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林瑯(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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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最近新德路那邊新開了一家意大利餐廳,聽我朋友說味道還不錯,今天晚上我們去嘗嘗吧啊,沒關系,改天也可以,嗯嗯,你去忙吧,註意休息啊恩,再見。”
林瑯掛掉電話,看著桌上堆積如山的文件,卻沒有一絲處理的想法,看著墻上的時針一點一點地走過,一秒一秒,滴滴答答,就像是過去的那五年一樣,帶著所有的無悔和思念,消失在時間的角落裏。
她至今都不明白,為什麽會那麽喜歡周洋。
她是個孤兒,從小被丟棄在福利院,福利院並不大,去收容了很多的孩子,所以,在這個僧多粥少的地方,你想要活著,就只能靠你自己,她從小就學會了什麽叫做掠奪,所以,她將一個比她更小的小女孩推進冰冷的湖水中,只為了能代替她被別人收養,那是一個看起來非常溫柔的女人,和一個,很有錢的男人。
所以,她成了星娛的大小姐,現在,也是星娛的第一繼承人。她不知道那個小女孩怎麽樣了,因為她再也沒有回去過那個地方,她怕她會後悔,所以她只能裝作不擇手段的樣子,一直都在想辦法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但是遇到周洋,她卻是第一次學會了放棄。
還記得那天天氣不錯,她坐在面試室的長椅上,一頁一頁地翻看著厚重的簡歷。現在的社會,戲子成了明星,風光無限,所以,越來越多的人渴望成名,作為一個娛樂公司的繼承人,她看過太多信心滿滿,充滿著憧憬和幻想,卻無疾而終的人。並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待在這個舞臺上,才華、美貌、心性還有,不顧一切的堅韌。
周洋進來的時候,帶著一把吉他,吉他的表面是黑色的,反射著面試室銀白色的燈光,她突然覺得,看到了這個男孩站在舞臺上,星光璀璨的樣子,那一刻,他的眸子比星光還要閃耀,透過桌子上尚未冷卻的紅茶蔓延出的裊裊薄霧,她看見了,他藏在眼底深處的野心。
她其實說不清到底是為什麽喜歡上周洋,這個比她小三歲的男孩,和她曾經見過的那些追夢者一樣,有野心,有手段,有才華,也有好看的外貌,他似乎不比別人多出什麽,但她就是覺得,她願意幫他打造一個輝煌的未來,即使,是用自己的前途做交易。
“周洋,你想成為大明星麽,開全國巡演,你在臺上唱著你想唱的歌,讓所有人都為你歡呼,包括你的女朋友。”
她知道,他有一個女朋友,他們相愛了三年。
“你真的什麽都願意做麽?如果我說,只要你敢吻我,我就送你一張去美國進修的機票,還有星娛的十年合約,給你最好的資源,你願意做麽。”
可是,在周洋真的吻上她的唇時,他並沒有覺得欣喜,因為,那個吻很冷,冷的就像是一塊冰,沈沈的壓在她的心上。
她覺得,他的女朋友並不適合他,沒有見過人情冷暖的大學生,天真善良,她能忍受自己的男朋友作為一個藝人,整日傳者那些真真假假的緋聞麽?她能忍受全世界都知道他在那裏,唯有自己無法聯絡到他?她能忍受看著他在全世界面前,對著別的女人擁抱、親吻,對他說“我愛你”麽?她能忍受,不能牽著他的手,對親朋好友說“這是我的男朋友”麽?
