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 5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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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幹什麽?他怎麽知道孟修就是一休哥?
雖然底下有人說,他們都不知道一休哥是什麽樣子,怎麽相信照片上的這個人就是一休哥,可是等他簽售會出來,誰都看得出來,他就是照片上這個人。
編輯的電話又打過來,孟修接了,還沒說什麽,編輯就問:“那個時候你在幹嘛?”
“送他去醫院。”
“人是你打的嗎?如果不是,我們還可以澄清。”
“你想怎麽做?”
“如果不是你,就把真正的兇手推出去啊,為什麽要讓你承擔?”
孟修皺著眉頭:“……如果是我呢?”
編輯沈默一會兒:“你不是一個多管閑事的人,你怎麽會打他?”
“他惹我了。”孟修迷茫地看向窗外,“這件事兒有解決的辦法嗎?”
編輯又沈默一會兒:“你應該知道你的事會影響到簽售會,如果你的粉絲看到他們追的小說的作者把人打得一頭血,他們會怎麽想?你的小說可能會滯銷你知道嗎?沒有人想買一個人品差的人寫的東西。”
“我知道。”孟修還是看著窗外,“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嗎?”
編輯說:“有。”
“什麽辦法?”
“你把真正的兇手推出來。”
“……”
“我認識你幾年了,我還不知道你嗎?要麽你把他推出來,要麽你就找一個人替你承受。這一次你要是還繼續不溫不火的狀態,你知道要等幾年才會等來下一個簽售會?看這個題材的人都是年輕人,誰會去一個老頭子的簽售會?”
孟修一只手遮著臉:“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還有兩天,我們沒有時間好好想更優化的方法了。你快點決定吧,一個小時後我給你打電話。”
孟修扔了手機後仰躺在床上,那個人,究竟要幹什麽?
在孟修躺在床上不知所措的時候,永襄在上晚自習。也不知道是誰規定的,大一的新生需要上晚自習。
永襄正在做著高數作業,突然手機震動了一下。他拿起扣在桌上的手機一看,是一個陌生人發來的短信。
文:我知道你正在上學,所以,五千,我把該刪的刪了。
配圖正是那一張孟修為之焦頭爛額的照片。
永襄在看到圖片的那一秒立即把手機倒扣在桌上,看了看四周,確定沒有人註意到他才把手機息屏,然後出去。
顯示是陌生人發來的消息,永襄在腦海裏想了想,能拍這個照片的,好像就是當時那個混混。
一個月前,永襄開學前一天,因為大花臂的事一直擔驚受怕。晚飯後他一個人下去散步的時候遇到那個混混了,那個混混態度很好,和他聊了一會兒。然後要了他的手機號碼,說是感謝。
一個手機號碼也沒什麽,所以永襄也就給了。聊天的過程中,混混問起孟修,永襄還說了孟修是寫小說的,過幾天還會有簽售會,混混就問了孟修的一些情況,那個時候,聊的還挺好。
孟修!永襄突然想起他告訴了那個混混孟修的事,孟修簽售會在即,如果這張照片被爆出,孟修豈不是很倒黴。
永襄連忙打電話給孟修,然後往樓梯的方向走:“餵?一休哥。”
“你不在正在上晚自習嗎?”
孟修的聲音很平靜,永襄聽到的時候才放下心來,孟修應該還不知道。
“嗯……”永襄站住腳步,“……也沒什麽,就是……有點想你。”
電話那邊孟修笑起來:“你幼不幼稚?”
永襄笑著:“想你就是想你,和孔子的‘知之為知之’是一樣的,這叫誠實。”
“行吧行吧。”孟修那邊好像在倒水,有玻璃杯放在桌上的聲音,“等我簽售會結束了我就去找你。”
“嗯,我在學校等你啊。”
“嗯。”
“那我掛了啊。”永襄看著白墻發笑,“我繼續上晚自習了。”
“嗯,拜拜。”
“拜拜。”永襄放下手,看著白墻的眼神逐漸冰冷,站了一會兒,他撥通了那個陌生人的電話。
H市孟修所在的酒店。
孟修站在窗前,拿著一個玻璃杯。永襄的電話才掛斷一會兒,編輯的電話就來了,編輯問:“決定了嗎?”
“嗯。”
“那個人是誰?”
