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如何能夠不曾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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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思語,早啊!”內心很是忐忑,鼓起勇氣勉強對著迎面而來的女生開了口。
田思語背著黑色皮質的背包,也是裝了些回家要用的東西,看到對面的李同,一抹溫煦的笑意揚在臉上,李同覺得,別的不說,就這樣的笑容,就足以讓他迷醉了。
更別說那姣好的身材,和恬靜精致的臉頰了,這樣的容顏,跟李同相認的幹妹妹齊珍幾乎平分秋色了。
齊珍也是美女一枚,與田思語的溫婉相比,她更是顯得嬌小可人,給人的是鄰家妹妹的那種感覺。
從一開始,與齊珍相識,到兩人的關系變得熟絡,李同自始至終都沒想過要去追求齊珍,可能心裏有個人,便再住不下第二個人了吧!
跟人說起過齊珍跟自己的關系,很多人都認為李同是因為追求不到齊珍退而求其次,改為兄妹相稱。多麽老套的戲碼,可是與李同無關,當初好像是開玩笑,直到兩人都認了真。
無話不說,這是兩人的話題,齊珍會說些自己跟男朋友的煩惱,李同會認真的傾聽,更多時候,他是一個不錯的傾聽者。
“李同……”田思語走過來,呼嘯的冷風卷帶著發梢的清香,輕輕一嗅,分外迷人。可能不愛一個人就是這樣吧,哪怕李同曾經跟自己表白,自己拒絕之後對方要求做朋友,她也真的將對方當做了朋友,那麽的自然,熟悉的只是一般熟人的問候,陌生的是深到骨子裏的距離感。
真的只是一般的朋友啊,李同心裏一暗,可是我還是遇見你就緊張,看到你慌張,看不到著急,怎麽辦。
我是愛你的呀!可是你不曾體會我炙熱的心跳,在你溫柔的眸子裏燃燒。
愛一個人的感覺,大抵就是如此吧,自己是有多麽愛著眼前的人啊,李同對此深信不疑。
一輩子,還能如何,這麽去喜歡一個人啊!
對田思語的愛意,他是這麽的篤定,他甚至想,此後的日日夜夜,自己怕是不可能再去這麽喜歡一個人了。
但,那是愛麼?
還是喜歡,好感呢?
可是從頭到尾,他有認真追過這個人嗎?表白,失敗,然後呢,變不了了之了,這算哪門子喜歡,又算哪門子愛呢?
溫柔以長情的陪伴,瘋狂以熱情的糾纏,都沒有,說是喜歡,也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說是喜歡,也頂多是好感啊,怎麽能說是愛。
李同,我想,你可能未曾真正喜歡田思語。
愛一個人,不是嘴上說說而已,迄今為止,你有沒有為了一個人,喜歡到奮不顧身呢?
以上這些話,是多年以後,田思語結婚,李同在酒後跟田思語的閨蜜,說是自己喜歡田思語的這些過往,那位這麽說的。
當時的李同,對於田思語閨蜜的這一番言論甚是不解,自己是如此地愛著一個人,又怎麽說是連喜歡都沒有。
世間的情愛因果,何時變得這麽不可捉摸了?
他,突然不懂了,還是說,他從未懂過?
直到後來,他再次遇到那個人,久違的心跳,在空寂的胸腔裏翻騰。是那滔然的火山,等到了周期,井噴,以那燎原的趨勢蒸騰大地,所以,後來他,果真愛了。
從第一次遇見,時隔多年,再次遇見,他是有些懵懵懂懂,那個人,為什麽總給自己一種特殊的感覺。可卻像是極美的誘惑,糾扯著心弦,令他欲罷不能。
懂了,悟了,才發現,那些情啊,愛啊,於他而言,還是過於奢侈了。
此刻的李同,少不更事,前方霧霭沈沈,他只是覺得眼前這個女生,是自己此刻所喜歡的。
“你們,這是在等人?”田思語看了眼李同身後的兩人,微微點了點頭,寒暄問道。
說到底,封靖跟梁戟,高一的時候就是跟田思語一個班級,平時三人說話不多,此刻見了也只是打了個招呼。
“我們有一個同學住院了,我們幾個去看一下。”李同說著,示意了下身後的兩人,幾個人都認識,李同也不再羅裏吧嗦地介紹一番,更何況他也不是這麽主動的人。
他看著田思語的時候,心裏有些緊張,怕他有什麽誤會的,即使還有兩人陪伴左右,畢竟一大早上的在女生宿舍樓下等人,怎麽看都容易讓人誤會。
可是他到底失望了。
田思語沒有絲毫的不悅,或者說,她跟李同說話,也只是出於朋友間的那種禮貌罷了。
一想到這裏,李同更是覺得萬分難過,一個人與另一個人最遠的距離,莫過於不曾走進對方的世界了。
“這樣啊。”田思語從心底輕松地說出來,隨後說道:“那我先走了?”
