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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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
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大衛的詩。
我父母在我們的家裏住了好幾天。我是最不自在的一個。
在家中我父親動不動看向我的方向。我如坐針氈。
我決定和他好好談談。
“你是什麽時候發現自己有同性的性傾向的?”我父親淡然的看著我,就像看著一個教會的普通信徒。他是故意的。這樣的眼神其實是在羞辱我。
“高中時期。”
“為什麽從來不和我還有你媽媽說?”
“因為我覺得我不會——我自己能克服的。”我曾經真的是這麽認為。直到我的宿命出現在了我的面前,我無路可退。
“但是你沒有。”
“父親。對不起。假如不是她的話,我也不會……”
“我想說,你是被魔鬼迷瞎了心眼。盡管這話很難聽。但是我必須說。不然你要面對的就是滅亡的命運。”
“那魔鬼對我還很厚道。”我脫口而出。然後我攤了攤手。我一度覺得腳下的地面開始裂開。我就像聖經裏被上帝譴責的可拉一樣,被地給吞了。
我父親的臉色更難看了。我知道他肯定有個期望。期望我放棄和她的感情,回來,重新成為主的小羊,洗心革面流淚悔改。重新變成神的好兒女,光明之子。
可是我做不到。
“你是一步一步淪陷。我覺得你不能得救了。你可能就滅亡了,沈淪了。你知道嗎?”
“這個只有等我死後才能知道了。但是目前,我不想活著的時候被我自己一點點啃噬,留在教會裏,每天面對這虛偽,雙重標準的教眾們懺悔自己所謂的罪行。”
“你怎麽這麽說呢?你就是這麽理解教會的嗎?”
“我不覺得我們的教會是真正的教會。雖然別的教會更加差勁,我們教會之間好歹有點愛。但是我現在才醒悟過來,我們的教會和其他的世俗社區團體沒有任何不同,甚至還不如。”
“你給我閉嘴。”
“多少人……打著耶穌的名,行自己私欲的惡事。我的耶穌是我的耶穌。我的耶穌……我從來不利用。雖然我找到了一位女性作為伴侶。但是我覺得,我沒有他們十分之一的醜陋。”我轉身離開客房。我說的有氣話,也有實話。更多的是一種情緒的宣洩。我不去回想剛才那一幕,免得我落入後悔之中。
我辭職的這一年多裏,我有的時候會非常消沈。因為我知道從此以後,我父母在基督教的圈子裏不會擡起頭來。有一種很有意思的現象。你兒子出軌了,你女兒吸毒了。都不會影響你在基督教圈子裏的名望。因為這是不幸。大家會一起來禱告,希望你能度過難關。但是假如你的孩子搞同性戀的話——那就完全不一樣了。那是一種奇恥大辱。
我覺得自己是一個失敗者。因為我找不到工作——我不會去自由派們開辦的教會,但那也是唯一能允許同性戀教職人員存在的地方。我在其他方面一事無成。差不多是個靠女友養的廢人。
我經常宣洩自己的不快,一般情況下是玩游戲,還有就是……□□上的宣洩。發生在我和她之間。她有的時候主動來問我,問我想不想要她。
一開始的半年對我們來說是甜蜜而痛苦的。我們有的時候很恩愛,有的時候精神上都會受折磨。我要是心情不好的話,她心情更不會好。我努力支撐著自己。
在一次粗暴纏綿之後。我們兩個癱在床上。我有些後悔了。
她□□著身體,仿佛在自言自語。我擔心她失了智。我仔細聽才聽到她說什麽———
“親愛的。我想和你講個故事。”
“好的。”
“我第一次遇見那個人是在教堂裏。”
“遇見誰?”
