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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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跳探戈嗎?”

面前男子微微低頭,軍帽沿在麥芒,或者換個說法,林安怡的額間投下陰影。

她認出了他,但他應該已經認不出她了吧。

年少時,林安怡買下了他,沒錯,是買。

她愛慕的榮表哥因為二姐買下了一只受傷的貓誇她善良,所以,林安怡便把受傷的他給買了下來。但是,榮表哥卻沒有誇她,反倒說她驕陽跋扈。

林安怡很不開心,連帶著,看買下的他更是萬般礙眼,都沒帶他回府,直接讓他隨便去了。

但他偏偏不識趣,老是出現在她的面前。在她上學堂的路上出現給她背書包,來學堂給她送飯的也是他,送水果,送課本,送這送那。

就連同學們個個都認得他了,只要他一出現在教室門口,便會有一群女同學朝她喊:“安怡,你們家那小帥哥又來給你送東西了!”

小帥哥?

他穿齊整了,收拾幹凈了,是還能看,但還是比榮表哥差遠了。但看在他沒丟自己面子的份上,林安怡對他的態度也稍微好了點,願意在他替自己背書包的時候同他說上兩句話。

他的名字,或者說,曾經的名字,還是她取的。

一天上學的路上,她問他:“誒,你叫什麽啊?”

他低頭回道:“我的名字不好聽。”

“不好聽也是名字啊,我總不能一直誒誒誒這樣的喊你吧。”林安怡見他不答,大小姐的脾氣上來,驕縱道,“我讓你快說!”

“狗蛋。”他的頭埋得更低了。

林安怡沒忍住,噗嗤一下笑出了聲,看著面紅耳赤的他,笑道:“這不是名字,是小名。我記得我娘跟我說過,小名就是要俗氣些,人才能活的好,活的久。”

他低著頭,點了點頭。

“我給你取個名字吧。”也不待他應答,林安怡便自顧自繼續說道,“平生,平坦的平,生活的生,好不好?”

他詫異擡頭,嘴裏喃喃念道:“平生,真好聽。但小姐為什麽給我取這個名字?”

他偷聽先生說過,名字都是有蘊意的。

“因為......”林安怡狡黠一笑,“好聽啊。”說完,林安怡便蹦跳著拋開了。

他怔楞在原地,就,因為好聽嗎?也是,他的名字哪兒配有什麽寓意。

平生,平生,確實好聽,他撓了撓頭,比狗蛋好聽多了。

見林安怡跑遠了,他忙追了上去,喊道:“謝謝小姐。”

林安怡作沒聽見,繼續往前跑,任他在後頭背著書包追。

父親說,“安怡”二字取的是“安夷”的諧音,意欲希冀國家能早日安定外邦,平亂夷寇。但她還記得,小時候娘抱著自己說過,安怡,安怡,平安一生,她最希望的就是自己能平安一生了。

那她就大方些,把這名字分一半給那小子。

“會。”

林安怡懼於他現在的眼眸,懼於他眼眸中現在的自己。父親遇難,家道落魄,昔日的千金小姐如今已經淪落到需要陪舞掙家用。

一曲下來,她將將沒有踩到他的腳,幸而還是因為,他跳得足夠好。她竟不知道他的探戈跳得如此好,就像不知道自己有朝一日探戈會跳得如此之差一樣。

曲畢,他放開手,她慌忙退下。

一眾的男人女人擁上去,便是她回頭,也定是見不到他的。

“譚大帥!”

林安怡心裏莫名又多了一分慌亂,他現在還會叫平生嗎?

“譚大帥......”

一聲聲只喚作譚大帥,她想,她早該知道的,平生早就消失了。

那日,他待她無甚差別,她便覺得他一定是沒認出她來。

但那日後......

隔三差五的生活便出岔子,房東停租,有人上門搗亂,還總有人暗示她去請譚大帥幫忙。

他會幫忙,本來於他也不過就是半句話的事情。

他對她的態度也就像是對個普通漂亮女人的態度,會提一些正常而又不合理的要求,跳一曲探戈,陪他吃頓飯或者陪他逛個街。

但時間久了,畢竟林安怡不是傻的,自是知道他早已認出了她。做這些那些,把她當個仆人使喚,還不就是報覆她當年對他所做的一切。

她當時確實年少無知,但......

