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140章 殷斐你幹什麽?我不是你媽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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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沈曦那麽開門見山,也並不那麽著急,他從酒架上取下玻璃杯,給自己和沈曦分別倒了一杯紅酒,修長的白希的手指遞給沈曦:”為我們的合作,先幹一杯。“

“免了,我怕酒裏有貓膩。”

沈曦翹起二郎腿兒,靠在沙發扶手上指著茶幾對面的沙發:“坐吧,我不是來和你聊天,更不是來和你敘舊的。”

“好!”豐俊西自己端起兩杯酒,坐到沈曦對面:“沈小姐真是一如其父的爽快。酒是我從西班牙帶回來的,不喝可真是可惜了。”

豐俊西說完自己一揚脖。一杯紅酒吞下喉管。

手裏又捏住另一杯,抿唇,目光懶散而邪魅的笑著看著沈曦的眼睛:“五百萬,我幫你搞垮胭脂的傑芬,你入股我的新公司。怎麽樣。公司做大了你也有紅利。”

“五百萬?”沈曦眼底一楞。這家夥胃口太大。自己也是孤註一擲了,真的,明知道他當初在商界垮臺後,隱身幾年才出現,現在是狗急跳墻,但是,現在,自己不正是需要一條狗嗎。

“五百萬,豐俊西,你怎麽不去搶銀行。”沈曦拿起包包作勢要走。

豐俊西卻一點沒緊張。

他悠悠的,是有意又是無意的說:“五百萬融資,還有分紅,幫你搞垮一個幾千萬資產的情敵,還能落得一個接近乘龍快婿的機會,何樂而不為?我要是你,我就美噠噠的,幹。”

“幹你個頭!”沈曦走了幾步的身子回頭盯著豐俊西:“我不需要融資,也不要你的股份,別想借此把我和你捆綁在一起,豐俊西,我沈曦也沒你想的那麽白癡。五十萬給你,你能做就做,不能做我就白白。”

“五十萬?哈哈哈哈!”豐俊西手裏擎著紅酒杯子一陣狂笑,笑的杯子裏的紅酒都抖出來了。

“沈曦,你到底懂不懂規矩,這行你會不會玩?五十萬?你當去阿瑪尼買幾件衣服嗎?”豐俊西起身又去倒了一杯紅酒,似乎對沈曦的低頭勢在必得。

但是,沈曦,已經在社會上在生意場上歷練了幾年,她知道一個道理,這人既然是主動來找你,就必然又他一定要得到的東西。

豐俊西是上個月找到她的,確切說是大上個月她回了她爸爸家一趟,偶然碰見了豐俊西,然後被他識破了自己在大華的身份。

他既然找到她,肯定就是自己是她合適的目標。

所以,沈曦只對豐俊西的冷嘲熱諷報以呵呵兩聲,盯著他眼底掩藏的分明也是亟不可待的**,說道:”豐公子,當年是A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一個青年才俊,如今落到要在租來的公寓裏存身。其中的不甘,就是沒有我沈曦出現,你也會做點什麽吧,何況,你豐俊西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沈曦說完,反而也不急了,悠然的覆又在沙發上坐下,整理裙裝上的折痕。

豐俊西不得不重新打量這小丫頭,看著二乎乎的,一點不傻啊。

這件事,這點理兒,她講的還確實。

當年自己的企業一夜之間垮掉,他心明凈兒似得知道是殷斐所為,但是殷斐勢力太大,自己動不了他。

那就動他的女人,當初你不就是為了這個女人對我豐俊西如此狠毒嗎,羊毛出在羊身上,我就讓你嘗嘗你的女人落魄的滋味。

況且,對胭脂,他一直是癢癢的,不算晚報那次的艷照門,就說後來屢次追求的不得手,他豐俊西就沒想著和她的故事,結束。

“沈曦,你也別把話說太清高了,難道你沒有目的嗎?沒有你今天就不會來我這裏。這樣,一百萬,我弄垮胭脂的公司,你得你的心上人。”

