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程瑾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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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中彌漫著一股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還混合著些許屍體的腐臭味。天花板上是四盞亮得刺眼的熒光燈,照在白色的瓷磚上更加令人眩目。而房間的盡頭是一排排冷櫃,透著一股陰森之氣。
這就是海城市局的解剖室。
程瑾穿著白大褂,帶著口罩,臉上只露出一雙深邃而銳利的眼睛。他拿起解剖刀,輕輕地切開解剖臺上那具屍體的頭皮,露出了白森森的顱蓋骨。
他掀開那塊頭皮,仔細地觀察死者頭皮內側的出血區域,並對助理沈奇說:“死者皮側內部有兩塊明顯的出血區域,一塊位於額部,另一塊位於枕部。”
“程法醫,那個罪犯不是已經自首認罪了嗎?而且他已經承認,是他失手把死者,也就是他妻子推倒在地,撞在硬物上,導致死者死亡。”沈奇一邊記錄,一邊抱怨道。潛臺詞是:程法醫,你根本沒必要驗屍,兇手已經伏法了,死因也很明顯啊!
程瑾拿起電動開顱鋸鋸開了死者的顱骨,然後把血淋淋的腦組織取出來。
“有時候,連兇手自己也不清楚他是如何把受害者殺死的,”程瑾一邊拿起死者的腦組織仔細觀察,一邊說道,“比如,一個罪犯捅了受害者很多刀,他分得清是哪一刀致受害者於死地的嗎?”
沈奇覺得有些道理,但是驗屍、查出死者的死因不就是為了破案嗎?現在案子都破了,還有必要浪費時間去驗屍嗎?
難道是程法醫最近太久沒碰屍體了,逮著一具就不想放過了?
不用這麽饑渴吧!
可不得不說,解剖場面雖然血腥,還得忍受惡臭,但是看程瑾驗屍卻是一種享受。他的刀法幹凈利落,手法相當熟練,而且眼神很專註,只能用兩個字形容,專業。
難怪能年紀輕輕的就成了市局裏的高級法醫。
而且程瑾與刑警隊隊長方睿還被稱為海城市局的兩寶,只要他們兩雙劍合璧,就沒有市局破不了的案子。
“果然是這樣。”程瑾突然說道,他用鑷子輕輕撥開一些細小的血管,眼睛緊盯著死者腦組織中的額葉部位。
“程法醫,你覺得這名死者的死因有蹊蹺?”他就說嘛,雖然程法醫“愛屍成狂”,但也沒到遇到屍體就去解剖的地步,一定是發現了疑點。
“還記得犯罪嫌疑人為什麽會失手殺死他妻子嗎?”
“記得啊。說起來這個罪犯還挺倒黴的,最近總是被老婆家暴,好不容易反擊一次,卻一不小心把老婆給打死了。”沈奇不禁替那個罪犯惋惜,他實在是活得太不容易了。他簡直是妻管嚴的典範,但也是犧牲品。
“據他所說,他妻子從三個月前開始,突然性情大變,而且有暴力傾向,會莫名奇妙地攻擊別人,無法控制情緒。所以我有一個猜想,死者的腦組織可能在三個月前,就已經受到了損傷。”程瑾一邊說道,一邊繼續手上的動作。
“我記得額葉損傷會改變人的性格,就像菲尼亞斯蓋奇。”沈奇一下子想起了教科書上的經典案例:一個工人被一根鐵棍刺穿大腦後,奇跡般生還,身體各項機能良好,可卻從一個敬業顧家的好男人,變成一個性格惡劣的罪犯,而他損傷的就是腦額葉。
“剛才我檢查了死者的腦組織,發現她的左腦額葉上長了一顆綠豆大小的動脈瘤,”程瑾把那顆動脈瘤指給助理看,“我想,就是這顆腦瘤壓迫了腦神經,使額葉功能受到影響,導致死者的性格突變。”
沈奇用相機拍下那顆動脈瘤,然後在筆記本上記錄下這個重大的發現。
“你發現沒有,這顆腫瘤已經破裂了。”程瑾沒有立刻說出死者的死因,而是引導沈奇,讓他自己發現。
“我明白了,突如其來的撞擊使死者的動脈瘤破裂,導致蛛網膜下腔出血,”沈奇查看死者的腦組織,果然發現出血的痕跡,“這才是死者真正的死因。”
“沒錯!”程瑾對這個助理還算滿意,雖然反應有些慢,但基礎知識還算紮實。
