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五十五章如果這才是大結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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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小的,小的若不在,我立時咬舌!”

所幸大小都平安,但她還是落下了一身的病,病了經年。

她走的時候,他不在身邊。但她一點都不遺憾。這麽多年,她曉得他心裏其實有一塊小小的她,即使那大部分他都還是留給了那個人,但能同他一起過,便已經是她偷來的福分。她比那個人幸運,不是嘛,所以,她不該貪心,她只要他心裏小小一塊就好,就好。

一個男人能愛一個女人多少年?

答案是一生一輩子。

作者有話要說:咱們來說說裴言之。

這個人物的設定是這樣的。君子端方。【這詞我都用爛了,?】

那麽這樣一個人的特點是什麽呢?守禮守節,行君子行徑,理性並三觀端正。

一個三觀端正的人,沒事兒不會把王爺是思雅那裏去猜。本文裏將王爺往女人方面去猜的人,其實只有一個,就是曹二。為什麽曹二會去猜,從他小時候那個管凝的番外大家可以看出,這廝不是個三觀端正的貨。而蘊修也不是猜的,他那是被告知的。褚柔也不是,他是看見那個疤的。

那就有親問,為什麽裴言之就沒看見那個疤想到王爺是思雅呢?

因為他不知道思雅有疤。連曹二都不知道。思雅這塊疤是十四五歲衛氏還沒坐天下被諸葛昱咬的,還沒認識裴言之和曹二。

而作為裴言之來說,他一個君子,怎麽可能在認識思雅郡主的時候去看人家姑娘小手臂呢?

那又有親問,難說不小心思雅露出來被裴言之看到呢,裴言之後面難道就不會又碰巧在王爺手臂上看到麽?一對不就想到了?

我說不會的。

因為衛思雅的疤是在小手臂,不是在手腕。大家試想一下,你去咬人,會不會咬人手腕?不會罷,一般總是挑小手臂中部接近手肘那個地方,為什麽,人家伸手過來,你轉頭過去啊嗚一口,這位置有肉好咬啊。而褚柔之所以能看見,是因為王爺被一碗茶濕了袖子,挽起袖管褚柔才看見的。

大家註意挽起袖子這個動作,就等於擼袖管。這個動作朝堂上是不會做的。朝臣間不打架也不會做的,大家都是斯文人,沒事兒幹嘛撩袖子。而且古人外衣中衣的,就算要撩袖子打架也不會撩這麽徹底,若不是因為袖子濕了貼著皮膚難受,思雅也不會連中衣袖管都撩起來,被褚柔看見。所以註定這個疤痕對裴言之沒用。

所以也註定裴言之這個三觀端正的君子,就只能在王爺離開朝堂後才知道真相。虎摸之~~~

然後關於他勸董嫣這個方法。我將他歸結為理性,不是個性。

一個人求死,你哭喊著拉她沒用,人家正在鉆牛角尖,越勸越帶勁,拔河似的去跳湖。只有理性的讓她認識到,你要死死去罷,比你苦的人都在努力活,這人或許就想通了。攔人別自盡,你攔得住一次,攔不住一世。人只有自己想通,自己想活,才能再苦再難活下去。

而也正是因為裴言之的理性,所以思雅死,他守節不求死,思雅活,他祝福不糾纏,大結局的時候,他才是那種反應。也正是因為他的理性,在他想為思雅守節卻因一個錯誤與董嫣在一起後,他能與董嫣走下去,而沒有極端的反應。

這就是一個讓人心疼的男人,有自己的堅持,自己的原則,自己的擔當,和自己對愛的理解。活得不一定恣意,但值得人欣賞。

☆、天賜番外

天賜番外

作為一個史官,呂鴻很頭疼。

龍生龍鳳生鳳,斷袖的兒子是斷袖!

當今聖上十五登基,如今眼看就要十九,卻遲遲不肯大婚,滿朝文武都曉得他是為了一個人----睿王衛天賜。

呂鴻搖頭。這睿王一脈出的都是什麽妖孽,怎麽一個個的都蠱惑得皇帝不走正途!

前睿王衛蘊德,長先帝十歲,先帝至死都容不得任何人說他一個不字。

如今的睿王衛天賜,長今上十一歲,打小養在宮裏,同今上一同長大,結果又將今上給迷住了。真是兩代妖孽!

他呂鴻也鬧不懂了,怎麽每一代的衛氏堂兄弟間,不搞點暧昧就不能活呢!

問題是你搞暧昧你就搞暧昧罷,為什麽總是大的那個要擰著來呢?