“OK!”沈曦從包裏掏出一張卡:“這裏是五十萬你前期運作的,事成之後,這卡裏的另一半五十萬就會解鎖到期,歸你。算我給你的另一半。”

“不錯!”豐俊西從沈曦手裏接下卡,沈曦的手指卻一晃將卡拿在半空:”豐俊西,我要一周之內看見效果。“

“這是必須的。”豐俊西邪魅的調子。

沈曦把卡扔在茶幾上,徑直去開門:“那麽,等你的好消息,再見。”

“再賤!”呵呵,豐俊西,拿起金色的卡片,在手裏把玩著,殷斐,你以為能把我豐俊西打倒嗎?

呵呵,太高估你的智商了。

醫院這邊,林可思拉著胭脂走進病房後,林瑾經過急救,意識已經微微的清醒。

看見林可思和胭脂立在床邊上,大大的舒了一口氣:“又撿回一條命。”

“爸,你沒事的。把心放寬,什麽都別多想就好了。”

林可思只能說著這種安慰性的話,畢竟公司的事情一灘爛泥還沒弄好。

林瑾看了胭脂又看了林可思一眼,沒有氣力的閉上眼睛:“思子,你也不小了,凡事,成破厲害,自己拿主意吧。”

“爸,我知道,我想和胭脂結婚,這樣您也就不用為我的終身大事惦記了。是不是,胭脂,我們別讓老爸操心了。“

林可思說著捏了捏胭脂的手。

林瑾的眼皮一動,卻沒有再睜開,心裏交粹的老人,似乎對此也沒有什麽能力同意或者阻止。

林瑾只淡淡的說道:“你們看著辦吧。畢竟是青梅竹馬。”

胭脂攥著拳頭,始終沒好意思闡明自己的觀點,看林瑾的樣子是受不起什麽刺激的。

在醫院呆了一會兒,林可思留在那裏,胭脂回家接小饅頭放學。

這一天從B市回來到現在還沒靜下心來也夠鬧騰的。

胭脂靠在出租車後座上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疲乏,身心俱疲的感覺。

給王阿姨打電話讓小饅頭在她那住一晚,自己先睡覺養養精神。

簡單做了點湯泡飯,洗漱完畢剛躺倒枕頭上,接到了趙阿姨的電話:“胭脂,質檢那邊來人了,說是要確定我們的產品質量,出關有問題。”

“哦,那就是例行檢查吧,趙阿姨你能應付得來吧。”

“恩,也應該木有問題,你要麽就別來了,明天上班再說。”

第二天,胭脂早早便去了傑芬。,正巧來了一幫子穿制服的人,帶來了各種證件。

先是說消防不合格。

胭脂跟著看過去,確實消防栓前堆放了一些等待出貨的半成品。

“誰是領導,這樣子要停產整頓吧。”其中一個人極為嚴肅的說。

“那個,這是我們的錯,你們的中隊長,我來和他溝通下,有錯我們及時整改。”胭脂趕緊給消防總隊的人打電話,畢竟只是小節問題不至於停產,無非是嚇唬一下長個記性。

中隊長的號碼怎麽也撥不通。

胭脂一邊打電話準備和消防的人交涉一邊命趙玉紅和雲姐將消防的人帶到會議室,準備安排中飯。

還沒消停半天,那邊海關和另一夥人卻拿著衛生防疫方面的資料過來。

“你是老板嗎?最近海關發現一種病毒,懷疑為進口原材料所攜帶。你們這單子歐美的貨物,我們必須要帶去一部分抽查,另外,在抽查結果沒出來之前,還是不要生產了。“

“什麽?“正給消防隊打電話的胭脂面對海關聯合防疫部門的這翻話倒是真的猶如被無辜打了一悶棍。

“這樣不合理吧,你們的結果沒出來那是你們的事情,怎麽能讓我們停產呢,我們的從生產安排都是有日期的,停產一天會延遲交貨一天到時候要賠償的。”

