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書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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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區,一片獨門獨戶的洋樓,依山傍水。沈金河自東向西流,貫穿這群年久建築,兩岸的蘆葦蕩,壘起難越的高墻,將萬璽山莊劃為南北兩區。
房主們多是高知分子,如今都已退休。屋宅雖老舊,但由於這裏是都市中難覓的宜居環境,他們寧可在這裏頤養天年,也不要隨子女去什麽鬧市區的公寓。
霍磊一直都想不通,這種註滿老人的社區,康南銘一住就是四年。萬璽山莊北區,西角落的那幢棕色洋樓,就是康南銘的家。
深夜十點,門鈴聲傳來。
原來是胡杏洲,康南銘的外婆。這是一個瘦小幹癟的老太太,戴著酒瓶底厚的老花鏡,鵝蛋臉上橫滿皺紋。松弛的眼皮壓下來,年輕時的杏眼成了三角眼。
“胡醫生,你怎麽來了?”手足無措,不知該去攙她,還是怎樣。
這是胡杏洲四年裏,第三次來外孫家。第一次是替老伴梅瑾之帶話,讓康南銘在小區路上不要和他打招呼。第二次是來還一套紫砂壺,那是康南銘在無錫拍戲時買來送給他們的。
老太太瞅了他一眼,一手扶著墻,一手換布鞋。
“胡醫生,直接進吧,鞋子不要換了。”
“呵,到底是康震的兒子。”胡杏洲低著頭,輕哼一聲,“進別人家裏不換鞋,成什麽規矩。你爸沒教你,難道鳳亭也沒教過你?”
康南銘沒回嘴,跟在胡杏洲後頭,兩人走到餐桌旁,一高一矮,一佝僂一挺拔,立著。
“你好好給我說清楚,那條新聞是怎麽回事。”
在外婆面前,康南銘像是犯了錯的學生,不敢說話。
“你配不上那姑娘,別毀了人家的清譽。”
“胡醫生,我怎麽了?”康南銘冷冷一笑,眼底藏著黯然,“一位是市裏頭排得上號的專家,一位是大學校長,您們老倆口唯一的親外孫,哪裏配不上?”
“混賬東西!說的什麽胡話!”胡杏洲一聲呵斥,又有些不忍心,語氣軟了下來,“喜歡你的小姑娘不是挺多嗎?別去招惹霏霏。”
本想爭執,卻聽她叫得親昵。
“您認識她?”
“她外婆許教授,是我的同事,”就要說漏嘴,她篩去一些內容,“生前也住在這裏,以前逢年過節都會帶文霏來我們家串門。”
還和她有這樣的緣分,康南銘心裏一面嘆,一面喜,半晌才問:
“您過來就是專門和我說這個?”
“不然你以為還能有什麽?”胡杏洲已經往大門去,“還好瑾之沒有看到新聞,要是他知道,準給氣到醫院去。”
她說完就到門口換鞋,康南銘心裏頭糾結一番,還是妥協,跟了過來。
“我送您過去吧,外面天很黑了,當心摔跤。”
“不必了。”胡杏洲換鞋吃力,囑咐道,“千萬記住我說的,不要去打文霏的主意。”
*****
十九歲那年,文霏作為FIONA的開場模特,是那年米蘭時裝周最耀眼的新星。她是FANSY主編口中的“amazing girl”,卻在寶貴的巔峰期,消失整整一年。
21歲她回歸,前日輝煌早已作廢,得從低處打拼。只過一年,她又橫掃各大秀場,並成為Fiona代言人,從此急速竄紅。四年過後,她又決定在第二次巔峰期,隱退T臺。
當年重歸時尚圈的文霏,是從紐約開始起步發展。她曾默默無名,而如今黃金地段都張貼著她的巨幅廣告。噴繪海報中,那個放大幾十倍的文霏在百貨大樓的外墻上,俯瞰紐約城的繁華奢靡。
