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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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殉葬用了三十餘位後宮佳麗。《明史·成帝本紀》(卷七)記載,“秋七月庚辰,勒石於清水源之崖。戊子,遣呂震以旋師諭太子,詔告天下。己醜,次蒼崖戍,不豫。庚寅,至榆木川,大漸。遺詔傳位皇太子,喪禮一如高皇帝遺制。辛卯,崩,年六十有五。”從中可見,朱棣與元成吉思汗一樣,是死於出征途中。當時朱棣的死訊對外嚴密封鎖,“密不發喪”。
朱棣死後,關於嬪妃宮女殉葬的事就提上了議事日程,嗣皇帝、朱棣的大兒子明仁宗朱高熾圈定了殉葬者名單。
帝崩,宮人殉葬者三十餘人。當死之日,皆餉之於庭,餉輟,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圍於其上,以頭納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頸而死。
這段文字並不見於中國古代文獻,出自《朝鮮李朝世宗實錄》。對於處死殉人的具體過程,雖然殉葬惡俗在中國有幾千年歷史,但所記多不詳,有文字詳細描述的僅見上述朱棣後宮殉死的過程,蓋因所殉嬪妃中有兩位朝鮮選獻的美女韓氏和崔氏。
韓氏在死前提出了要求。“韓氏臨死,顧謂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語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與崔氏俱死。”殉葬儀式由朱高熾親自到場主持,與她們一個個話別,“諸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親入辭決。”韓氏在臨殉前,一個勁地不住哭泣,希望能回家服侍老父母,自然這是不可能的。臨死前她向朱高熾提了一個要求,希望遠在千裏的年老的母親得到照顧。
最可憐的殉葬者是明宣宗妃
朝鮮籍殉妃韓氏在站到“臨刑床”上後,沒有等話說完,就被執行了死刑,其殘酷的手段令人不寒而栗。而在明朝所有殉葬宮妃中,當數才女郭愛的從死最令人傷心同情。郭愛進入明宣宗朱瞻基的後宮時間很短,僅僅20天,38歲的朱瞻基就死了。知道自己要殉葬,郭愛仿楚辭寫下“絕命書”,“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心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
郭愛是從朱瞻基的祖籍地安徽鳳陽被選進後宮的,本來是榮宗耀祖,無上光榮的事情,但還不知是否讓朱瞻基“幸”過呢,她就要殉葬。《史明·後妃列傳》(卷一一三)上有郭愛的記載,對她評價不錯,稱“賢而有文”。
出於同情,朱祁鎮還對為朱瞻基殉葬的宮人進行了表彰,理由是,“茲委身而蹈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徽稱,用彰節行。”值得註意的是,除由已死老皇帝遺詔中指明要求殉葬的對象外,其他殉葬者一般都由嗣位皇帝圈定。朱祁鎮是朱瞻基的大兒子,是繼任者,郭愛被結束生命,“兇手”應該是朱祁鎮,大概他也是迫不得已吧。
郭愛的“絕命書”當時影響很大。朱祁鎮看到那麽多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死去,於心不忍,臨死時留有遺詔,囑廢掉此惡俗,“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後世勿覆為”。
朱祁鎮當皇帝時曾被瓦剌俘獲,此成為中國古代帝王史中的一大恥辱,但因為罷免殉葬一事,使他有了一個良好的歷史形象。歷史對朱祁鎮此舉評價甚高,《明史·英宗後紀》(卷十二)給他的蓋棺定論是,“罷宮妃殉葬,則盛德之事可法後世者矣。”明朝史學家當時也盛讚此舉,時人王世貞在《奔州山人別集》中稱:“此誠千古帝王之盛節。”
明郢靖王陵內發現6名殉葬女
明朝不只皇帝用殉人,封王也個個效仿,甚至比皇帝還厲害。《明史·諸王列傳》(卷一一六)記載,朱元璋共生育有26個兒子,除太子朱標外,均被分封到各地為王。朱樉的妃子有兩個,一個是河南王王保保的女兒,另一是寧河王鄧愈的女兒。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三月,次子朱樉死後,朱元璋悲傷不已,詔令二妃雙雙陪葬從死,開始明朝殉葬的首例。