“人民的生命健康比你們的生產重要吧。”其中一個當官的模樣的說,然後海關過來的人便開始抽查貨物。

工人們都停下來看熱鬧。

胭脂恨不得雇一波憲兵來制止他們的行動。

但是沒用,他們說的冠免堂皇,那是他們的工作職責,是他們的權利。

胭脂的心肝亂顫,卻奈何不得,一上午都在撥電話找這個找那個。

人到用時方恨少,平時那麽多熱情的嘴臉,此時都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大半天的時間,早上八點,還熱熱鬧鬧紅紅火火幾百人上班工作的工廠,瞬間停了兩個車間,半個樓。

只有三車間做一些內銷小單子的還在響著機器的轟鳴聲。

辦公室裏的沈默,陰霾濃重得能將人吞噬,只餘下胭脂和趙阿姨,喘息的難受的聲音。

胭脂從癱坐的沙發上爬起來,胡亂擦了把臉上的淚。打開冰箱拿出一瓶冰水,擰開瓶蓋,揚脖灌下去。

灌了冰水,頭腦清醒了,意識也漸漸歸攏。

說到底,她這是個加工廠。本來就不大,胭脂接下後為了解決以前的遺留問題保存實力,規模更是縮減了。

在沿海商業極為發達的A市,根本不算什麽引人註目的公司,本來就是默默生存的。

老實經營,按時交稅,她平時也沒有結交什麽權貴。

現在遇到麻煩,真要找什麽後臺,還真就沒有。

這樣忽如其來的事情,胭脂不能不懷疑是人為的。

現在經濟下滑,尤其服裝市場是近三十年來最清淡的時候,難道會是殷斐嗎?

胭脂猜測不是。他和自己並不是深仇大恨沒必要在B市捉弄了自己一頓後再趕盡殺絕。

是同行嗎?

同行是冤家,現在生意難做,為了擠到對方自己更大的占有資源也不是不可能,但是,胭脂自問並沒有得罪哪個同行。

她一向與人為善,在同行業裏口碑還是不錯的。

在海關她跑了幾個部門,無果。

最後,她還是決定給林可思打電話。

林可思正在融資,但是接到胭脂電話,一小時後就到了。

一進門大樓的門首先看見兩個車間的封條。

他的心咯噔一下子。

“哎呦,林總,您來了,我給你倒杯水,您看這事兒怎麽弄。”趙阿姨看見林可思就像看見了主心骨。

“胭脂,有人在整你?”

胭脂靠在玻璃窗前,點點頭,又搖搖頭。

“我也懷疑,就是想不出誰?誰這麽恨我?”

林可思清冷的皺眉,在室內走了兩圈:”我們在明,對方在暗,短時間內是很難知道真相的。“

“他們說的什麽海關病毒,我倒是不怕,畢竟這些原料和成品都已經進來半年了,出貨都出了幾批,我擔心的就是這批貨不生產會交不了貨的。等他們查明白了,就算說我這裏什麽事都沒有,但是白白的交不了貨,損失了客戶和賠款,還真就是如了他們的算盤。”

胭脂望著窗外囁嚅的說,現在她深深感到了衙門無人辦事難的真理。

“別急。我來想辦法。”

辦公室中央,夕陽西下的光線,林可思看著胭脂孤單寂寥的背影,走過去,慢慢圈住她的腰:“胭脂,我的肩膀,永遠給你,靠!”