“我。”孟修看向窗外,燈光閃耀的夜晚似乎格外迷人,像是虛幻美好的景象一樣。
永襄是真的生氣吧,所以那天才會義無反顧地沖上去打人。
孟修想不出來這件事會給永襄帶來什麽樣的名聲,但是一定很不好,他自己都困擾的事情永襄一個未成年的小孩就更發難以承受了。
編輯很驚訝:“你知道你在幹什麽嗎?”
“知道。”相比於編輯的驚訝,孟修顯得平靜多了,“能聯系到那個人嗎?”
“我試著聯系了,他說……”
“他有什麽要求?”
編輯猶豫了一會兒:“一萬。”
“呵。”孟修氣得發笑,“他想錢想瘋了?”
編輯無奈地說:“我和他講過價,講價之前他要三萬。”
孟修重重把玻璃杯放在窗臺:“不能給他了,我之前就給過他一些錢,再給下去,就無窮無盡了。”
“你給過?”編輯有些生氣,“之前你為什麽不說?”
“我以為他不會再提起這件事,誰想到他還拍照了。”
編輯實在不知道再說什麽好,深吸一口氣:“算了,現在不是追究的時候,現在重要的是怎麽平息這件事,怎麽把影響降到最小。”
“他是我們那邊的人,我回去稍微打探一下就知道他的情況。我可以面對面和他聊聊。”
“來不及了,還有兩天你的簽售會就開始了。我們可以說你是在cos,但是要那個人先改口,要不然我們說沒有可信度。也可以說,你是在救人,只是那樣就需要把真正打他的人推出來,而且那張照片上你的表情不太好,這樣說也有點牽強。”
孟修聽得很煩躁,放下手機留編輯一個人說著,看著窗外。
然後說:“就這樣吧,反正我賣的是書,不是人品。”
手機離他有點遠,編輯問:“什麽?”
孟修拿起手機:“我說,就這樣吧,反正我賣的只是書。”
“你不知道這會有什麽影響嗎?”
孟修知道,但他還是回答:“我實在搞不清楚,為什麽喜歡一個作品就非要挖出這個人的私生活嗎?”
編輯沈默半晌:“人就是這樣,喜歡一個東西就會想辦法知道關於這個東西的事物。我們一開始的計劃不也是因為這樣嗎?用你的臉去謀取更多的讀者,找到更好的銷路。”
孟修把頭抵在玻璃窗上,悶悶地嗯了一聲。
編輯說:“我再想想辦法,你也累了吧?早點睡。”
“嗯。”
但是孟修怎麽可能睡得著?他為這個簽售會準備兩個月了,跑步,鍛煉,早睡早起,吃水果,拒絕泡面辣條,近兩個星期還每隔一天敷個面膜。
誰也不會甘心死在天堂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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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的電話又打過來,孟修接了,還沒說什麽,編輯就問:“那個時候你在幹嘛?”
“送他去醫院。”
“人是你打的嗎?如果不是,我們還可以澄清。”
“你想怎麽做?”
“如果不是你,就把真正的兇手推出去啊,為什麽要讓你承擔?”
孟修皺著眉頭:“……如果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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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孟修還是看著窗外,“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嗎?”
編輯說:“有。”
“什麽辦法?”
“你把真正的兇手推出來。”
“……”
“我認識你幾年了,我還不知道你嗎?要麽你把他推出來,要麽你就找一個人替你承受。這一次你要是還繼續不溫不火的狀態,你知道要等幾年才會等來下一個簽售會?看這個題材的人都是年輕人,誰會去一個老頭子的簽售會?”
孟修一只手遮著臉:“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還有兩天,我們沒有時間好好想更優化的方法了。你快點決定吧,一個小時後我給你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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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孟修躺在床上不知所措的時候,永襄在上晚自習。也不知道是誰規定的,大一的新生需要上晚自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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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襄在看到圖片的那一秒立即把手機倒扣在桌上,看了看四周,確定沒有人註意到他才把手機息屏,然後出去。
顯示是陌生人發來的消息,永襄在腦海裏想了想,能拍這個照片的,好像就是當時那個混混。
一個月前,永襄開學前一天,因為大花臂的事一直擔驚受怕。晚飯後他一個人下去散步的時候遇到那個混混了,那個混混態度很好,和他聊了一會兒。然後要了他的手機號碼,說是感謝。
一個手機號碼也沒什麽,所以永襄也就給了。聊天的過程中,混混問起孟修,永襄還說了孟修是寫小說的,過幾天還會有簽售會,混混就問了孟修的一些情況,那個時候,聊的還挺好。
孟修!永襄突然想起他告訴了那個混混孟修的事,孟修簽售會在即,如果這張照片被爆出,孟修豈不是很倒黴。
永襄連忙打電話給孟修,然後往樓梯的方向走:“餵?一休哥。”
“你不在正在上晚自習嗎?”
