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不負年華(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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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輝,盡管她是個女孩,但父母仍然寄希望與她能夠光宗耀祖。於是,她骨子裏男孩的性格 始終沒有變化。她和班草做了幾年的同桌,也不知為何,班草從來不直呼她的外號“曾(雜)毛”,很是尊重這位性格獨特的女孩。曾輝烏黑的眼珠外有一圈漂亮的琥珀色,雖然說著一口川味的普通話,但嗓門卻出奇的洪亮,學校的籃球場上,班裏的拉拉隊最她的聲音最大。那時的她有著一雙魅惑的眼睛,經常站在球場外的石凳上揮舞雙臂,“加油,楊建新!加油,張雷!加油,張宏艷!”全然不顧外班女生目瞪口呆望著她狂熱的模樣。這樣的吶喊勢必引來其他女生的嫉妒和艷羨。二中的籃球場在校園的東面,場地不大,卻還算作是標準尺寸。球場外白楊樹林立四周,形成天然的屏障,五班的籃球在同級比賽中總是能夠獲得非常好的名次,讓同學有著可以值得驕傲的資本。楊建新的彈跳力極好,投球的命中率也很高,中場休息他總是彎著腰,兩手按在膝蓋上大口的喘著氣,因為熱愛運動的緣故,露出的皮膚泛著健康的小麥色,在陽光下,矯健的身姿不知疲倦的奔跑,汗珠也泛著陽光的味道。

我只是偶爾才會去籃球場上去看他們打球,就像所有落入俗套的電影情節一樣,球場上的男孩都以為自己狂躁的球技可以吸引女生的目光,因此專註的表演會忽視場外關註的學生。我、張利霞和曾輝就是這樣落入了俗套。一天,我和張利霞一起回家,想著下午有籃球比賽,順便繞道去看球。剛趕到球場,就看見曾輝站在道牙上,來回往返的練著平衡,張開的雙臂擺幅很小,一看就是經常走馬路牙子回家,身體的平衡已經掌握的爐火純青。突然,一只籃球急速的旋轉擊中了她的頭部,曾輝一個踉蹌跌倒在水泥地板上,一位高個子男生快速跑過來,我和張利霞這才發現,他是二班的班長,也是二班的班草,他尷尬的看著坐在地上的曾輝,連連道歉,而曾輝也和我們一樣,擡頭望著這個英俊的二班班草楞神了。“對不起,你還好麽,砸到你什麽地方,要不我陪你去找醫院看看?”他伸出手拉起曾輝,而曾輝哪裏經過這浪漫的相遇,頓時慌了神,她忙抽回自己的手,跳起來說:“沒事,一點事兒也沒有!”然後用狂奔的速度跑開了。此時,二班眾多的女生已心生敵意,望著曾輝離去的地方憤憤的嘀咕著:“肯定是故意的!”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她們多麽希望被籃球砸到的人是自己,這只如同繡球般可愛的籃球就這樣成為太陽般的耀眼。我們一直期待著他們之間能夠發生些什麽,但有些桀驁的曾輝表現出的害羞卻是如同曇花一現難得一見,漠視過往,一直“守護”著班草張宏艷,做著讓外班和本班女同學眼熱的班草同桌。

曾輝的頭發很柔順,新生的發絲毛茸茸的在兩鬢伸展,在強光下,像一只蓬松的蒲公英,這也許是班草同桌最初叫她阿毛的原因之一,只是不知被誰惡作劇把曾阿毛簡稱為雜毛。但曾輝對這個不太雅觀的綽號從不在意,有時自稱阿毛。阿毛的學習成績一般,每次家長會後,總會神情沮喪的回家,從小,她的父母總是互相指責,更是指責阿毛的貪玩,打壓時間長了次數多了,曾輝也覺得自己很笨似的。她總是自己鼓勵自己,在她的筆記本上寫下“書山有路勤為徑,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其實,人總是自己說些有力的話是鼓勵自己要堅強。人生的風景都在路上,每天的心情都會不一樣。無論成績如何,她每天都迎著朝陽快樂的讀書。多年後,她已經成功的經營了一家麻辣燙的餐館,同學們時常會去撐攤,讓小店的人氣一直很旺。她的笑聲依舊,讓我們感受到每天都是人生的新篇章,每天都有更美的風光。這樣的陽光心態讓她保持著青春的活力,也影響著自己的家人,“我不期望孩子學習有多好,我只希望他能夠幸福快樂的成長,不像我兒時經常被罵,還好,陽光總能照在我家的陽臺,讓我和家人幸福無比。”