“恩。”胭脂點點頭:“林可思,真的,謝謝你。”

說這話的時候,胭脂的眼淚都要掉了,臉色經過這一天奔波折騰,熬的慘白,手指揪住心口,真的感到了,累。這些天發生的事情太多,不是每一件,她都有精力和能力去解決的。

她真怕,林可思這時候再對她進行感情攻勢,她怕她再也堅持不住心裏的愛情,對這個殘酷冰冷的現實世界,妥協了。將就了。

而林可思顯然察覺到了胭脂根本沒有遮掩的情緒,那雙儒雅漆黑的眸子,流動著深情的東西,那麽靜靜而又十分令胭脂不願對視,無力招架的註視著她。

“胭脂,讓我來照顧你吧,照顧你和小饅頭。”

172 報紙上的大紅字,在殷斐眼裏慢慢模糊成白花花的一片

“胭脂,讓我來照顧你吧,照顧你和小饅頭。”

溫哥華,香格裏拉酒店。

走廊盡頭一道被隔著幾米遠就有一扇窗的戶外光束照得薄削得無比頎長的身影,黑色襯衫黑色西褲黑色皮鞋。捧著檀香木的木雕盒子,莊重的走進貴賓套房。

殷斐微微垂眸,五官安靜而悲涼的將那盒子擺在套房大廳最顯眼處。那裏是爺爺的骨灰。

爺爺,一直是他的信仰,心中最溫暖的一處海港。他雖然出身極好,世人都以為他們殷家,家財萬貫權勢通天,父親又開拓了家族事業,以為他骨子裏與生俱來的就是矜貴從容。

其實,他的童年,比普通的小孩還孤單。

沒有宗親環繞,也沒有真正的盆友,都是礙著他殷家的情面被巴結的大人送來的玩伴。他們當面敷衍他,背後嫉妒他。

他也沒有貼心的母愛和如山的父愛。記事起,父親和母親就為了誰愛誰多一點,誰辜負了誰的感情,吵鬧不休。然後各自出走。

通常都是留下哇哇大哭的他被司機送到爺爺家。

所以,從小他學會了,掩飾自己,孤獨負重。傷心時,他不會像別的孩子一樣痛快地大哭,他只是盼著自己快點長大有自己的家。

支撐他的堅強和從容的一直是爺爺。是那個鐵骨錚錚,博愛包容為他撐起了一片蔚藍天空的爺爺。在愛上胭脂之前,爺爺基本就是他感情世界的全部。

殷斐閉上眼睛,胸腔憋悶的像要爆裂一樣,好痛,爺爺,還沒有看見他成家,沒有看見他的老婆孩子,就這樣遺憾的走了。

胡大,在一邊默默的給少爺倒水,端來面包,殷斐三天沒吃什麽了。

這三,四天到底在承受著什麽錐心之痛,雖然少爺沒說,很沈默,但是,他都看在眼裏。

胡大是殷老爺子的勤務兵,自從殷斐歸給了殷老爺子撫養之後,便一直由他照料著。

“胡叔,國內怎麽樣?對了,小吳的電話我讓他打給你,有沒有說什麽?“

胡大慌亂地移開殷斐對視的目光。擦著餐桌上灑出的牛奶痕跡:“小吳有來過電話。”

“說什麽?”

“也。沒什麽。就是說一早在鵬潤酒店沒等到太太,然後上樓敲門,服務員說天亮前人就退房走了。”

“哦,或許是半夜睡醒,走了。”殷斐沈默片刻自語道。

這個女人一向是不按照他的安排行事,吃軟不吃硬的脾氣,殷斐也算是見識到了。

眼前浮動出她的衣香鬢影。就是在這個城市,她為了逃避他而來,卻給他生了孩子。

後來,他去找過那家給胭脂接生的醫院,醫生還記得那個華裔女人生產時突然大出血,她死死撐著不讓自己昏迷,說要保住孩子。

嘴硬的女人啊。

殷斐堅硬的身軀動了動,眼睛有點潮濕的重影兒:爺爺,您有了一個大胖重孫子和一個天下最好的孫媳婦兒,您知不知道。

“少爺,老爺子的喪事,要不要通知金家?“

這是個敏感的話題。和金家幾十年世交,因為拒絕了婉柔的婚事,變得尷尬微妙。

“這個讓父母那邊處理吧,我與他們不走動了,不能強迫他們也不走動。何況和母親還是遠親。”

