我思索之際,那邊的人也沒了動靜,我微微不解。突然,狼向我飛奔而來,我急忙起身,按住了腰間的彎刀。卻發現狼已經換了方向,撲向了後面那人。
順著狼的身影望去,那人竟是一個小女孩,看起來比我還要小上幾歲。眼見銀狼已經撲到了她的身前,她卻如鬼魅般霎時翻身下馬,並無驚惶之意。好俊的身手!面對奔馳而來的銀狼,她竟沖了過去,將狼騎在了身下,手上的匕首狠狠地刺進了狼的背上,頸項上。
狼吃痛奮力一甩,她就被揚了出去,果然,還是小孩子。我悄然拔出了彎刀,準備給狼致命的一擊,只見那女孩驀地飛身而起,再次騎到了狼的身上,利刃一次又一次的插入了狼身,銀狼又將她甩到了頭頂,大嘴一張,將她的手咬在了嘴裏。
那女孩卻絲毫沒有反映,順手將匕首刺進了狼的眼睛,手腕一轉,抹向了狼的脖子。動作一氣呵成,幹凈利落。銀狼眼皮一翻,便奄奄一息倒下了。她直直的起身,從容的將手從狼的嘴裏取了出來,然後就呆呆的站在了那裏。
不悲不喜,不恐不懼。那是我第一次遇見這樣的女子,心裏翻起了滔天巨浪,我無法不再動容。多年以後,任歲月如何洗滌,那晚的情形,總是歷歷在目,那個女子傲然淩立的身影就永永遠遠的刻在了我的心上。
其實她不知道,族裏的賽斯是不給中原人治傷的,其實她不知道,我阿爹是不允許我和她來往的,每次和她相見,都會施以族刑,但我從未後悔。阿爹罵我傻,笑我癡,受刑還如此開心。
我說:“有她此生,我已無憾。受這點苦算什麽,她是我紮蘭吉泰用一生要守護的女子。”
阿瑪說,等我長大,遇到了更多的人,就不會如此這樣了。事實證明,我還愛著她,一直愛著她。
我告訴過她,北疆族以放羊牧馬為生,卻從未告訴她還有一項便是捕狼。我想如若我是告訴她,她一定會怨我吧。我一直都知道她對我很重要,卻不知道是到了什麽地步,直到我死的那刻,我才知道,她的一言一行,一顰一笑,早已融進了我的生命,久久不息的蕩漾在我的腦海,我的世界,早已習慣了有她的存在。
其實她不知道,是我求了多少次阿爹,阿爹才答應與朝廷談和。其實被朝廷招安,賠上的是整個北疆族的命運,其代價不僅僅是阿爹自願獻上生命,還有便是,北疆族的族民必須一生都為樓蘭戰鬥,奮戰邊疆。
當然,這包括我。從計劃招安開始,我便一直很忙,為了讓阿爹放心,相信我的能力,我每天都會拼命的練功,學知識。做一名合格北疆族的領首,我寫著我不喜歡寫的字,我是武官,卻要握筆,阿爹說,要想成功,不但要有過人的膽識,還要有足夠的智謀。
北疆族裏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逐漸的交到了我的手上,我變得越來越忙,以至於她受傷期間,我都只能去看她幾次,坐會就要走。
我知道我喜歡她,但是我們不能在一起。但我還是喜歡她,不能在一起,那麽就好好守護她把,將她交到一個放心的人手中。但是,當我知道她要嫁給樓蘭若的時候,我卻瀕臨崩潰,一想到她就要成為他人的新娘,我的心就像被撕開了一個血盆大口,永無禁止的吞咽著我的痛苦。
後來我暗地裏跟蹤過她幾次,發現樓蘭若對她很好,她也蠻喜歡樓蘭若的。我很開心,也很難過,我開心,是因為她喜歡,她開心,她遇到了那個會陪著她一生的人。我很難過,是因為站在她身旁的人不是我。
蔓歌,此生不能在一起,但我們還是遇見了,我還是喜歡你了。
朝廷和北疆族談和了,阿爹死了。我忘不了阿爹閉眼的那一刻,他笑著對我說:“吉泰,你長大了,想做什麽就去做,不要活得太累。阿爹還是希望你能活的幸福。”
幸福,沒有蔓歌,就沒有幸福。原本,我不想告訴她,我去邊疆打仗了,但是,我想她,我想見她。我不顧他人的勸誡,去找了她,但是家丁告訴我她出塞行圍去了。我沒日沒夜的趕路,好在,很快就追上了他們。
沒想到,當我到那裏時,她的馬失控了,情況很危險,我原本只想遠遠的看著她,但我還是上前了,將她一把拉在了自己的身前。她看到我時,卻抱著我哭了起來,心裏最柔軟的地方被觸動了,我無法那麽淡漠,對她,我永遠也無法絕情。
我很淡然的說著知道她已經訂親的事,努力的揚起嘴角,對她說我沒事。我們一起賽馬,最後一次賽馬,她還是輸了,一如既往的耍賴皮,惻隱之心讓我還是對她說,讓她在我生辰那天到草原找我。