當初罷,先帝不受衛蘊德待見,如今罷,今上又不受衛天賜待見。這歷史總是一遍一遍在重演,有意思麽這。

看看,看看前些天今上賞賜給睿王這些東西。

呂鴻看著自己記錄下的那些東西簡直哭笑不得:錦鯉兩尾、折扇一柄、綠豆粥一碗、枇杷一籃、菖蒲數支、蜜糕兩塊……今上這是無時無刻不在向睿王傳遞一個信息,他做什麽都想著他啊,連吃個點心都想到留兩塊給他啊。

然看看睿王的反應呢?沒反應。

為啥?因為他天天拉著裴小山在游湖!

你說不就京城裏那麽幾個湖麽,怎麽能游了整整一個來月都沒游完?可人家就是有這閑情逸致,每日裏飲酒對詩,你吟我和,整一個月都沒進宮謝過恩。

結果就苦了他們這班朝臣!

自打睿王同裴小山形影不離後,今上就下令要整頓田制,嚴格丈量全國耕地,重新計算賦稅核收標準。全國的官員,都成了睿王與裴小山情誼的見證。

如今所有人都忙了個焦頭爛額,只有兩位當事人還在那頭你儂我儂。

今上一氣之下,今日下旨召睿王進宮,聖旨到睿王府的時候,人家又帶著裴小山去了京郊避暑!結果今天朝堂上一個衣冠微微歪了一寸的禦史就倒了黴,以藐視聖躬的罪名被打了二十大板,何其無辜。

呂鴻頭疼啊,今日朝上這一筆該怎麽寫?寫李禦史發冠微斜藐視今上?還是寫睿王不奉詔覲見,今上遷怒?他一遲疑,筆尖上的墨點一個沒留住,吧嗒一聲落在了本子上。哎,汙點!睿王一脈就是這衛氏王朝最大的汙點啊!

他恨恨的將這一頁撕去,揉成一團,丟掉。突然想,他是史官啊,作為一個史官,最緊要的一點就是要君舉必書,直書其事!

他點點頭,重新抽出一本本子,將筆飽吸墨,提起筆,刷刷刷在封上寫下六個大字:《兩代佞臣實錄》!

作者有話要說:這個純粹是寫著玩兒的,大家就當解悶。

主要是想表達一個意思,上一代的孽緣還將繼續延續,這糾纏不清的三家人啊!嘿嘿~~~

最後差大家一個蘊修的番外,我要點時間好好寫。謝謝大家一路支持。叩謝。

☆、安寶番外

安寶番外:

皇上不見的時候,安寶就知道他又是在鬧攝政王的別扭。

自打十二那年被調到那時候還是皇子的皇上身邊伺候,這已經是第七個年頭。這些年裏,皇上對攝政王怎麽樣,沒有人比他更清楚。

他記得皇上小的時候,就不怎麽親近太後。雖看著母慈子孝,皇上也偶爾同太後撒嬌,但其實安寶知道,皇上心裏,最親近的那個,是攝政王。

皇上與攝政王的感情很微妙。

皇上第一次看見攝政王,其實是有點怯的。他曾偷偷跟安寶說,這王爺雖然長得好看,可總讓人覺得嚴厲。

可自從上朝第一天,皇上下朝累著後由攝政王抱著他回了書房,他就又覺得這個王爺真要拿捏的話,也不是難事。安寶就問他怎麽個拿捏法,皇上只晃著小腦袋道:“且看朕的。”

於是皇上就隔三差五的在下朝路上裝累,騙攝政王抱他。每次從攝政王懷裏下來,轉去書案後面的時候,就暗地裏一副得逞的模樣沖安寶眨眼。安寶心說這算什麽拿捏,也偷偷問過皇上。皇上道:“朕現在拿他沒辦法,讓他浪費點力氣也好。其他的,且看將來。”

安寶就只好無語的將他望著,私下裏覺得,皇上可能一輩子也拿捏不了攝政王。

但有時候,安寶又覺得攝政王是在被皇上拿捏。

好比皇上九歲那年,打破了太後的白玉觀音。他因怕攝政王曉得後,又要捉了他講一通道理。於是先自己一個人偷偷躲了起來。結果攝政王滿宮的尋他,急的不行,等看見紅著鼻子縮在勤政殿屏風後的皇上,破天荒地竟然沒有說教,只將皇上摟在了懷裏。