“好,那少爺,買的是今晚的機票。”

夜裏的飛機,殷斐卻睡不著,勉強迷糊了一會兒,醒來,問空姐要了杯咖啡。

胡大自然也沒睡。在一邊看著報紙。發現殷斐醒了,忽然把報紙折疊起來佯裝看舷窗外的星星。

“少爺,今晚上能看見銀河,你看最亮的那顆肯定就是老爺子。”

殷斐深沈的視線地註視著忽然變得浪漫得會看星星的胡大:“報紙給我。”

“嘿,少爺,這團子星星太亮了,這就是傳說中的銀河河心吧。”胡大仿佛沒聽見殷斐的問話,對著舷窗比手畫腳。

“報紙給我。”

殷斐再一次低沈的命令的口氣。

“少爺——您看了千萬別動氣。”

胡大膽戰心驚的把幾張報紙拿給殷斐。

殷斐翻弄了幾下,忽然粗重的眉頭擰緊。疲憊的五官,連同深邃的視線,在機艙昏暗的光線下,報紙上的大紅字,慢慢模糊成花白的一片。

是,胭脂和林可思結婚的消息。

是結婚甚至連訂婚都不是!!!

趕在這個節骨眼上,明天,就是明天周日!

殘酷的消息!

這個世界殘酷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但沒有這個殘酷!

胡大擔心的偷眼看見殷斐的臉立時雪白無血,薄削的唇抿成白色的直線,雙眉緊鎖,他的表情,是胡大從沒見過的脆弱與痛苦。

甚至比得知老爺子去了時還要濃重。

確實,殷斐感覺很痛,很痛,痛的眉間,甚至整個臉都扭曲了。

就像是有人在摘他的心尖肉一樣。

但是,他殷斐要做的,就是讓這場婚禮消失,永遠永遠消失!

世界上,任何人,任何事情,任何方式,任何辦法,都不能讓她們母子離開自己!

“少爺,你,沒事吧?”

胡大終於忍不住擔心的問。

殷斐擺擺手,示意自己不想說話。他垂下眼眸,禁不住再次看那幾個疼的他死無葬身之地的紅字。

睫毛很長,卻在抖。抖在在猩紅的噴火的眼底投下一根一根在動的剪影,模樣有些悲傷更是恐怖。

他攥著報紙的那只手也抖得很厲害,然後,刺啦幾下,將報紙撕扯的粉碎!

忽然,他猛的轉身,近乎蠻橫的,語無倫次的對胡大說;”你先回家,下飛機我去S市。“

他說話的時候全身的肌肉似乎都處在緊繃的沸點的狀態,似乎一點就能著。

胡大瞧著他有些癲狂的,說話都語無倫次的狀態,有心問,那喪禮呢?

最終還是沒敢問,心想問的結果也是一個:只能是推遲了。

促使胭脂這麽樣快同意和林可思結婚的原因是當天晚上,小饅頭在王阿姨家小區玩耍時,再次和人打架了。

也是那個小區裏的人說些閑言碎語。是原先胭脂公司的,因為經常順衣服回家,被開除的員工,公然的在王阿姨帶著小饅頭玩滑梯時,對周圍人指指點點的說小饅頭是沒有父親的。是傑芬的女老板胭脂出國兩年半帶回來的種。