我又打馬離開了,我知道她在後面跟著我,但是,我告訴自己不能回頭,一回頭,我就舍不得走了,我有責任,一個很大的責任,我需要扛起了一個家族的責任。
時間總是過得很快,生辰那天,我站在草原上等了一天,夜已經黑了,我原本以為她不會來了。可能老天也可憐了我,她還是來了,卻帶著傷,我清楚的看見了她隱在袖裏的傷口,她沒說,我也沒問。她大概是不想讓我擔心吧。但是,她不知道,她不說,更讓我擔心。
她問我,為什麽穿自己不喜歡的白色素縞,我告訴她阿爹死了。她楞了下,開始安慰我,但是她自己卻先哭了起來。抱她吧,說不定是最後一次了。蔓歌,你不知道,我不喜歡穿白衣,但我卻要穿它。我不想離開你,但我必須離開你。
這世上有許多我不想做,卻不能不做的事情。活著,真的好累,但我知道,活著,就能看見你,看見你幸福,看著你微笑。我可以舍棄生命,但是我不生舍棄你。
我們在草原上坐了一夜,我最後選擇悄悄的走了,我怕她的出口挽留,我就會放棄我的種種原則,我不能,我必須走。重新做的木蘭披風也做好了,想起上次,她受傷的樣子,我的心還是會隱隱作痛。
什麽時候,她那麽重要了呢,可能是從遇到了那一刻起,可能是打我出生的那一天,心裏就為她留了一個位置,一個誰也不能替代的位置。
邊疆的生活很苦,戰事時常告急,情況危險。好幾次都闖進了鬼門關,在我快要踏進了那一刻,我聽到她的聲音,她在叫我,她告訴我她在等我。我奇跡般的活了下來,連大夫都覺得不可思議,他們問我怎麽做到的。我說,因為有個人的存在勝過我的命。
三年,是那麽的漫長,還好,我熬到了回樓蘭的時刻。我凱旋而歸,被皇上封為了西征大將軍,這個頭銜,同時也告訴我,我的一生都會在戰場上度過,沒有她,只有無盡的殺戮,血染的雙手。
但是那又怎麽樣呢,只要她好,不就好了嗎。自己怎麽樣,不就無所謂了嗎。如果你不堅持,難道你想要她跟著你過一樣的生活嗎,給不了她幸福,就要讓她幸福。
她成親的前天晚上,我讓下屬給了她禮物。八萬兵符和一對長劍。那八萬兵符是北疆族的舊部落和三年隨我一起上陣殺敵的親兄難弟,我怕我這一去就再也回不來,樓蘭國內部的安定也只是表面。樓蘭若可能會謀反。這些,都是他父親告訴我的。我不能陪在她的身邊,我能做的只有這些。
但我還是回來了,我拋棄了北疆族,拋棄了自己的責任,我回來了。只是為了看她是否平安,但是,我回來晚了。當我看到尚書府的層層守衛,我就明白了。我站在府外,看見了跪在地上的她,她也看見了我。讓我走,讓我離開。
但是,蔓歌,你知道嗎,從我打算回來的那刻起,我就不會離開了。我向她走去,劍刃穿過我的身體,我並未停止,因為我告訴自己,走到她身邊,給她溫暖,給她依靠,她現在需要你。
她看著我受傷的樣子,她哭了,哭的臉都花了。淚水滴到了我的臉上,冰到了我的心裏。我知道,我即將走到生命的盡頭,我再也陪不了她了。
任我再怎麽努力,這次,我真的踏進了鬼門關,我聽到了她撕心裂肺的呼喊,但我卻回不去了。蔓歌,答應我好好的活著,我會一直守護在你的身旁。你是我今生最愛的女人,也是唯一愛過的,用生命來愛的。
閉上眼的那刻,我仿佛回到了很多年前,有個傻傻的女孩,站在那片熟悉的草原之中,沖著我甜甜的笑,對我揮手,向我奔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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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此生不遇的海,
我是你過則消逝的夢。
她是我見過最特別的女子,勇敢堅強,一個個用在男兒身上的誇耀之詞對於她,也是恰到好處。草原上的女子也十分豪爽,灑脫。只是偏偏她就是那樣的不同。
記得十一歲那年,我們第一次相遇。那時我正在練習捕狼的能力,狼喜歡攻擊弱小的動物,阿爹告訴我,小孩子只需要裝出很害怕的樣子,狼自然而然就會出現了。
我在草叢裏選擇了一個較好的位置坐了下來,便開始嗚嗚哭泣。作為一個堂堂男子漢,想想那時也是在丟人,竟以哭的方式吸引狼的到來。一陣假哭後,終於不負辜望,狼如期而至,正當我準備出手時,耳邊卻響起了匆促的馬蹄聲,這麽晚了,會是誰呢?