“嗯,好的。”
說完田思語就離開了,李同倒是追著別人的背影看了好一會,知道秦珊走過來,伸手拍了下他的肩膀,他才回過神來,“在看什麽呢?”
“沒什麽,你總算下來了啊!”李同回頭看到秦珊穿著針織衫,外面一件黑色外套,搭配著水藍色的牛仔褲,還沒等秦珊問什麽麼,他先是質問起對方來。
“不好意思,你們等很久了吧?”
“沒事,也就一會,再半個小時也等得了。”人家女孩子都這樣說了,李同自然不會真的計較,而且方才的質問也是轉移話題,不過他還沒說什麽無所謂的話,倒是被梁戟搶了先,瞧,這下整的他真成了小肚雞腸的男人了。
“我們先去吃早餐,然後坐車去醫院吧。”秦珊捋了捋頭發,征求三人的意見。
“那就走吧。”
吃了早餐,出了校門,四人半天沒等到去醫院車,只得一步一步邊聊天邊走路。
從不知道,兩個人的緣分是怎麽算起的,是怎樣的結緣,又是怎樣的歸於陌路呢!
我們總是遭遇捉弄,想笑的時候只能哭泣,想熱鬧的時候只能一個人空自嘆息,也是想見到一個人,卻總是遇不到,明明那麽想要逃離,卻總是被隱匿的繩索揪扯。
看到安逸的心情,李同該是怎樣的,哪怕是每天都能見到,也是雀躍萬分,不知道這是怎樣的宿命,單從相識的這段時間來看,起碼是個很有意思的人。
有那麽一群人,處在絕大多數的人群中,像是夜空的明星,自帶光芒,吸引著別人的目光。
別人的想法李同無從知曉,對於安逸,他是會多看幾眼的。
不過眼前看到的那一幕,他是半眼也不想看到,很明顯,阮杏跟安逸一塊的身影刺痛了他的瞳孔。
兩個人舉止親密,明眼人都可看出,他們的關系,李同一點也不想知道兩人是什麽時候開始的,心裏很是不舒服,卻不知道這股不舒服緣於哪裏。
想來有些好笑,自己太過關註的一個人,或許是很優秀,也或許不是,始終覺得這人一直單著,哪怕根本不屬於自己,也不想他人得到。
這時候的李同,並不知道,他的這股不舒服,是因為對這個人的占有欲望。
他不知道,所以迷惑,人家就是談對象而已,又礙著自己的什麽事了。
想不通,解不透,就是這樣的後知後覺,才有那麽多的遺憾讓自己在很多的以後兀自嘆息。
李同跟著梁戟他們,還沒到醫院,就遇到這麽讓他不舒服的一幕,便不去理睬,打算躲著那兩人走。
“嗳,這邊近點,你走那邊幹嘛去?”
剛走了兩步,梁戟就嚷嚷開了,聲音也不小,經過的人也不由好奇側目而視。李同有些懊惱,看向這家夥的眼神,也是恨不得將人打到地洞裏去,卻也是不想暴露自己這份怪異的情緒,淡淡地回道:“我知道,這邊不是人有點多麽?”
“那有什麽,咱們是走路,又不是開車,至於嘛!”
李同感覺這就是個坑貨,轉過頭就不想理睬,徑自向那個方向去走,身後連秦珊也是無奈地說道:“你今天吃錯藥了吧,有近道非要繞遠路,前面又沒什麽豺狼虎豹等著你。”
“我那是……”
李同剛想反駁幾句,卻見安逸跟阮杏走了過來,“李同,你們這,是在逛街?”
看得出這兩人是精心倒置過的,阮杏平時就是短發,發色偏黃,待著黑框的眼鏡,長相不是說很漂亮,甚至於有點偏向男孩子的裝扮,活脫脫一個假小子。
不過就是這樣,也是顯得灑脫隨意,散發著幾分中性美。
至於安逸,今天又是換了身新衣,倒是很正常了,反正李同是沒見過這人一套衣服穿兩天的。不像自己,一周洗次衣服都不能保證,頂多是周末拿回家再洗,
兩相比較,李同瞬間感覺自愧弗如,要是讓他這樣換著來,他,哪來這麽多衣服啊!