林安怡盡量不想去找他,但總有一些意外逼著她去找他,只能繼續裝傻。明明兩人心知肚明,卻都裝作不知道的樣子,只當一個是權勢通天的軍閥,一個是卑賤如草的貧女。

林安怡心裏有些累。

譚大帥又帶她去吃飯。

到了門口,林安怡便認出這是她曾經最喜愛的飯館,他常常送的飯便是從此處買了送過去的。

譚大帥斜低頭,“林姑娘可喜歡這家的菜?”

林安怡正看到他鋒銳的下頷棱角,笑道:“我如何吃得起這樣的館子?”

以她如今的情況,確是如此。

譚大帥眉角微微上挑,“你一定會喜歡的。”

熟悉的味道。

亂世更疊,這飯館的主人家都換了好幾個,廚子的手藝卻是沒變。

林安怡夾著筷子,對面,譚大帥正偏眼看向窗外。沒了那銳氣滿溢的眼神,這側臉,還是與當年的平生一模一樣。

心下有些沖動,林安怡想,不如就這樣說開了,無論譚大帥會如何對她,她都不想再繼續這樣裝模作樣下去了。

她張口,“平......”

譚大帥兀然回頭,對上那如鷹般陰鶩的眼神,“生”字卡在林安怡的嘴裏,如何也說不出來了。她從未見過如此可怕的眼神。

“小心!”

林安怡被一把推向旁邊,她回頭,看到譚大帥左手掏出槍,“砰”,不遠處一男子應聲而倒。

他的右手臂垂在身側,血流不止。

林安怡頓時慌了神,沖上前去,“平生,你沒事兒吧,是不是手臂中槍了?”

平生......

林安怡反應過來,擡頭,正看到譚大帥低著的眼眸中閃過萬般變換。

“別聲張。”

譚大帥將右手臂靠在林安怡的背後,林安怡領悟過來,即刻裝作痛苦難耐,背受了傷的樣子。

店主家上前來。

林安怡清楚地看到豆大的汗珠從他的額頭上往下滴,卻又聽他的話不帶絲毫顫抖。

“簽單,所有的賠償去帥府拿。”

甚至於,他的左手還能瀟灑地簽下他的名字,只是省了些筆畫。

譚平生,應是譚字太多畫,他只寫下了,平生。

平生是為了救她受的傷,她理應照顧他。

雖然名義上說是,林安怡為了救譚大帥受了傷,譚大帥特準她留在帥府裏靜養。譚大帥愛她愛到親自衣不解帶地照顧她,已經幾日裏沒甚出現在眾人面前了。

藥送到房門口,林安怡拿進來,替平生上藥。除了她,還有幾個平生的親信,沒人知道譚大帥右手臂受了這麽重的傷。

“疼。”

林安怡頗有些無奈,這還是傳說中冷酷無情,戰無不勝的譚大帥嗎?

“上藥哪兒有不疼的,你稍微忍著點。”

平生轉過頭,“安怡,你給我吹吹,也許就沒那麽疼了。”

林安怡臉紅難耐,但還是紅著臉輕輕給他吹了吹。

感受著手臂上的溫熱暖風,譚平生覺得,這傷受的好像還不賴。

若是他能跟安怡就這樣過下去也好,若是他能不記得安怡曾經對他所做的,多好。

林安怡躺在帥府的房間裏。

突然想起了那句話,“你會跳探戈嗎?”

當年,她也曾同平生講過!就是在那件事情之前。

學堂裏要舉辦舞會,大姐先下手請了榮表哥做舞伴,她找不到看的順眼的會跳探戈的,便隨口問平生了一句,“你會跳探戈嗎?”

平生回的是,“我可以學。”

“那你可要努力學,學好了,我就請你做舞伴。”

探戈哪裏是短短十來天便能學好的,她當時也是心情不好,便隨口反諷了這麽一句,滿腦子只想著等到了舞會那天以什麽借口避過去。

還沒等到舞會那天。

父親匆匆忙忙回家來,說收到消息,敵人要大肆進攻上海了,上海不安全了,要帶全家離開避難。

她當時整個人都懵掉了,她生活了這麽多年的上海,怎麽會不安全呢?

