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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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丟捧花的時候,我轉身走開,遠離那片帶著可能性的地方。
五年愛情長跑跑到最後散了,一次失敗的婚姻,早就不想再考慮這種可能性了。
在德國的時候,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和方棠參加同一個婚禮。到了扔捧花的時候,我倆都不約而同地躲開了。
站在遠處,方棠看著那個因為接到捧花而歡呼跳躍的女孩淡淡的對我說:
“顧葭,我真的不喜歡你了。”
我笑笑,說:“我知道。”
“你不知道。”方棠看著遠方,“你什麽都不知道。”
“我知道。”我擡頭看他,“我真的知道。”
“我承認,才畢業的時候還是喜歡你,可後來在超市遇到你的時候,真的沒有心動的感覺了。”
“我看得出來。”
“那時候的你,身上一點之前的閃光都沒有,就像一個不滿灰塵的金雕塑。”
“我知道。”我自嘲地笑笑,“油鹽醬醋茶,吃喝拉撒睡。”
“現在,你還是那座閃著光芒的金雕塑。”方棠看著我說。
“我還會喜歡我嗎?”我開玩笑地說。
“誰喜歡你啊。”方棠又看回之前那個裝飾著鮮花的舞臺:“我早就過了喜歡金雕塑的年紀了。”
那時方棠失神的樣子我能看出來,喜歡金雕塑的男孩第二次再遇到金雕塑的晚上,還是想起了金雕塑對他的吸引。可後來想清楚了,他是真的不喜歡金雕塑了,正因為沒什麽,所以才能做朋友吧。
在德國的四年,我們雖然很少聯系,但他是我唯一的“老朋友”。
可能是他本來就這樣,註定要經歷這樣的人生軌跡,或許是我的錯誤,將他帶到了錯誤的道路。
不管如何,我們都成了婚姻的邊緣人,在不合適的時間遇到,又事真的很令人頭疼。
“學長,謝謝。”
方棠搖搖頭,“我該謝謝你。”
我與辛蘇安在同行了五年之後分路,而方棠,從一開始就只是隔海相望。
陶禮的捧花丟歪了,掉在了一旁毫不積極的辛蘇安手上。
或許是運氣,或許是嘲諷,辛蘇安做了一次主角,成了所有目光的焦點。在歡呼與熱鬧之後,他走過來將捧花送到我手裏。
“你給我幹嘛?”我推給他。
他抓著我的手,“不準放。”
我正想甩回去,陶禮就提著裙角跑過來,下一秒就抱住了我。辛蘇安被別人叫走,只笑笑就不知哪裏去了。
“學姐!”
她甜甜的笑,能融化我好幾年被冰封的心。
“你都是新娘子了,怎麽還跟小孩子一樣?”我摸摸她的頭,卻碰到了柔軟潔白的頭紗,那是純潔與幸福的象征。
陶禮放開手,眨著眼說:“常懷童心。”
“好,你就是我們的小公主。”
這孩子現在會撒嬌了,肯定是林措慣的。
林措走過來,我們給了彼此一個擁抱。還是第一次這麽抱林措,有種自己小豬長大了的輕松感。
“時間這麽快,你都結婚了。”
“你想什麽呢,還以為我是那個找你借錢的毛頭小子啊?”
“你不是嗎?”我笑著問。
林措也笑,“是。”
“以後好好對陶禮,靠譜點兒啊!”