“你們說,不是野種是什麽?呵呵呵。”那人竊笑著。

周圍人立時被這個熱門話題吸引了。紛紛朝小饅頭看去。

這世上本來就是人嘴兩層皮,前一分鐘還挺你的人,說不準因為什麽後一分鐘就壞你。

小饅頭也是極為聰明的孩子。從這些人指點他的語氣和話裏話外就聽出了端倪。

他恨恨的咬牙,打不過那些大人,但是他狠狠的揍了他們家推車裏的還不會走路的孩子。

那家人迅速報警。

胭脂本來還在辦公室和林可思商量停產的面料拉到S市的大華外貿做幾天的事。

忽然就被警察打來電話搞暈了。

聽說孩子和王阿姨在派出所,急忙趕了過去。

小饅頭在王阿姨的懷裏睡著了,王阿姨卻嚇的臉色發青,人還在哆嗦。

她本來就是老實本分的人,活了大半輩子第一次進這地方,主觀上就怕的夠嗆。

更別說對方氣勢洶洶的一大家族人都來了。

剛生下來五個月的心肝寶貝被人打,這可不是小事兒。

小孩子打架,擔責的是大人,給那個小嬰兒看病拿錢這都是可以解決的小事兒,但胭脂被警察叔叔教育了一頓後再登記小饅頭父母姓名時,就犯難了。

“母親姓名?”年輕的警察弟弟問。

“胭脂。”胭脂抿唇回答,心卻慌了一下,千萬不要問父親。

“父親姓名?”這一句把所有人的註意力都吸引過來,尤其那家人立刻呵呵冷笑,露出幸宅樂禍的表情。

“父親不詳吧?哈哈。”有人小聲說。

一瞬間,胭脂的臉羞慚的恨不得找個地縫鉆進去。真想說,他爸死了。

咬著嘴唇,手指顫抖著,就想寫:死了。

林可思俯下身來,拿過胭脂遲疑的筆,重重的寫下:林可思三個字。

一眾等著看熱鬧幸宅樂禍的人,包括警察等楞了。

要知道,林可思,大小也是A市的名人,作為各種代表,勵志青年,電視上沒少露臉。

算是公眾人物。

現在在警察局,擲地有聲的在父親一欄寫下這三個字。

也就等於向全世界宣布了和胭脂和小饅頭的關系。

胭脂也呆楞的看著林可思。

她不知道這時候該感謝他還是埋怨他。

這字簽下了,就算胭脂事後解釋不是,都很難解釋得清。

這種事情很快就會在街頭巷尾傳來傳去。

最終的版本就是林家少總金屋藏嬌,未婚有子,最終普大喜奔。

天都黑透了,這點事情才折騰完事。

王阿姨一直歉疚的道歉怪自己沒看好小饅頭。

“不怪你,王阿姨,這種事情早晚都要發生。”

“恩,胭總,你一直對我都很好的,我說這話也是為你好,說多說少先別怪我,也別怪我這個外人說話多嘴啊,我就是覺得既然林先生和胭總感情也挺好的,孩子,現在也這麽大了,你們就補辦個婚禮,得了。老這樣不陰不晴的,你們大人不當回事,小孩子有壓力呀,是不是。”

173 殷斐,到底是你辜負了我,還是我辜負了你?

“恩,胭總,你一直對我都很好的,我說這話也是為你好,說多說少先別怪我,也別怪我這個外人說話多嘴啊,我就是覺得既然林先生和胭總感情也挺好的,孩子,現在也這麽大了,你們就補辦個婚禮,得了。老這樣不陰不晴的,你們大人不當回事,小孩子有壓力呀,是不是。”

“恩,我知道。王阿姨你先回去吧,我會考慮的。”

“胭脂,同意嫁給我吧。”林可思就在街上,當著小饅頭和王阿姨的面,當著夏天的夜色裏散步的行人的面,跪下,從口袋裏掏出那枚已經帶在身上三年的戒指。

“額,林可思你別這樣。”胭脂想拉他起來,但是周圍圍觀的人都開始起哄,祝福了。

“恩,問問孩子吧。”胭脂拽小饅頭的袖子。

小饅頭睡眼惺忪的睜開眼縫,瞧瞧他媽,又瞧瞧林可思。

剛才媽咪打他屁股了,打了十二下,超過了他作為一個小小男子漢的底線,哼,不和壞媽媽說話,不理他們,小饅頭又閉上眼睛。

林可思微微的淺笑,微微的緊張,胭脂要是再不答應,也真的沒咒念了。

“胭總,你看林先生額上都冒汗了,還是答應了吧。”王阿姨在一邊小聲說。

“林可思,你真的想好了嗎?其實你完全可以找一個更好的女孩,像,沈曦,其實就不錯。”