還有那經筵也是。

每當春秋兩季氣候溫和的時候,每個月裏皇上都要出席三次經筵。

所謂經筵就是早朝之後,由六部尚書,左右都禦使及內閣大學士等等有爵位的朝臣勳戚都要參加的一種講學。耗時冗長,且規矩頗多,皇上連坐姿稍有不端都不行。

這種經筵枯燥而乏味,又耗時耗精神,對年方十一二歲的皇上來說是種極大的折磨。皇上就每次經筵之後都故意低著頭步履瞞珊的回寢殿休息,連同攝政王講話都是有氣無力。安寶就看見攝政王的眉頭一次皺得比一次深,終於幾次之後,攝政王再也看不下去,將每月三次的經筵改為兩次,且中間允許皇上小憩片刻。小憩的時候,攝政王就拉著皇上在花園裏走一走,看看花草,講講笑話,松松筋骨。安寶覺得,其實攝政王自己那個時候也很高興,並不只有皇上一個人開心。

這種規矩,一直延續到皇上成年後,才又恢覆原制,改回每月三次。

安寶覺得,這兩個人在這種長久相伴的歲月中萌生出來的感情,很溫馨卻也很暧昧。

但其實真要安寶說皇上是什麽時候對攝政王有超乎尋常的感情的,恐怕安寶也說不清,很難分辨是在那個時間點上就走向了那個方向。

安寶還記得,他第一次發現皇上似乎是不同尋常的喜歡著攝政王,是那年皇上醉酒。

攝政王用口給皇上哺水的時候,安寶也著實嚇了一跳。

皇上醒來後就將這事兒給說了,在安寶看來,這是有些不敬的。

但皇上卻轉了轉眼珠道:“朕說怎麽迷迷糊糊間有個軟軟的東西……”然後就沒了下文。

後來皇上就似乎很喜歡讓攝政王擔心。若是攝政王連著幾天只顧著朝政,少問了他幾聲,他就會別扭著搞點小動作。譬如鬧脾氣病了不吃藥。

那天攝政王冒雨進宮只為了勸他喝藥,他其實暗裏很高興。安寶曉得他是故意的,只是不好點穿。攝政王陪了皇上一宿,這事兒讓皇上高興了幾天。

然後有一天早上,皇上抱著被子緊張地坐在床上,不肯下地。

安寶要上去伺候,皇上急的都要哭了。安寶就問:“皇上怎麽了?”

他滿臉通紅結結巴巴道:“朕……朕昨夜夢見攝政王,然後……然後……然後尿床了……”

安寶一楞:“怎麽會尿床?”

皇上帶著哭腔道:“褲子濕了……”

安寶就曉得了。他細細的同皇上講,告訴他那是男孩長成的過程中必然要經歷的,那是說皇上從此後慢慢就不是個孩子了,而要長成個男子漢了。

皇上這才松了手,讓他伺候著換了衣裳,紅著臉問:“那朕以後就不是小孩子了?”

安寶點了點頭。

再後來,每次皇上坐在床上紅著臉說:“安寶,朕昨夜夢見攝政王了。”安寶就曉得要伺候他更衣。

但安寶也曉得,皇上其實一直對自己的想法很迷惑。皇上受教的都是傳統儒學,不曉得有斷袖一說,對自己每次夢見攝政王都會那樣有些困惑,覺得是不是自己入了魔,被王爺控制了。

直到他看了太後的遺詔。

曉得王爺是女子後,皇上命安寶對天發了毒誓。從此再不掩飾對王爺的好。

他開始問安寶民間的男女是何如表達仰慕之情的,民間的男女是怎樣過日子的。

安寶就告訴他,民間的男女要互送定情信物,在他們鄉下就會送支桃花簪,民間的男女還會在節裏相約去賞燈,在秋日裏賞紅葉,在細雨裏看夏花。

結果皇上還沒想到怎麽繞王爺帶他出宮,王爺就決定召集臣子一起過今年的中秋。

安寶看得出,皇上很不高興,便想著今夜必然是要小心伺候才行。結果才轉身想去替皇上拿件披風披了,免得吹了秋風,就發現皇上找不著了。再一看,便看見攝政王正在合盛殿前樹下同裴侍郎說話。

他嘆一口氣,只好匆匆走過去:“王爺,皇上不見了!”

