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關於林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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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在一起,往往會忘記考慮其他的人和事。所以,大多數回憶裏,都是關於他的好。

每天我都會從家裏帶兩杯純牛奶到學校,一杯放在他桌上,一杯等他打完籃球回來一起喝。

從那天開始,他也沒有再帶回來任何人送的禮物。多的是一壺熱水,將牛奶熱好插上吸管遞給我。

我不喜歡下雨天帶傘,每次都會賴著他,讓他送我回家。

他每次感冒都不會主動吃藥,直到我沖好感冒顆粒,送到他面前。

他打籃球的樣子很好看,運球,躲避,跳躍,投球,每一步都充滿了魅力,青春的魅力。

我很不喜歡其他的女生圍著他歡呼雀躍的樣子,很多時候我都會假裝生氣,轉身離開。因為我知道,他會追來。所以我敢撒嬌,所以我敢生氣。

他不會哄人,只會哄我。他不喜歡吃辣,只會陪我去吃麻辣燙。他總會在教室裏放件外套,所以我午睡的時候很安心。

現在回憶起從前,我才發現我有多討厭,小氣的愛撒嬌的女生,他是怎樣習慣的。

青春的日子總是過的很快,我們沒來得及懷念,高二就這麽匆匆而來。

湯曉,以翔和我很久沒有一起吃飯回家。高二我們都有各自的生活,一路向前,忘記了停下來回頭看看,忘記了為何出發。所以悲歡離合,我們都得睜開眼睛承受。

鄭恩在高二轉入我們班,成了學校女生的新寵。自然的,他取代了林哲,成為F4男團的團長。長的帥的男生好像都有個通病,偏愛不待見他的普通女生。於是高冷的湯曉成了鄭恩的獵物。

那時候我並沒有過多關註他們的事情,或者說是所有其他人的事。我的生活都圍繞著林哲,再也容不下任何人。如今想起來會嘲笑自己,也許一切都早已定好了結局,沒有自我的愛情總會走到盡頭。

有次晚自習放學,大胖和小二突然吵了起來,吵著吵著動起手了。書本桌子椅子,能砸的都掄起來砸向對方,本來以為只是開玩笑,誰知道他們越打越認真。林哲和我正在收拾書包,準備回家。放學已經有十分鐘了,所以教室裏沒剩多少人,女生不敢上前勸架,湯曉跑過來躲避危險。林哲看了一眼我,便跑了過去。“林哲。”我叫他,不希望他去,打架的人沒輕沒重,如果誤傷了怎麽辦?

我看向湯曉,她緊張的望著林哲。

大胖是個又高又胖的男生,兩個男生都不一定能拉住他,偏偏跟他打架的人是小二,瘦弱的男生。“林哲!”驚呼的是湯曉,隨即她跑了過去。林哲的嘴角流出血來,打架的人也冷靜下來,一時間教室裏安安靜靜的,好像什麽都沒有發生。

我跑過去想問他怎麽樣,湯曉推開了我,將林哲往外拉,“跟我去醫療室。”林哲掙脫開湯曉緊握的手,拭去嘴角的鮮血,走到我面前看著我笑了笑,“我沒事。”是跟她說的,也是在安慰緊張的我。

班主任風塵仆仆的趕來,將大胖和小二叫去了辦公室,他們免不了一頓責罵,也許會被處分,不過我沒有心思關心他們,我在意的是眼前的這個人,這個人還留著血。

其他人都準備收拾書包離開,湯曉尷尬的站在那,然後看了我們一眼,拿起書包轉身離開。她的關心不少於我的,我早該知道的。

林哲背起我的書包,拉著我的手離開教室。“你真的沒事嗎?”大胖的一拳不輕,何況還出血了。

他倒一臉的沒事,一路說說笑笑,我輕輕附和著,但心裏亂的很。我知道有些東西開始改變了,或許已經變了,是我不願意想而已。

從那天之後,我和林哲的關系,在我一次又一次的質疑中變得緊張。我到底懷疑誰,是林哲,還是我自己。

我們唯一的一次吵架,也是最後一次吵架,是因為湯曉。學校要推薦一名學生參加市裏的英語大賽,我和湯曉是候選的對象。

我們都很珍惜這次的機會,也很努力的做準備。可是總會有意外發生,比賽之前的一次月考,湯曉被舉報考試作弊。老師認為她不誠信,沒有資格參加大賽,於是派我參加。我很開心,也為湯曉難過。

湯曉沒有接受我的安慰,她憤怒的指責是我誣陷她,毀了她的前程,也毀了她的愛情。她認為,是我做的。她覺得,是我搶走了林哲。

我們的關系就這樣毀於一旦。那段時間我的心情很不好,林哲安慰不了我。他是我和湯曉之間的一根刺,他越解釋,這根刺紮得越深。

我們在星星滿天的時候大吵了一架,我的心情低到了深谷,我不想和好,至少有幾天我是這麽想的。所以我和前面的男生換了座,晚自習和以翔一起回家,下雨天撐自己的傘,早晨只帶一杯牛奶。

他也賭氣似的不再打熱水,桌上也有幾件禮物在上面放著,湯曉和他的關系像是親密很多。

一個星期我們只說了一句話,是我刮到手的時候,他拉過我的手,為我貼上創可貼。“你還能再笨點嗎?”

我記得我們都笑了,我以為我們和解了。

不久便放暑假了,好日子總是過得很快,悲歡離合也本是常態。我生日的那天,林哲說要給我個驚喜。

我在路上遇到湯曉的時候,他在布置房間;我知道他的身份的時候,他決定忘記身份;我倒在地上被以翔送去醫院的時候,他接到電話趕去他媽媽身邊……

湯曉說,在我們吵架的那段時間,林哲拉著她喝了很多酒,說了很多話,痛苦了很久。他的父親在他小時候被誣陷貪汙受賄,只是一個小小的村官,有什麽貪汙可言。可是有人故意至他於死地,便利誘我爸爸做了林哲父親的律師,違背良心沒有真心為他申辯,所以他的父親只能選擇以死明志,他和媽媽只能背井離鄉。

原來第一次在公交車上遇到他不是偶然,原來他曾說的故事是事實,所以他說“好久不見”,所以他說“我叫林哲,林寧遠的兒子”。

真相隨著我住入醫院,我用了一個星期來消化。我不記得那幾天是怎麽熬過來的,但是也過去了。

高三開學離開了一些人,有湯曉,還有林哲。我問過爸爸為什麽放棄律師職業,他什麽都沒有告訴我,但一切都明了了。我不會怨恨爸爸,因為他是我爸爸,因為他不是個壞人。

我用高考麻痹自己,安安靜靜的度過高三。有時會聽到林哲的名字,下意識的回頭尋找,還好,不是他。湯曉轉到鄰校上學,鄭恩不時的會去找她,我們卻再無聯系。所以整個壓抑的高三,只有以翔陪我熬過。

曾經以為的真相,原來還有一些被隱藏。比如湯曉考試做弊是被一個同級的女生陷害,那個女生喜歡鄭恩。比如以翔曾和林哲為了我打架,比如林哲對我生日那天的事毫不知情,比如他曾給我打了很多電話,比如他後來去找我卻被以翔攔下,比如他離開A市後不久母親離世……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天氣預報說今天有雨。這樣的天氣,適合下雨。

我將日記本重新放回櫃子裏,很多人我都來不及說再見,今後,就真的再見吧。

晚上老爸下廚,做了一頓很豐富的晚餐,媽媽叫來了以翔一家,不管心結是否還在,小年夜總歸是團圓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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