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80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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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陽遞給我紙巾擦手,淡淡說,“剛來。我跟陳嘉豪打過招呼了,咱們走吧。”

“好,我正有此意。”

然後我們就離開了ktv,初夏的風微涼,吹拂在臉上很舒服,我和林陽走在午夜無人的街道上,兩邊都是梧桐樹,半截身子被刷白了,我傻乎乎地說,“梧桐樹真好看。你說他們有感覺嗎?像是穿了一件衣服。”

林陽說,“其實南城的梧桐樹不算好看,南京的最好看,四處都是。傳言當年宋美齡喜歡法國梧桐,蔣介石就下令在南京種滿了法國梧桐。至今,在南京的街道上,法國梧桐隨處可見。”

“哇塞,好美的意境,好用心的浪漫!”我雙手背在身後,倒行看著林陽說。

林陽緩緩前進,背後有車子經過時車燈的亮光,在他身後快速略過,“浪漫是浪漫。可一到春天就苦不堪言。楊絮滿天飛,梧桐雜絮遍布空氣,呼吸都痛。”

“那也挺美的。”我說,“我喜歡海棠,那以後你給我種一院子的海棠可好!”

“好。”林陽笑瞇瞇說,“只要你喜歡。”

兩個人都喝了酒,興奮在勁頭上,我拉著林陽在午夜無人的街道上飛奔,歡聲笑語,樂此不疲。我們手拉手,好像一直往前走,就能走到白頭。

那時候太年輕,還不明白白頭偕老的意義,只知道要在一起,這輩子都要在一起。永遠不分開。

高高的路燈下,我們倆的影子被拉得老長老長了,踩著影子往前,臉上的灼熱漸漸被風吹散了。手心裏全是汗,膩歪歪的,可就是不願意分開。

沿著馬路一直走,我們走到第一次攜手出逃的公園。就是冬至那一夜,我們第一次走近彼此的時候。

我們坐在當初坐過的位置上,背後是那棵巨大的銀杏樹,只是此時枝繁葉茂,郁郁蔥蔥,頭頂還有一盞路燈,昏?昏?的,但足夠看得清楚彼此的眉眼。

長椅被我們溫熱,我靠在林陽的肩膀上,雙腿上伸直了,抱著他胳膊問,“哎,你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我的?你喜歡我什麽?”

林陽輕笑,低頭看我,“女孩子都喜歡問這種問題嗎?”

我立即坐直了身子,看著他,嚴肅地說,“除了我,還有誰問過你這個問題嗎?”

“沒有。”林陽抿嘴笑,我撅嘴撒嬌說,“那你怎麽這麽說?”

“嘉豪的女朋友也這麽問。”林陽說。

“那好吧。你回答我剛才的問題,要是說不出來滿意的答案,你就完蛋了。”我指著他警告說。

“什麽時候開始喜歡你的麽?”他思忖地說,“我也想不起來了。好像,哎,我忘了。”

我有點失望,嘆氣說,“這你都能忘!”

“那你還記得你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我的嗎?”

“我記得啊!你以為我跟你一樣啊!”我說。

林陽立即問我,“那你說,什麽時候?”

“就你給我襯衣的時候開始啊,開學——————”我沒說完,某人搶白去,點著下巴念念有詞說,“哦,原來你那麽早就開始喜歡我了呀!”

我這才發現,我不小心掉進了某人的陷阱裏!這是挖好的坑啊!

“你怎麽這樣!套我的話!”我拍打他肩膀說,“你太壞了!”

拳頭落下,卻沒有用力,不舍得用力,林陽哈哈大笑,一把圈住我胳膊,讓我動彈不得,低著頭在我唇上輕輕一吻,說,“不記得什麽時候了,大約第一眼看見,就知道是你了,大約,就是那個時候吧。走近我心裏,就出不去了。”

我放棄了掙紮,弱弱地看著他,“你哪兒抄來的情話?”

“我自己發明的!”

“哦。怪不得這麽沒水準!”我埋汰他,他眉頭微蹙,我又笑了,說,“不過,我喜歡!”

然後我倆就大眼瞪小眼,人家說,對視超過三秒的情侶就該接吻了。果真是這個道理。

但是,他剛吻上我,我就想起來冬至那天晚上,我們同樣坐在這裏,這張長椅上,身後的銀杏樹葉還沒化作泥土,路燈的光還是這麽暧昧,他那天晚上也看著我,讓我想入非非。

林陽抓著我的肩,溫聲說,“怎麽了?”