她不能,所以他們分手了,周洋走了,她想,她能等他,上面說的所有,她都能做到,沒有誰,比她更能接近他了。
五年,她去過好多次美國,但是見面的次數屈指可數,因為他在忙,忙著學習,忙著寫個,忙著登上那個鮮亮的世界。她以為,他是為了夢想和成功,直到後來,她才知道,這都是因為另一個女人,那個,頭也不回地走出了他的世界的女人。
地震的時候,她瘋了一般地去找他,可是,看見他溫柔地吻上那個女人的額頭,看著他在她離開之後的痛哭,她突然,有點累了,雖然,她依舊盡心盡力地照顧他,噓寒問暖,不多問一句,但是,她總覺得,她快要撐不下去了。
應該是開心的吧,他說願意試一試的時候,她都不記得了,但是是一個什麽樣的心情,但是她知道,特別想哭,她總覺得,那不過是一場夢境,隨時都會醒來。
當她看見漫天的緋聞,她知道,現在的周洋,已經不是那個背著吉他走進面試室的那個男孩,他已經成功了,站在那個璀璨的舞臺上,可是她卻高興不起來,她還是那個他,他也是那個他,從來就不多的聯絡已經所剩無幾,本來就少的見面更是難得一次,她覺得,他們之間的距離,就像是遠行的火車,再也無法經過那個時間、那個點、那個人。
也許他是感謝那場地震的吧,如果不是那一場地震,也許一輩子,周洋都是她心口的朱砂痣,去之如挖肉,留之如心傷。其實周洋,一直是那個周洋,林瑯也一直是那個林瑯,但是為什麽,一切都不一樣呢了?
林瑯停下車,她從周洋暫住的公寓出來,一直開到海邊,3個多小時的車程,她卻只覺得心累。如果以前是因為沈茵,但是現在沈茵和許言都已經結婚了,那周洋這樣,又是為什麽呢?好像永遠都不會小時的緋聞纏纏綿綿,仿佛周洋本身就是這麽一個,風流而又多情的人。
他是在報覆自己吧,當初是她故意讓沈茵看見自己送周洋回家,是自己將兩人接吻和吃飯、牽手、擁抱,所有暧昧的照片發給她,那又怎麽樣呢?林瑯從來沒與後悔過,如果不是當初,也許她連和他一絲的溫存也沒有。
林瑯摘下手上的戒指,不過是自欺欺人的訂婚戒指罷了,也許除了沈茵,他根本就不在乎戒指的另一個擁有這是誰。戒指落入水中,撿起一片小小的水花,然後,風過無痕,就這樣吧,再見,周洋,再見,我所有的愛情。五年又五年,她最好的十年,都給了周洋,那剩下的日子,她要留給自己。
作者有話要說: 因為存稿已經用完啦,而且渣作者還有論文要趕,所以最近的更新時間不定啦,不過作者不會企穩的,雖然並沒有多少的點擊,但是能夠把自己想寫的東西寫出來,某顧就很高興了,謝謝所有看文的親們O(∩_∩)O
PS:此文基本上要結尾了,也就一萬字左右了哦(突然發現就結在這裏也可以啦(*^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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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瑯掛掉電話,看著桌上堆積如山的文件,卻沒有一絲處理的想法,看著墻上的時針一點一點地走過,一秒一秒,滴滴答答,就像是過去的那五年一樣,帶著所有的無悔和思念,消失在時間的角落裏。
她至今都不明白,為什麽會那麽喜歡周洋。
她是個孤兒,從小被丟棄在福利院,福利院並不大,去收容了很多的孩子,所以,在這個僧多粥少的地方,你想要活著,就只能靠你自己,她從小就學會了什麽叫做掠奪,所以,她將一個比她更小的小女孩推進冰冷的湖水中,只為了能代替她被別人收養,那是一個看起來非常溫柔的女人,和一個,很有錢的男人。
所以,她成了星娛的大小姐,現在,也是星娛的第一繼承人。她不知道那個小女孩怎麽樣了,因為她再也沒有回去過那個地方,她怕她會後悔,所以她只能裝作不擇手段的樣子,一直都在想辦法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但是遇到周洋,她卻是第一次學會了放棄。
還記得那天天氣不錯,她坐在面試室的長椅上,一頁一頁地翻看著厚重的簡歷。現在的社會,戲子成了明星,風光無限,所以,越來越多的人渴望成名,作為一個娛樂公司的繼承人,她看過太多信心滿滿,充滿著憧憬和幻想,卻無疾而終的人。並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待在這個舞臺上,才華、美貌、心性還有,不顧一切的堅韌。
周洋進來的時候,帶著一把吉他,吉他的表面是黑色的,反射著面試室銀白色的燈光,她突然覺得,看到了這個男孩站在舞臺上,星光璀璨的樣子,那一刻,他的眸子比星光還要閃耀,透過桌子上尚未冷卻的紅茶蔓延出的裊裊薄霧,她看見了,他藏在眼底深處的野心。
她其實說不清到底是為什麽喜歡上周洋,這個比她小三歲的男孩,和她曾經見過的那些追夢者一樣,有野心,有手段,有才華,也有好看的外貌,他似乎不比別人多出什麽,但她就是覺得,她願意幫他打造一個輝煌的未來,即使,是用自己的前途做交易。
“周洋,你想成為大明星麽,開全國巡演,你在臺上唱著你想唱的歌,讓所有人都為你歡呼,包括你的女朋友。”
她知道,他有一個女朋友,他們相愛了三年。
“你真的什麽都願意做麽?如果我說,只要你敢吻我,我就送你一張去美國進修的機票,還有星娛的十年合約,給你最好的資源,你願意做麽。”
可是,在周洋真的吻上她的唇時,他並沒有覺得欣喜,因為,那個吻很冷,冷的就像是一塊冰,沈沈的壓在她的心上。
她覺得,他的女朋友並不適合他,沒有見過人情冷暖的大學生,天真善良,她能忍受自己的男朋友作為一個藝人,整日傳者那些真真假假的緋聞麽?她能忍受全世界都知道他在那裏,唯有自己無法聯絡到他?她能忍受看著他在全世界面前,對著別的女人擁抱、親吻,對他說“我愛你”麽?她能忍受,不能牽著他的手,對親朋好友說“這是我的男朋友”麽?
