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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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寧楞了一下,手指先於意識往下翻,標題下面是內容,簡單說了下記者在T市機場偶遇昔日歌壇天後夏寧,然後PO了張照片。
夏寧定睛一看,差點氣笑。
照片內容是那個身條兒極好的年輕人拽住她胳膊的時候,雖然隔得遠,又是抓拍,有點糊,但是二人的站位非常清楚,夏寧因為當時被人撞了一下,上半身有點傾斜,從照片的角度上看,竟像是倚在他身上,而他此時正巧低頭,眼神專註看著幾乎靠在懷中的她。
JQ度滿滿。
夏寧不由在心裏吹了個花唿哨。
原主不愧是十五歲時就一曲成名的歌壇天後啊,業務水平自不消說,外形也是頗拿得出手,如若不是她天賦全點在音樂上了,還能去當個演員,那個年輕人雖然臉被口罩和帽子擋了大半,但勝在身條好,鶴立雞群的,倆人看起來還蠻般配的。
“拍的不錯嘛。”
正巧自己手機響,她看了看名字,直接把助理手機塞回去,接起來就笑:“鵬姐。”
夏寧的經紀人左展鵬早在她暫別歌壇,退隱幕後後,就揮一揮衣袖,帶走一大片雲彩地去帶別人了。
臨走前,對夏寧翻了好大一對白眼:“這麽年輕就結婚,將來有的是你後悔的時候。”
當時夏寧滿心沈浸在將要步入神聖婚姻殿堂的幸福裏,只當經紀人的忠告是她不舍得離開自己的牢騷,抱著她手臂撒了好一會兒嬌,硬是要了句祝福才放開。
現在想想,左展鵬當時說的話可不就應驗了嗎?
“照片的事我問了,是南方娛樂周刊的記者收了錢特地等在那裏拍到的。誰幹的你有數嗎?”
還能有誰?
夏寧有些不好意思地說:“我跟宗奕離婚了。”
足夠令他身敗名裂的證據就堆放在他案頭,他不敢不簽。還在飛機上,夏寧就接到了律師發來的圖片,協議宗奕簽了,就等她這趟回去辦手續。
電話那頭靜了幾秒,左展鵬的聲音冷淡地說:“哦。”
夏寧有點慫地幹咳了一聲。
左展鵬之於原主,之於她,都是個令人感到尊敬的存在。
當年原主十五歲初中畢業,因為父母意外雙亡,家中貧困,親戚也不富裕,只能給她提供基本生活費,若想要繼續讀書,就得另辟財路。原主也是個有志氣的,拒絕了一些不懷好意的“資助人”,背起吉它就上了街,這麽巧就被路過的左展鵬一眼相中,從此簽至名下,一炮而紅,走上人生巔峰。
這麽些年,當年伸出過援手的窮親戚靠著她給的啟動資金自已做小生意起步,過上了吃穿不愁的日子,人也並非尋常小說裏常見的極品,收了這一筆錢只當她還了當年活命恩情後,就再也不向她討要更多,逢年過節給她添雙筷子,淡淡往來,日子過得平淡溫馨。
看著挺好的挺沒麻煩的是吧?
可原著裏正因為他們是這樣不會來事的親戚,導致原主被渣男辜負落魄,人生最低谷時,這一群親戚沒人能夠為她出頭。
又沒能力又沒財力,連雇到有能耐沖破保鏢包圍打宗奕一頓出出氣的人都做不到。
老實得過了頭。
夏寧內心感慨一回,嘴上討饒:“鵬姐,我剛結束錄影,現在在車上,回去再跟你細說。”
左展鵬哼了一聲,掛了電話。
一擡頭,陳而希關切地扭頭看著她:“寧姐?”
