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26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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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嗎?你好手好腳,就算去當童工,幹最累的活也不是不能養活自己,但因為你的病,你只能用這種自殘的方式活下去,你甘心嗎?”

魏初是有觸動的,如果眼前的人換成一個成年人,她不會有什麽感覺,但這才只是一個孩子,得了病,只是想要大吃特吃而已,可是不但得不到幫助和照顧,反而要承受這麽殘酷的對待。

小孩的眼神有些迷蒙了,他咬了咬牙:“你到底想說什麽?”

魏初嘆了口氣:“我能提供你食物,你只需要每個月做滿指定的交易數額就行了,多了不用幹,我養你,但你必須幫我做一件事。”

“什麽事?”少年明顯動搖了。

魏初瞇了瞇眼:“是好事哦。”

……

程川回到家,脫去外套有些疲憊地揉了揉眉心,這幾年他過得並不好,尤其是最近,頻繁地想起了那個已經很久沒有見過的人。

他的二弟,程如意。

他們程家不算頂級世家,那也是數一數二的商業豪門,誰也想不到,他們家的孩子會得那種病,當然得病了,他們也養得起,疏通一下關系,完全可以將人留在家族裏,無論是出於親人的關愛不忍,還是以後為家族的後代孕育做出貢獻。

本來他二弟確診得病後,他們家上下都是這麽想的。

但程川卻親手將程如意送出去。

程家親戚太多,程川的叔伯、堂表兄弟都不是簡單角色,誰都想染指程家的繼承權,甚至以他們這一支出了貪食者為由來攻擊他們,程川作為名正言順的繼承人身上的壓力非常重。

他當時急需一些貴人的幫助。

可是他有什麽值得貴人另眼相看的?

直到他發現程如意的食量實在驚人,與之匹配的是他的身體修覆能力。

他偷偷地請人給他做了鑒定,體質達到了級,體質越強,修覆能力越強,血肉細胞的“效用”也越強大。

程川在不眠不休一夜之後,最終還是決定將程如意送給“育兒”機構的一位高層,那個高層為機構找到一個級祭品,會得到很多好處,而他得到好處了,自然就會反過來幫助程川,替程川引薦一些真正的貴族就夠他受用不盡了。

他坐穩了繼承人的位置,將那些蠢蠢欲動的親戚狠狠打壓,父母也讚同認可他的作為,他沒有做錯,但為何想起程如意還是不能安寢,坐立不安?

他甚至不敢去打聽程如意的情況,他不敢知道作為級祭品的弟弟會遭遇什麽。

“你得病了,天意選擇了你,那本就是你的義務,我沒有做錯,二弟,你不要怪大哥,犧牲你一個,我們一家人都可以過得很好,程家更上一層樓,你知道了也會高興的對不對?”

……

魏初看著眼前少年眼神裏透出的強悍銳利,滿意地點點頭:“你現在有二星級的實力了,一般的青壯年都不是你的對手了。”

少年眼裏的銳利冰冷散去,興奮地說:“你這個太陽能修煉大法實在太棒了,我第一次知道太陽能還能這麽用的。”

魏初說:“我們貪食者已經夠慘了,別人不幫我們,我們自己幫自己,現在你已經知道怎麽修煉了,不足之處我們也討論過修改過,現在你能不能找到一些靠譜的貪食者,我想讓更多的同胞都學會這個,變得強大起來.”(未完待續。)

被分食的男人(七)

想要救這個可憐的人群,先決條件就是他們自己強大起來,魏初倒不是要他們去打打殺殺報覆社會,也不用人人都變成武林高手,但修煉了輻射能,至少有一個非常大的好處,強身健體,身體愈合能力也會變強。

天知道每天有多少貪食者在被放血割肉之後因為愈合不及時而死去的。

其實魏初對這裏的人的做法挺不理解的,既然知道貪食者是這個社會繁衍下去的關鍵,為什麽不好好對待?貪食者數量比起總人口雖然不值一提,但其本身基數其實並不小,好好地養著他們,然後天天抽點血多好,非要那麽血腥地割肉割臟器的。

血腥殘暴的結果是每天都有許多貪食者死去,而且過度地被殘害導致他們都非常非常虛弱,這樣肯定是不能成事的。

叫做洛旭的少年用了一天時間就找來了五個人,他年紀小,和人交往也少,能找到這麽五個完全可信任的人已經難得。

這五人裏有男有女,小的和洛旭一樣大,最大的也才三十多——貪食者是活不久的,他們都瘦骨如柴渾身帶上,眼裏透著茫然怨恨和絕望,魏初也沒有廢話,直接說自己有辦法讓他們變強大,但他們必須聽她的,而且也不能把這件事告訴給別人知道。