偌大一個繁華都市,olive street是她最舍不得的地方。歸國的航班就在晚上,在此之前,還有故人要告別。
橘紅色朝霞填滿天際,路邊是兩排梧桐樹,紅磚墻上的樹影斜長,漫過模糊的老玻璃窗。
那幢銹紅色小樓,底樓是家淘舊書的店,二樓對外出租。其中的一間客房,是文霏在國外的第一個家。
這條街很老了,這家店也很老了,就連在店門口蹲著的那只金毛犬,也很老了。
但它總也年輕過的。
它年輕的時候,也總是這樣蹲著,晨送目迎著一個姑娘。一月兩月,姑娘也就認識它了,總會給它吃東西。可是它見姑娘越來越瘦,以為是因為自己搶了吃食,便再也不吃她餵的東西了。
這是條流浪狗。所以姑娘搬走了,它也走了。再後來,它發現姑娘有時還會回來,便又按時按點得在這裏蹲著。
每一天的清晨,黃昏,它都會來,因為它不知道,姑娘哪一天會回來,但它知道,姑娘總是要來的。
今天,它終於又等到了一次。
一如既往,文霏笑著揉了揉金毛的頭,推開書店的玻璃門。
風鈴叮叮咚咚得響了一陣,這是文霏一年前送的——朱奶奶上了年紀,耳朵有些不好使了。
朱秀芳是個美籍華裔老太,滾圓的眼,滾圓的臉,富態得像一個滾圓的球,連脖子都給擠沒了。
她正在看新聞,老花鏡片都快要貼到報紙上。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她的眼神也不靈了。文霏搬走不久,朱秀芳患了老年癡呆癥。在老人現在的記憶裏,她還是當年那個還未成名的小模特。
“朱奶奶,我要回中國了,明天就走。”遲緩擡頭,看到文霏,笑得一臉慈祥。
“你好久沒來了。”朱秀芳摘下眼鏡,拉過她的手,拍拍手背,“待在家人身邊多好。一個人孤孤零零有什麽意思。等我哪天去了,你再進醫院都沒人管。”
“呸呸呸,朱奶奶你別胡說!”
“反正工作上,別太為難自己,要想想你的父母。”
上次來的時候,她頭發沒有全白,文霏見她已滿頭銀絲。
“你好好保重,我會經常來看你的。”
“我就是一個房東,天天剝削你們這些租客,有什麽好惦念的。千萬別來看我,你沒什麽錢,用錢的地方又那麽多。”
“這些,你喜歡就拿去,反正我也沒什麽好送你的。“朱秀芳從櫃臺裏拿出來一堆絕版FANSY雜志,“不過聽我一句話,少看看。這些東西對過日子沒什麽用,只會讓你變虛榮。”
剛開始正式做模特的時候,文霏沒有什麽鏡頭感,姿勢擺得像是在抽筋,常常被攝影師罵得狗血淋頭。
老人忘記很多事了,但還記得,以前在書店轉悠的時候,文霏連書店裏的舊雜志都會拿來看,研究封面硬照和內頁大片。
抽出一本雜志,封面女郎是Adeline,她穿著墊肩西服,燙著七十年代最時髦的獅子頭發型。
“我拿這本就夠了。”
“行,那其他的你給我放回去。”
文霏走到書架前,一摸這排發舊的書脊,感慨叢生。忽地,身邊那高高低低堆起的舊書,轟然塌了一摞。
穿著黑色衛衣的男孩,循聲,和文霏四目相對,下一刻就往店外跑——手上米色封面的書特別顯眼。
是賊!文霏追了上去。她從小個高腿長,中學時練過三年田徑,雖然偷書賊比她高了半個頭,但根本跑不過她,沒兩分鐘就被追上。
賊見跑不過她,把手一松,趁她搶書之際,又要狡猾開溜。文霏眼疾手快,立馬抓住他衛衣的帽子。
“你還想逃!”
“行啊。我不逃,你趕緊把我送警察局去。別浪費我時間。”
沒想到會是一口地道的漢語,文霏怔了怔,用包往他腦袋重重打了一記。
“你算老幾,憑什麽管我!”