“胭脂,別給我牽線搭橋,我的紅線,三年前在你這就斷了。只等著你給我接上。”

胭脂,低頭,眼前是林可思一張期待的有點變形的臉。

有點心如刀割,她不忍心一再傷害他。她不願意一再拒絕這樣一個優秀的卻深陷在對自己的感情泥潭裏的男人。

可是她的心,確實,不在他的身上,明明,她知道他一直愛努力,她看見他一直在努力。

可是,她對他的不是愛,只是,感激。

擡眼,看著天邊的一輪明月,是誰說的,愛是奢侈品,婚姻,合適就行?

是的,她的愛,一直,一直,都很奢侈。她夠不到那個男人,夠不到他的行蹤,夠不到他的心有多深,夠不到他和她的距離。

曾經,她以為,自己努力就可以,她以為自己的自尊,愛,和付出,在他心裏會留有位置,會至少被那麽一點點的珍惜。

可是,三年前到三年後,一次次,他無憑無據的來,無聲無息的走。

所有的似愛似恨,若即若離,都是自己猜測。他來了像一陣風,掏空她所有。他走了,像一陣風,留下她一個空空軀殼。

只有她徒勞的守著那一絲絲希望,徒勞的在這世間孤單,無助。

這一切,他知不知道,知不知道?

她夠了,她真的夠了。

世間所有的女人都是勇敢愛的,只要她知道對方的心意;世間所有的女人也都是不敢愛的,因為她們太明白自己的心,一旦交錯,便萬劫不覆!

殷斐,你說的,和我談一場天長地久的愛情,你說的喜歡我給你做一個滿滿煙火氣的家。

難道,你只是說說?

終究,你只是說說,而已。

終究,這三年陪著我的不是你,不是你,我欠了太多的人情,可是為什麽不是你?

霧氣迷蒙了胭脂的眼睛。

看不清周遭風景,看不清過往行人,看不清林可思的臉。

眼前都是他,都是他的粗眉,半瞇的眼,修長筆挺的寬肩窄背。還有緩緩俯下對上她眼眸的身子……

為什麽這一刻,她的心是疼的,那麽的疼?

“胭脂,我不能保證天天讓你笑,但是,我能保證每天,每天,都不讓你哭。”

林可思拿過胭脂的纖細柔軟的小手,她的手型很美,真稱得上是柔弱無骨,有時候捏在手裏就像一小捏柔軟的面團,手背白膩膩的看不見青色的血管,關節處還有五個圓圓的小坑兒。

胭脂沒有反抗,沒有像以往跟觸了電門似得嗖地縮回手。

她任他捏著,身子克制著內心的掙紮,顫抖。

這一次,她真的要放開過往。

這一次所有關於那個男人的山盟海誓,蕓雨纏綿,都將是過眼雲煙。

殷斐,到底是你辜負了我,還是我辜負了你?

到底是在錯的時間認識對的你,還是在對的時間認識了錯的你?

一切,都不重要了,都,隨風而逝了。

淚眼模糊中,林可思已經把那個閃亮的指環,套在了胭脂的手上。

白嫩的纖細的修長的左手,無名指。

周圍的圍觀的人發出劈啪的掌聲。

有一對兒小青年還因此受刺激生了氣,女孩子埋怨當初他們的戀愛求婚沒有這樣刺激熱烈羅曼蒂克。

林可思也握著胭脂的小手站起來。

如釋重負,長長舒了一口氣。

這一刻他竟然想到了那個男人。

殷斐!

你,要為你的狂傲,挑釁付出代價。

我和你的戰爭,才剛剛開始!