安逸本來就長得好,又是這麽時髦的衛衣,精神的飛機頭,那雙眼睛裏,帶著淺淺的笑意,讓李同心裏的那股不舒服也是煙消雲散。
這樣看起來,這人就是在一本正經地帥啊,簡直像那些個言情小說走出來的男主角,不可方物。
他完全忘了,很多人,正是因為不了解,所以才有那些個自認為的完美的,或者高冷的特點,表面的溫煦爾雅,何嘗不是自己的一種偽裝,而妥協於這世間的疏離呢。
“不是啊,我們去醫院看望一位朋友。”李同的內心是歡呼雀躍的,那慢脹的激動讓他快要手舞足蹈起來。
有那麽片刻的恍惚,讓他有種感覺,他們兩個好像關系很好一樣,究其原因也只不過是安逸主動的一句問候。
“你們兩個這是……”
內心再怎麽火熱,表面還是風平浪靜,盡量去忽視掉兩人親密的主動。
“張昊請我們去KTV唱歌,現在過去。”李同還沒說什麽,旁邊的阮杏率先說道。
“哦。”李同知道張昊,聽過這人的名字,但是沒見過,反正也是那些有些人圈子的一員。
失落是有的,看來兩個世界就是兩個世界,交際的圈子都差別那麽大,更別提什麽交集了。
“他們是你朋友?”
安逸這樣一問,李同一時沒回過神來,倒是旁邊的封靖說道:“我們都是初中玩的好的,你是安逸吧,上次運動會你球場上的比賽很精彩,後來還打過半場的,記得吧?”
“這麽一說,我還真有點印象,怪不得看你有點眼熟,你的走位跟投籃很不錯。”
李同看著很不是滋味,都說男人的友誼都是在爭鬥中產生的,而在高中時期,打架是不被學校允許的,倒是籃球,讓很多人的交際變得廣泛,也認識很多心心相惜的朋友。
這麽說的話,也是沒錯,他心裏也不禁在考慮,是不是自己也應該去嘗試著打籃球去?
之前是沒怎麽接觸過,不過,不試試怎麽知道呢!
因為都有事,也沒細聊,打個招呼,兩撥人就分開了。
李同回頭看了眼那兩個人的身影,有些失落,很多人,本來就是兩個世界吧,就跟他和田思語,所謂的追求,不過是不自量力的自欺欺人罷了。
這些被梁戟看在眼裏,調侃著來了一句:“怎麽著,口味變了?喜好偏於中性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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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思語背著黑色皮質的背包,也是裝了些回家要用的東西,看到對面的李同,一抹溫煦的笑意揚在臉上,李同覺得,別的不說,就這樣的笑容,就足以讓他迷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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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珍也是美女一枚,與田思語的溫婉相比,她更是顯得嬌小可人,給人的是鄰家妹妹的那種感覺。
從一開始,與齊珍相識,到兩人的關系變得熟絡,李同自始至終都沒想過要去追求齊珍,可能心裏有個人,便再住不下第二個人了吧!
跟人說起過齊珍跟自己的關系,很多人都認為李同是因為追求不到齊珍退而求其次,改為兄妹相稱。多麽老套的戲碼,可是與李同無關,當初好像是開玩笑,直到兩人都認了真。
無話不說,這是兩人的話題,齊珍會說些自己跟男朋友的煩惱,李同會認真的傾聽,更多時候,他是一個不錯的傾聽者。
“李同……”田思語走過來,呼嘯的冷風卷帶著發梢的清香,輕輕一嗅,分外迷人。可能不愛一個人就是這樣吧,哪怕李同曾經跟自己表白,自己拒絕之後對方要求做朋友,她也真的將對方當做了朋友,那麽的自然,熟悉的只是一般熟人的問候,陌生的是深到骨子裏的距離感。
真的只是一般的朋友啊,李同心裏一暗,可是我還是遇見你就緊張,看到你慌張,看不到著急,怎麽辦。
我是愛你的呀!可是你不曾體會我炙熱的心跳,在你溫柔的眸子裏燃燒。
愛一個人的感覺,大抵就是如此吧,自己是有多麽愛著眼前的人啊,李同對此深信不疑。
一輩子,還能如何,這麽去喜歡一個人啊!
對田思語的愛意,他是這麽的篤定,他甚至想,此後的日日夜夜,自己怕是不可能再去這麽喜歡一個人了。
但,那是愛麼?
還是喜歡,好感呢?
可是從頭到尾,他有認真追過這個人嗎?表白,失敗,然後呢,變不了了之了,這算哪門子喜歡,又算哪門子愛呢?