“呵,憑什麽?”文霏嗤笑一聲,擲地有聲道:“憑我和你都是中國人!憑你剛才偷東西,丟的是中國人的臉!”
她忽然看到手中的書,驚詫的自語:
“scarlet weng的作品集?”
男人已經將腕表利落脫下,舉在她眼前。
“我身上沒現金。這總值得了一本破書吧?”
“該是多少錢就付多少錢。那是書店,不是當鋪。”
他不由分說地把腕表塞在她手中,文霏推搡分神,他搶回書,一個靈巧的閃身,又往後退了好幾步。
“你替我付錢給那個老板,手表就當我抵押給你。”
“手表拿回去。”
腕表還攤在文霏手心,他已經遠遠跑開,突然轉身倒退走,將雙手攏在嘴前,大喊:
“下次見面的時候,你別忘了帶著它。”一雙自帶威嚴的丹鳳眼,卻是溫柔的琥珀色,平生第一次有了熠熠光輝。
文霏立在原地,等黑衛衣男孩徹底消失,又到書店取回那本FANSY,依依不舍退了出來,發覺店門外的金毛還在,舌頭伸在外頭,尾巴搖得歡。
以前早上趕秀的時候,它總會追著文霏,一路追到地鐵站。之後來看朱奶奶,每次離開的時候,也依舊如此。
她捋了捋裙裾,蹲下來。 眼眶裏的淚珠,打了幾個轉,沒有落。它的鼻子黑黑的,姑娘的鼻尖紅紅的。
“老朋友啊,我以後都不會來了。”
它想啊,才不會被姑娘騙了,剛才明明和那個老婆婆說,要常回來看看的。
“你以後不要再等我了,這次也別追了,要是追了,我就真舍不得走了。”
它很聽話的,默默蹲在原地,姑娘的背影在金色陽光中消失。但它知道自己還是要等的——等著有一天,姑娘和一個愛她的小夥子一起來。
上了年紀的人,總是見一面少一面。
文霏雙手握著方向盤,望著車窗外的梧桐樹,心想有空就要回來看看。只不過自己太久不來,也許下次就見不到金毛了——畢竟那只是一條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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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們多是高知分子,如今都已退休。屋宅雖老舊,但由於這裏是都市中難覓的宜居環境,他們寧可在這裏頤養天年,也不要隨子女去什麽鬧市區的公寓。
霍磊一直都想不通,這種註滿老人的社區,康南銘一住就是四年。萬璽山莊北區,西角落的那幢棕色洋樓,就是康南銘的家。
深夜十點,門鈴聲傳來。
原來是胡杏洲,康南銘的外婆。這是一個瘦小幹癟的老太太,戴著酒瓶底厚的老花鏡,鵝蛋臉上橫滿皺紋。松弛的眼皮壓下來,年輕時的杏眼成了三角眼。
“胡醫生,你怎麽來了?”手足無措,不知該去攙她,還是怎樣。
這是胡杏洲四年裏,第三次來外孫家。第一次是替老伴梅瑾之帶話,讓康南銘在小區路上不要和他打招呼。第二次是來還一套紫砂壺,那是康南銘在無錫拍戲時買來送給他們的。
老太太瞅了他一眼,一手扶著墻,一手換布鞋。
“胡醫生,直接進吧,鞋子不要換了。”
“呵,到底是康震的兒子。”胡杏洲低著頭,輕哼一聲,“進別人家裏不換鞋,成什麽規矩。你爸沒教你,難道鳳亭也沒教過你?”
康南銘沒回嘴,跟在胡杏洲後頭,兩人走到餐桌旁,一高一矮,一佝僂一挺拔,立著。
“你好好給我說清楚,那條新聞是怎麽回事。”
在外婆面前,康南銘像是犯了錯的學生,不敢說話。
“你配不上那姑娘,別毀了人家的清譽。”
“胡醫生,我怎麽了?”康南銘冷冷一笑,眼底藏著黯然,“一位是市裏頭排得上號的專家,一位是大學校長,您們老倆口唯一的親外孫,哪裏配不上?”