夏寧看著三人跟向日葵向太陽似的擔心的臉,心中一暖:“沒事,你們鵬姐會幫忙處理好的。”
明明已經不是直接經紀人與藝人的合作關系,她卻幾乎在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她,除了同原主感情深厚,沒有別的解釋。
老友關心,同事擔憂,原主又有才華又有顏值,明明一手好牌嘛!怎麽會打成稀爛!夏寧在心裏又把騷操作的作者罵了一通,開始聯系律師。
夏寧剛穿來時,按理說,兩眼一抹黑,舉目無親,還因為夫妻都是圈內人,二人財務交錯,朋友共享,要偷摸調查他其實並沒有想像中的容易。
但夏寧有個優點就是做事認真,她在看小說的時候,並沒有跳過支線任務,也沒有忽略作者的閑筆,A市有間律所,裏面有位年長的律師聶逸,接案子少,名氣卻很大,人送外號“聶一嘴”,意思是此人不開口則已,一開口,就是要定風波的。
原主同聶一嘴並沒有來往,是原主的閨蜜,就是先前在機場給她打電話的那位,遇上了點經濟糾紛,請了他來打官司,在已方不利的情況下,打贏了。
夏寧就記在了心裏,一打好要離婚分割財產的主意,就親自去請了他來。
聶一嘴年紀不小了,聽說兒子都大學畢業,人很溫和,語速不快不慢,卻每每戳在點子上,是個暗藏犀利的人。夏寧若不是還薄有資產,恐怕憑名氣都請不動他。
名滿天下的聶一嘴,可不接標地物低於千萬的案子。
但夏寧這回,可不是聯系聶一嘴。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
聶一嘴擅長的是經濟類案件,而且只接大宗的,夏寧這次的事件,自有處理工作室事務的律師負責。
夏寧繼承了原主記憶,又擁有看過全文,知道不少事的外掛,宗弈的心思她多少能猜到一些。
無非是不想讓她占盡便宜,婚他礙於那些證據,不得不離,卻不想讓夏寧全身而退。
否則他豈不是虧大發了?
眾所周知,目前社會對於一些舊觀念還是相當根深蒂固。譬如兩個人不能在一起,如果沒有其他訊息,一定是男的那個有錯[1]。
事實也是如此。
但男女有異,男人出軌,只要擺出一副痛哭流涕的悔恨臉,大家就能用“浪子回頭金不換”來為他的錯處加註腳,換成女人出軌,那可是全社會喊打。
若只是尋常出軌證據,宗奕大可翻臉不認,甚至威脅她放出去也沒事。
可夏寧送上宗奕案頭的,除了離婚協議書,還有他和兩個粉妹一起吸大.麻的照片。
和出軌不同,吸.毒對於公眾人物形象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為保藝術生涯不被打上不可磨滅的汙點,宗奕唯有低頭認了。但他怎麽會甘心呢?那張照片,就是他的反擊。
當然,以宗奕的陰險小心,現在去找肯定是找不到直接證據的——他完全可以放出些似是而非的話,讓狗仔們自己鉆營。
但不直接做,也有不直接做的好處。現在的情況,就好比宗奕在一片荒山放了一把火,燒到哪裏,造成什麽後果,無人知曉。
夏寧笑著放下手機。
作者有話要說:
註[1]:出自歌曲《男人的錯》由林夕作詞,吳國敬作曲,陳奕迅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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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寧定睛一看,差點氣笑。
照片內容是那個身條兒極好的年輕人拽住她胳膊的時候,雖然隔得遠,又是抓拍,有點糊,但是二人的站位非常清楚,夏寧因為當時被人撞了一下,上半身有點傾斜,從照片的角度上看,竟像是倚在他身上,而他此時正巧低頭,眼神專註看著幾乎靠在懷中的她。
JQ度滿滿。
夏寧不由在心裏吹了個花唿哨。
原主不愧是十五歲時就一曲成名的歌壇天後啊,業務水平自不消說,外形也是頗拿得出手,如若不是她天賦全點在音樂上了,還能去當個演員,那個年輕人雖然臉被口罩和帽子擋了大半,但勝在身條好,鶴立雞群的,倆人看起來還蠻般配的。
“拍的不錯嘛。”
正巧自己手機響,她看了看名字,直接把助理手機塞回去,接起來就笑:“鵬姐。”
夏寧的經紀人左展鵬早在她暫別歌壇,退隱幕後後,就揮一揮衣袖,帶走一大片雲彩地去帶別人了。
臨走前,對夏寧翻了好大一對白眼:“這麽年輕就結婚,將來有的是你後悔的時候。”
當時夏寧滿心沈浸在將要步入神聖婚姻殿堂的幸福裏,只當經紀人的忠告是她不舍得離開自己的牢騷,抱著她手臂撒了好一會兒嬌,硬是要了句祝福才放開。
現在想想,左展鵬當時說的話可不就應驗了嗎?
“照片的事我問了,是南方娛樂周刊的記者收了錢特地等在那裏拍到的。誰幹的你有數嗎?”
還能有誰?
