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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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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從中國傳統的喪葬文化和德行來講,即使死者生前再有過,對其屍體下“毒手”都是不道德的。

司馬遷在《史記》中就對伍子胥的行為表達了否定的觀點,“此豈其無天道之極乎。”從史料中看,伍子胥不只“鞭屍三百”,還把楚平王的老婆給強奸了。《漢書》記載,“(伍子胥)敗楚師,屠郢城,妻昭王母。”

昭王,即平王的兒子,“昭王母”自然就是楚平王的老婆。可見,伍子胥真的是“狠角色”。

但鞭屍非伍子胥獨有,《晉書》(卷一一○)記載,慕容儁(jùn,古同“俊”)也曾幹過這種事情,“夜夢石季龍嚙其臂,寤而惡之,命發其墓,剖棺出屍,蹋而罵之曰:‘死胡安敢夢生天子!’遣其禦史中尉陽約數其殘酷之罪,鞭之,棄於漳水。”

鞭屍,是過去對屍者最為厲害的懲罰方式之一。這種手段,一直沒有絕跡過。

《韃靼戰記》是意大利傳教士MartinMartini在中國的見聞錄,出版於公元1654年,書中對明末清初發生的歷史事件多有記錄。如李自成、張獻忠這些農民起義軍首領的所為,都提到了。此書中還記有愛新覺羅·多爾袞死後遭“鞭屍”的一說。

多爾袞生於公元1612年,死於1650年12月,系努爾哈赤第十四子,皇太極的弟弟,母親就是為努爾哈赤殉葬的大妃阿巴亥。1626年封貝勒,後因戰功封睿親王。崇德八年(公元1643年)九月,皇太極病死。老大肅親王豪格與身為和碩睿親王的多爾袞爭奪皇位,相持不下。最後讓只有6歲的福臨撿了一個大便宜繼承了皇位,即清代第三位帝王“順治皇帝”。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五月,清軍打敗李自成,攻陷了北京城;當年十月,遷都於北京。

福臨即位後,一直讓多爾袞控制著,時稱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順治七年,多爾袞死了,後被追尊為“成宗義皇帝”,這時起,福臨才真正地當了皇帝。在反多爾袞勢力的鼓動下,多爾袞死後不久,福臨即開始了“報覆”行動。《清史稿·世祖本紀二》(卷五)記載,“己亥,暴多爾袞罪於中外,削其尊號及母妻追封,撤廟享。”

MartinMartini所記的多爾袞被掘墓鞭屍,就是這時發生的。順治皇帝命令毀掉阿瑪王(多爾袞)華麗的陵墓,把屍體挖出來,用棍子打,又用鞭子抽,最後砍掉腦袋,暴屍示眾,他的雄偉壯麗的陵墓化為塵土。

中國的史學家筆下對此沒有記載。不過,《清史稿·多爾袞列傳》(卷二一八)透露,乾隆主政後給多爾袞“平反”,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下詔:“睿親王多爾袞攝政有年,威福自專,歿後其屬人首告,入關,肅清京輦,檄定中原,前勞未可盡泯。今其後嗣廢絕,塋域榛蕪,殊堪憫惻。交內務府派員繕葺,並令近支王公以時祭掃。”從乾隆詔書中所謂“塋域榛蕪”一句可知,多爾袞的墳墓破敗不堪,長滿了雜草,當初遭掘墓還是可信的。

悚聞二:齊懿公報覆邴歜,還忌恨管仲

伍子胥為春秋末期人,吳國大夫,他掘墓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報覆讓他家破人亡、被迫遠走他鄉的楚平王。在伍子胥所處的時代,這類悚聞時常發生。除了伍子胥的“鞭屍”,史上還記錄有“刖足”的事件。這事發生在“春秋五霸”之一的齊桓公姜小白之子齊懿公的身上。

齊懿公名字叫姜商人,尚未稱王時與大夫邴歜爭奪田產,結果管仲將其斷給了邴歜。懷恨在心的齊懿公即位後,不只奪回了邴歜的田產,還把邴歜的墓掘開,拖出屍體“而刖之”。“刖”什麽意思?《周禮·司刑》稱,“斷足也。周改髕作刖”,是古代的一種酷刑。

齊懿公做出這種事情並不偶然,其王位就是通過血腥手段得來的。

齊桓公是中國古代歷史上著名的改革派君主之一,其改革的智慧囊人物是管仲。管仲當年的政治地位很高,所以姜商人與大夫邴歜爭奪田產時,由他來做主了斷。但他卻沒有幫助齊桓公處理好繼承人的問題,所以在姜商人奪得王位後,還忌恨管仲,把管仲的封邑都收回了。