幾人毫不猶豫地答應了,不說變強大的誘惑,單說這什麽修煉方法到了後面可以不用吃飯光曬曬太陽就不會感到饑餓,也足夠令貪食者瘋狂了。

魏初讓洛旭將改良後的修煉*教給五人,在他們練習的時候,魏初也也自己的事情要做,她這個月還要完成兩單生意呢。

如果完成不了,她會立即被逮捕,而好不容易才得來的自由會立即失去。

那位在交易中心大廳工作的金發碧眼的熱情小夥子替她找了兩個好買家,一個是一對老夫夫,他們要給自己的孫子蛋買點必不可少的培育材料回去,令一個是個單身的青年,他有了一顆蛋,但他的配偶卻不知所蹤。

魏初分別給他們一管一百毫升的血和一塊一百克的肉,這裏的人堅信將貪食者的肉煮程肉湯和培育液混合,效果加入比貪食者的血還好。看他們得了寶貝似地離開,魏初覺得她簡直就是那割肉餵鷹的佛祖,渾身充滿了神聖的光輝。

她用賺來的錢買了一堆食物,準備拿去和洛旭他們幾人分,走到洛旭他們所在的貧民窟一帶,卻撞上了搶劫現場。

這一帶亂得很,魏初沒有多管閑事的想法,但緊接著一塊散發著血腥味的肉滑過長長的拋物線,piaji一下掉到自己腳跟前,看著這塊形狀眼熟的肉,魏初覺得自己包著紗布的小腿隱隱作痛起來。

她面無表情地擡頭,一群一看就不是好人的人沖到自己面前:“小子,給老子滾開!”

一人去撿魏初腳跟前的肉。

魏初肩上扛著一根類似竹竿的東西,這是她在這發現的一種水果,和甘蔗差不多,又硬又粗,一節一節的,咬起來特別清甜,這玩意兒貴得很,但架不住魏初想吃,她忍痛買了一根,這會兒被她當成竹竿挑著一個巨大的包裹,包裹裏自然都是吃的。

那混混似的人用那烏漆麻黑的手快要碰到那塊肉了,魏初“甘蔗”一掃,一下子就把這人給拍飛了。

“娘的,還真遇上一個挑事的!”剩餘的人一哄而上,魏初就把包裹給卸下來,一根甘蔗當成棍子耍,三兩下把這些人打得落花流水屁滾尿流,轉眼就逃得沒了影子。

這時倒在角落裏渾身是傷的青年才默默爬起來,慢慢走過來撿起那塊肉。

魏初掃了一眼:“都臟了,不要了。”

青年頓了頓,一言不發,撿了肉小心包好就轉身要走,看都沒看魏初一眼。魏初覺得有趣,她活生生一個祭品站在這裏,這人又明顯需要她的血肉,居然瞧也不瞧她一眼,不討好,也不露出那種貪婪的眼光,好像把她當成一團空氣,當真有點與眾不同。

剛剛做交易的時候她就發現這個男人身上確實有點違和的地方。

比方說他穿的衣服很廉價,但通身氣質卻極好,一看就是受過良好教育的。

她重新扛起包裹,擡腳就跟上去:“你也住在這裏啊,這裏都是特別窮的人才住的,沒想到你也是啊,我也有朋友住這,早知道剛才就給你一個優惠價了。”

青年什麽話也沒說,一瘸一拐地拐進了一條陰暗的小弄,來到了一個屋子前,那應該本來是他的地盤,但此刻屋子裏被一群年紀大小不一的男人給霸占了,那些人眼神陰狠兇惡地盯著青年,似乎只要青年鬧起來,就會沖出來把他撕成碎泥。

青年沈默了一下,默默退出來,挨著一個墻根坐下來,手裏抱著一個布包,一下一下摩挲裏面的什麽東西。

魏初眼尖,看出那裏面是一個圓圓的東西,她有點吃驚地睜大眼睛,那不會就是傳說中的寶貝蛋吧?

也是,這青年向她買血買肉,不就是為了養他的寶貝蛋嗎?

大概魏初的目光太露骨,青年終於舍得擡頭看她了,喑啞地開了口:“你跟著我幹什麽?”

魏初聳聳肩:“我就好奇,你懷裏那個,是你的蛋?”

青年目光柔和了一點:“是我的孩子。”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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