“你還好意思擔心我。”林措看我一眼,看到從辛蘇安手中變到我手中的捧花。
“我承認,我們輸了。”我對林措和陶禮說:“所以你們要拿出勝利者的高姿態,成為所有人都羨慕的對象,所有人可望不可及的神仙眷侶。”
“你還沒輸。”林措微笑著說,“老辛還在等你。”
回頭,辛蘇安站在我身後。
“我也知道,這麽多年了要你們倆再在一起有些難。”林措站在陶禮身邊對我說:“不過葭葭,你們從前那麽般配,多少困難都相互扶持走過來了,又有什麽過不去的坎呢?何況現在彼此就在面前,要回去,只是你一句話的事。”
我猶豫著不說話。
“你要是不願意,我也不多勸你。”林措說:“但要記著,我和陶禮,都是希望你們兩個能得到幸福的,不管你們還在不在一起。”
“我知道。”
一陣風吹來,讓人想起讀書時候操場被烈日曬過的淡淡橡膠味。
我把陶禮的手交到林措手裏:“你要好好照顧我學妹,不準欺負她。”
林措笑著無奈地搖搖頭。
“陶禮,他要是腦子犯抽你就收拾他,可別記仇啊。”我對陶禮說,“好了,那麽多人等著呢,別再我這兒耗了,快回去吧。”
說完,不等他們回應,我轉身就快步往迎賓處走,再繞道往海邊走。
走到海邊的小木屋,靠在墻邊,手裏拿著剛才偷偷抓的那顆糖。
海浪拍打岸邊,激起層層白沫,聲音傳到耳邊像是秋風的呼號。陽光、沙灘、椰子樹,原來大家的夢想都那麽相似。
我像是個曾誇下海口的驕傲孩子,親自見證了別人的成功,躲在角落悄悄哀悼自己的遺憾。
剝開糖紙,熟悉的味道蓋住海風撲面而來。一顆糖送到嘴裏,眼淚瞬間就被逼了回去,只需嘆一口氣,一切就能回到從前。
“我還以為你真不喜歡吃糖了。”
辛蘇安突然出現在旁邊,端著酒。
我捏著糖紙,不說話。他不該出現,或許是我選錯了地方。
他陪我靠在墻上,似有若無地說起:“心裏苦,就吃甜的來填補。”
我低下頭,又擡起頭看著遠處模糊的海岸線,彎彎曲曲起伏延伸,沒有盡頭,也不知為何開始。
“今天是個好日子,我本就是來吃喜糖的。”
辛蘇安遞過來一杯酒:“還要喝喜酒。”
我接過來,擡起手正想喝,突然這海風的味道讓我反胃。
這種腥鹹的味道,我要是早搞清楚,就不會向往海島婚禮了。那種腥鹹的味道,要是我早了解,就不會喝酒了。
那天夜裏喝的酒,已經喝夠了。
為他喝的酒,早就在那天夜裏喝夠了。
趙司睿酒櫃裏的酒的味道我至今記得,這杯酒也是同樣的味道,不是不好喝,是太難喝,難喝到喝了一次就記到現在,自責到現在。
我擡起手,將它們倒在地上,蹲下去把捧花輕輕放在撒酒的地上,然後轉身離開。
辛蘇安沒有跟上來,他明白識趣的意思了。
……
我坐在黑暗海岸邊的點點燈光下,周圍全是赤紅的玫瑰,空氣飄著玫瑰濃郁的味道,排隊的風格和白天大不相同。
一只手向我伸來,這是一只舞的邀請。
我笑著將手放在他手上,隨著他站起來。
“你還會跳舞?”
“怎麽不會?”林措笑笑,“我還是從小學了不少東西的。”
林措的頭發用發膠完美地梳好,穿著一件黑白西裝,領帶是陶禮裙子的顏色。眼前這個人說話的聲音還和從前一樣,但早就不是那個在球場上揮灑汗水、在酒吧抱著我們大腿的大傻子了。
他從今天開始,就是一名標準合格的丈夫。
我雖遺憾沒見到他成為一個頂天立地男子漢的過程,卻慶幸能親眼目睹他走進婚姻,並把最好的祝福都給他。
林措是我的希望,是我們青春記憶裏童話結局的代表。他始終是那些年記憶中最真實而單純的人,遇見他的幸福,能抵消遇到辛蘇安的所有難受。
他的存在讓我時刻清醒,遇見辛蘇安是好的,至少得到了林措這個朋友,千金難換。
他紳士地將手捏著拳松松地靠在我腰上,微微低著頭說:“你今天,看起來很正常。”
“我什麽時候不正常過了?”