直到聽到被大姐遺落在角落裏的小貓的哀鳴,她才突然醒過神來,她得帶平生小子走!上海不安全了,她不能把平生一個人扔在上海。

可是,這時候她才發現,她根本不知道平生住在哪裏,不知道他可能會在哪些地方。都是平生來找她,照顧她,她卻從未去找過平生。

當日,她為什麽沒把平生帶回府?便只能留他一人在上海自生自滅......

林安怡閉上眼,淚珠從眼眶中沁出,她知道了,從最開始見到她,平生就還在恨著她。所以,他才從不願提起過去的事情。

林安怡同以往一樣照顧著譚平生,只是可能話少了些。

她想,等譚平生傷一好,她就離開,離開上海。也許,她當初就不該重新回到上海。

譚平生覺得林安怡似乎有些不對勁,問道:“心情不好?”

從小,林安怡一嘟嘴,一揚眉,他就能知道她的心思。

林安怡搖頭,“沒什麽,看你的傷也好得差不多了。我想家了,想回去。”

現在,譚平生卻覺得自己有些看不透她的心思了。

“你少照顧片刻也無妨,我讓司機送你回去。”

林安怡低頭:“不用,我們那裏乍出現個轎車怪紮眼的,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譚平生:“好。”

他自己也有些分不清他對她的心思,這麽多年剩下的到底是不甘心,還是愛。這種時候確實不適合過於將他們兩個的關系張揚。

林安怡出了帥府,長嘆一口氣。

釋然,遺憾,還有些說不清道不明。

她正遇到那日飯館的主家,應是來索拿賠償的。估計也是掂量了許久,此刻才敢過來。

不過,也不關她的事情了。

林安怡喊了輛黃包車,“去火車站。”

譚平生手上拿著一封信。

是那日飯館的主家拿來的。說是信封上寫著“平生”,沒成想竟與譚大帥重名,這信又是以前的主家留下來的,多少年了,也送不出去,便索性拿來帥府給譚大帥看看。

平生。

大大的稚嫩的字體。

譚平生一看,便曉得這信是給自己的,是林安怡寫的。她給自己寫信做什麽?

譚平生拆開信封。

平生:

上海有危險,我們全家明日下午就要離開了,若是你在明日下午前看到這封信,到碼頭等我,我帶你走,若是你沒能在明日下午前看到這封信,你便去買船票,自己走。買船票的錢我給你留好了,就壓在學堂我桌子的右桌子腳下面。

平生,對不起,這時候,我才發覺我找不到你。

一九三八年八月五日。

她沒有拋下自己?

她還記得自己!

萬般情緒在譚平生的腦海裏翻湧,他合上信,發覺信封的背後底下還有一行小字,籠莊飯館。

這是......

她在提醒自己,她不止在這飯館留了,應是在她知道的,他常為她買東西的地方都留了!只是,那幾日他一直在閉門練探戈從未出去,等練完,他到學堂的時候,發現整個學堂已經空了,她也走了。

她走了,他便從未再去過這些本就是為她而去的地方。

“來人,備車!”

譚平生從床上一躍而起,一刻也不想耽誤,他要見到她!

她不在家。

甚至,沒人看到她回家。

再想起這幾日林安怡的異常,譚平生感覺自己要瘋了,“所有人,全部去給我找林安怡!”

火車已經開動了,林安怡想,她應該是再也見不到他了。

還好,她偷偷留了他的一張小相片。

林安怡從貼身口袋裏掏出那張相片,細細撫摩,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只可惜,再也聽不到他的聲音了。

“摸相片不如摸真人吧?”

最後,她還是被他給逮了回來,幸好,他把她給逮了回來。

盡管,他們的一輩子在常人看來沒那麽長,但也足夠了。他走在了她前頭,她緊跟著他便也去了。

在那一片黑暗中,麥芒似乎看到了一絲光亮。

她奮力地撐開眼,這裏是......

雪白的墻壁,消毒水的味道,還有病床。

是現代的醫院!

床邊站著一個男子,背對著麥芒。

看著熟悉的背影,麥芒笑了,淚水從臉頰旁滑落。

她知道,他會救她的。

男子回過頭,對上他的一雙幽深眸子,麥芒不知該喊他作什麽。

反倒是男子先開了口。

“麥芒你好,我叫甄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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