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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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再見。”許言笑著和沈家母女告別,關上門,低頭看著腳邊的女式拖鞋,淺淺的勾出一抹笑意。
“還真是固執呢。”說罷還是拿起拖鞋放回了原位,“算了,來日方長。”
最終他們還是沒有一起吃飯,因為第二天許言就有急事離開了B市。走之前還特地打了一個電話給沈茵。沈茵茫然地掛掉電話,許言是從哪裏知道自己號碼的?還有,他去哪裏幹嘛還要跟自己說?昨天說的吃飯不應該只是一句客套話麽?
當然疑惑只是一瞬而已,沈茵還是按部就班地過著,並沒有在意一個才見過幾面的陌生人的來去。其實沈茵從見到許言的第一眼,就覺得自己似乎在哪裏見過他,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是她始終想不起來。
沈夫人最近很是有幹勁。趁著那天換新家具的契機,沈夫人在家裏來了個大換血,把一些舊的,不用的東西統統扔掉,居然找到了很多亂七八糟的東西。
沈茵現在手裏拿的就是很早以前的老照片,有黑白的,是爸媽小時候的照片,顏色已經泛黃,有些地方也開始褪色,甚至有好幾張也因為歲月太久已經模糊不清,但沈茵還是能從這些照片中找到父母年輕的痕跡。
從戀愛到結婚,父母也是當時少有的自由戀愛主義者,從白手起家到成立沈氏再到父親離世,沈茵甚至能從照片裏看到他們彼此間深深的愛,一絲都沒有隨著時光褪卻。
這種愛遠不是現在這個浮躁的社會那些隨意說出口的愛情可以媲美的,真正的愛其實是無法說出口的,因為它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沈茵有時候都在想,自己和周洋,真的是愛情麽?還是只是兩個有著相同夢想的人彼此憐惜?
想起第一次見到周洋,是大一學校舉行新年晚會,系裏要求出一個節目,會彈鋼琴的沈茵就被抓來頂缸。
系裏沒有鋼琴,她只能去隔壁音樂系的音樂教室練習。
那天她剛走到教室門口,就聽見一陣悠揚而歡快的音樂,恰好就是她打算演奏的被稱為“微不足道的音樂”的《致愛麗絲》。
她忍住推開門的欲望,站在和肩膀一樣高的窗臺邊,踮起腳尖探著頭向裏看。還記得那天也是傍晚,橘色的餘暉淡淡地灑落在少年的身上,就像是鍍上了一層金光。
少年埋著頭動情地演奏這首只有三分鐘的小樂曲,不停地重覆著男女主人公愛情的喜悅,就好像是他在給戀人告白。
事實也正是如此,他不停地彈奏確實是為了在女朋友的生日聚會上彈給她聽。但是沈茵不知道,她只是偷偷地聽完了少年的彈奏,然後第二天裝作不經意地打聽少年的名字。
“哦,你說的是音樂系大二的周洋吧,那可是音樂系的天才小王子。就連老師都誇他很有天賦呢。據說他的女朋友就是被他寫的歌感動了,然後答應和他交往的。”
原來,他叫周洋。
沈茵一直以為周洋一定是一個很浪漫,很溫柔,會暖暖地笑的暖男。但是並不是。
沈茵後來和周洋熟悉了才知道,其實周洋是一個很靦腆的少年,清秀的五官就像是淺淺的春風吹過,很舒心。
周洋家境很普通,對於他學音樂來說有點吃力,所以周洋會接很多私活,幫一些網站或者歌手寫歌。
有時候總覺得世界很小,當你不認識一個人的時候,不管擦肩而過多少次你都會覺得陌生,可是當你認識一個人的時候,你總是會發現他出現在你世界的各個角落。
沈茵就這樣和周洋慢慢熟悉起來。沈茵知道周洋寫的每一首歌,然後會在播出的時候錄下來,一遍一遍地聽。
她真的很喜歡周洋的歌,雖然不是他唱的,但是歌詞很美,就像他的人一樣,總是帶著淡淡的,黯黯的憂傷,但是卻又充滿了希望。
沈茵很喜歡音樂,在周洋的指導下,她也開始慢慢的寫歌,當然,她的旋律把握不好,所以她大部分時間只是寫一些歌詞,但這也讓她很開心。沈茵的歌也像她一樣,充滿青春、活力還有夢幻般的幻想。
周洋和女朋友分手了。
沈茵知道這個消息時有不可置信,還有一部分她偷偷藏起來的欣喜。據說是因為嫌棄周洋家庭條件不好。
沈茵知道,周洋的女朋友很漂亮,周洋很喜歡她,所以她從來不會和周洋有什麽暧昧的交往。但是,她們還是分手了,原因也不是她。
所以他們在一起就像是白霞說的,水到渠成。現在想想,不過是當初兩人一起討論作曲時,沈茵看著周洋光暗交接的側臉,近乎玩笑的一句話:“周洋,不如我們在一起吧。”
“好啊。”
“我剛剛是你說什麽?”
