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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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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的另一頭沈默了片刻,顯然接電話的人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他只是想掛掉這礙事的電話,卻不小心接通了電話。他將手機遞給了一旁正在穿衣服的林琳。

“幹嘛不說話!出來我們單挑!”

很顯然,另一頭的沈默,又讓李志的火氣竄高了幾分。

“你又在發什麽神經啊!”

一接電話就立刻被人吼,林琳感到非常的生氣。以前和李志一起的時候李志就是這樣,三天兩頭的會發一次神經。

“昨晚你幹嘛要搗亂!幹嘛要壞我的事!如果不是你我會上新聞嗎!都是你的錯!”

一氣呵成的情緒讓李志很順利的吐出了自己的憤怒。但是林琳顯然已經習慣了李志這種忽然而來的憤怒,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他就經常是這樣。

“昨晚我沒有見過你,也沒有搗亂。”

林琳很平靜的說出了事實。

“我也可以證明,昨晚沒見過你。”

林琳身邊的男子湊近手機說了一聲。

“叉!林琳!你又跟王明明搞上了!”

王明明家住李志的隔壁,是李志的死黨兼宿敵。對外他們是死黨,但是他們倆都有一個不好的習慣,習慣搶對方的女朋友……情感上的宿敵。

“我願意跟誰好是我的事!王明明比你好一百倍!”

林琳非常生氣,一大早就遇到李志發神經,估計今天一天她的心情都不會太好了。林琳掛了電話,生氣的把手機扔到了一旁,還好是扔在被子上。

王明明比我好一百倍……從小到大,王明明就一直擔任著李志隔壁家孩子的職位。隔壁家明明好聽話,隔壁家明明考一百分,隔壁家明明又得獎了,隔壁家明明考上了名牌大學。現在彼此年紀都不小了,也就不會再叫明明了,改叫老王了。現在,隔壁家老王把自己的女人也撈走了。

李志是越想越氣憤,我也要找一個比你林琳好一百倍的女朋友!

李志想起了昨天晚上搭訕上的女孩,漂亮程度是林琳的十倍,性格比林琳好十倍,相乘就是一百倍!

還好昨天有跟著她去到了她住的公寓樓,在那裏總能找到她了。

在太陽下瞇了一會,老鬼從窗臺下看到了不遠處晃蕩的李志。老鬼記得很清楚,昨天晚上他捕獲那女子的時候,讓這個男人看到了。他今天一早就出現在這裏是巧合吧,畢竟那女子的已經被自己奪取了命源,她存在於這個世界上的信息已經消失了,也就只有不屬於這個世界的殺者才能記得那女子曾經存在過吧。

老鬼並沒有很在意李志的到來。雖然殺者已經不需要靠人類的食物來維持生命,但是長期以來模仿人類的生活讓老鬼習慣了吃一些食物,但也僅僅是習慣。對殺者而言,任何食物都只是模仿人類的道具,人類才是殺者真正的食物。

樓下早餐店的豆漿油條是老鬼這幾年來比較鐘愛的食物之一,香酥的而有韌性的油條,配合著濃郁豆香的豆漿,一沾一咬,那滋味讓老鬼難以拒絕。陽光微照的早晨,豆漿油條的愜意,讓老鬼覺得可能這就是自己在尋找著的光明吧。

雖然老鬼這幾年來一直都是在這家早餐店吃早餐,但是店老板卻從來不知道有這樣一位常客。殺者的存在是很稀薄的,稀薄到讓人難以註意到有這樣一個人。

殺者的存在就像是路邊的一棵樹,明明就在那裏,卻很少有人會註意到這棵樹。

老鬼已經習慣了安靜的享用早上的這份安寧,會在早上跟他打招呼的,也就只有殺者了。但是今天,一個普通人亂入了他的寧靜。

李志來到這裏已經等了有快一個小時了,他等待的女孩並沒有像他預料的那樣出現。回憶起昨晚女孩醉倒的模樣,估計得睡到中午才起床吧。

早上還沒吃早餐,肚子有點餓。李志走到一家早餐店,要了一碗皮蛋粥和油條。對李志來說,皮蛋粥配油條才是王道。粥的鹹味搭配油條的香酥,那滋味才叫人欲罷不能。

李志看了看周圍,看到了在獨自享受早餐的老鬼,豆漿油條派的。李志覺得,油條配豆漿這種甜膩的吃法是男人所不能接受的。李志這個年紀的小青年,比較難接受與自己意見不合的人,看到老鬼豆漿油條的吃法,李志決定去會會老鬼。

李志坐在了老鬼的對面。李志坐下的時候和老鬼的目光對在了一起。很熟悉的眼睛,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但又難以想起。

老板娘的動作很快,李志剛坐下,就立刻將皮蛋粥和油條放在了李志的桌上。

“我們是不是認識啊?我咋看你很眼熟的感覺啊。”

心直口快一直都是李志的優點,也是缺點。發現自己似乎認識眼前這個人,但是自己卻怎麽都想不起來了。不懂就要問,從幼兒園開始,李志就是被這樣子教育的。

老鬼也是楞了一下,多少年了,從來都沒有一個普通人坐過自己對面的位置。這個人也不是與自己無關的人,昨晚他看到了自己襲擊那個女子。但是那女子的命源已經被奪取了,女子的信息已經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只有老鬼的存在日記記錄有女子的信息,自己與男子聯系的已經消失,男子不應該會註意到自己。這難道是巧合嗎?