“混賬東西!說的什麽胡話!”胡杏洲一聲呵斥,又有些不忍心,語氣軟了下來,“喜歡你的小姑娘不是挺多嗎?別去招惹霏霏。”
本想爭執,卻聽她叫得親昵。
“您認識她?”
“她外婆許教授,是我的同事,”就要說漏嘴,她篩去一些內容,“生前也住在這裏,以前逢年過節都會帶文霏來我們家串門。”
還和她有這樣的緣分,康南銘心裏一面嘆,一面喜,半晌才問:
“您過來就是專門和我說這個?”
“不然你以為還能有什麽?”胡杏洲已經往大門去,“還好瑾之沒有看到新聞,要是他知道,準給氣到醫院去。”
她說完就到門口換鞋,康南銘心裏頭糾結一番,還是妥協,跟了過來。
“我送您過去吧,外面天很黑了,當心摔跤。”
“不必了。”胡杏洲換鞋吃力,囑咐道,“千萬記住我說的,不要去打文霏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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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歲那年,文霏作為FIONA的開場模特,是那年米蘭時裝周最耀眼的新星。她是FANSY主編口中的“amazing girl”,卻在寶貴的巔峰期,消失整整一年。
21歲她回歸,前日輝煌早已作廢,得從低處打拼。只過一年,她又橫掃各大秀場,並成為Fiona代言人,從此急速竄紅。四年過後,她又決定在第二次巔峰期,隱退T臺。
當年重歸時尚圈的文霏,是從紐約開始起步發展。她曾默默無名,而如今黃金地段都張貼著她的巨幅廣告。噴繪海報中,那個放大幾十倍的文霏在百貨大樓的外墻上,俯瞰紐約城的繁華奢靡。
偌大一個繁華都市,olive street是她最舍不得的地方。歸國的航班就在晚上,在此之前,還有故人要告別。
橘紅色朝霞填滿天際,路邊是兩排梧桐樹,紅磚墻上的樹影斜長,漫過模糊的老玻璃窗。
那幢銹紅色小樓,底樓是家淘舊書的店,二樓對外出租。其中的一間客房,是文霏在國外的第一個家。
這條街很老了,這家店也很老了,就連在店門口蹲著的那只金毛犬,也很老了。
但它總也年輕過的。
它年輕的時候,也總是這樣蹲著,晨送目迎著一個姑娘。一月兩月,姑娘也就認識它了,總會給它吃東西。可是它見姑娘越來越瘦,以為是因為自己搶了吃食,便再也不吃她餵的東西了。
這是條流浪狗。所以姑娘搬走了,它也走了。再後來,它發現姑娘有時還會回來,便又按時按點得在這裏蹲著。
每一天的清晨,黃昏,它都會來,因為它不知道,姑娘哪一天會回來,但它知道,姑娘總是要來的。
今天,它終於又等到了一次。
一如既往,文霏笑著揉了揉金毛的頭,推開書店的玻璃門。
風鈴叮叮咚咚得響了一陣,這是文霏一年前送的——朱奶奶上了年紀,耳朵有些不好使了。
朱秀芳是個美籍華裔老太,滾圓的眼,滾圓的臉,富態得像一個滾圓的球,連脖子都給擠沒了。
她正在看新聞,老花鏡片都快要貼到報紙上。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她的眼神也不靈了。文霏搬走不久,朱秀芳患了老年癡呆癥。在老人現在的記憶裏,她還是當年那個還未成名的小模特。
“朱奶奶,我要回中國了,明天就走。”遲緩擡頭,看到文霏,笑得一臉慈祥。
“你好久沒來了。”朱秀芳摘下眼鏡,拉過她的手,拍拍手背,“待在家人身邊多好。一個人孤孤零零有什麽意思。等我哪天去了,你再進醫院都沒人管。”
“呸呸呸,朱奶奶你別胡說!”