夏寧有些不好意思地說:“我跟宗奕離婚了。”
足夠令他身敗名裂的證據就堆放在他案頭,他不敢不簽。還在飛機上,夏寧就接到了律師發來的圖片,協議宗奕簽了,就等她這趟回去辦手續。
電話那頭靜了幾秒,左展鵬的聲音冷淡地說:“哦。”
夏寧有點慫地幹咳了一聲。
左展鵬之於原主,之於她,都是個令人感到尊敬的存在。
當年原主十五歲初中畢業,因為父母意外雙亡,家中貧困,親戚也不富裕,只能給她提供基本生活費,若想要繼續讀書,就得另辟財路。原主也是個有志氣的,拒絕了一些不懷好意的“資助人”,背起吉它就上了街,這麽巧就被路過的左展鵬一眼相中,從此簽至名下,一炮而紅,走上人生巔峰。
這麽些年,當年伸出過援手的窮親戚靠著她給的啟動資金自已做小生意起步,過上了吃穿不愁的日子,人也並非尋常小說裏常見的極品,收了這一筆錢只當她還了當年活命恩情後,就再也不向她討要更多,逢年過節給她添雙筷子,淡淡往來,日子過得平淡溫馨。
看著挺好的挺沒麻煩的是吧?
可原著裏正因為他們是這樣不會來事的親戚,導致原主被渣男辜負落魄,人生最低谷時,這一群親戚沒人能夠為她出頭。
又沒能力又沒財力,連雇到有能耐沖破保鏢包圍打宗奕一頓出出氣的人都做不到。
老實得過了頭。
夏寧內心感慨一回,嘴上討饒:“鵬姐,我剛結束錄影,現在在車上,回去再跟你細說。”
左展鵬哼了一聲,掛了電話。
一擡頭,陳而希關切地扭頭看著她:“寧姐?”
夏寧看著三人跟向日葵向太陽似的擔心的臉,心中一暖:“沒事,你們鵬姐會幫忙處理好的。”
明明已經不是直接經紀人與藝人的合作關系,她卻幾乎在第一時間打電話給她,除了同原主感情深厚,沒有別的解釋。
老友關心,同事擔憂,原主又有才華又有顏值,明明一手好牌嘛!怎麽會打成稀爛!夏寧在心裏又把騷操作的作者罵了一通,開始聯系律師。
夏寧剛穿來時,按理說,兩眼一抹黑,舉目無親,還因為夫妻都是圈內人,二人財務交錯,朋友共享,要偷摸調查他其實並沒有想像中的容易。
但夏寧有個優點就是做事認真,她在看小說的時候,並沒有跳過支線任務,也沒有忽略作者的閑筆,A市有間律所,裏面有位年長的律師聶逸,接案子少,名氣卻很大,人送外號“聶一嘴”,意思是此人不開口則已,一開口,就是要定風波的。
原主同聶一嘴並沒有來往,是原主的閨蜜,就是先前在機場給她打電話的那位,遇上了點經濟糾紛,請了他來打官司,在已方不利的情況下,打贏了。
夏寧就記在了心裏,一打好要離婚分割財產的主意,就親自去請了他來。
聶一嘴年紀不小了,聽說兒子都大學畢業,人很溫和,語速不快不慢,卻每每戳在點子上,是個暗藏犀利的人。夏寧若不是還薄有資產,恐怕憑名氣都請不動他。
名滿天下的聶一嘴,可不接標地物低於千萬的案子。
但夏寧這回,可不是聯系聶一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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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一嘴擅長的是經濟類案件,而且只接大宗的,夏寧這次的事件,自有處理工作室事務的律師負責。
夏寧繼承了原主記憶,又擁有看過全文,知道不少事的外掛,宗弈的心思她多少能猜到一些。
無非是不想讓她占盡便宜,婚他礙於那些證據,不得不離,卻不想讓夏寧全身而退。
否則他豈不是虧大發了?
眾所周知,目前社會對於一些舊觀念還是相當根深蒂固。譬如兩個人不能在一起,如果沒有其他訊息,一定是男的那個有錯[1]。
事實也是如此。
但男女有異,男人出軌,只要擺出一副痛哭流涕的悔恨臉,大家就能用“浪子回頭金不換”來為他的錯處加註腳,換成女人出軌,那可是全社會喊打。
若只是尋常出軌證據,宗奕大可翻臉不認,甚至威脅她放出去也沒事。
可夏寧送上宗奕案頭的,除了離婚協議書,還有他和兩個粉妹一起吸大.麻的照片。
和出軌不同,吸.毒對於公眾人物形象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為保藝術生涯不被打上不可磨滅的汙點,宗奕唯有低頭認了。但他怎麽會甘心呢?那張照片,就是他的反擊。
當然,以宗奕的陰險小心,現在去找肯定是找不到直接證據的——他完全可以放出些似是而非的話,讓狗仔們自己鉆營。
但不直接做,也有不直接做的好處。現在的情況,就好比宗奕在一片荒山放了一把火,燒到哪裏,造成什麽後果,無人知曉。
夏寧笑著放下手機。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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