☆、蘊修番外

作者有話要說:

蘊修番外:有些愛,不說不等於不存在

“曹灝,辣子雞丁別放辣,我聽著蘊修喉嚨似乎不太好,不能吃辣。”她一邊低頭沏茶一邊對正在炒菜的曹灝說。

朕便斜倚在竈頭間門口,看著她。

這世上,若還有一個人敢直呼朕的名字,這個人就只能是她——君正。

朕的君正。

是的,朕的君正,即便她這一輩子都不認,她也是朕的君正。

若她不是為了朕做了攝政王,她就不會有君正這個字。君正這兩個字,是因為有了朕才有的;叫君正這兩個字的她,也是因為有了朕才是如今這個她。所以即便她如今和別人在一起,她這一輩子也是朕的衛君正。為了朕,才存在的衛君正。

朕偶爾也會想,朕為什麽喜歡她。

因為她好看?不是。她還扮個男人的時候朕就喜歡她,朕不會因為一個男人好看就喜歡他。裴尚書和曹灝也挺好看,朕怎麽不喜歡他們?

那朕是為了什麽喜歡她?

換了條腿支撐,朕依舊倚在門口看她。她正在偷已經炒好的菜,還時不時指點下正在炒菜的曹灝,似模似樣,可朕曉得她只會吃不會炒。許是感覺到朕的目光,她回過頭來沖著朕笑了笑,然後在盤子裏偷了根香幹,跑過來塞進朕嘴裏:“好不好吃?”

朕點點頭,見她手指上沾了點豆瓣醬,便順便吮了。她也不介意,得意的笑:“我叫他加這個豆瓣醬炒的,好吃罷。”朕再點點頭,又指了指一旁的蒜泥白肉,她了然的跑過去又偷了一片,塞進朕嘴裏,看著朕笑。

這一刻,朕真想就這樣將她摁到墻上去,然後好好吻她。

好罷,朕喜歡她,就是喜歡她,無需理由,勿論男女,朕就是喜歡這個人,這唯一一個為了朕,什麽都可以不要的人。

朕很早就知道,朕的母後最喜歡的,是皇位,不是朕。她只是想做太後,做皇帝的母親,做這世上權勢最大的女人。所以朕不喜歡母後。

她不一樣。朕曉得她其實不喜歡做王爺。也是,曾經在戰場上飛翔的獵鷹,怎麽會甘願做被拴住的獵犬,那是不一樣的。她喜歡什麽,朕很清楚。但她為了朕,幾乎什麽都舍棄了。

記得少時她陪朕在宮裏放紙鳶,她總喜歡將那紙鳶放到最遠,等那紙鳶遠的猶如一只黑點了,便同朕說:“皇上,咱不收回來了罷,讓它自由的飛,好不好?”然後便用剪子將繩子絞斷。

每每那個時候,她仰頭看那飛走無影的紙鳶,眼神總是特別羨慕。

朕那個時候就特別怕,怕她有一天也會像那紙鳶一樣離開朕,便去拉她的手,那時整個朝堂上,朕只有她一個人可信任。

她就會低頭看著朕道:“皇上,別怕。臣不是那沒有線的紙鳶。臣的線,永遠攥在皇上手中。為了皇上,臣可以永遠都不飛。”

於是她陪朕讀書,陪朕看折子,陪朕吃藥,陪朕喝酒,陪朕看煙花,陪朕度過朕過去那十多年。朕永遠也放不開這個人,這個人是朕這一輩子最喜歡的人。

但她終於有一天,還是飛走了。

朕有時候想,如果朕一直把那種感情藏在心底,她是不是就會一輩子陪著朕。但朕又想,朕如果不說,這一輩子都會遺憾的。朕要她知道,朕喜歡她,只喜歡她。

其實朕當初也不是不能留住她,若真要鐵了心逼她留在宮裏,朕還是有辦法。只是,那樣的話,她一定會恨朕,那朕得到的就不是她。朕不要那樣得到她,朕寧可她這樣一輩子念著朕。

朕有時候也會想,雖然她如今不同朕在一處,可誰說她心裏就沒惦著朕。

其實朕和曹灝之間,誰輸誰贏很難分。

她這個人就是這樣,寧可藏在心裏,也不會認。就好比今日,朕不過說了兩句話,她便聽出來朕喉嚨不舒坦,讓曹灝炒辣子雞丁別放辣。

可是辣子雞丁又怎麽可能不放辣,朕不禁笑。

果然,曹灝嘟噥道:“辣子雞丁不放辣?聞所未聞!”她聞言立刻道:“那你不能炒成醬爆雞丁、嫩炒雞丁、木耳雞蛋炒雞丁?”

朕聞言笑著去拉她:“算了,讓他炒罷,陪朕去喝茶。”

就這樣罷,如果這種生活是她想要的,朕就成全她。

朕只求,來世這樣過的,是朕同她。

有些愛,不說,不等於不存在。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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