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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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白色的帆布袋子,外表看上去有些粗礪,圖案簡單,上面只印著兩行綠色的法語:

Cesiècles'estavéréfou,inhumain,etpourri.Vousétiez,êtesresté,intelligent,tendreetincorruptible.

至於這是什麽意思,裴伴不在乎,也不特意去查。人和人之間要保持距離,距離產生美,而這個道理也適用於此。一旦她得知上面法語的意思,它就失去了神秘感和新鮮感,那喜愛程度可能就會大打折扣。

半年前她路過某個書店,看到裏面販賣這一款帆布袋子,一眼相中,格外喜歡。不是因為內容,只是單純喜歡它的排版、字體和顏色。既然喜歡,那就收下。這種帆布袋子其實適合春夏出行,但因為喜歡,所以即便在更加適合毛茸茸和深色系的冬天,裴伴也依然堅持帶這個布料薄薄的帆布袋出門。

裴伴自知自己向來三分鐘熱度。沒準哪一天就厭倦了這個普通的帆布袋,於是在能想到它的日子裏,就一定要多帶它出門呼吸一下新鮮空氣。

此刻,女生左手習慣性地抓著帆布袋的包帶,在男生的靠近之後,她微不可見地往後小退了半公分。

隨著她的小動作,綠色文字漸漸被隱藏一角。

由此,程清嘉再也無法分辨出上面的法語字母。

目光隨之轉移到短發女生那不斷摸索著薄薄背包帶的手上,這一刻不停的小動作正無聲宣告著她的惶惶無措。

突然,就想起,期末考那天,在茶水間。

她比現在更加的緊張無措。他看得出來。於是,他說了一個關於頸動脈和刎頸自殺的軼事趣聞來緩和她的情緒。

他知道,一些冷門的科普小知識總能勾起裴伴的興趣,從而轉移她的註意力。

風吹著落葉在地上打了個圈。正低著頭的裴伴,下意識的挪了下腳,用腳尖輕輕地搭在落葉上,像是在挽留它離去的姿態。

但是,那麽輕飄飄的枯葉,是留不住的。

雖無半點言語,也不給裴伴任何緩沖和預告的時間,那只漂亮又修長的手有了新的動作。

剛剛觸碰過冰冷杯壁後還有點潤濕的手指,倏然間抓住了女生那填充著柔軟白鴨絨的米白色蓬松袖管。

隨著這力道由衣物傳達到她的身體。

腳底的落葉瞬間失去了束縛,順著北風往遠方飄去。

在裴伴目光呆滯、神情楞怔之時,那原本如山間溪流般清澈的嗓音也像是沾染上了烏龍茶的苦澀清香,從她頭頂傳來。

女生的下巴緊壓著脖子,有一點點雙下巴由此擠壓產生,但都隱藏在柔軟的圍巾之下。

她看不見他的表情,但隱約能感覺到有他滾燙鼻息穿透幾厘米的空氣後的殘餘溫熱。

那個人問她:“還能跑嗎?”

——什麽?

她有點懵,“……啊?”反應顯得有些遲鈍。

跑……?!

啊!

對!

裴伴終於想起——

他們又不是真的出來約會的!他們是來上課的!更重要的是——他們已經遲到了。

而這種情況下,她竟然還能一直犯楞。

真是,該當何罪。

想到這裏,好不容易才平靜下來的那顆小心臟,又不安地“撲通撲通”快速躍動起來。如果現在讓她到醫院躺平了做心電圖,那麽體檢結果一定是不合格的。

她剛欲開口給出回應,那人卻搶先她一步,代她表態,“應該沒問題吧。”格外輕松且肯定的語氣,像是經過一番無懈可擊的推理過後,得出的自信滿滿的答案一樣。

就在男生說完的下一秒,裴伴像是遭遇了拉下扳機後槍械產生的巨大後坐力一般,整個人失去控制,被拽著往前。

漸漸的,她的腳也像是被安上了滑輪一般,哦不,可能是翅膀,因為她感覺自己好像正在這條路上飛馳起來。

那是程清嘉他的世界裏,慣常的速度嗎?