周定王朱是朱元璋的第五個兒子,洪武三年被封為吳王。生有朱有燉、朱有熺、朱有爝諸子。兄弟幾個好惡分明,周王朱有燉生前曾反對殉葬,頗開明;朱有熺則可惡,有挖人心肝食用的劣行,後被免為庶人。但明正統四年(公元1439年)朱有燉死後,“妃鞏氏、夫人施氏、歐氏、陳氏、張氏、韓氏、李氏皆殉死”。
原來是朱有爝讓這些嫂子殉葬的。當時,明英宗朱祁鎮聽說朱有燉死,立即賜書給朱有爝,“周王在日,嘗奏身後務從儉約,以省民力。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但在書到之前,朱有爝“行刑”了。朱祁鎮為賜書遲到而後悔,這也可能是他力主廢除人殉制的原因之一。
明封王使用殉人的現象後來幾乎到了泛濫的地步。為避免民間的反感,不少人被殉後,不入典籍,具體數量難以統計,不過近來在考古中有所發現。
朱元璋第24個兒子朱棟,封地在郢州(今湖北鐘祥市),稱“郢靖王”。朱棟英年早逝,死後無子,其妃為明開國功臣之一、武定侯郭英的女兒。棟死後個把月,郭氏仍很悲痛,稱“未亡人無子,尚誰恃?”於是上吊自殺殉葬。從史書所記看,朱棟的陵內應該只有其配偶郭氏陪葬。
郢靖王陵的享殿早在日本侵華戰爭中,便被日本人拆毀,地面僅存墳頭。此墓也成了盜墓者的目標,在官方組織發掘前兩年,已被盜墓者光顧過10多次。現代盜墓者使用了軍事炸藥,炸出了地宮券頂,差點就盜成了。在這種情況下,只好進行考古發掘。
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對郢靖王陵進行了半年多的考古。結果出乎專家的意料,除了出土大量的陪葬寶物外,還發現了6個殉人,這是史料上沒有記載的。
朱棟、郭氏的棺槨頭朝北,分列墓室東西。在通往地宮甬道兩旁的東西耳室,各有三具棺木,6具棺材均已腐朽。從棺材周圍發掘出的金簪、銀簪、銀花、金耳環等一些首飾及銀錢等文物判斷,棺內為女子。只有一名殉葬者的頭骨和牙齒可以辨認,頭骨下還發現了金珠和瑪瑙。
從屍骨這麽快就腐爛的情況來看,6名殉葬女子年齡很小,可能都是十幾歲的花季少女,但到底是朱棟生前的侍妾,還是婢女,還是花錢從民間臨時買來殉葬的,目前無法查證。如果不是盜墓者的“催促”,6名殉葬女恐怕永遠不被知曉。
努爾哈赤口諭“俟吾終,必令殉之”
朱祁鎮廢除了帝王死後活人生殉制,但這一制度仍沒有真正被消除。清朝著名的殉葬事件發生在清太祖努爾哈赤身上。努爾哈赤有一個比他小31歲的寵妃烏拉納喇·阿巴亥,她生於萬歷十八年(公元1590年),父親滿泰是海西烏喇部的首領。阿巴亥嫁給努爾哈赤時才12歲,而努爾哈赤是43歲。老夫少妻,年輕漂亮又富機智的阿巴亥,很快受到了努爾哈赤的青睞和寵愛,兩年後就被立為大妃(相當於皇後)。阿巴亥先後為努爾哈赤生了三個兒子,即皇十二子阿濟格、皇十四子多爾袞、皇十五子多鐸。
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年),68歲的努爾哈赤病死,考慮到多爾袞、多鐸與年輕的母後對汗位可能存在的威脅,努爾哈赤在生前即令阿巴亥殉葬,“俟吾終,必令殉之”。
以皇太極為首的諸王,為了打壓多爾袞一派,就此將阿巴亥弄死。阿巴亥為了保全幾個兒子,盛裝自盡,年僅37歲。實際上,除了阿巴亥以外,努爾哈赤生前四位宮女也一塊殉葬了。
在清聖祖玄燁之前的清世祖福臨、清太宗皇太極,與努爾哈赤一樣,死後都有活人殉葬。
一直到康熙年間,時禦史朱斐上書,“屠殘民命,幹造化之和。僭竊典禮,傷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慘忍傷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責問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從,或懷德而不忍不從,二者俱不可為訓。且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
玄燁於是於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下詣,禁止奴仆隨主殉葬。從此,帝王死後的殉葬制才算真正退出中國歷史的舞臺。
然而,惡習在中國民間繼續存在,在1949年以前,還有大富人家收購幾歲、十來歲男孩、女孩殉葬的民間傳聞。