“一個很美好的人。”她笑了,“其實我當時就很喜歡那個人了。她頭發挺短的。我第一次見她穿了一件黑襯衫。扣子系起來很緊。是個平時很刻板的人。但是她很有耐心。
從我14歲以來,我除了工作是不和陌生人談話的。因為我害怕。我怕……有壞人。但是那個人給我很安心的感覺。我那天晚上還給了她我的電話。
你知道嗎?她後來就經常聯系我。她是我見過的最沒有棱角的人。她根本不會傷害人。我喜歡和她在一起。經過幾次交往,我覺得她是個正派的人。
然後,有天,她和我說,她喜歡我。
我就震驚了。因為我覺得我自己……很骯臟,很陰暗。我從來沒有過愛情。我很茫然,很惶恐。我沒有想到過,有人會愛上我。
我從小到大經常倒在自己的血汙裏。有一回,我在鏡子裏看到了幻覺,我看到了一個渾身都是血的自己。我認定了,那是我一輩子的歸宿。
但是,她那句話脫口而出之後,我突然覺得,也許割腕或者服毒,並不是我的結局。
也許我可以過上光明的生活。就像14歲以前的我一樣。也許我也可以有一個正常人的人生。
我那時候發覺我已經愛上她了。
我心中的暗淡的一切願望開始被點燃了。我開始給她寫信。寫完之後自己收起來。就那樣寫了幾個月,傻兮兮。但是我有了盼望。有了活下去的意義。她就是我的靈魂。
回想看來,我的選擇極其自私。假如沒有遇到我,她還是傳講她的耶穌。
我鼓起了所有的勇氣,只為了抓住那個機會。不然的話,我會在痛苦中走完我悲慘的一生。就跌落像水裏的人抓住岸邊的雜草一樣。
我後來就主動‘引誘’她。然後她就選擇和我在一起了。
以前的我到深夜3、4點,都不會睡的。我一天只睡兩個小時。我一般都是翻看一些案件資料。一些比較恐怖的案件。為什麽呢,因為這樣可以刺激感官,不會做我自己的噩夢了。而且可以讓我覺得我不是孤單一個人。
她和我在一起之後,我每日就很早的睡。對她來說就是晚睡了。我不再過那種神經緊張的生活了。我不再被可怖的過去所圍繞了。
我不知道用什麽來表達我的愛意……也許是性。因為對於我來說,這是我的禁區。她可以隨意來去,就說明了她在我心裏的……地位。我真的害怕她離開。對我來說,這個人,是男是女都無所謂,會不會承認我也是無所謂的。只要她在,一切都好。在庭上,我是個冷酷桀驁不馴的律師,庭下我永遠是她的……她的……
不好意思。我……
我只想說,無論她做出什麽樣的事,遇到什麽樣的事情,我都不會離開她。我永遠愛她。我真的愛她。我想讓她自由,因為我一度認為我對她的愛是囚籠。但是我又想讓她留在我身邊。我怕……”
“我不會離開你的。”我這話太突兀了。甚至我對我自己失望。
“我當然知道你不會離開我。但是我一直覺得我對不起你。我從頭到尾都是被照顧的那個。給人添麻煩的那個。”
“我沒覺得你麻煩。我還覺得我麻煩了你。”
我右手摸著她的左臉。
我們都不大擅長表達我們的情感。
狼狽的我,破碎的她。我們是照亮彼此的光。有了彼此,不需要再獨行。
辭職之後,我的性格尖銳了很多。我在想究竟這是我的本相,還是外力導致我的變形?
我沒有答案。
我父母呆了幾天後就離開了。
臨走前,我母親把我拉到一邊,對我耳語,“我真的覺得你們兩個人在一起挺好的。”
我無言、她進門以來說了好幾遍了。她繼續說,“我一開始是不能接受的。但是我現在覺得,你們兩個的感情和男女沒有什麽不同。我會勸說你爸爸的。”說完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本來應該猜到,她本來就是女強人,所以思想不那麽正統,能消化得了我的行徑。但是現在正統不正統對我意義不大了。
我找到一份撰稿人的工作。我隱去自己的姓名,起了一個男人的名字。在基督教報紙上四處投書。至少有一點稿費。離開教會後,我對聖經的看法更加矛盾了。我的生活是自由派的生活,可是我的思想還是傳統福音派。我深刻感受到了肉體和靈魂的分裂。問題是,哪個是肉體,哪個是靈魂?