“你說我們在一起,我說好啊。”周洋擡起頭,看著她微微一笑。
沈茵記得那天是一個陰雨天,綿綿的細雨下了好些時日,但她的心情卻像放晴的雨後,幹凈和說不出的喜悅。
但是兩個人在一起,才知道生活不是只有愛情就可以。沈茵一直是一個固執的人,那時候沈夫人還在沈氏總裁的位置上鞠躬盡瘁,沈茵還想著追求自己的音樂夢。
但是沈茵從來沒有向自己的母親尋求過幫助。其實不如說一開始,沈茵就知道,她不可能像自己想象的那樣,循著自己的夢想走下去,因為沈氏不僅是母親的心血,也是父親血脈的延續,除了她,沈氏不能交到別人手裏。
也正是因為這樣,她一直想把沈茵和沈氏分開,沈夫人也知道,所以一直沒有強迫過她什麽。在沈夫人心理,是她虧欠沈茵的。
周洋太想成功了,但是沈茵給不了他成功的舞臺。就像是水到渠成的開始,他們也水到渠成的結束。
沈茵不知道當初那個靦腆微笑,對未來充滿願景的少年怎麽會變成那樣。沈茵在一次次見到周洋和別的女人溫馨地共進晚餐,卻騙她自己在加班時,沈茵不是沒有想過原諒。
為什麽非他不可呢?沈茵仿佛一下子說服了自己,自己原來並不是非他不可啊。
就像是當初在一起一樣,沈茵放下筷子,看著埋頭吃飯的周洋,他臉上的疲倦那麽明顯,眼臉下烏黑的眼圈似乎在述說他的努力。
“周洋,我們分手吧。”
“好。”
至始至終,周洋甚至沒有擡起頭看她一眼。
三年的感情。周洋陪著沈茵度過她最美好的大學時光。
送周洋去機場的時候,一路上兩人沒有說一句話。這個去國外發展的機會是周洋的新女朋友幫他拿到的,盡管周洋說他們不是男女朋友關系。但是沈茵不信,因為她不止一次的看見那個女人送周洋回家,還有下車時那個纏綿悱惻的吻。那時候他們還沒有分手。
“你不打算和我說什麽?”
“你女朋友為什麽不來送你?”
“她不是算了,你就沒有別的好說?”
“嗯,一路順風再見。”
“再見,沈茵,我會回來的。”
沈茵看著周洋頭也不回地消失在登機口,回不回來,還有意義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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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他們還是沒有一起吃飯,因為第二天許言就有急事離開了B市。走之前還特地打了一個電話給沈茵。沈茵茫然地掛掉電話,許言是從哪裏知道自己號碼的?還有,他去哪裏幹嘛還要跟自己說?昨天說的吃飯不應該只是一句客套話麽?
當然疑惑只是一瞬而已,沈茵還是按部就班地過著,並沒有在意一個才見過幾面的陌生人的來去。其實沈茵從見到許言的第一眼,就覺得自己似乎在哪裏見過他,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是她始終想不起來。
沈夫人最近很是有幹勁。趁著那天換新家具的契機,沈夫人在家裏來了個大換血,把一些舊的,不用的東西統統扔掉,居然找到了很多亂七八糟的東西。
沈茵現在手裏拿的就是很早以前的老照片,有黑白的,是爸媽小時候的照片,顏色已經泛黃,有些地方也開始褪色,甚至有好幾張也因為歲月太久已經模糊不清,但沈茵還是能從這些照片中找到父母年輕的痕跡。
從戀愛到結婚,父母也是當時少有的自由戀愛主義者,從白手起家到成立沈氏再到父親離世,沈茵甚至能從照片裏看到他們彼此間深深的愛,一絲都沒有隨著時光褪卻。
這種愛遠不是現在這個浮躁的社會那些隨意說出口的愛情可以媲美的,真正的愛其實是無法說出口的,因為它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沈茵有時候都在想,自己和周洋,真的是愛情麽?還是只是兩個有著相同夢想的人彼此憐惜?