“反正工作上,別太為難自己,要想想你的父母。”
上次來的時候,她頭發沒有全白,文霏見她已滿頭銀絲。
“你好好保重,我會經常來看你的。”
“我就是一個房東,天天剝削你們這些租客,有什麽好惦念的。千萬別來看我,你沒什麽錢,用錢的地方又那麽多。”
“這些,你喜歡就拿去,反正我也沒什麽好送你的。“朱秀芳從櫃臺裏拿出來一堆絕版FANSY雜志,“不過聽我一句話,少看看。這些東西對過日子沒什麽用,只會讓你變虛榮。”
剛開始正式做模特的時候,文霏沒有什麽鏡頭感,姿勢擺得像是在抽筋,常常被攝影師罵得狗血淋頭。
老人忘記很多事了,但還記得,以前在書店轉悠的時候,文霏連書店裏的舊雜志都會拿來看,研究封面硬照和內頁大片。
抽出一本雜志,封面女郎是Adeline,她穿著墊肩西服,燙著七十年代最時髦的獅子頭發型。
“我拿這本就夠了。”
“行,那其他的你給我放回去。”
文霏走到書架前,一摸這排發舊的書脊,感慨叢生。忽地,身邊那高高低低堆起的舊書,轟然塌了一摞。
穿著黑色衛衣的男孩,循聲,和文霏四目相對,下一刻就往店外跑——手上米色封面的書特別顯眼。
是賊!文霏追了上去。她從小個高腿長,中學時練過三年田徑,雖然偷書賊比她高了半個頭,但根本跑不過她,沒兩分鐘就被追上。
賊見跑不過她,把手一松,趁她搶書之際,又要狡猾開溜。文霏眼疾手快,立馬抓住他衛衣的帽子。
“你還想逃!”
“行啊。我不逃,你趕緊把我送警察局去。別浪費我時間。”
沒想到會是一口地道的漢語,文霏怔了怔,用包往他腦袋重重打了一記。
“你算老幾,憑什麽管我!”
“呵,憑什麽?”文霏嗤笑一聲,擲地有聲道:“憑我和你都是中國人!憑你剛才偷東西,丟的是中國人的臉!”
她忽然看到手中的書,驚詫的自語:
“scarlet weng的作品集?”
男人已經將腕表利落脫下,舉在她眼前。
“我身上沒現金。這總值得了一本破書吧?”
“該是多少錢就付多少錢。那是書店,不是當鋪。”
他不由分說地把腕表塞在她手中,文霏推搡分神,他搶回書,一個靈巧的閃身,又往後退了好幾步。
“你替我付錢給那個老板,手表就當我抵押給你。”
“手表拿回去。”
腕表還攤在文霏手心,他已經遠遠跑開,突然轉身倒退走,將雙手攏在嘴前,大喊:
“下次見面的時候,你別忘了帶著它。”一雙自帶威嚴的丹鳳眼,卻是溫柔的琥珀色,平生第一次有了熠熠光輝。
文霏立在原地,等黑衛衣男孩徹底消失,又到書店取回那本FANSY,依依不舍退了出來,發覺店門外的金毛還在,舌頭伸在外頭,尾巴搖得歡。
以前早上趕秀的時候,它總會追著文霏,一路追到地鐵站。之後來看朱奶奶,每次離開的時候,也依舊如此。
她捋了捋裙裾,蹲下來。 眼眶裏的淚珠,打了幾個轉,沒有落。它的鼻子黑黑的,姑娘的鼻尖紅紅的。
“老朋友啊,我以後都不會來了。”
它想啊,才不會被姑娘騙了,剛才明明和那個老婆婆說,要常回來看看的。
“你以後不要再等我了,這次也別追了,要是追了,我就真舍不得走了。”
它很聽話的,默默蹲在原地,姑娘的背影在金色陽光中消失。但它知道自己還是要等的——等著有一天,姑娘和一個愛她的小夥子一起來。
上了年紀的人,總是見一面少一面。
文霏雙手握著方向盤,望著車窗外的梧桐樹,心想有空就要回來看看。只不過自己太久不來,也許下次就見不到金毛了——畢竟那只是一條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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