她的母親特地邀請我們吃了飯。餐桌上還有她的姐姐。
她的家人,對於我們的態度更加柔和。甚至她的母親對我很熱情。
她們母女之間還是有嫌隙的。但是至少可以坐在一個沙發上看電視。至少可以談論生活中的所見所聞。
我慢慢適應了沒有教堂,沒有聚會的生活。我依然會讀經,依然會禱告。但是我的耶穌越來越陌生了。也許耶穌看我也越來越陌生了。
她馬上就要33歲了。我也快要35了。那個毀滅性的事件,也過去了19年有餘了。
然後她做出了一件我意料之外的舉動。
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我們心情都很好。
我下樓去送垃圾。今天輪到我了。我們兩個早就說好了輪流來倒垃圾。當然,我們不會算計誰欠了誰幾次。這臺無聊了。
上了樓,我發現她坐在椅子上,手裏拿著一個盒子。她緊盯著那個盒子。她看到我進來了,她眼睛裏的光芒甚至刺到了我的眼睛。在這一瞬間,她打開了盒子。
我看到了。盒子裏是兩個戒指。
我懂了她的意思。
“……你願意嫁給我嗎?”她靦腆的笑了。
我哭了。我知道我們現在還不能領那張紙。但我們就是一對。我們的婚姻不需要任何人來證明。
她伸出手來,拭去我的眼淚,“別哭了。所以你願意不願意?”
“我願意。”
“那就伸出手來。”
我們自己在家裏吃了一頓飯,就當是婚禮了。
“你要不要當我們的證婚人啊?”她和我開玩笑說。
“我在教堂的時候,也就臨時證婚過一次。傳道一般情況下不能主持婚禮的。還有我們不需要任何的證婚人。”
我們註視著對方,臉的距離彼此靠近。嘴唇和嘴唇互相碰觸。我們註定要用一生來治愈彼此。
我終於有機會面對我自己。
我和她的故事,未完待續,我知道永遠不會有結局。直到我回到天那邊的家鄉,我還要繼續愛她。愛才是讓世界不一樣的根本。就算遇到苦難,我也會忍耐。就算遇到圍墻,我也會綻放。
只要我能每天醒來看到她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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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大衛的詩。
我父母在我們的家裏住了好幾天。我是最不自在的一個。
在家中我父親動不動看向我的方向。我如坐針氈。
我決定和他好好談談。
“你是什麽時候發現自己有同性的性傾向的?”我父親淡然的看著我,就像看著一個教會的普通信徒。他是故意的。這樣的眼神其實是在羞辱我。
“高中時期。”
“為什麽從來不和我還有你媽媽說?”
“因為我覺得我不會——我自己能克服的。”我曾經真的是這麽認為。直到我的宿命出現在了我的面前,我無路可退。
“但是你沒有。”
“父親。對不起。假如不是她的話,我也不會……”
“我想說,你是被魔鬼迷瞎了心眼。盡管這話很難聽。但是我必須說。不然你要面對的就是滅亡的命運。”
“那魔鬼對我還很厚道。”我脫口而出。然後我攤了攤手。我一度覺得腳下的地面開始裂開。我就像聖經裏被上帝譴責的可拉一樣,被地給吞了。
我父親的臉色更難看了。我知道他肯定有個期望。期望我放棄和她的感情,回來,重新成為主的小羊,洗心革面流淚悔改。重新變成神的好兒女,光明之子。
可是我做不到。
“你是一步一步淪陷。我覺得你不能得救了。你可能就滅亡了,沈淪了。你知道嗎?”