想起第一次見到周洋,是大一學校舉行新年晚會,系裏要求出一個節目,會彈鋼琴的沈茵就被抓來頂缸。
系裏沒有鋼琴,她只能去隔壁音樂系的音樂教室練習。
那天她剛走到教室門口,就聽見一陣悠揚而歡快的音樂,恰好就是她打算演奏的被稱為“微不足道的音樂”的《致愛麗絲》。
她忍住推開門的欲望,站在和肩膀一樣高的窗臺邊,踮起腳尖探著頭向裏看。還記得那天也是傍晚,橘色的餘暉淡淡地灑落在少年的身上,就像是鍍上了一層金光。
少年埋著頭動情地演奏這首只有三分鐘的小樂曲,不停地重覆著男女主人公愛情的喜悅,就好像是他在給戀人告白。
事實也正是如此,他不停地彈奏確實是為了在女朋友的生日聚會上彈給她聽。但是沈茵不知道,她只是偷偷地聽完了少年的彈奏,然後第二天裝作不經意地打聽少年的名字。
“哦,你說的是音樂系大二的周洋吧,那可是音樂系的天才小王子。就連老師都誇他很有天賦呢。據說他的女朋友就是被他寫的歌感動了,然後答應和他交往的。”
原來,他叫周洋。
沈茵一直以為周洋一定是一個很浪漫,很溫柔,會暖暖地笑的暖男。但是並不是。
沈茵後來和周洋熟悉了才知道,其實周洋是一個很靦腆的少年,清秀的五官就像是淺淺的春風吹過,很舒心。
周洋家境很普通,對於他學音樂來說有點吃力,所以周洋會接很多私活,幫一些網站或者歌手寫歌。
有時候總覺得世界很小,當你不認識一個人的時候,不管擦肩而過多少次你都會覺得陌生,可是當你認識一個人的時候,你總是會發現他出現在你世界的各個角落。
沈茵就這樣和周洋慢慢熟悉起來。沈茵知道周洋寫的每一首歌,然後會在播出的時候錄下來,一遍一遍地聽。
她真的很喜歡周洋的歌,雖然不是他唱的,但是歌詞很美,就像他的人一樣,總是帶著淡淡的,黯黯的憂傷,但是卻又充滿了希望。
沈茵很喜歡音樂,在周洋的指導下,她也開始慢慢的寫歌,當然,她的旋律把握不好,所以她大部分時間只是寫一些歌詞,但這也讓她很開心。沈茵的歌也像她一樣,充滿青春、活力還有夢幻般的幻想。
周洋和女朋友分手了。
沈茵知道這個消息時有不可置信,還有一部分她偷偷藏起來的欣喜。據說是因為嫌棄周洋家庭條件不好。
沈茵知道,周洋的女朋友很漂亮,周洋很喜歡她,所以她從來不會和周洋有什麽暧昧的交往。但是,她們還是分手了,原因也不是她。
所以他們在一起就像是白霞說的,水到渠成。現在想想,不過是當初兩人一起討論作曲時,沈茵看著周洋光暗交接的側臉,近乎玩笑的一句話:“周洋,不如我們在一起吧。”
“好啊。”
“我剛剛是你說什麽?”
“你說我們在一起,我說好啊。”周洋擡起頭,看著她微微一笑。
沈茵記得那天是一個陰雨天,綿綿的細雨下了好些時日,但她的心情卻像放晴的雨後,幹凈和說不出的喜悅。
但是兩個人在一起,才知道生活不是只有愛情就可以。沈茵一直是一個固執的人,那時候沈夫人還在沈氏總裁的位置上鞠躬盡瘁,沈茵還想著追求自己的音樂夢。
但是沈茵從來沒有向自己的母親尋求過幫助。其實不如說一開始,沈茵就知道,她不可能像自己想象的那樣,循著自己的夢想走下去,因為沈氏不僅是母親的心血,也是父親血脈的延續,除了她,沈氏不能交到別人手裏。
也正是因為這樣,她一直想把沈茵和沈氏分開,沈夫人也知道,所以一直沒有強迫過她什麽。在沈夫人心理,是她虧欠沈茵的。
周洋太想成功了,但是沈茵給不了他成功的舞臺。就像是水到渠成的開始,他們也水到渠成的結束。
沈茵不知道當初那個靦腆微笑,對未來充滿願景的少年怎麽會變成那樣。沈茵在一次次見到周洋和別的女人溫馨地共進晚餐,卻騙她自己在加班時,沈茵不是沒有想過原諒。
為什麽非他不可呢?沈茵仿佛一下子說服了自己,自己原來並不是非他不可啊。
就像是當初在一起一樣,沈茵放下筷子,看著埋頭吃飯的周洋,他臉上的疲倦那麽明顯,眼臉下烏黑的眼圈似乎在述說他的努力。
“周洋,我們分手吧。”
“好。”
至始至終,周洋甚至沒有擡起頭看她一眼。
三年的感情。周洋陪著沈茵度過她最美好的大學時光。
送周洋去機場的時候,一路上兩人沒有說一句話。這個去國外發展的機會是周洋的新女朋友幫他拿到的,盡管周洋說他們不是男女朋友關系。但是沈茵不信,因為她不止一次的看見那個女人送周洋回家,還有下車時那個纏綿悱惻的吻。那時候他們還沒有分手。
“你不打算和我說什麽?”
“你女朋友為什麽不來送你?”
“她不是算了,你就沒有別的好說?”
“嗯,一路順風再見。”
“再見,沈茵,我會回來的。”
沈茵看著周洋頭也不回地消失在登機口,回不回來,還有意義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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