裴伴看著身旁匆匆掠過的一棵棵樹木和一簇簇灌木叢,心裏不禁發問。

好像,還不夠快。

他的速度,遠遠不是這樣的。不是這樣溫柔的風聲,而是更加親密,更加緊致地包裹住身體,用一種蠻不講理的霸道,把個體與外界隔絕起來。在那種速度的壓迫下,耳朵是鼓脹發緊到產生些許痛感的。

羽絨服的表面光滑,隨著奔跑而漸漸的變得難以抓握。

男生的掌心一秒秒地下滑,終於,在耳朵泛紅的那一剎那,掌心的觸感發生了天翻地覆般的變化。

取代了冰涼爽滑的羽絨服表層衣料的是另一只冰冷的手,被他緊緊握住。那只手小小的,能被他輕而易舉地包住。

程清嘉不是第一次帶人跑步。早在體育課上,沈陸楠就拜托他在他跑一千米的最後百米沖刺時,拉他一把,為的就是沖進及格線,免去重測的痛苦。體育老師對這一點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但這一次不一樣。

無論是掌心與眾不同的觸感,還是如同雨後春筍般不可控制的在心裏破土而出的悸動。

“程清嘉……”

他聽到身後僅半步之遙的女生聲音軟糯的叫他名字,心不禁停跳了一拍。

第一反應是,是不是他跑得太快,她太吃力了。

程清嘉皺眉,同時也刻意放慢了腳步。

他自然知道裴伴耐力跑向來差勁,和她從不及格的五十米短跑項目一樣糟糕。以往體育課上,看她跑八百米要死要活的樣子,總有種把這個小個子女生扛起來沖過終點線算了的沖動。

她在班裏算是人緣不錯,也有不少男生在一旁吶喊,給她加油鼓氣。

連喊出一聲“加油”都做不到的他,更不可能實現一直徘徊蕩漾在心底、在腦海但被他不斷壓制著的那股沖動。

坐在距離塑膠跑道兩米外的升旗臺上,充當一個完全的旁觀者角色,是十五歲的程清嘉做出的選擇。

也最終成了將來二十歲的程清嘉的心有不甘。

就像在學校裏,多看她一眼都像是罪過。他後來無數次回想那天宋煜的那句話,他說他從不會多看裴伴一眼,眼中也從無暧昧情愫,所以料定他與裴伴之間不過是再普通不過的同桌關系。

但宋煜不可能隨時隨地盯著他看。在宋煜看到的無數次他的冷漠背後,也自然有宋煜無數次看不到的他的無法克制。

但他不得不承認,只有這種情況下,在四下無人的時候,才能夠一點點靠近。

才能夠借著由頭,緊緊牽住她的手,帶著她奔跑。

就像那天在無他人在場的茶水間,才敢低頭靠近,有點無賴地開口,讓她幫他系上圍巾。

“程清嘉,你是不是慢下來了?”裴伴猶豫著開口問。

能明顯感覺到,速度的變化。從她需要非常拼命地邁動步伐,到她只要稍微努力就能維護兩人之間的距離,差別是很明顯的。

他在將就她的速度。

就像那幾天她非跟著他一起夜跑,他也是這樣。

即便他戴著耳機,不和她說一句話,只是安靜的聽著bbc英語,但跑步速度卻是一點一點地降了下來。

都是因為她。

回答裴伴的,是呼嘯的風聲。

風擦過耳畔,告訴不了她程清嘉的答案。

不過沒關系,她看穿了他的不言不語,緊接著又繼續說:“還可以再快一點點哦,我可以跟上的。我們不是要遲到了嗎,要抓緊一點吧?”