宋福興,兒時總是穿著寬大的衣服上學,我想,家人把他生長的速度估算的有些過快,一頂黃軍帽有時會換做深藍色,樸素的衣裳被母親漿洗的很幹凈。小學的時候我每周都會去他家,因為他的英語成績不是很好,就托人買了一臺很小的覆讀機,而我,就是將每周學習過的英語課逐行朗讀錄在磁帶上。通常他坐在我的旁邊,小心的翻開書本,就連翻動書頁都小心翼翼,生怕整出些撕拉聲音影響錄音的效果。我朗讀時除了因為口幹舌燥會中斷錄音,很多時候都會一次錄制完成,而他的媽媽總會在我錄制的間歇送水進來,我想老人一定就站在門口,在我進門的時候就倒上了白開水,晾著,當我口渴的時候,水溫正好。我能夠想象到她站在門外猶豫著,不知何時為我把水端進來合適,不知何時進來送個水果合適,生怕會幹擾補習的效果。錄音和補習英語的時間通常不會超過半個小時,她的媽媽總會在我離開的時候遞個蘋果梨子讓我吃,一臉的歉意仿佛是她沒有好好學習似的。我在錄制完成後,會細心的倒磁帶,重放一遍,每一句都會壓一次暫停鍵,聽宋福興跟讀一遍。那時的宋福興盡管和我同齡,但身體比我瘦弱很多,就像自己的小弟弟一樣敬畏的望著我,嘴巴開合有度,發音特別好,聲音也由最初的翁翁作響到後來的瑯瑯上口。我看著他那糊滿報紙的墻壁上竟然也貼著要背誦的英語單詞,努力要趕上英語課的決心很大。不害怕嘲笑成為他學習成功的秘訣。

讀到初中時,他家的居住環境改善了,住進了樓房,小學時穿的寬衣布衫也合適了很多,還和我都分配進了五班。但很意外的是他有了同行的伴兒,是個女孩,每天放學不是你等我就是我等你,一同堅持了三年,讓我大為佩服。如果戀愛也能如此執著,那也是一件好事,起碼,他們懂得堅持就是硬道理。無奈的是,小姑娘不樂意宋福興和班裏的任何女同學說話,用現在的話說,醋缸一枚。而我總是挑他那小媳婦在跟前的時候,大不咧咧的拍著比我瘦弱的宋福興的肩膀,“哪天到你家,讓你媽給咱再做個酸湯紫菜餛飩吃吃,真好吃!”。我站在教室門口的臺階上看著小丫頭的臉色發綠,再看著宋福興一臉訕笑,“一定一定,我給老媽說。”這種狼來了的挑釁也只能發揮幾次作用,後來,她竟然對我在宋福興的身上拍拍打打置之不理。打亂了我拆散這對早戀鴛鴦的步伐,而對於我多次制止他們戀愛的勸解也在宋福興傻呵呵的無聲回應中失敗而告終。多年後,再見到宋福興時,已經是很帥氣的男人,盡管個頭沒有長多少,卻收拾的幹凈利落,淺淺的笑容裏依舊是自信的執著,我忍不住好奇的問,“你家的玲玲呢?”“早分了!”我打趣的說:“是被誰的醋氣跑了吧。”宋福興手握一只玻璃茶杯,竟然說:“還是感謝你,不過,辜負了你的心意!”。還好,青春裏,有過多少遺憾,有過多少不甘,有過多少無奈,他總算是含淚奔跑到了今天,一直未言放棄。酒鋼的兒女都有著這樣堅強不肯放棄的品質,並一代一代的延續傳承下來,不負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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