我這才找到陶禮的身影,她在不遠處和爸爸跳婚後的第一只舞。
“像從前那個活潑開朗的女同學。”
我正想反駁,卻想起來這幾年自己的性格確實變了許多。對啊,我早就不是那個活潑開朗的女同學了,唯獨今天表演得像,大家都沒看出異樣,就林措知道。
“對啊,只是’像‘吧。”我低聲重覆。
“成熟沒什麽不好,你現在比從前有韻味。”林措還是笑著安慰我,“每個階段各有不同,我都喜歡。”
“我倒覺得你以前傻乎乎的樣子好些。”
“人要成長,就不能一直傻下去。獲得一些東西的時候,總要放棄一些……”
“不過現在的你我也喜歡。”我笑著擡頭,“你成熟了,才能讓陶禮保持少女的樣子不變,不管周圍發生多麽翻天覆地的變化。”
“還是你懂。”林措停下腳步,彎腰抱住我:“葭葭,就今天,時間可以回到九年前。”
九年前,和辛蘇安在一起的第一年。
我們相互間什麽都不了解,做什麽都是小心翼翼。他什麽都不會,不會觀察我的情緒,也不會體貼關心。見我冷,連件衣服都不知道披,或許該這麽說,他根本發現不了。
他在漸漸習慣身邊有個我,在漸漸學會放慢腳步怕我跟不上,在漸漸學著做一個“男朋友”,想保護我。
我的願望就是每天能見到他,每天一出門就能看到他在宿舍門口,不管天氣如何,多冷多熱雨多大。
他手裏提著熱乎乎的早飯,或只是拿著手機陪我去食堂,還會因為我吃飯太慢而差點遲到。他會把沒蒸熱的黑米糕搶過去,然後把自己的給我,會笑著看我啃玉米、吃紅薯,吃得嘴角沾了好幾顆“餘糧”。
我們都想讓對方開心,都在想著法兒給對方一個驚喜,都在盡力從繁重的學習中抽出時間和對方說說話,或只是牽手走在人山人海或人跡稀疏的梅園小道。
那年最大的收獲,就是他會幫我提包了。裝著書的包,藏著我對未來的無限期望,他總想替我承受這份沈重,一直都這樣。
那一年,十八歲。
大家都青澀如梅,酸透了會帶著點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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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愛情長跑跑到最後散了,一次失敗的婚姻,早就不想再考慮這種可能性了。
在德國的時候,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和方棠參加同一個婚禮。到了扔捧花的時候,我倆都不約而同地躲開了。
站在遠處,方棠看著那個因為接到捧花而歡呼跳躍的女孩淡淡的對我說:
“顧葭,我真的不喜歡你了。”
我笑笑,說:“我知道。”
“你不知道。”方棠看著遠方,“你什麽都不知道。”
“我知道。”我擡頭看他,“我真的知道。”
“我承認,才畢業的時候還是喜歡你,可後來在超市遇到你的時候,真的沒有心動的感覺了。”
“我看得出來。”
“那時候的你,身上一點之前的閃光都沒有,就像一個不滿灰塵的金雕塑。”
“我知道。”我自嘲地笑笑,“油鹽醬醋茶,吃喝拉撒睡。”
“現在,你還是那座閃著光芒的金雕塑。”方棠看著我說。
“我還會喜歡我嗎?”我開玩笑地說。
“誰喜歡你啊。”方棠又看回之前那個裝飾著鮮花的舞臺:“我早就過了喜歡金雕塑的年紀了。”
那時方棠失神的樣子我能看出來,喜歡金雕塑的男孩第二次再遇到金雕塑的晚上,還是想起了金雕塑對他的吸引。可後來想清楚了,他是真的不喜歡金雕塑了,正因為沒什麽,所以才能做朋友吧。
在德國的四年,我們雖然很少聯系,但他是我唯一的“老朋友”。
可能是他本來就這樣,註定要經歷這樣的人生軌跡,或許是我的錯誤,將他帶到了錯誤的道路。
不管如何,我們都成了婚姻的邊緣人,在不合適的時間遇到,又事真的很令人頭疼。
“學長,謝謝。”
方棠搖搖頭,“我該謝謝你。”
我與辛蘇安在同行了五年之後分路,而方棠,從一開始就只是隔海相望。
陶禮的捧花丟歪了,掉在了一旁毫不積極的辛蘇安手上。
或許是運氣,或許是嘲諷,辛蘇安做了一次主角,成了所有目光的焦點。在歡呼與熱鬧之後,他走過來將捧花送到我手裏。
“你給我幹嘛?”我推給他。
他抓著我的手,“不準放。”
我正想甩回去,陶禮就提著裙角跑過來,下一秒就抱住了我。辛蘇安被別人叫走,只笑笑就不知哪裏去了。
“學姐!”
