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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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張清月也舍得不花那麽多錢買個電視回來,還要交電費,這都是錢,可不買,也不甘心。

她從木箱子最底下拿出一個包出來,裏面是一踏踏的錢,有大的有小的,算算有五、六百,這都是她的私房,快要過年了,初二要回娘家,少說要給爹媽三百。

一年到頭就那麽一次,給少了可不行。那她這裏剩下的,可就不多了,她還準備等開學的時候,給和平兄妹兩買兩套新衣服呢。

不行,不能拿她的私房來買電視,只是國軍那邊,過年的家麽夥都要他那邊去買,還有春耕,還要買化肥呢。

家裏還商量好了,來年要多養兩頭豬,這也要錢。

還有兩孩子的學費,看來,還是得去老四家一趟,當初老四可是說了的,家裏孩子們上學,他都是會給資助的,她也不讓給全部,出個一部分就好了。

張清月想著,把私房錢清點了一邊,一共五百二十三塊六毛錢,數完,把錢仔細包好,放回了箱子底下,然後就躺床上裝生氣去了。

電視暫時可以不買,但怎麽也要國軍表一個態,幾年之內一定要買回來,老四就不比了,至少要比老三的快吧!

外頭。

安和平看著媽媽就那麽甩老爹面子回了屋裏,這樣的事情,在家裏其實很常見,但每次見到,他還是有些擔心。

就怕萬一,老爸會受夠老媽這性子,吵起來、打起來,嗯,雖然和平覺得,自家老爸的性格,肯定不會。

“爸,您別聽媽的,村裏可沒有多少人買電視,就是在我們學校,同學裏有電視的也不多的。而且,我跟靜舒也沒時間看電視,買了就真浪費錢了。”

一邊,聽到動靜出來的靜舒,聽到哥哥說的話,也立馬表態,道:“是啊爸,浪費那個錢做什麽,不用買,要是有錢,還不如給您和媽媽多買兩身衣服呢。”

“呵呵,我跟你媽的衣服夠穿,要買什麽,再過幾天就過年了,我跟你爺爺說好了,後天要去縣城,你們兩想要什麽樣的新衣服、新鞋子,爸去給你們買回來。”

兒子跟女兒那麽懂事,還體諒又孝順,完全沒有繼承他們媽媽的那些缺點,是安國軍最為自豪的事情。

如今又聽寶貝閨女這麽一說,當下心裏的郁氣就全沒了,滿臉的笑意。

而看到父親這樣,安和平跟安靜舒兩人卻是心裏安心下來,其實,他們是真的很怕爹媽吵起來,這會讓他們不知所措,會很不安。

但好在,這樣的事情,一直沒有發生過。

爸爸很寬容大度,從來就不跟媽媽計較。

其實,他們也知道自家媽媽性格上有點那個,但怎麽說,都是最疼愛他們的媽媽,不管出於什麽,最終的目的,其實都是為了他們。

這樣的媽媽,他們哪裏能嫌棄、不滿,還跟著外人來指摘媽媽的不是呢!

好在,媽媽除了性格上要強一些,但凡就要爭個一二來,有時候也嘴碎,有點小算計,但心腸還是很好的,從來不做缺德的事情,這樣其實就很可以了。

人無完人,每個人都有些缺點,難能盡善盡美呢。

做為兒女,他們能做的,就是孝順好他們的爸媽,讀好書,不惹事,不讓家人擔心,做爸媽一直驕傲的孩子。

不過爸爸這邊不氣了,媽媽那邊還在屋裏呢。

兄妹兩對視一眼,安靜舒看了一眼掛在客廳的大鐘,已經不早了,就道:“哥,你幫爸爸去做飯,我去看看媽媽去!”

安國軍一拍手,“哦,對,已經不早了,和平啊,別出屋子了,外頭冷,爸去做飯就好了,做好了叫你們吃。”

“沒事,爸,我幫你燒火,屋裏也冷,還不如去烤火呢!”

兄妹兩自小就沒有幹活家務,雖然有些愧疚要讓老爸來煮飯,但他更不想幫倒忙,給爸媽找麻煩,就力所能及的燒燒火了。

安國軍思考了一番,覺得兒子說的也對,烤火暖和,便同意了。

關於大伯家裏平息了一場起不來的風波,已經到家的靜嫻完全不知道,也不知道,大伯母又開始算計起家裏的錢來了。

就算知道了,其實她也沒有辦法的,畢竟做決定的,從來就是一家之主。

她想,要是她說了不給錢給大伯母,給大哥大姐讀書,估計得到的不是老爸的思考、讚同,而是耳刮子。

想一想這個可能,就算是知道了,靜嫻也沒有想要開口的欲望。

她已經決定了要自己掙錢了,至於老爸的錢,她不惦記,也不管他自己怎麽揮霍。

左右,等爸媽老了,她會給他們養老的。

這要是能夠用錢來解決的事情,那都不是問題。

靜嫻很怕麻煩,她不知道自己小時候是不是這樣,反正,長大後的她定然是的。

為了能夠不發生麻煩的事情,提前用錢解決的事情海了去了,即使,花了錢很長一段時間,她可能吃土,她也依舊選擇這麽做。

活著很艱難,她還是選擇活著,她後來想過很多次,要是她什麽時候,一不小心就死了,那該怎麽辦?

身後的一大攤子,有人幫你嗎?

並沒有,所以,她一定要撐著,要一直一直活著,她甚至還會經常跟姐妹開玩笑,說她還想要在活五百年,五百年,更長的五百年,一直一直的活著。

對於很多人來說,死不可怕,活著才煎熬,對於她來說,卻是相反的。

之前的她是這樣,現在重新來過的她,也一樣,甚至,她還覆雜的糾結著,她到底會不會可能,有一天睡醒之後,回到之前的現實之後。

而這個帶著空間回到過去的好運,只是一場好夢?

希望能回去,也希望不要回去。

希望回去的時間,可以在晚一點,至少,讓她掙夠錢再說!

所以,錢不重要,錢又很重要。

最重要的是她自己的錢。

老爸手中的錢?

那都是浮雲啊浮雲,以前不曾想過,現在也不會死惦記著。

就算,她後世知道,其實老爸挺有錢!

她的掙錢之路早就開始了,就等著來一場東風,給她一個機會。

這一世,她絕對能夠把整個家都給翻過去的!

因著爺爺答應了給她買種子、壇子,一路上,靜嫻都是樂呵呵的,還哼起了歌來。

後世她的記憶不是很好,讀書的時候還好,就算記憶不好,也要逼著自己去記書本上的那些知識,畢業之後不用讀書了,不用死記硬背了,腦子就徹底的放飛了。

結果她就發現,她的腦子,真的是一點都不好用,時常今晚上看過的書,第二天睜開就能給忘得一幹二凈,就是別人欠的錢,過個三五天,也保證能忘掉。

可,怎麽就是忘不掉自己欠別人錢呢?

說遠了。

雖然在哼歌,但都是記著的曲子,不成曲,甚至不是一首曲子裏面的。

但就算這樣,也是把前頭小林給帶動起來了,坐在車上都是隨著調子一搖一擺的,話說,小孩子為啥會對音樂那麽敏感呢?

但凡是她見過的孩子,甭管是剛生下來沒多久的嬰兒,還是三五歲的小孩子,一聽到歌兒,特別是歡暢一點的,就立馬給你搖擺,也是有趣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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