我無法辨別來人的是否是敵人,不敢輕舉妄動,反正這裏有一頭狼,到時候可以趁機逃跑。正當我思索之際,那邊的人也沒了動靜,我微微不解。突然,狼向我飛奔而來,我急忙起身,按住了腰間的彎刀。卻發現狼已經換了方向,撲向了後面那人。
順著狼的身影望去,那人竟是一個小女孩,看起來比我還要小上幾歲。眼見銀狼已經撲到了她的身前,她卻如鬼魅般霎時翻身下馬,並無驚惶之意。好俊的身手!面對奔馳而來的銀狼,她竟沖了過去,將狼騎在了身下,手上的匕首狠狠地刺進了狼的背上,頸項上。
狼吃痛奮力一甩,她就被揚了出去,果然,還是小孩子。我悄然拔出了彎刀,準備給狼致命的一擊,只見那女孩驀地飛身而起,再次騎到了狼的身上,利刃一次又一次的插入了狼身,銀狼又將她甩到了頭頂,大嘴一張,將她的手咬在了嘴裏。
那女孩卻絲毫沒有反映,順手將匕首刺進了狼的眼睛,手腕一轉,抹向了狼的脖子。動作一氣呵成,幹凈利落。銀狼眼皮一翻,便奄奄一息倒下了。她直直的起身,從容的將手從狼的嘴裏取了出來,然後就呆呆的站在了那裏。
不悲不喜,不恐不懼。那是我第一次遇見這樣的女子,心裏翻起了滔天巨浪,我無法不再動容。多年以後,任歲月如何洗滌,那晚的情形,總是歷歷在目,那個女子傲然淩立的身影就永永遠遠的刻在了我的心上。
其實她不知道,族裏的賽斯是不給中原人治傷的,其實她不知道,我阿爹是不允許我和她來往的,每次和她相見,都會施以族刑,但我從未後悔。阿爹罵我傻,笑我癡,受刑還如此開心。
我說:“有她此生,我已無憾。受這點苦算什麽,她是我紮蘭吉泰用一生要守護的女子。”
阿瑪說,等我長大,遇到了更多的人,就不會如此這樣了。事實證明,我還愛著她,一直愛著她。
我告訴過她,北疆族以放羊牧馬為生,卻從未告訴她還有一項便是捕狼。我想如若我是告訴她,她一定會怨我吧。我一直都知道她對我很重要,卻不知道是到了什麽地步,直到我死的那刻,我才知道,她的一言一行,一顰一笑,早已融進了我的生命,久久不息的蕩漾在我的腦海,我的世界,早已習慣了有她的存在。
其實她不知道,是我求了多少次阿爹,阿爹才答應與朝廷談和。其實被朝廷招安,賠上的是整個北疆族的命運,其代價不僅僅是阿爹自願獻上生命,還有便是,北疆族的族民必須一生都為樓蘭戰鬥,奮戰邊疆。
當然,這包括我。從計劃招安開始,我便一直很忙,為了讓阿爹放心,相信我的能力,我每天都會拼命的練功,學知識。做一名合格北疆族的領首,我寫著我不喜歡寫的字,我是武官,卻要握筆,阿爹說,要想成功,不但要有過人的膽識,還要有足夠的智謀。
北疆族裏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逐漸的交到了我的手上,我變得越來越忙,以至於她受傷期間,我都只能去看她幾次,坐會就要走。
我知道我喜歡她,但是我們不能在一起。但我還是喜歡她,不能在一起,那麽就好好守護她把,將她交到一個放心的人手中。但是,當我知道她要嫁給樓蘭若的時候,我卻瀕臨崩潰,一想到她就要成為他人的新娘,我的心就像被撕開了一個血盆大口,永無禁止的吞咽著我的痛苦。
後來我暗地裏跟蹤過她幾次,發現樓蘭若對她很好,她也蠻喜歡樓蘭若的。我很開心,也很難過,我開心,是因為她喜歡,她開心,她遇到了那個會陪著她一生的人。我很難過,是因為站在她身旁的人不是我。
蔓歌,此生不能在一起,但我們還是遇見了,我還是喜歡你了。
朝廷和北疆族談和了,阿爹死了。我忘不了阿爹閉眼的那一刻,他笑著對我說:“吉泰,你長大了,想做什麽就去做,不要活得太累。阿爹還是希望你能活的幸福。”
幸福,沒有蔓歌,就沒有幸福。原本,我不想告訴她,我去邊疆打仗了,但是,我想她,我想見她。我不顧他人的勸誡,去找了她,但是家丁告訴我她出塞行圍去了。我沒日沒夜的趕路,好在,很快就追上了他們。