當晚,林可思抱著小饅頭和胭脂來到附大一院。

林瑾的情況稍微有點好轉,摘掉了氧氣罩。在護工的照顧下在吃水果。

林可思抱著小饅頭走進來時,林瑾手裏剛用小鋼叉叉上的一塊蘋果啪嗒掉在地上。

林可思手裏抱著的孩子,小男孩,他早就聽說了,這兩年,溫哥華的侄子侄媳婦兒已經和他說過了千萬回。

一開始他們都以為是林可思的。都以為林可思和胭脂兩個年輕人未婚先孕,然後擔心在國內的風言風語所以去溫哥華保胎,生子。

當時林瑾聽到侄子說時,一張老臉都樂出了天花。

但是,如果孩子真是林可思的,為什麽胭脂帶著孩子在溫哥華遲遲不回來?不完婚?不給孩子一個法定的家?

這些都不合常理。

漸漸的,林瑾開始懷疑,胭脂的孩子的種屬於問題。

但是每次和林可思說這個話題不是被他岔開就是一口咬定孩子是他的。

現在,林瑾終於見到了這個令他激動懷疑欣喜又不敢欣喜的男孩。

一個胖乎乎的手腳像發面饅頭,胳膊腿兒像藕節一樣的胖小子。

林瑾推開眼前的小桌子,顫巍巍的伸出手臂:“思子,這,孩子,就是?”

就是後面的猜疑,期待,林瑾不用說林可思也知道,他急忙點點頭。

“爸,看看你的大孫子。小饅頭,叫爺爺。”

小饅頭剛睡醒,一看已經不是在大街上,對面一個白頭發的老爺爺,長的有點兇。他最不喜歡兇巴巴的人了。

就像晚上在王好婆家樓下的那個兇巴巴的男人,他罵他,他才捶了他們家小孩幾巴掌。

所以小饅頭緊緊縮在林可思的懷裏,轉過身去,給林瑾一個大厚被,對著手指頭。

林瑾鬧個大紅臉,有點尷尬的放下手。正好胭脂走進來:“伯父您看上去好點了。”

“嗯。”林瑾淡淡的應道。

現在他對胭脂總有點說不出的感覺。

說不喜歡吧?不是,畢竟她是自己迷戀過的女人的女兒。

說喜歡吧,他清清楚楚的感到自己的兒子因為她,受到了委屈,煎熬,雖然說感情是兩個當事人的事情,兒子遲遲不放手或許還苦在其中樂在其中。但是,作為家長,卻是為自己的孩子揪心的。

胭脂也明顯感到林瑾一直以來的訕訕的尷尬,便接過小饅頭立在一邊不做聲。

林可思卻把胭脂和小饅頭推到林瑾的床邊上:“爸,告訴您一個好消息,胭脂答應我的求婚了。”

“哦。”林瑾一直垂眸似閉沒閉的眼睛這才挑開:“你們兩個年輕人啊,兜兜轉轉,年紀也都不小了,孩子都這麽大了,是該有個結果。”

林瑾說完眼光掠過林可思落在胭脂身上。

似乎就是有意說給胭脂聽的。

“嗯。”胭脂低下頭輕輕的應了一句。

“爸,我看後天就是個不錯的日子,陰歷陽歷都是雙數,您這邊病怏怏的,我和胭脂也不想鋪張大辦,就在報上登個公告,在新錦江開席好了。”

“後天?”林瑾很意外,瞪大了本來睜不開的眼睛:“太急了點吧。要不我找人看看日子?”

依林可思來說,後天他都嫌遠。他恨不得今晚上就木已成舟做成事實。畢竟胭脂的心還沒有完全的歸附於他。

想要征服女人的心就要先征服女人的YIN道。這是男人幫裏流行的一句話。

林可思也是男人,沒毛病有**。他卻一直不敢在胭脂身上動粗,他怕她翻臉,他太在乎她才不敢輕舉妄動。但是不等於他對她沒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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