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4章 第一次公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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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路擇遠是怎麽從我這裏學到這種觀點的,我其實也沒有什麽頭緒。他講完這句話便拿了帽子出去,說是要去結賬取藥,我猜八成也要順道去一趟抽煙區。

我的水快要掛完,躺在床上把手機側邊的按鍵扳上來又摳回去。

“節目才剛開始,”夏夏來安慰我:“還是有機會翻盤的。”

我打字道,謝謝夏姐,我沒事,不用安慰我了。

“倒也不是安慰你......”夏夏說,從自己的手機相冊裏調了張截圖給我看:“想開點,還是會有這樣的粉絲嘛。”

她截的是一條微博,發布時間看起來應該是節目剛播出之後大概一個多小時。

這位粉絲朋友說:哈哈哈哈哈齊悠揚敢懟展書佚好耿直一男的我pick了!

她的頭像是歪歪扭扭的幾個字,齊悠揚給我出道。

非常簡陋,看起來就是一時興起打開備忘錄手寫的。

合著我和路擇遠剛才激烈討論時,夏夏在一邊抱著手機是在找這個,過濾了幾千條黑圖和辱罵,才翻出來這麽一道微弱的光來。

我幾乎立刻就紅了眼眶。

回程路上,冷靜下來之後,早上對路擇遠說的話就在我腦子裏過了無數遍。

當時大言不慚說他不了解我的情況,那我呢,又了解他的情況嗎?

當然不了解。我其實一肚子問題,但總是缺個開口的契機,又因為對他不夠了解,這個契機變得更加難拿捏和把握。沒問出口的不敢再問,一時沖動問出口的都沒得到什麽好結果。

也不知道我這會兒算不算體驗到了《回信》這首歌裏那句歌詞。

人人都怕難怕倦怕撲空。

回廠之後我的手機又交了上去,跟大家紙筆交流。路擇遠一反之前的被動態度,開始積極監督大家訓練,我們組從原本的其樂融融變得嚴肅了不少。

僅一期節目,路擇遠就算粉絲暴漲,一時半會也難敵左清秋,分給他的外務沒那麽多,練習時間還算充分。相對的左清秋簡直神龍見首不見尾,練習室幾乎見不到人影,這點讓我們組員都多少有了點信心。

不過最讓人發愁的還是我,燒雖然早就退掉,但是嗓子仍然遲遲不見好轉,到彩排那天也只是剛能開口講話的程度,稍微高一點的調子就唱不上去。

展書佚看完我們的表演後眉頭緊皺,問道:“齊悠揚到底能唱嗎?”

“能,”我幾乎想也沒想便回答:“能唱。”

這可能是最後的機會了,我真的不想放過,也不能放過。我說這句話的時候其實心裏壓根沒底兒,像在賭博,但又前所未有的堅定。

他又道:“不行你的部分去錄個音修一下,表演的時候半開麥,起碼有個保障。”

我的眉頭皺了起來,頂住了這段可能又會被惡意剪輯的壓力,回答他:“我能唱。”

我一個做音樂的,聲音和琴是最後的武器與防線,我再怎麽自暴自棄,也唯獨不想對這兩樣東西撒謊。

想想又覺得好笑,我憑什麽覺得路擇遠幼稚,分明自己心裏也的確認同錯的事情就是錯的。

彩排結束,周圖留下向展書佚請教問題,蔣三七也呆在演播室想看其他組的表演,我和路擇遠都打算回宿舍早點休息,保證明天公演有一個好的狀態。

我洗了澡,盤腿坐在椅子上一邊吹頭發,一邊祈禱明天嗓子能好個徹底。

路擇遠不知什麽時候站在了我的身後,右手撫在我的脖子上,拇指輕輕滑過我的喉結。

我對他要做什麽毫無頭緒,下意識關掉了手裏的吹風機。幹嘛啊?我一頭霧水,耍流氓嗎?

“明天一定會好的。”路擇遠說,語氣真誠又溫柔。

我竟一時弄不清楚他到底是在說我的嗓子,還是在說我的未來。

但他極不負責,撩完就跑,留我自己原地淩亂。

媽的,比不要臉唄,摸一下就能好?我看起碼得親一下兒才能好。

周圖回來的時候帶了臺GoPro給我,說路上碰到夏夏,讓我抽時間把宿舍大掃蕩錄了。我妝早就卸了個幹凈,正拿熱毛巾捂脖子,我說明天早上吧,早點起來錄了。

路擇遠問:“你想好去哪間宿舍了嗎?”

我嘿嘿笑道說你別管我自有安排。

第二天我早早起來去做了妝發,回來的時候大家都沒醒,路擇遠還抱著那只鯊魚,一條胳膊搭在外面。我把gopro打開,壓低聲音對著鏡頭快速做了一個自我介紹。

“我齊悠揚,”我說:“今天打算來掃蕩自己宿舍。”

怎麽樣,驚不驚喜,意不意外,想沒想到?

“不知道你們註意過沒有,”我小聲繼續:“路擇遠經常會隨身帶一個ipod,我們今天就趁他沒醒來研究一下他平時都在聽什麽歌。”

說完我還有點害臊,在這冠冕堂皇講得像粉絲福利一樣,其實說到底就是我自己想知道。

我把相機找了個地方擺好,做賊似的小心翼翼翻找路擇遠的播放器,中途兩次差點把他弄醒,可能因為最近練習真的很累,他只翻了個身又繼續睡了。

最後我在他昨天的私服外套口袋裏找到這枚白色的播放器。

我如獲至寶,捧著它坐回自己的床上,按下了開機鍵,謹慎地像在推開一間密室的大門。

路擇遠有五個歌單,一個是他自己平時跳舞常用的音樂,另外三個,如果不是標題的話,差點讓我誤以為拿的是自己的ipod。

這三個歌單分別叫做“悠揚喜歡的歌2011”“悠揚喜歡的歌2012”和“悠揚喜歡的歌2013”。

我這人聽歌有個習慣。

每年都會開一個新的列表,把這一整年喜歡的音樂放在一起,一般一年下來能攢將近三百首。我自己的播放器裏,這個習慣一直到今年還在繼續,而2011到2013,是我的三年高中時代。

我帶著路擇遠的耳機,把他的ipod握在手裏。一邊心酸,一邊又為他覺得不值。

我難受的要死,趁眼淚流出來之前關掉了攝像頭。

這些音樂我已經很久沒聽過了,上學的時候我幾乎每學期都有那麽幾天找不到我的ipod,過幾天又出現在課桌裏,但因為我的座位實在是太亂了,只當是自己沒發現,現在想想,路擇遠應該就是那時候拿走抄的歌單。

喜歡一個人,就想了解他會聽什麽樣的音樂,讀什麽樣的書,這點上我們倆倒是如出一轍。

如果說這三個歌單只能證明他的確曾經喜歡過我的話,還剩下的最後一個,無疑是在說,他現在仍然喜歡著我。

最後一個歌單是,悠揚的歌。

裏面除了當年和展書佚一起出的那張專輯裏我寫得那首,剩下的則是我這幾年來發在微博小號上零零散散的,無人問津的樂段。有十幾分鐘一首的,也有三十秒就結束的。

他就是喜歡我,根本沒放下,卻像個傻子一樣憋著不講。他過去把這些事情講出口,明明那麽游刃有餘不卑不亢。

媽的,都怪我,齊悠揚,你真他媽太壞了。

我把路擇遠的東西放回他的口袋裏,滿腔的多巴胺與心酸一起無處安放。

什麽也比不上能和路擇遠兩情相悅更讓我快樂,又更讓我惆悵。

什麽也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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