沒想到,當我到那裏時,她的馬失控了,情況很危險,我原本只想遠遠的看著她,但我還是上前了,將她一把拉在了自己的身前。她看到我時,卻抱著我哭了起來,心裏最柔軟的地方被觸動了,我無法那麽淡漠,對她,我永遠也無法絕情。
我很淡然的說著知道她已經訂親的事,努力的揚起嘴角,對她說我沒事。我們一起賽馬,最後一次賽馬,她還是輸了,一如既往的耍賴皮,惻隱之心讓我還是對她說,讓她在我生辰那天到草原找我。
我又打馬離開了,我知道她在後面跟著我,但是,我告訴自己不能回頭,一回頭,我就舍不得走了,我有責任,一個很大的責任,我需要扛起了一個家族的責任。
時間總是過得很快,生辰那天,我站在草原上等了一天,夜已經黑了,我原本以為她不會來了。可能老天也可憐了我,她還是來了,卻帶著傷,我清楚的看見了她隱在袖裏的傷口,她沒說,我也沒問。她大概是不想讓我擔心吧。但是,她不知道,她不說,更讓我擔心。
她問我,為什麽穿自己不喜歡的白色素縞,我告訴她阿爹死了。她楞了下,開始安慰我,但是她自己卻先哭了起來。抱她吧,說不定是最後一次了。蔓歌,你不知道,我不喜歡穿白衣,但我卻要穿它。我不想離開你,但我必須離開你。
這世上有許多我不想做,卻不能不做的事情。活著,真的好累,但我知道,活著,就能看見你,看見你幸福,看著你微笑。我可以舍棄生命,但是我不生舍棄你。
我們在草原上坐了一夜,我最後選擇悄悄的走了,我怕她的出口挽留,我就會放棄我的種種原則,我不能,我必須走。重新做的木蘭披風也做好了,想起上次,她受傷的樣子,我的心還是會隱隱作痛。
什麽時候,她那麽重要了呢,可能是從遇到了那一刻起,可能是打我出生的那一天,心裏就為她留了一個位置,一個誰也不能替代的位置。
邊疆的生活很苦,戰事時常告急,情況危險。好幾次都闖進了鬼門關,在我快要踏進了那一刻,我聽到她的聲音,她在叫我,她告訴我她在等我。我奇跡般的活了下來,連大夫都覺得不可思議,他們問我怎麽做到的。我說,因為有個人的存在勝過我的命。
三年,是那麽的漫長,還好,我熬到了回樓蘭的時刻。我凱旋而歸,被皇上封為了西征大將軍,這個頭銜,同時也告訴我,我的一生都會在戰場上度過,沒有她,只有無盡的殺戮,血染的雙手。
但是那又怎麽樣呢,只要她好,不就好了嗎。自己怎麽樣,不就無所謂了嗎。如果你不堅持,難道你想要她跟著你過一樣的生活嗎,給不了她幸福,就要讓她幸福。
她成親的前天晚上,我讓下屬給了她禮物。八萬兵符和一對長劍。那八萬兵符是北疆族的舊部落和三年隨我一起上陣殺敵的親兄難弟,我怕我這一去就再也回不來,樓蘭國內部的安定也只是表面。樓蘭若可能會謀反。這些,都是他父親告訴我的。我不能陪在她的身邊,我能做的只有這些。
但我還是回來了,我拋棄了北疆族,拋棄了自己的責任,我回來了。只是為了看她是否平安,但是,我回來晚了。當我看到尚書府的層層守衛,我就明白了。我站在府外,看見了跪在地上的她,她也看見了我。讓我走,讓我離開。
但是,蔓歌,你知道嗎,從我打算回來的那刻起,我就不會離開了。我向她走去,劍刃穿過我的身體,我並未停止,因為我告訴自己,走到她身邊,給她溫暖,給她依靠,她現在需要你。
她看著我受傷的樣子,她哭了,哭的臉都花了。淚水滴到了我的臉上,冰到了我的心裏。我知道,我即將走到生命的盡頭,我再也陪不了她了。
任我再怎麽努力,這次,我真的踏進了鬼門關,我聽到了她撕心裂肺的呼喊,但我卻回不去了。蔓歌,答應我好好的活著,我會一直守護在你的身旁。你是我今生最愛的女人,也是唯一愛過的,用生命來愛的。
閉上眼的那刻,我仿佛回到了很多年前,有個傻傻的女孩,站在那片熟悉的草原之中,沖著我甜甜的笑,對我揮手,向我奔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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