溫柔以長情的陪伴,瘋狂以熱情的糾纏,都沒有,說是喜歡,也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說是喜歡,也頂多是好感啊,怎麽能說是愛。
李同,我想,你可能未曾真正喜歡田思語。
愛一個人,不是嘴上說說而已,迄今為止,你有沒有為了一個人,喜歡到奮不顧身呢?
以上這些話,是多年以後,田思語結婚,李同在酒後跟田思語的閨蜜,說是自己喜歡田思語的這些過往,那位這麽說的。
當時的李同,對於田思語閨蜜的這一番言論甚是不解,自己是如此地愛著一個人,又怎麽說是連喜歡都沒有。
世間的情愛因果,何時變得這麽不可捉摸了?
他,突然不懂了,還是說,他從未懂過?
直到後來,他再次遇到那個人,久違的心跳,在空寂的胸腔裏翻騰。是那滔然的火山,等到了周期,井噴,以那燎原的趨勢蒸騰大地,所以,後來他,果真愛了。
從第一次遇見,時隔多年,再次遇見,他是有些懵懵懂懂,那個人,為什麽總給自己一種特殊的感覺。可卻像是極美的誘惑,糾扯著心弦,令他欲罷不能。
懂了,悟了,才發現,那些情啊,愛啊,於他而言,還是過於奢侈了。
此刻的李同,少不更事,前方霧霭沈沈,他只是覺得眼前這個女生,是自己此刻所喜歡的。
“你們,這是在等人?”田思語看了眼李同身後的兩人,微微點了點頭,寒暄問道。
說到底,封靖跟梁戟,高一的時候就是跟田思語一個班級,平時三人說話不多,此刻見了也只是打了個招呼。
“我們有一個同學住院了,我們幾個去看一下。”李同說著,示意了下身後的兩人,幾個人都認識,李同也不再羅裏吧嗦地介紹一番,更何況他也不是這麽主動的人。
他看著田思語的時候,心裏有些緊張,怕他有什麽誤會的,即使還有兩人陪伴左右,畢竟一大早上的在女生宿舍樓下等人,怎麽看都容易讓人誤會。
可是他到底失望了。
田思語沒有絲毫的不悅,或者說,她跟李同說話,也只是出於朋友間的那種禮貌罷了。
一想到這裏,李同更是覺得萬分難過,一個人與另一個人最遠的距離,莫過於不曾走進對方的世界了。
“這樣啊。”田思語從心底輕松地說出來,隨後說道:“那我先走了?”
“嗯,好的。”
說完田思語就離開了,李同倒是追著別人的背影看了好一會,知道秦珊走過來,伸手拍了下他的肩膀,他才回過神來,“在看什麽呢?”
“沒什麽,你總算下來了啊!”李同回頭看到秦珊穿著針織衫,外面一件黑色外套,搭配著水藍色的牛仔褲,還沒等秦珊問什麽麼,他先是質問起對方來。
“不好意思,你們等很久了吧?”
“沒事,也就一會,再半個小時也等得了。”人家女孩子都這樣說了,李同自然不會真的計較,而且方才的質問也是轉移話題,不過他還沒說什麽無所謂的話,倒是被梁戟搶了先,瞧,這下整的他真成了小肚雞腸的男人了。
“我們先去吃早餐,然後坐車去醫院吧。”秦珊捋了捋頭發,征求三人的意見。
“那就走吧。”
吃了早餐,出了校門,四人半天沒等到去醫院車,只得一步一步邊聊天邊走路。
從不知道,兩個人的緣分是怎麽算起的,是怎樣的結緣,又是怎樣的歸於陌路呢!
我們總是遭遇捉弄,想笑的時候只能哭泣,想熱鬧的時候只能一個人空自嘆息,也是想見到一個人,卻總是遇不到,明明那麽想要逃離,卻總是被隱匿的繩索揪扯。
看到安逸的心情,李同該是怎樣的,哪怕是每天都能見到,也是雀躍萬分,不知道這是怎樣的宿命,單從相識的這段時間來看,起碼是個很有意思的人。
有那麽一群人,處在絕大多數的人群中,像是夜空的明星,自帶光芒,吸引著別人的目光。
別人的想法李同無從知曉,對於安逸,他是會多看幾眼的。
不過眼前看到的那一幕,他是半眼也不想看到,很明顯,阮杏跟安逸一塊的身影刺痛了他的瞳孔。
兩個人舉止親密,明眼人都可看出,他們的關系,李同一點也不想知道兩人是什麽時候開始的,心裏很是不舒服,卻不知道這股不舒服緣於哪裏。
想來有些好笑,自己太過關註的一個人,或許是很優秀,也或許不是,始終覺得這人一直單著,哪怕根本不屬於自己,也不想他人得到。
這時候的李同,並不知道,他的這股不舒服,是因為對這個人的占有欲望。
他不知道,所以迷惑,人家就是談對象而已,又礙著自己的什麽事了。
想不通,解不透,就是這樣的後知後覺,才有那麽多的遺憾讓自己在很多的以後兀自嘆息。
李同跟著梁戟他們,還沒到醫院,就遇到這麽讓他不舒服的一幕,便不去理睬,打算躲著那兩人走。
“嗳,這邊近點,你走那邊幹嘛去?”