“真的太可惜了,如果能早點發現這顆腫瘤,也許這場家庭悲劇就不會發生。”沈奇看著死者,搖搖頭,感嘆道。
“患有腦瘤的患者,在發病初期會出現頭痛、嘔吐等癥狀,並且可能有嚴重的記憶障礙,註意力和理解力也明顯減退。稍微有些常識的人都應該能從這些癥狀,判斷出死者生病了,需要就醫。”程瑾想不通,死者的病情已經如此嚴重,為什麽還沒送去醫院就醫。
“程法醫,死者夫婦只是普通工人,不知道這些‘常識’。”沈奇無奈地提醒道。沒辦法,程大法醫總是理所當然地認為,這些醫學知識是全世界都知道的常識。
程瑾聽後楞了一下,然後若無其事地轉移話題:“你盡快把屍檢報告寫好,交給負責這個案子的歐陽警官。”
“對哦,如果死者的死因是動脈瘤破裂,那麽量刑標準也就不一樣了。”沈奇這才反應過來,他們這個發現很有價值。
“記住,法醫的職責是對死亡真相的追問,而不是單純地為了破案。”程瑾把死者的器官覆歸原位,然後用針線一針一針地把死者的頭皮縫合回去。
沈奇覺得自己之前的想法太膚淺了,他也明白了,程瑾之所以年紀輕輕就成為了高級法醫,大概是因為他執著地追尋著真相,以及不放過任何一個解剖屍體的機會。
看來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法醫,必須到達“愛屍成狂”的境界!
“程法醫,小沈,”一名警察敲了敲門,喊道:“方隊叫你們去開會。發生了一件很特殊的案子。”
特殊的案子?沈奇有種不詳的預感,不會是什麽碎屍案吧?一想到要處理什麽屍塊,沈奇整個人都不好了。
程瑾聽後,目光中卻閃現出一絲興奮,他喜歡挑戰,喜歡各式各樣的屍體。當然,作為一名法醫,他的這種想法是不合適的。
可他一直覺得自己不止是一名法醫,更是一名研究者,他在探究關於死亡的秘密,這也是他選擇這份法醫工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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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海城市局的解剖室。
程瑾穿著白大褂,帶著口罩,臉上只露出一雙深邃而銳利的眼睛。他拿起解剖刀,輕輕地切開解剖臺上那具屍體的頭皮,露出了白森森的顱蓋骨。
他掀開那塊頭皮,仔細地觀察死者頭皮內側的出血區域,並對助理沈奇說:“死者皮側內部有兩塊明顯的出血區域,一塊位於額部,另一塊位於枕部。”
“程法醫,那個罪犯不是已經自首認罪了嗎?而且他已經承認,是他失手把死者,也就是他妻子推倒在地,撞在硬物上,導致死者死亡。”沈奇一邊記錄,一邊抱怨道。潛臺詞是:程法醫,你根本沒必要驗屍,兇手已經伏法了,死因也很明顯啊!
程瑾拿起電動開顱鋸鋸開了死者的顱骨,然後把血淋淋的腦組織取出來。
“有時候,連兇手自己也不清楚他是如何把受害者殺死的,”程瑾一邊拿起死者的腦組織仔細觀察,一邊說道,“比如,一個罪犯捅了受害者很多刀,他分得清是哪一刀致受害者於死地的嗎?”
沈奇覺得有些道理,但是驗屍、查出死者的死因不就是為了破案嗎?現在案子都破了,還有必要浪費時間去驗屍嗎?
難道是程法醫最近太久沒碰屍體了,逮著一具就不想放過了?
不用這麽饑渴吧!
可不得不說,解剖場面雖然血腥,還得忍受惡臭,但是看程瑾驗屍卻是一種享受。他的刀法幹凈利落,手法相當熟練,而且眼神很專註,只能用兩個字形容,專業。
難怪能年紀輕輕的就成了市局裏的高級法醫。
而且程瑾與刑警隊隊長方睿還被稱為海城市局的兩寶,只要他們兩雙劍合璧,就沒有市局破不了的案子。
“果然是這樣。”程瑾突然說道,他用鑷子輕輕撥開一些細小的血管,眼睛緊盯著死者腦組織中的額葉部位。
“程法醫,你覺得這名死者的死因有蹊蹺?”他就說嘛,雖然程法醫“愛屍成狂”,但也沒到遇到屍體就去解剖的地步,一定是發現了疑點。
“還記得犯罪嫌疑人為什麽會失手殺死他妻子嗎?”