老鬼沒有理會李志。

“問你話呢!”李志比較氣憤。今天早上本來就事事不順,現在這小子還敢輕看自己,李志的怒火再次蓬勃起來。

老鬼換了個位置。他不怕惹事,也不厭惡殺戮,對老鬼而言,眼前的這個小青年不過是和豆漿油條一樣的食物,犯不著和食物起爭執。

“幹!你敢瞧不起我!”

李志拍桌子站了起來,他的皮蛋粥倒在了桌子上,油條也被彈掉在了地上。

老鬼皺了皺眉頭。早上的美好的時間居然被打攪了,老鬼也有一些生氣。但是老鬼實在不想讓自己的早餐時間沾染上汙點。

兩人眼神對上,老鬼心念一動,精神力控制了李志的頸部脊髓的細胞,將李志頸部脊髓細胞麻痹了0.1秒。

李志立刻感覺自己的身體不受控制,眼前一黑癱倒在地上。

“怎麽又是你啊!”

不耐煩的聲音把李志從昏迷中蘇醒過來,稍微睜開眼睛,眼前的人正是今天早上的那位民警。

李志摸了摸暈倒時撞到的頭,起了個包,還好沒有出血。

“我說你是不是有病啊?”

當然,民警問這一句並沒有什麽惡意,只是純粹的對於李志一天內兩次暈倒表示關心。畢竟一天內能兩次暈倒,有個什麽病也不奇怪。

“你丫才有病!”

像李志這樣的憤怒青年對於一切可能的敵意非常敏感,條件反射般的嗆了民警一句。

民警狠狠地瞪了李志一眼,李志也不甘示弱的瞪著民警。最後民警索性不理李志,轉頭對店老板說話。

“人已經沒事了,在這裏簽個字吧。”

店老板顯然也不想將事情弄得覆雜化,按民警說的做了。

“下次再看到他暈倒,打120啊!不是110啊!”民警走的時候不忘對店老板叮囑到。

“你丫才有病!”

李志對著警車吼道。他也懷疑自己是不是有什麽問題,一天之內居然暈倒了兩次。有空的話去醫院檢查一下也是個主意吧。

老鬼在窗臺上看著李志醒來到離去。回到自己的房間後老鬼想明白了一些事情。昨天李志確實看到了老鬼,但是當時老鬼已經是遲暮之態,與現在的壯年之態差別很大。唯一可能的原因就是,感應到了昨晚那名女子的命源。雖然女子的命源已經被囚禁在存在筆記裏,但依然會有極少數的人類能透過存在筆記本感應命源的存在,如果李志真的能感應到命源存在,那昨天晚上那女的能提供二十年的命源也不奇怪了。

在老鬼的印象裏,能感應命源存在的人類是極其稀少的,老鬼這兩百多年也就僅見過五個而已。老鬼清楚的記得,前輩說過,遇到能感應命源存在人類,一定要將他殺死並奪取命源。

那就今天現在動手吧。

老鬼心裏想著,雖然他並不喜歡頻繁的奪取命源,但是遇到這種情況,不喜歡也要做了。

今天是周末,不用上班的時候李志一般都是在家裏醒酒的。昨天晚上沒能成功的搭訕讓李志覺得很可惜,他清楚的記得他都已經把手放在了那個女孩的腿上了,女孩也沒有拒絕李志。都是林琳的錯啊!林琳罪虐深重啊!

李志並沒有放棄對那女孩的進攻,到嘴的美味決不能輕易的放棄。李志找了處陰涼的地方,拿出了他的手機,玩起了游戲。不管是去門還是回家,那女孩總是要經過這裏的吧。

老鬼忽然出現在了李志的背後。李志立刻感覺到背後有一股冰冷的感覺,就像是有人丟了一塊冰到他的衣服裏面。

李志猛的回頭,與老鬼四目相對。老鬼驚愕的表情在李志看來就像是在挑釁。

“我靠!搞什麽鬼啊!忽然出現想嚇死人啊!”

李志怒吼。這不就是剛才吃早餐的那小子嗎!就是跟他說話之後自己就立刻暈倒了!

“你相信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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