孟修的聲音很平靜,永襄聽到的時候才放下心來,孟修應該還不知道。
“嗯……”永襄站住腳步,“……也沒什麽,就是……有點想你。”
電話那邊孟修笑起來:“你幼不幼稚?”
永襄笑著:“想你就是想你,和孔子的‘知之為知之’是一樣的,這叫誠實。”
“行吧行吧。”孟修那邊好像在倒水,有玻璃杯放在桌上的聲音,“等我簽售會結束了我就去找你。”
“嗯,我在學校等你啊。”
“嗯。”
“那我掛了啊。”永襄看著白墻發笑,“我繼續上晚自習了。”
“嗯,拜拜。”
“拜拜。”永襄放下手,看著白墻的眼神逐漸冰冷,站了一會兒,他撥通了那個陌生人的電話。
H市孟修所在的酒店。
孟修站在窗前,拿著一個玻璃杯。永襄的電話才掛斷一會兒,編輯的電話就來了,編輯問:“決定了嗎?”
“嗯。”
“那個人是誰?”
“我。”孟修看向窗外,燈光閃耀的夜晚似乎格外迷人,像是虛幻美好的景象一樣。
永襄是真的生氣吧,所以那天才會義無反顧地沖上去打人。
孟修想不出來這件事會給永襄帶來什麽樣的名聲,但是一定很不好,他自己都困擾的事情永襄一個未成年的小孩就更發難以承受了。
編輯很驚訝:“你知道你在幹什麽嗎?”
“知道。”相比於編輯的驚訝,孟修顯得平靜多了,“能聯系到那個人嗎?”
“我試著聯系了,他說……”
“他有什麽要求?”
編輯猶豫了一會兒:“一萬。”
“呵。”孟修氣得發笑,“他想錢想瘋了?”
編輯無奈地說:“我和他講過價,講價之前他要三萬。”
孟修重重把玻璃杯放在窗臺:“不能給他了,我之前就給過他一些錢,再給下去,就無窮無盡了。”
“你給過?”編輯有些生氣,“之前你為什麽不說?”
“我以為他不會再提起這件事,誰想到他還拍照了。”
編輯實在不知道再說什麽好,深吸一口氣:“算了,現在不是追究的時候,現在重要的是怎麽平息這件事,怎麽把影響降到最小。”
“他是我們那邊的人,我回去稍微打探一下就知道他的情況。我可以面對面和他聊聊。”
“來不及了,還有兩天你的簽售會就開始了。我們可以說你是在cos,但是要那個人先改口,要不然我們說沒有可信度。也可以說,你是在救人,只是那樣就需要把真正打他的人推出來,而且那張照片上你的表情不太好,這樣說也有點牽強。”
孟修聽得很煩躁,放下手機留編輯一個人說著,看著窗外。
然後說:“就這樣吧,反正我賣的是書,不是人品。”
手機離他有點遠,編輯問:“什麽?”
孟修拿起手機:“我說,就這樣吧,反正我賣的只是書。”
“你不知道這會有什麽影響嗎?”
孟修知道,但他還是回答:“我實在搞不清楚,為什麽喜歡一個作品就非要挖出這個人的私生活嗎?”
編輯沈默半晌:“人就是這樣,喜歡一個東西就會想辦法知道關於這個東西的事物。我們一開始的計劃不也是因為這樣嗎?用你的臉去謀取更多的讀者,找到更好的銷路。”
孟修把頭抵在玻璃窗上,悶悶地嗯了一聲。
編輯說:“我再想想辦法,你也累了吧?早點睡。”
“嗯。”
但是孟修怎麽可能睡得著?他為這個簽售會準備兩個月了,跑步,鍛煉,早睡早起,吃水果,拒絕泡面辣條,近兩個星期還每隔一天敷個面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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