“這個只有等我死後才能知道了。但是目前,我不想活著的時候被我自己一點點啃噬,留在教會裏,每天面對這虛偽,雙重標準的教眾們懺悔自己所謂的罪行。”
“你怎麽這麽說呢?你就是這麽理解教會的嗎?”
“我不覺得我們的教會是真正的教會。雖然別的教會更加差勁,我們教會之間好歹有點愛。但是我現在才醒悟過來,我們的教會和其他的世俗社區團體沒有任何不同,甚至還不如。”
“你給我閉嘴。”
“多少人……打著耶穌的名,行自己私欲的惡事。我的耶穌是我的耶穌。我的耶穌……我從來不利用。雖然我找到了一位女性作為伴侶。但是我覺得,我沒有他們十分之一的醜陋。”我轉身離開客房。我說的有氣話,也有實話。更多的是一種情緒的宣洩。我不去回想剛才那一幕,免得我落入後悔之中。
我辭職的這一年多裏,我有的時候會非常消沈。因為我知道從此以後,我父母在基督教的圈子裏不會擡起頭來。有一種很有意思的現象。你兒子出軌了,你女兒吸毒了。都不會影響你在基督教圈子裏的名望。因為這是不幸。大家會一起來禱告,希望你能度過難關。但是假如你的孩子搞同性戀的話——那就完全不一樣了。那是一種奇恥大辱。
我覺得自己是一個失敗者。因為我找不到工作——我不會去自由派們開辦的教會,但那也是唯一能允許同性戀教職人員存在的地方。我在其他方面一事無成。差不多是個靠女友養的廢人。
我經常宣洩自己的不快,一般情況下是玩游戲,還有就是……□□上的宣洩。發生在我和她之間。她有的時候主動來問我,問我想不想要她。
一開始的半年對我們來說是甜蜜而痛苦的。我們有的時候很恩愛,有的時候精神上都會受折磨。我要是心情不好的話,她心情更不會好。我努力支撐著自己。
在一次粗暴纏綿之後。我們兩個癱在床上。我有些後悔了。
她□□著身體,仿佛在自言自語。我擔心她失了智。我仔細聽才聽到她說什麽———
“親愛的。我想和你講個故事。”
“好的。”
“我第一次遇見那個人是在教堂裏。”
“遇見誰?”
“一個很美好的人。”她笑了,“其實我當時就很喜歡那個人了。她頭發挺短的。我第一次見她穿了一件黑襯衫。扣子系起來很緊。是個平時很刻板的人。但是她很有耐心。
從我14歲以來,我除了工作是不和陌生人談話的。因為我害怕。我怕……有壞人。但是那個人給我很安心的感覺。我那天晚上還給了她我的電話。
你知道嗎?她後來就經常聯系我。她是我見過的最沒有棱角的人。她根本不會傷害人。我喜歡和她在一起。經過幾次交往,我覺得她是個正派的人。
然後,有天,她和我說,她喜歡我。
我就震驚了。因為我覺得我自己……很骯臟,很陰暗。我從來沒有過愛情。我很茫然,很惶恐。我沒有想到過,有人會愛上我。
我從小到大經常倒在自己的血汙裏。有一回,我在鏡子裏看到了幻覺,我看到了一個渾身都是血的自己。我認定了,那是我一輩子的歸宿。
但是,她那句話脫口而出之後,我突然覺得,也許割腕或者服毒,並不是我的結局。
也許我可以過上光明的生活。就像14歲以前的我一樣。也許我也可以有一個正常人的人生。
我那時候發覺我已經愛上她了。
我心中的暗淡的一切願望開始被點燃了。我開始給她寫信。寫完之後自己收起來。就那樣寫了幾個月,傻兮兮。但是我有了盼望。有了活下去的意義。她就是我的靈魂。
回想看來,我的選擇極其自私。假如沒有遇到我,她還是傳講她的耶穌。
我鼓起了所有的勇氣,只為了抓住那個機會。不然的話,我會在痛苦中走完我悲慘的一生。就跌落像水裏的人抓住岸邊的雜草一樣。
