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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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花灑裏不斷噴出大小不一的水珠,一顆一顆的落在呈現□□的身體上,順著發絲,經過脖頸,柔軟的高聳或光滑的脊背,平坦的小腹或者誘人的腰線……最終匯聚到地上。

站在花灑下的人也在游走著,不過,只是思緒。

她再一次的覺得失望,甚至覺得有些心煩意亂——是對自己的失望。

葉怡曾經說過,能引起程悅對自己失望的,只有一個人——宋澤旭。

程悅想,如果葉怡在就好了,她一定知道該怎麽去平覆自己內心的煩躁和郁悶。但這是如果。此時此刻,葉怡應該還在床上,也許正呼呼大睡呢,和她的神秘先生一起。或者正在做著什麽少兒不宜的事情。

心煩的原因無他,正是葉怡說的那樣。

程悅最近很忙,身體裏的那根弦繃得直直的。但是昨天晚上,身體裏的那根弦斷了。歸根結底還是葉怡的錯。

她只要忙起來,便什麽都不會顧,不會好好吃飯,不會好好睡覺。糟蹋自己到旁人看著都心疼的地步。可是我們大多數人都是這樣,一旦被心疼,立馬從勇士變成紙人兒。程悅也如此,於是她去跟葉怡留言訴苦。

葉怡回覆她說,再怎樣忙都要好好吃飯什麽的,這句溫情的話一下子把她的委屈放了出來。如同洪水莽獸一般的委屈。

大哭的瞬間,只想去跟那個人說說話。哪怕他不回覆她,她都覺得無所謂。

沖動之下發了消息給他,亂七八糟一大堆。說起自己很早之前選大學選專業的事,說起自己最近來的委屈,還有自己天生的急性子和莫名其妙就強烈的好勝心,然後就哭得更兇了。

片刻之後,那個人回了消息給她。

簡單的兩句話——“不要想太多”、“一步一步來,不要想一口就吃成個胖子。”

在看到這消息的當下,原本已停下的眼淚,又開始流了下來。哭過之後,又發了消息給他——“好了,我已經好多了,洗漱去了,我要好好睡覺!”她只是怕他擔心。

這回那邊沒再來消息。但程悅還是覺得很滿足。

人的眼光是個奇怪的東西。很多年前你喜歡的,也許很多年後,你還會喜歡。也有可能,你會覺得討厭。

正如昨天晚上,程悅還覺得是安慰的話,到早上,就已經變成了敷衍的表現。她開始覺得失望。

她眼前的路都是模糊的,只有那個人是清晰的。

因為她好像更加看清了他。

葉怡以前說她眼光太挑,活該單身。

還說她喜歡那種只暖自己喜歡的女生的男生。她知道葉怡沒有說錯。

她覺得那個人就是這樣的人。這是優點,也是缺點。她覺得自己喜歡那個人就好比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的一把刀,有一天她發現那個人正拿著那把刀對著自己,她不知道這該是怎樣一種心情。那個人的這一點就是一把漂亮的刀,她以前只看到了刀的“漂亮”,卻沒看到刀刃的鋒利。而現在,她發現了這把刀的鋒利。卻覺得有些避之不及。

雖然這把刀還從來沒有真正刺向過她,但她知道他的“刀刃”不會因為她而收起來。

程悅很清楚,這個世界上,沒有感同身受這回事,她只希望他能理解她的好勝心,她的急性子。但事實是,他根本不能。

他的這把刀放在了他的骨頭裏,大概只有遇見最合適的人,他才會把刀刃收回去,哪怕因此砍到自己。

她很沮喪,也很失望,是對自己的失望。

她愛他愛了十年,可是並沒有什麽用。

她曾經想,就算這把刀刺向了自己,自己也可以把這把刀放進骨子裏,焐暖,讓它也長進自己的身體裏,那樣,他們以後不論遇見什麽事,都不會再分開。可是,她終究只是血肉之軀,終究只是個脆弱的女孩子。

葉怡曾經跟程悅說,她覺得那個人並沒有什麽好的!

程悅立即反擊,說葉怡的那個神秘先生才沒什麽好的。

末了,葉怡又說了一句,至少她的那個人積極上進。她以為她這樣說,程悅應該無可反擊了!畢竟那個人是真的不上進。

但是她忘了,那可是程悅。從小到大,都十分要強的程悅。何況議論的那個人還是她愛了十年的男人。有多護短,可以想見。

果然,程悅回擊:“我積極上進就可以了,不需要我喜歡的人也積極上進!”

這句話在葉怡的理解裏就是:只要她程悅努力奮鬥就行了,她可以幫著那個人一起奮鬥了!甚至如果那個人願意,她可以養著他!

葉怡沒有再反擊。反正再怎樣說她沒出息都沒用。

年輕的時候,愛真是昏聵。程悅回過頭來這樣想。

她和那個人,他們之間從來都是這樣。

她太認真,他太隨意。

她太鄭重其事,他太吊兒郎當。

很多人都說他們之間不合適,但好強如程悅,不信這個邪。這時候卻覺得不得不信這個邪!

程悅對宋澤旭的用心,可以說是已經到了“算計”的地步。她可以很準確的“算計”到,她說什麽話時,宋澤旭會回應她,有時,甚至連回些什麽,她都能猜到。

最初喜歡上他的那幾年,她每次跟他說話之前都會在心裏計量一番。

他們的家在同一個城市,他們的父母是朋友,他們上同一所大學,學校在另一個城市。一個他們都感到陌生的城市。

每次上學,放假,他們都一起走,坐在同一輛車上,程悅有很多次可以“算計”的機會,但她卻覺得疲倦。每次,都只是靜靜坐在車上,一言不發的看著窗外。

那裏有黑瓦白墻的古老房子,有大片的麥田,綠油油的,心形的塔,交錯的電線,低飛的鳥,還有因為汽車疾馳而過而帶來的肆意的風。那時候的程悅覺得愉悅,似乎所有的得與失都顯得渺小,她坐在車上,耳邊是風,眼裏是風景,旁邊是她愛著的人。

很多次,她沈溺其中,無法自拔。希望時間只停在那一秒。或者希望那輛車能像《霍亂時期的愛情》裏最後結局那樣,永遠開下去,開到不知名的地方。從春天,到冬天,再到春天。反正只要在他身邊,聞著他的味道就會有安全感和幸福,他就是她的全世界,是她的未來。當然,她理所應當的認為自己也是他的未來。

也許真的是這樣。當一個人很愛另一個人的時候,她會覺得那個人就是自己的未來,是自己的不可或缺,而自己對於那個人來說,也是如此。就算一開始不是,她相信,以後也一定是。

突然,頭頂的水涼了一下,她打了個激靈,腦子醒轉過來。關了水,伸手拿過掛鉤上的浴巾,隨意擦了擦,裹了一下開始往外走。

作者有話要說: 天太冷了 十四度下著雨 微微風 似乎這個天氣的官配就是:毛衣 熱的茶杯 耳機 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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