她不能,所以他們分手了,周洋走了,她想,她能等他,上面說的所有,她都能做到,沒有誰,比她更能接近他了。
五年,她去過好多次美國,但是見面的次數屈指可數,因為他在忙,忙著學習,忙著寫個,忙著登上那個鮮亮的世界。她以為,他是為了夢想和成功,直到後來,她才知道,這都是因為另一個女人,那個,頭也不回地走出了他的世界的女人。
地震的時候,她瘋了一般地去找他,可是,看見他溫柔地吻上那個女人的額頭,看著他在她離開之後的痛哭,她突然,有點累了,雖然,她依舊盡心盡力地照顧他,噓寒問暖,不多問一句,但是,她總覺得,她快要撐不下去了。
應該是開心的吧,他說願意試一試的時候,她都不記得了,但是是一個什麽樣的心情,但是她知道,特別想哭,她總覺得,那不過是一場夢境,隨時都會醒來。
當她看見漫天的緋聞,她知道,現在的周洋,已經不是那個背著吉他走進面試室的那個男孩,他已經成功了,站在那個璀璨的舞臺上,可是她卻高興不起來,她還是那個他,他也是那個他,從來就不多的聯絡已經所剩無幾,本來就少的見面更是難得一次,她覺得,他們之間的距離,就像是遠行的火車,再也無法經過那個時間、那個點、那個人。
也許他是感謝那場地震的吧,如果不是那一場地震,也許一輩子,周洋都是她心口的朱砂痣,去之如挖肉,留之如心傷。其實周洋,一直是那個周洋,林瑯也一直是那個林瑯,但是為什麽,一切都不一樣呢了?
林瑯停下車,她從周洋暫住的公寓出來,一直開到海邊,3個多小時的車程,她卻只覺得心累。如果以前是因為沈茵,但是現在沈茵和許言都已經結婚了,那周洋這樣,又是為什麽呢?好像永遠都不會小時的緋聞纏纏綿綿,仿佛周洋本身就是這麽一個,風流而又多情的人。
他是在報覆自己吧,當初是她故意讓沈茵看見自己送周洋回家,是自己將兩人接吻和吃飯、牽手、擁抱,所有暧昧的照片發給她,那又怎麽樣呢?林瑯從來沒與後悔過,如果不是當初,也許她連和他一絲的溫存也沒有。
林瑯摘下手上的戒指,不過是自欺欺人的訂婚戒指罷了,也許除了沈茵,他根本就不在乎戒指的另一個擁有這是誰。戒指落入水中,撿起一片小小的水花,然後,風過無痕,就這樣吧,再見,周洋,再見,我所有的愛情。五年又五年,她最好的十年,都給了周洋,那剩下的日子,她要留給自己。
作者有話要說: 因為存稿已經用完啦,而且渣作者還有論文要趕,所以最近的更新時間不定啦,不過作者不會企穩的,雖然並沒有多少的點擊,但是能夠把自己想寫的東西寫出來,某顧就很高興了,謝謝所有看文的親們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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