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百九十一章 陪你買衣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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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不想把自己打扮的帥氣一點,給明天的賓客眼前一亮的感覺嗎?我想阿巧肯定是希望讓大家都覺得她找的老公,不但有錢還很帥,並且品味十足的。”陳宛白繼續勸說著。

林凡聽她這麽一說,倒也覺得有點道理,他一個孤家寡人是無所謂的,可是也得考慮到舒巧以及她家人的感受,雖然他和舒巧兩個現在算是奉子成婚,是沒法再更改的事情了,但是她們一家又何嘗又不想在她們親戚面前攢足面子呢!

想到這裏,林凡回道:“那我等下樓理個發,然後再去店裏買套正式的西裝。”

雖然前幾天他在H市的時候有買了好幾套新衣服,但是大都是偏休閑類的,現在他既然決定要打扮的正式一點了,那再穿休閑裝就有點不合適了,而且他連雙像樣的皮鞋都沒有。

“就在你們這裏買啊?不是我看不起你們這個鎮,而是很多大牌都不可能會把專賣店開到你們這裏來的,所以你想要買好一點的西裝的話,我看還是去趟W市吧,反正這裏離W市市區也不遠,開車就一個小時,現在過去還來得及。”陳宛白說道。

“不是吧,就為了買身好衣服大晚上還得去W市,會不會太麻煩了啊!我就將就著在這裏買一套貴一點的得了。”林凡苦著個臉應道。

雖然他明知陳宛白說的是實情,但是他是真的不想大動幹戈,跑這麽遠的路了,就為了買套衣服。

“那怎麽行呢!你想啊,你這輩子能訂幾次婚啊!如...”陳宛白說到這裏突然頓了頓,因為她想到林凡後面說不得,還得跟任若蕊、葉小雨兩個訂婚的,於是馬上改了口,“阿巧能訂幾次婚啊,不就跟你一次嗎?讓你抽點時間去買衣服,你還不樂意啊?”

“行行行,那我們快點吃飯吧,吃完了,我把你送回酒店後,我自己就再去趟W市總行了吧!”林凡被說的實在是沒法反駁了,只好拿起飯碗加速吃飯了。

......

因為特意的加快了吃飯速度,等到林凡帶著陳宛白一起下了樓時,時間也才剛過七點半,他剛想把她給送回去,卻又聽陳宛白說道:“林凡,我陪你一起去買西服吧,你們男人的眼光太差了,要是挑到一身合適的西服,那就等於又是浪費時間了。”

“可是你今天已經坐了好幾個小時的車了,下午還陪我跑著跑那的,不累、不困嗎?”林凡問道。

“這有什麽累的啊!在車上的時候,我不是已經睡了好幾個小時了嗎?別磨嘰了,快點走吧,不然等到了W市的時候,那邊的商場可就真的打烊了。”陳宛白怕他不讓自己跟著去,直接就坐到了林凡車上的副駕駛位置。

林凡見她都已經上車了,也沒好意思再讓她下車,也跟著上了車,發動車子,快速的向高速路口開去。

他的車子剛上高速路口,手機就響了起來。

“餵,你好,哪位?”林凡接起了電話。

“您好,是林先生嗎?我是楊總派來給您煙酒的,不知道您現在在家嗎?我現在在您家樓下,正準備給您送上去。”電話裏一位青年應道。

“啊...不好意思啊!我現在剛剛有點急事出門了,要晚一點才能回來。要不,你把煙酒先放到你們L鎮的佳佳超市裏,晚點我到你們超市去取。”林凡這才想起,下午楊夜玉跟他說過,晚上會有人把東西給他送過來的,剛才他急著出門,是真的把這事給忘了。

“沒事,沒事!那我們先在您家樓下等您,晚點您回家了,再打這個電話給我,我再送給您就是了。”青年笑道。

做為佳佳超市的一名普通員工,前會的時候,他們經理讓他把東西送到林凡家,而且還提醒他,這是公司大老板楊夜玉安排的任務,一定要圓滿的完成,因此他哪敢讓林凡一會再到佳佳超市自提啊,所以只能是準備跟另一位同事在小貨車上等著了。

“那怎麽好意思呢!這樣吧,你先在我家樓下等個十分鐘,如果有人給你電話,說是我讓他來接的,你就把東西交給他就是了,可以嗎?”林凡想到前會他下樓的時候,邊上自己家的電動自行車的店還是開著的,就打算讓李星松幫他把東西收一下。

“好的,沒問題!”青年應道。

掛上電話,林凡又給李星松打了個電話,而李星松也剛好還在店裏,可以幫他把東西收下來,明天早上再交給他。

把剛才那個青年的手機號碼,發給了李星松後,林凡才算是松了口氣,心中暗暗責怪自己沖動了一點,被陳宛白這麽隨便一慫恿,就心急火燎的跑W市去了,不然也不用這麽麻煩別人。

“好了,別郁悶了,不就是一點小事嘛,幹嘛還板著個臉啊!”剛才的事情陳宛白在邊上都聽到了,現在她看到林凡好像不是很高興的樣子,便嬉笑著說道。

“哎,我也是真是的,不就是西裝嘛,還不都是幾塊布做的,幹嘛還非要去W市買呢!”林凡無奈的說道。

“這你就不懂了吧,雖然同樣都是布做的,但是好的西裝穿起來不但更合身,而且會更有型,最重要的好的西裝一般都是純手工制作,不像便宜的西裝是從流水線上來的,這點從西裝上的一些小細節上就能看出來的,另外,好的西裝面料也不一樣,不是便宜西裝備所能比擬的,等你穿過了以後,你就知道了。”陳宛白回道。

“再好又怎麽樣呢,我平時最不喜歡穿的衣服,就是西裝了,穿起來總是感覺很別扭,連走路都覺得不自在,一會買的西裝估計也就明天穿一次以後,就束之高閣了。”林凡無所謂的應道。

對於他來說,他還是覺得穿牛仔褲最舒服了,不但不容易破,而且還耐臟,鞋子也好配,不像穿西裝一樣,一定要配皮鞋,不然會顯得很土,而最重要的一點是,像他這樣的懶人,哪怕牛仔褲穿了一個月沒洗,只要放到太陽底下曬一曬,沒味道了,也能繼續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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