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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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寧住的地方在城郊,很偏僻的地方,也很安靜。大得像個宮殿,卻也空寮得像個洞穴。

林小漠沒有跟去。她不喜歡那裏,也沒必要去。反正父親身邊有林清漪,哪裏還需要她這個女兒。

林小漠這麽想著,賭氣似的沒做晚飯。父親對他那麽好,肯定會留他吃飯的。林小漠想著,上床睡覺,眼不見為靜。

林清漪的確回來得很晚,因為林寧總有那麽多不滿的理由。

不管他有多努力,他都不會滿意。

林清漪嘆息一聲,有些煩躁。去了陽臺,手指間的火光明明暗暗。

他並不是個愛吸煙的人,只是每次從林寧那回來,都得用煙來壓下心中的壓力。他是林家的樣子,他的一切都是林家給的,他只能一輩子效忠林家。

聽見樓下隱隱約約的開門聲,林小漠等了一會,卻沒聽見某人上樓,就去找了一圈。見那個人慵懶的靠在陽臺上,開著窗,莫名的有幾分陰郁,林小漠皺了皺眉,道:“大半夜的在這裏裝什麽幽靈。”

林清漪聽見她的聲音,就把煙掐斷,扔到垃圾桶裏。然後關上窗,溫和地笑:“吵到小姐了?”

“不敢。”林小漠哼了一聲:“我怎麽敢被你吵到,我的哥哥。”

林清漪知道她又在鬧小孩子脾氣了,就笑了笑道:“我怎麽配做小姐的哥哥。”

“一個哥哥算的了什麽,父親向來看重你,林家也早晚都是你的。”

“小姐多慮了。其實董事長是很疼愛小姐的,只是。。。”

“那是我父親,他待我如何,用不著你來告訴我。”林小漠冷聲打斷他的話。

林清漪怔了怔,道:“是,小姐。”

兩人的關系,好像又僵化回了最初。

還是不大點的小女孩,極力排斥著他的到來,童言童語卻充滿嫌棄:“你走,你走,不要住到我家裏來,我討厭你!”

已是少女的她,便學會了那樣鄙夷的神色:“別和我上一所學校,你算什麽東西。”

大學,他買下這所公寓,按照林寧的囑咐把林小漠從學校接來照顧。她一直低著頭,連看他一眼都不願。

她說:“你真是父親的忠犬。”

他只是笑,不置可否。

公司裏的晚宴,總有各種美女過來敬酒,若一不小心讓別人靠得近了,她便警告他說:“別忘了自己的身份,你也配花天酒地?”

小姐也從不讓他夜不歸宿。她說:“只要合約還在,你就不能離開我。只要合約還在,你就只能是我的一條狗。”

她把人販子予以林寧的賣身契稱之為合約。所謂合約,便註定他一生只能在她身邊卑微的存在著。

他只能笑,努力淡然:“是,小姐。”

除此之外,他沒有別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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