殉人多用未成年男女
殉人,簡單地說就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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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死後,關於嬪妃宮女殉葬的事就提上了議事日程,嗣皇帝、朱棣的大兒子明仁宗朱高熾圈定了殉葬者名單。
帝崩,宮人殉葬者三十餘人。當死之日,皆餉之於庭,餉輟,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圍於其上,以頭納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頸而死。
這段文字並不見於中國古代文獻,出自《朝鮮李朝世宗實錄》。對於處死殉人的具體過程,雖然殉葬惡俗在中國有幾千年歷史,但所記多不詳,有文字詳細描述的僅見上述朱棣後宮殉死的過程,蓋因所殉嬪妃中有兩位朝鮮選獻的美女韓氏和崔氏。
韓氏在死前提出了要求。“韓氏臨死,顧謂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語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與崔氏俱死。”殉葬儀式由朱高熾親自到場主持,與她們一個個話別,“諸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親入辭決。”韓氏在臨殉前,一個勁地不住哭泣,希望能回家服侍老父母,自然這是不可能的。臨死前她向朱高熾提了一個要求,希望遠在千裏的年老的母親得到照顧。
最可憐的殉葬者是明宣宗妃
朝鮮籍殉妃韓氏在站到“臨刑床”上後,沒有等話說完,就被執行了死刑,其殘酷的手段令人不寒而栗。而在明朝所有殉葬宮妃中,當數才女郭愛的從死最令人傷心同情。郭愛進入明宣宗朱瞻基的後宮時間很短,僅僅20天,38歲的朱瞻基就死了。知道自己要殉葬,郭愛仿楚辭寫下“絕命書”,“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心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
郭愛是從朱瞻基的祖籍地安徽鳳陽被選進後宮的,本來是榮宗耀祖,無上光榮的事情,但還不知是否讓朱瞻基“幸”過呢,她就要殉葬。《史明·後妃列傳》(卷一一三)上有郭愛的記載,對她評價不錯,稱“賢而有文”。
出於同情,朱祁鎮還對為朱瞻基殉葬的宮人進行了表彰,理由是,“茲委身而蹈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徽稱,用彰節行。”值得註意的是,除由已死老皇帝遺詔中指明要求殉葬的對象外,其他殉葬者一般都由嗣位皇帝圈定。朱祁鎮是朱瞻基的大兒子,是繼任者,郭愛被結束生命,“兇手”應該是朱祁鎮,大概他也是迫不得已吧。
郭愛的“絕命書”當時影響很大。朱祁鎮看到那麽多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死去,於心不忍,臨死時留有遺詔,囑廢掉此惡俗,“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後世勿覆為”。
朱祁鎮當皇帝時曾被瓦剌俘獲,此成為中國古代帝王史中的一大恥辱,但因為罷免殉葬一事,使他有了一個良好的歷史形象。歷史對朱祁鎮此舉評價甚高,《明史·英宗後紀》(卷十二)給他的蓋棺定論是,“罷宮妃殉葬,則盛德之事可法後世者矣。”明朝史學家當時也盛讚此舉,時人王世貞在《奔州山人別集》中稱:“此誠千古帝王之盛節。”
明郢靖王陵內發現6名殉葬女
明朝不只皇帝用殉人,封王也個個效仿,甚至比皇帝還厲害。《明史·諸王列傳》(卷一一六)記載,朱元璋共生育有26個兒子,除太子朱標外,均被分封到各地為王。朱樉的妃子有兩個,一個是河南王王保保的女兒,另一是寧河王鄧愈的女兒。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三月,次子朱樉死後,朱元璋悲傷不已,詔令二妃雙雙陪葬從死,開始明朝殉葬的首例。