她甜甜的笑,能融化我好幾年被冰封的心。
“你都是新娘子了,怎麽還跟小孩子一樣?”我摸摸她的頭,卻碰到了柔軟潔白的頭紗,那是純潔與幸福的象征。
陶禮放開手,眨著眼說:“常懷童心。”
“好,你就是我們的小公主。”
這孩子現在會撒嬌了,肯定是林措慣的。
林措走過來,我們給了彼此一個擁抱。還是第一次這麽抱林措,有種自己小豬長大了的輕松感。
“時間這麽快,你都結婚了。”
“你想什麽呢,還以為我是那個找你借錢的毛頭小子啊?”
“你不是嗎?”我笑著問。
林措也笑,“是。”
“以後好好對陶禮,靠譜點兒啊!”
“你還好意思擔心我。”林措看我一眼,看到從辛蘇安手中變到我手中的捧花。
“我承認,我們輸了。”我對林措和陶禮說:“所以你們要拿出勝利者的高姿態,成為所有人都羨慕的對象,所有人可望不可及的神仙眷侶。”
“你還沒輸。”林措微笑著說,“老辛還在等你。”
回頭,辛蘇安站在我身後。
“我也知道,這麽多年了要你們倆再在一起有些難。”林措站在陶禮身邊對我說:“不過葭葭,你們從前那麽般配,多少困難都相互扶持走過來了,又有什麽過不去的坎呢?何況現在彼此就在面前,要回去,只是你一句話的事。”
我猶豫著不說話。
“你要是不願意,我也不多勸你。”林措說:“但要記著,我和陶禮,都是希望你們兩個能得到幸福的,不管你們還在不在一起。”
“我知道。”
一陣風吹來,讓人想起讀書時候操場被烈日曬過的淡淡橡膠味。
我把陶禮的手交到林措手裏:“你要好好照顧我學妹,不準欺負她。”
林措笑著無奈地搖搖頭。
“陶禮,他要是腦子犯抽你就收拾他,可別記仇啊。”我對陶禮說,“好了,那麽多人等著呢,別再我這兒耗了,快回去吧。”
說完,不等他們回應,我轉身就快步往迎賓處走,再繞道往海邊走。
走到海邊的小木屋,靠在墻邊,手裏拿著剛才偷偷抓的那顆糖。
海浪拍打岸邊,激起層層白沫,聲音傳到耳邊像是秋風的呼號。陽光、沙灘、椰子樹,原來大家的夢想都那麽相似。
我像是個曾誇下海口的驕傲孩子,親自見證了別人的成功,躲在角落悄悄哀悼自己的遺憾。
剝開糖紙,熟悉的味道蓋住海風撲面而來。一顆糖送到嘴裏,眼淚瞬間就被逼了回去,只需嘆一口氣,一切就能回到從前。
“我還以為你真不喜歡吃糖了。”
辛蘇安突然出現在旁邊,端著酒。
我捏著糖紙,不說話。他不該出現,或許是我選錯了地方。
他陪我靠在墻上,似有若無地說起:“心裏苦,就吃甜的來填補。”
我低下頭,又擡起頭看著遠處模糊的海岸線,彎彎曲曲起伏延伸,沒有盡頭,也不知為何開始。
“今天是個好日子,我本就是來吃喜糖的。”
辛蘇安遞過來一杯酒:“還要喝喜酒。”
我接過來,擡起手正想喝,突然這海風的味道讓我反胃。
這種腥鹹的味道,我要是早搞清楚,就不會向往海島婚禮了。那種腥鹹的味道,要是我早了解,就不會喝酒了。
那天夜裏喝的酒,已經喝夠了。
為他喝的酒,早就在那天夜裏喝夠了。
趙司睿酒櫃裏的酒的味道我至今記得,這杯酒也是同樣的味道,不是不好喝,是太難喝,難喝到喝了一次就記到現在,自責到現在。
我擡起手,將它們倒在地上,蹲下去把捧花輕輕放在撒酒的地上,然後轉身離開。
辛蘇安沒有跟上來,他明白識趣的意思了。
……
我坐在黑暗海岸邊的點點燈光下,周圍全是赤紅的玫瑰,空氣飄著玫瑰濃郁的味道,排隊的風格和白天大不相同。
一只手向我伸來,這是一只舞的邀請。
我笑著將手放在他手上,隨著他站起來。
“你還會跳舞?”
