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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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敢告訴雙方的老人,我一定會讓你後悔。

)“我怒道。

“那你簽字啊!

簽了字咱們一拍兩散,以後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

你也不用再為我的事情煩惱,我也不想再看到你每天這個樣子。”

“呵呵,簽字是吧!

我說了,你告訴我事情的真相,我立馬簽,現在簽。”

我現在甚至懷疑,老婆現在這麽迫不及待的想跟我離婚,是受到了莫個人的指使。

那個人有可能是莫易凡,或者神秘人,或者還有其他的男人。

想到這一層,我非常的惱火,為了早點跟情夫雙宿雙飛,現在竟然在這裏逼我離婚,簡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不想再跟你說什麽了,反正我說了你也不信,我又何必多費口舌呢?

你趕緊把字簽了,咱們明天去辦離婚,否則得拖到下周去了。”

呵呵,這麽著急?

你這樣,我偏不遂你的願。

“行!

我看看!”

我坐到沙發,打開其的一份離婚協議書,然後看了起來。

看了半天,離婚協議書跟昨天的一模一樣。

房子歸老婆,公司和車子歸我,凝兒歸老婆。

其他的我都可以忍受,而且老婆也的確較公平,甚至於公司給我留下也算是我占了大頭。

但是唯有一件事我不能忍受,那是凝兒,凝兒的撫養權我必須要爭,只有凝兒在我身邊,我才覺得安心。

而且她跟著老婆出去,誰知道會不會遇到像老李一樣變態的人,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誰知道老婆再找的男人會不會對凝兒不好甚至有些不良的心思?

但是這個時候我根本不樂意離婚,我還沒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呢?

怎麽能這麽輕易的離婚?

如果離婚了,只怕我這輩子都不能再搞清楚老婆之前到底是怎麽回事。

於是我開始胡攪蠻纏起來。

我說道:“你說咱兩因夫妻感情不和導致家庭破裂,這點我不同意。

要改!”

頓了頓,我又說道:“我認為咱們離婚的主要原因在你,所以房子也應該給我留下,當然,錢我還是會給你。”

聽到這裏,我覺得老婆可能是對我大失所望。

因為我們周圍之前發生過這麽一件事情,是一對夫妻形式結婚多年,而且還有了一對兒女,但是最可氣的是,這對夫妻並沒有辦結婚證。

而十幾年過去了,這對夫妻因為某些瑣事要離婚的時候,那個男的翻了臉,突然以他們屬於非法同居為由,要將那個女的趕出家門,也是讓她凈身出戶。

十幾年的感情啊!

一夕之間都化為烏有,我想這種男人該遭天打雷劈吧!

算是再無恥再惡心的人,多少都會給老婆留一點吧!

人家不管怎麽說,都辛辛苦苦的伺候了你十幾年,還給你生了一雙兒女,你是那麽對人家,不怕死後下油鍋啊?

但是我跟那個男的不一樣,我說了,財產對半分是我早想好了的,我之所以這麽說,那只有一個目的,是我現在不打算離婚,我想搞清楚事情的真相。

而且凝兒也絕對不可能給她。

雷天磊,你也太無恥了吧!

這種話竟然能說的出來,我真是看錯你了。

原來我以為你是個有擔當的男人,沒想到你跟社會那些渣男沒什麽兩樣。”

老婆說這話的時候淚水已經下來了,我想她對我是真的失望。

可是我想到她剛才說一直以為我是個有擔當的男人,我火大的不行。

老子是個有擔當的男人,你可以背著老子胡搞亂搞?

老子因為老實好欺負,你給老子戴綠帽子?

而且結婚之前去廣州做陪酒小姐也不告訴老子?

雖然老婆做陪酒小姐這事基本可以揭過了,但是想起來,我還是心裏隱隱有些不舒服,這也是老婆欺騙我的一點。

“呵呵,我無恥,咱兩還不知道是誰無恥?”

、 老婆使勁咽了咽眼淚,然後說道:“好!

依你,我什麽都不要,凈身出戶,但是凝兒我得帶走。”

“那不可能!

別的你都可以帶走,是凝兒不行。

我只有這麽一個女兒,你帶走了讓我怎麽辦?”

“你一個大男人帶著個小女孩,生理生活有多不便,實在不行我帶的差不多十多歲了我再讓她回來跟你。”

聽到老婆還是關心我一個大男人帶著凝兒不方便,我不由得心有點暖意,但是隨即想到,這也可能是她跟我玩的一個手段,把凝兒帶走,她還會給我還回來嗎?

只怕是到時候凝兒叫了別人爸爸,很多年之後連我都不認識了。

到那種時候,那我可真是叫賠了夫人又折兵。

這麽想著,我更加不能讓老婆把凝兒帶走,她出去跟別的男人鬼混,哪有時間來照顧凝兒?

到時候凝兒說不好會受到什麽委屈呢?

讓我有一點想不通的是,老婆要是有人挑唆她跟我離婚的話,為什麽還要帶著凝兒?

說實話,帶一個小孩的女的即使出去了也不好再嫁,一般人都是喜歡自己生的孩子,誰願意給別人養孩子呢?

老婆帶著凝兒出去,對她來說完全是一種累贅。

她平時工作忙,根本沒有時間照顧凝兒和接凝兒學放學,再說,她要去跟別的男人,人家怎麽能容得下凝兒?

“絕對不行!

凝兒是我的命根子,誰要是跟我搶,我跟誰急!”

我斬釘截鐵地說道。

你真是不可理喻!

你到底簽不簽?

你以為這樣可以阻止我跟你離婚了嗎?

我告訴你,你要是不簽字,那咱們法庭見。”

聽到老婆要把我起訴法庭,我不禁更加惱怒。

媽的,我要女兒有什麽錯,夫妻這麽多年的感情了,竟然想要告我?

我真是呵呵了。

“你去告吧!

我隨時奉陪!”

既然你要這樣,那也別怪我了。

大不了魚死破,到了法庭,我把我所能呈現出來的算不算證據的東西都擺出來,看大家怎麽評價你?

而且即使到了法庭,我想在凝兒的撫養權,我勝訴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吧!

畢竟我開公司掙的要老婆多的多。

可是我隨即想到,了法庭法官不只是單單考慮誰掙的較多,法官會考慮各方面的因素,綜合起來看誰才更適合來撫養孩子,如說會考慮到我一個大男人在生理什麽的不適合養小女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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