所以——

所以再跑快一點點也沒關系的。

雖然她很差勁,像慢吞吞的蝸牛一樣差勁,但是能夠一點點跟上他的速度,真的很高興。

能夠短暫地感受程清嘉跑步時所體驗的世界,可是她未曾幻想過的經歷。耳畔風聲呼嘯著擦過,道路兩旁的風景也轉瞬即逝一般落在身後,有他帶著,一向笨拙的她腳步好像也變得輕盈了起來。突然之間,連跑步都變成了有趣的事情。

“你——不相信嗎?”

“你看——”

“你看、我、我還能說話——”

“程清嘉,我有個問題想問你,可以嗎?”

他終於出聲,說了一句話:“什麽?”

緊接著,程清嘉聽到女生斷斷續續地堅持說話:“如果……如果以後我在珠穆朗瑪峰迷路,你能找到我嗎?”

明明聽聲音已經很費力了。

但是,她竟然還有力氣說這種話。

他心裏閃過無奈,但嘴角卻不自覺地微微勾起。

這種問題,能有不一樣的答案嗎?

“找不到。”他如實回答,沒有半點華麗修飾的樸實且誠實的答案。

他不是上帝,也不是神祇。

“……啊?”

僅僅只是聽著她帶著點懊惱和沮喪的聲音就隱約能想象出女生把五官擰成麻花狀的樣子。

“那我怎麽辦?等死嗎?”她有點焦慮。

說的好像已經在那種鬼地方迷路了一樣。

裴伴是個宅女。

他想。

連爬黃山都不樂意。

珠穆朗瑪峰?

那大概只有另一個笛卡爾坐標系的裴伴能完成了。

如果平行世界真的存在的話。

總之,此時此刻他手裏牽著的這位,絕不可能。

即便知道這種情況發生的概率約等於隕石撞地球,但他還是補充了一句:

“所以,以後不要一個人,去那種地方玩。”

這一句叮囑,程清嘉頓了兩頓,才說完。

很久之後,裴伴當初的玩笑話成真一半。當然,她不可能去珠穆朗瑪峰這種奇怪的地方,各方面條件不允許。

有了手機導航,她也很難生理上迷路。

只是,那一年冬天,她在小樽某個酒館裏,一不小心多喝了兩壺燒酒,醉意朦朧之下,撥了那個早已爛熟於心的十一位手機號。

然後開著免提,聽著一聲聲“嘟嘟嘟”。

她一只手端著透明的玻璃酒杯,像是個無知孩童一般盯著杯子裏的液體瞧,像在觀察什麽有趣玩意。

下巴抵著吧臺桌臺,手機就放在她面前兩厘米處,只是她片刻目光都不給正在撥號的手機,她表情不知是哭是笑,只是自顧自地說:“程清嘉,我好像迷路了——”

好像是心,它迷路了。

那麽想給你寄明信片,但如果寄出去,它也會迷路吧。

所以,就不寄了吧。

酒吧環境稍顯嘈雜,音樂和閑聊穿插在每分每秒每一道空隙,擠滿了每一方空間。四周燈光暗淡迷離,她只覺渾身發燙,頭暈眼花,分不清白天黑夜,是夢還是現實,也分不清電話是撥通了,還是正在撥號,抑或是早已被人掛斷。

只是自顧自地抱怨,帶著哭腔:“你說的總是對的,你當時真的沒有騙我。”

找不到,就是找不到。

模模糊糊的聽見,有人好像在說話。

坐在吧臺上的女生瞪著發亮的手機屏幕,用指尖戳了一下屏幕,用滿是不解的語氣質問:“你怎麽會說話?你只是個機器,你為什麽可以說話?”

“你好奇怪。”她皺了皺眉,有點嫌棄。

說完,她又戳了一下某個紅色的按鍵。

然後,那種模模糊糊的聲音不見了。

不再縈繞著她。

她的世界,又陷入一片死寂。

作者有話要說:

深夜更新,最為致命。



我的劇情 總是比我的更新 還要慢

沒辦法了 我對自己投降(。

(但我一看這都12w了 八月份我更新了全文50%差不多誒

(再給我三萬字的時間,我能寫到大大大大大大轉折點嗎

(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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