“怎麽不會?”林措笑笑,“我還是從小學了不少東西的。”
林措的頭發用發膠完美地梳好,穿著一件黑白西裝,領帶是陶禮裙子的顏色。眼前這個人說話的聲音還和從前一樣,但早就不是那個在球場上揮灑汗水、在酒吧抱著我們大腿的大傻子了。
他從今天開始,就是一名標準合格的丈夫。
我雖遺憾沒見到他成為一個頂天立地男子漢的過程,卻慶幸能親眼目睹他走進婚姻,並把最好的祝福都給他。
林措是我的希望,是我們青春記憶裏童話結局的代表。他始終是那些年記憶中最真實而單純的人,遇見他的幸福,能抵消遇到辛蘇安的所有難受。
他的存在讓我時刻清醒,遇見辛蘇安是好的,至少得到了林措這個朋友,千金難換。
他紳士地將手捏著拳松松地靠在我腰上,微微低著頭說:“你今天,看起來很正常。”
“我什麽時候不正常過了?”
我這才找到陶禮的身影,她在不遠處和爸爸跳婚後的第一只舞。
“像從前那個活潑開朗的女同學。”
我正想反駁,卻想起來這幾年自己的性格確實變了許多。對啊,我早就不是那個活潑開朗的女同學了,唯獨今天表演得像,大家都沒看出異樣,就林措知道。
“對啊,只是’像‘吧。”我低聲重覆。
“成熟沒什麽不好,你現在比從前有韻味。”林措還是笑著安慰我,“每個階段各有不同,我都喜歡。”
“我倒覺得你以前傻乎乎的樣子好些。”
“人要成長,就不能一直傻下去。獲得一些東西的時候,總要放棄一些……”
“不過現在的你我也喜歡。”我笑著擡頭,“你成熟了,才能讓陶禮保持少女的樣子不變,不管周圍發生多麽翻天覆地的變化。”
“還是你懂。”林措停下腳步,彎腰抱住我:“葭葭,就今天,時間可以回到九年前。”
九年前,和辛蘇安在一起的第一年。
我們相互間什麽都不了解,做什麽都是小心翼翼。他什麽都不會,不會觀察我的情緒,也不會體貼關心。見我冷,連件衣服都不知道披,或許該這麽說,他根本發現不了。
他在漸漸習慣身邊有個我,在漸漸學會放慢腳步怕我跟不上,在漸漸學著做一個“男朋友”,想保護我。
我的願望就是每天能見到他,每天一出門就能看到他在宿舍門口,不管天氣如何,多冷多熱雨多大。
他手裏提著熱乎乎的早飯,或只是拿著手機陪我去食堂,還會因為我吃飯太慢而差點遲到。他會把沒蒸熱的黑米糕搶過去,然後把自己的給我,會笑著看我啃玉米、吃紅薯,吃得嘴角沾了好幾顆“餘糧”。
我們都想讓對方開心,都在想著法兒給對方一個驚喜,都在盡力從繁重的學習中抽出時間和對方說說話,或只是牽手走在人山人海或人跡稀疏的梅園小道。
那年最大的收獲,就是他會幫我提包了。裝著書的包,藏著我對未來的無限期望,他總想替我承受這份沈重,一直都這樣。
那一年,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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