齊桓公雖有姜元、姜雍、姜潘、姜商人等十多個兒子,但與後來六朝時期的梁武帝一樣,被活活餓死。在十多個兒子中,有五位進入了齊桓公的視線,有可能立為太子。齊桓公死後,為爭立太子,兄弟間互不服氣,為王位爭得不可開交,以至於齊桓公的屍體一直沒有人問津,結果生的蛆都爬出了窗外。

這段史實見於《史記·齊太公世家》(卷三十二),“桓公病,五公子各樹黨爭立。及桓公卒,遂相攻,以故宮中空,莫敢棺。桓公屍在床上六十七日,屍蟲出於戶。十二月乙亥,無詭立,乃棺赴。辛巳夜,斂殯。”後姜潘得位,史稱齊昭公。齊懿公的王位是從齊昭公兒子的手裏奪來的,他將齊昭公的兒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子殺死,得逞。

齊懿公生性殘暴,荒淫無度,還霸占手下臣子的老婆,很不得人心,系無德之君。後來邴歜的兒子丙戎為報父遭辱屍之仇,乘齊懿公出游時謀殺了他,未得好下場。

齊懿公盜掘了邴歜的墓,他老子,也就是齊桓公的墓後來在晉永嘉末(公元307年前後),也被人盜掘了。

唐人張守節《史記正義》引時編地理書《括地志》稱,“齊桓公墓在臨菑縣南二十一裏牛山上,亦名鼎足山,一名牛首堈,一所二墳。晉永嘉末,人發之,初得版,次得水銀池,有氣不得入,經數日,乃牽犬入中,得金蠶數十薄,珠襦﹑玉匣﹑繒彩﹑軍器不可勝數。”

悚聞三:盜墓者的病態心理和政治報覆

盜墓也叫掘冢,在漢代屬“奸事”之一,是一種違反人倫的不道德行為。事實上,後來真的出現了盜墓“奸”事,掘墓盜陵者除掠竊珠寶外,還要侵犯逝者。其中最讓人不齒的當屬赤眉軍侮辱劉邦的老婆呂雉一事。赤眉軍進入關中,攻占長安後,焚燒了皇宮,又把西漢帝王陵寢作為發洩的對象。赤眉軍頂風冒雪趕到今天陜西鹹陽附近,把西漢諸帝王陵都盜掘了,呂雉被辱就是這個時候發生的。除了呂雉被糟蹋外,其他帝王嬪妃屍體未腐的也都沒有幸免。

此事見載於《後漢書·劉盆子傳》(卷十一):後二十餘日,赤眉貪財物,覆出大掠。城中糧食盡,遂收載珍寶,因大縱火燒宮室,引兵而西。過祠南郊,車甲兵馬最為猛盛,眾號百萬。盆子乘王車,駕三馬,從數百騎。乃自南山轉掠城邑,與更始將軍嚴春戰於郿,破春,殺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陽城、番須中,逢大雪,坑谷皆滿,士多凍死,乃覆還,發掘諸陵,取其寶貨,遂汙辱呂後屍。凡賊所發,有玉匣殮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穢。大司徒鄧禹時在長安,遣兵擊之於郁夷,反為所敗,禹乃出之雲陽。九月,赤眉覆入長安,止桂宮。

呂雉遭侵犯是否可靠?雖然《後漢書》僅稱“汙辱呂後屍”,但聯系下文“多行淫穢”一說,還是有這種可能的。呂雉是61歲時病死的,赤眉軍掘陵時距離呂雉下葬的公元前180年,已有二百多年。稱奇的是,呂雉仍如活著時一樣。赤眉軍是因為對西漢王朝憎恨才起義的,盜陵時動起了邪念,色膽包天,淫而後快。從現代醫學上看,奸屍行為是一種變態。

但呂雉的屍體在二百年後被汙辱,似乎不屬“癖”這種病態行為,非病態心理使然,也許是盜墓者的征服欲誘導了這種行為。

盜墓史的“奸事”並非一起兩起,本書“醜聞篇:道德淪喪的病態反映”專門講述,這裏不再贅言。

悚聞四:兵士迷信幹屍的“藥用價值”

在中國歷史上,“食人肉”的現象不是沒有過,也不是一起兩起。據說,隋末的諸葛昂、高瓚兩個人就嗜食人肉。諸葛昂請高瓚,逮來雙胞胎小孩殺掉,做成“雙子宴”,一起享用;高瓚回請時則把自己的愛妾蒸熟給諸葛昂吃。明末,由於饑荒嚴重,民間食人現象的記錄很多。《明史·志第六·五行三》(卷三十)稱:崇禎元年,陜西饑,延、鞏民相聚為盜。二年,山西、陜西饑。五年,淮、揚諸府饑,流殍載道。六年,陜西、山西大饑。淮、揚饑,有夫妻雉經於樹及投河者。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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