“還記得冬至那天晚上,咱們在這兒嗎?”我盯著他眼睛說。

他很聰明的,一下子就反應過來我要說什麽,瞇著眼睛笑,眉眼彎彎的,好看極了,他說。“嗯,記得,那晚上有沒做完的事兒,現在要做。”

然後他就吻下來了。

我忽然很想笑。

原來一切都是命中註定,而非我的自作多情。

那天晚上,他是真的想吻我。

吻到難分難舍時,兩個人都笑了,額頭盯著額頭,笑得歡暢。

林陽說,“要不要留點紀念?”

“在這裏?”

“嗯,在這裏。”

“好啊,留下什麽?”

林陽從衣兜裏掏出一把鑰匙,然後拉起我的手跑到後面銀杏樹下去,兩個人傻子似地蹲在銀杏樹邊,我說,“你要幹嘛。”

“刻字。你想留下什麽字?”

我想了想,說,“寫楊小唯林陽永遠在一起。”

林陽戳我腦門兒,“好俗氣。”

“不,我就要這個,你趕緊刻下來。”

“那好吧,你得親我一下。”林陽把臉湊近我,指了指臉頰說,“這兒。”

我猶豫了下。然後在他臉上快速啄了一口,“好了!”

然後林陽就開始刻字了,我問他為什麽要刻在下面一點,而不是上面,他說樹是往上長的,要是刻太上面了,以後我們就看不到了。刻下面,長大了就能看得見。

聰明人就是不一樣。

那天晚上,林陽用鑰匙,一點一點刻下了那一行字:楊小唯林陽永遠在一起。

那時候,我天真的以為,所有願望都會實現。

因為太年輕,願望都很美麗。

“林陽,我們會永遠在一起吧?”

“你說呢?”

“肯定會的。”

“傻瓜。”

日子就這樣,一點一點,匆匆走過。我們都來不及回首,來不及緬懷,來不及珍惜。

五月中旬,學校最盛大的比賽該屬於籃球聯賽,林陽帶著我們班男生一舉殺進了決賽,籃球隊和最後的三個班級爭奪冠亞季軍。那段時間我忙著準備數學競賽的事兒,一天到晚紮根在書山題海裏,吃飯都懶得去,總是林陽給我帶面包。他不允許我吃泡面,說不健康,小蘿蔔頭以後長不高。

然而,帶面包給我也是有條件的,那便是:他的每一場比賽我都必須在邊上看著。

所以我經常半夜三更加班加點的學習,一般比賽都放在周五的自習課,我騰出時間來,準備好毛巾和礦泉水蹲在籃球場上像個瘋狂的小粉絲一樣搖旗吶喊“林陽加油!二班加油!”

他三分球投的特別準,每次都會引起一幫小女生的尖叫歡呼,但人群中,他只會看我,我永遠站在固定的位置,抓著一瓶礦泉水,脖子上掛著一條毛巾,看到他進球了,我會高興,會跳起來大喊“yes!”,會鼓掌,會心跳加速。

那時候還沒有迷妹這個詞語。若是有,那時候,我應該是林陽的頭號迷妹。

不過,他的迷妹可不止我一個人。

和五班打第二場的那天,我拉著劉思涵早早站在球場蹲點,上半場下來,我們班沒領先幾分,而五班的男的大多數比我們班男生壯實,體力上,我們班的欠缺些,中場休息,林陽顧不上理我,顧不上喝水,一群男生圍在一起商量策略,我就安安靜靜站在一邊,聽他和同學商量怎麽布場,怎麽進攻防守,五班的人莽撞而沒有策略,我們不能蠻幹,只能智取。

等商量好了,我的水還沒遞遞上去,裁判就吹哨子了,下半場開始。我焦灼地站砸邊上,看他跑起來的時候汗水飛揚,真的,一點都不誇張,那汗水都飛起來了。

臨近傍晚的陽光裏,他沸騰的身影,他運籌帷幄的姿勢,他的扣籃。他的三分,五一不讓我驚訝歡呼。因為策略得當,五班的人很快嘗到厲害,開始著急了,林陽指揮大家穩住,穩中求中,我像個狂熱的女粉絲,為他的每一步而歡呼雀躍,而擔心焦慮。

以前他沒投進去一個球,都會回頭看我一眼,給我一個飛快略過的眼神,一個傲嬌的笑容。但這半場,他打得認認真真,絲毫不能分心,我的目光緊隨他的身影,跳躍,前進,轉身——————

口哨吹響的前幾秒,他超越圍攻的人群,在助攻的幫助下,抱著籃球往左邊一閃,把敵人引到左邊時,忽地往右邊去,隨後抱著球,縱身一躍,快準狠地將籃球投向籃筐。

那一刻,時間好像靜止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跟隨那顆飛躍的籃球飛向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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