周定王朱是朱元璋的第五個兒子,洪武三年被封為吳王。生有朱有燉、朱有熺、朱有爝諸子。兄弟幾個好惡分明,周王朱有燉生前曾反對殉葬,頗開明;朱有熺則可惡,有挖人心肝食用的劣行,後被免為庶人。但明正統四年(公元1439年)朱有燉死後,“妃鞏氏、夫人施氏、歐氏、陳氏、張氏、韓氏、李氏皆殉死”。
原來是朱有爝讓這些嫂子殉葬的。當時,明英宗朱祁鎮聽說朱有燉死,立即賜書給朱有爝,“周王在日,嘗奏身後務從儉約,以省民力。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但在書到之前,朱有爝“行刑”了。朱祁鎮為賜書遲到而後悔,這也可能是他力主廢除人殉制的原因之一。
明封王使用殉人的現象後來幾乎到了泛濫的地步。為避免民間的反感,不少人被殉後,不入典籍,具體數量難以統計,不過近來在考古中有所發現。
朱元璋第24個兒子朱棟,封地在郢州(今湖北鐘祥市),稱“郢靖王”。朱棟英年早逝,死後無子,其妃為明開國功臣之一、武定侯郭英的女兒。棟死後個把月,郭氏仍很悲痛,稱“未亡人無子,尚誰恃?”於是上吊自殺殉葬。從史書所記看,朱棟的陵內應該只有其配偶郭氏陪葬。
郢靖王陵的享殿早在日本侵華戰爭中,便被日本人拆毀,地面僅存墳頭。此墓也成了盜墓者的目標,在官方組織發掘前兩年,已被盜墓者光顧過10多次。現代盜墓者使用了軍事炸藥,炸出了地宮券頂,差點就盜成了。在這種情況下,只好進行考古發掘。
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對郢靖王陵進行了半年多的考古。結果出乎專家的意料,除了出土大量的陪葬寶物外,還發現了6個殉人,這是史料上沒有記載的。
朱棟、郭氏的棺槨頭朝北,分列墓室東西。在通往地宮甬道兩旁的東西耳室,各有三具棺木,6具棺材均已腐朽。從棺材周圍發掘出的金簪、銀簪、銀花、金耳環等一些首飾及銀錢等文物判斷,棺內為女子。只有一名殉葬者的頭骨和牙齒可以辨認,頭骨下還發現了金珠和瑪瑙。
從屍骨這麽快就腐爛的情況來看,6名殉葬女子年齡很小,可能都是十幾歲的花季少女,但到底是朱棟生前的侍妾,還是婢女,還是花錢從民間臨時買來殉葬的,目前無法查證。如果不是盜墓者的“催促”,6名殉葬女恐怕永遠不被知曉。
努爾哈赤口諭“俟吾終,必令殉之”
朱祁鎮廢除了帝王死後活人生殉制,但這一制度仍沒有真正被消除。清朝著名的殉葬事件發生在清太祖努爾哈赤身上。努爾哈赤有一個比他小31歲的寵妃烏拉納喇·阿巴亥,她生於萬歷十八年(公元1590年),父親滿泰是海西烏喇部的首領。阿巴亥嫁給努爾哈赤時才12歲,而努爾哈赤是43歲。老夫少妻,年輕漂亮又富機智的阿巴亥,很快受到了努爾哈赤的青睞和寵愛,兩年後就被立為大妃(相當於皇後)。阿巴亥先後為努爾哈赤生了三個兒子,即皇十二子阿濟格、皇十四子多爾袞、皇十五子多鐸。
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年),68歲的努爾哈赤病死,考慮到多爾袞、多鐸與年輕的母後對汗位可能存在的威脅,努爾哈赤在生前即令阿巴亥殉葬,“俟吾終,必令殉之”。
以皇太極為首的諸王,為了打壓多爾袞一派,就此將阿巴亥弄死。阿巴亥為了保全幾個兒子,盛裝自盡,年僅37歲。實際上,除了阿巴亥以外,努爾哈赤生前四位宮女也一塊殉葬了。
在清聖祖玄燁之前的清世祖福臨、清太宗皇太極,與努爾哈赤一樣,死後都有活人殉葬。
一直到康熙年間,時禦史朱斐上書,“屠殘民命,幹造化之和。僭竊典禮,傷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慘忍傷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責問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從,或懷德而不忍不從,二者俱不可為訓。且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
玄燁於是於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下詣,禁止奴仆隨主殉葬。從此,帝王死後的殉葬制才算真正退出中國歷史的舞臺。
然而,惡習在中國民間繼續存在,在1949年以前,還有大富人家收購幾歲、十來歲男孩、女孩殉葬的民間傳聞。
殉人多用未成年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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