剛走了兩步,梁戟就嚷嚷開了,聲音也不小,經過的人也不由好奇側目而視。李同有些懊惱,看向這家夥的眼神,也是恨不得將人打到地洞裏去,卻也是不想暴露自己這份怪異的情緒,淡淡地回道:“我知道,這邊不是人有點多麽?”
“那有什麽,咱們是走路,又不是開車,至於嘛!”
李同感覺這就是個坑貨,轉過頭就不想理睬,徑自向那個方向去走,身後連秦珊也是無奈地說道:“你今天吃錯藥了吧,有近道非要繞遠路,前面又沒什麽豺狼虎豹等著你。”
“我那是……”
李同剛想反駁幾句,卻見安逸跟阮杏走了過來,“李同,你們這,是在逛街?”
看得出這兩人是精心倒置過的,阮杏平時就是短發,發色偏黃,待著黑框的眼鏡,長相不是說很漂亮,甚至於有點偏向男孩子的裝扮,活脫脫一個假小子。
不過就是這樣,也是顯得灑脫隨意,散發著幾分中性美。
至於安逸,今天又是換了身新衣,倒是很正常了,反正李同是沒見過這人一套衣服穿兩天的。不像自己,一周洗次衣服都不能保證,頂多是周末拿回家再洗,
兩相比較,李同瞬間感覺自愧弗如,要是讓他這樣換著來,他,哪來這麽多衣服啊!
安逸本來就長得好,又是這麽時髦的衛衣,精神的飛機頭,那雙眼睛裏,帶著淺淺的笑意,讓李同心裏的那股不舒服也是煙消雲散。
這樣看起來,這人就是在一本正經地帥啊,簡直像那些個言情小說走出來的男主角,不可方物。
他完全忘了,很多人,正是因為不了解,所以才有那些個自認為的完美的,或者高冷的特點,表面的溫煦爾雅,何嘗不是自己的一種偽裝,而妥協於這世間的疏離呢。
“不是啊,我們去醫院看望一位朋友。”李同的內心是歡呼雀躍的,那慢脹的激動讓他快要手舞足蹈起來。
有那麽片刻的恍惚,讓他有種感覺,他們兩個好像關系很好一樣,究其原因也只不過是安逸主動的一句問候。
“你們兩個這是……”
內心再怎麽火熱,表面還是風平浪靜,盡量去忽視掉兩人親密的主動。
“張昊請我們去KTV唱歌,現在過去。”李同還沒說什麽,旁邊的阮杏率先說道。
“哦。”李同知道張昊,聽過這人的名字,但是沒見過,反正也是那些有些人圈子的一員。
失落是有的,看來兩個世界就是兩個世界,交際的圈子都差別那麽大,更別提什麽交集了。
“他們是你朋友?”
安逸這樣一問,李同一時沒回過神來,倒是旁邊的封靖說道:“我們都是初中玩的好的,你是安逸吧,上次運動會你球場上的比賽很精彩,後來還打過半場的,記得吧?”
“這麽一說,我還真有點印象,怪不得看你有點眼熟,你的走位跟投籃很不錯。”
李同看著很不是滋味,都說男人的友誼都是在爭鬥中產生的,而在高中時期,打架是不被學校允許的,倒是籃球,讓很多人的交際變得廣泛,也認識很多心心相惜的朋友。
這麽說的話,也是沒錯,他心裏也不禁在考慮,是不是自己也應該去嘗試著打籃球去?
之前是沒怎麽接觸過,不過,不試試怎麽知道呢!
因為都有事,也沒細聊,打個招呼,兩撥人就分開了。
李同回頭看了眼那兩個人的身影,有些失落,很多人,本來就是兩個世界吧,就跟他和田思語,所謂的追求,不過是不自量力的自欺欺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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