“記得啊。說起來這個罪犯還挺倒黴的,最近總是被老婆家暴,好不容易反擊一次,卻一不小心把老婆給打死了。”沈奇不禁替那個罪犯惋惜,他實在是活得太不容易了。他簡直是妻管嚴的典範,但也是犧牲品。
“據他所說,他妻子從三個月前開始,突然性情大變,而且有暴力傾向,會莫名奇妙地攻擊別人,無法控制情緒。所以我有一個猜想,死者的腦組織可能在三個月前,就已經受到了損傷。”程瑾一邊說道,一邊繼續手上的動作。
“我記得額葉損傷會改變人的性格,就像菲尼亞斯蓋奇。”沈奇一下子想起了教科書上的經典案例:一個工人被一根鐵棍刺穿大腦後,奇跡般生還,身體各項機能良好,可卻從一個敬業顧家的好男人,變成一個性格惡劣的罪犯,而他損傷的就是腦額葉。
“剛才我檢查了死者的腦組織,發現她的左腦額葉上長了一顆綠豆大小的動脈瘤,”程瑾把那顆動脈瘤指給助理看,“我想,就是這顆腦瘤壓迫了腦神經,使額葉功能受到影響,導致死者的性格突變。”
沈奇用相機拍下那顆動脈瘤,然後在筆記本上記錄下這個重大的發現。
“你發現沒有,這顆腫瘤已經破裂了。”程瑾沒有立刻說出死者的死因,而是引導沈奇,讓他自己發現。
“我明白了,突如其來的撞擊使死者的動脈瘤破裂,導致蛛網膜下腔出血,”沈奇查看死者的腦組織,果然發現出血的痕跡,“這才是死者真正的死因。”
“沒錯!”程瑾對這個助理還算滿意,雖然反應有些慢,但基礎知識還算紮實。
“真的太可惜了,如果能早點發現這顆腫瘤,也許這場家庭悲劇就不會發生。”沈奇看著死者,搖搖頭,感嘆道。
“患有腦瘤的患者,在發病初期會出現頭痛、嘔吐等癥狀,並且可能有嚴重的記憶障礙,註意力和理解力也明顯減退。稍微有些常識的人都應該能從這些癥狀,判斷出死者生病了,需要就醫。”程瑾想不通,死者的病情已經如此嚴重,為什麽還沒送去醫院就醫。
“程法醫,死者夫婦只是普通工人,不知道這些‘常識’。”沈奇無奈地提醒道。沒辦法,程大法醫總是理所當然地認為,這些醫學知識是全世界都知道的常識。
程瑾聽後楞了一下,然後若無其事地轉移話題:“你盡快把屍檢報告寫好,交給負責這個案子的歐陽警官。”
“對哦,如果死者的死因是動脈瘤破裂,那麽量刑標準也就不一樣了。”沈奇這才反應過來,他們這個發現很有價值。
“記住,法醫的職責是對死亡真相的追問,而不是單純地為了破案。”程瑾把死者的器官覆歸原位,然後用針線一針一針地把死者的頭皮縫合回去。
沈奇覺得自己之前的想法太膚淺了,他也明白了,程瑾之所以年紀輕輕就成為了高級法醫,大概是因為他執著地追尋著真相,以及不放過任何一個解剖屍體的機會。
看來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法醫,必須到達“愛屍成狂”的境界!
“程法醫,小沈,”一名警察敲了敲門,喊道:“方隊叫你們去開會。發生了一件很特殊的案子。”
特殊的案子?沈奇有種不詳的預感,不會是什麽碎屍案吧?一想到要處理什麽屍塊,沈奇整個人都不好了。
程瑾聽後,目光中卻閃現出一絲興奮,他喜歡挑戰,喜歡各式各樣的屍體。當然,作為一名法醫,他的這種想法是不合適的。
可他一直覺得自己不止是一名法醫,更是一名研究者,他在探究關於死亡的秘密,這也是他選擇這份法醫工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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