我後來就主動‘引誘’她。然後她就選擇和我在一起了。
以前的我到深夜3、4點,都不會睡的。我一天只睡兩個小時。我一般都是翻看一些案件資料。一些比較恐怖的案件。為什麽呢,因為這樣可以刺激感官,不會做我自己的噩夢了。而且可以讓我覺得我不是孤單一個人。
她和我在一起之後,我每日就很早的睡。對她來說就是晚睡了。我不再過那種神經緊張的生活了。我不再被可怖的過去所圍繞了。
我不知道用什麽來表達我的愛意……也許是性。因為對於我來說,這是我的禁區。她可以隨意來去,就說明了她在我心裏的……地位。我真的害怕她離開。對我來說,這個人,是男是女都無所謂,會不會承認我也是無所謂的。只要她在,一切都好。在庭上,我是個冷酷桀驁不馴的律師,庭下我永遠是她的……她的……
不好意思。我……
我只想說,無論她做出什麽樣的事,遇到什麽樣的事情,我都不會離開她。我永遠愛她。我真的愛她。我想讓她自由,因為我一度認為我對她的愛是囚籠。但是我又想讓她留在我身邊。我怕……”
“我不會離開你的。”我這話太突兀了。甚至我對我自己失望。
“我當然知道你不會離開我。但是我一直覺得我對不起你。我從頭到尾都是被照顧的那個。給人添麻煩的那個。”
“我沒覺得你麻煩。我還覺得我麻煩了你。”
我右手摸著她的左臉。
我們都不大擅長表達我們的情感。
狼狽的我,破碎的她。我們是照亮彼此的光。有了彼此,不需要再獨行。
辭職之後,我的性格尖銳了很多。我在想究竟這是我的本相,還是外力導致我的變形?
我沒有答案。
我父母呆了幾天後就離開了。
臨走前,我母親把我拉到一邊,對我耳語,“我真的覺得你們兩個人在一起挺好的。”
我無言、她進門以來說了好幾遍了。她繼續說,“我一開始是不能接受的。但是我現在覺得,你們兩個的感情和男女沒有什麽不同。我會勸說你爸爸的。”說完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本來應該猜到,她本來就是女強人,所以思想不那麽正統,能消化得了我的行徑。但是現在正統不正統對我意義不大了。
我找到一份撰稿人的工作。我隱去自己的姓名,起了一個男人的名字。在基督教報紙上四處投書。至少有一點稿費。離開教會後,我對聖經的看法更加矛盾了。我的生活是自由派的生活,可是我的思想還是傳統福音派。我深刻感受到了肉體和靈魂的分裂。問題是,哪個是肉體,哪個是靈魂?
她的母親特地邀請我們吃了飯。餐桌上還有她的姐姐。
她的家人,對於我們的態度更加柔和。甚至她的母親對我很熱情。
她們母女之間還是有嫌隙的。但是至少可以坐在一個沙發上看電視。至少可以談論生活中的所見所聞。
我慢慢適應了沒有教堂,沒有聚會的生活。我依然會讀經,依然會禱告。但是我的耶穌越來越陌生了。也許耶穌看我也越來越陌生了。
她馬上就要33歲了。我也快要35了。那個毀滅性的事件,也過去了19年有餘了。
然後她做出了一件我意料之外的舉動。
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我們心情都很好。
我下樓去送垃圾。今天輪到我了。我們兩個早就說好了輪流來倒垃圾。當然,我們不會算計誰欠了誰幾次。這臺無聊了。
上了樓,我發現她坐在椅子上,手裏拿著一個盒子。她緊盯著那個盒子。她看到我進來了,她眼睛裏的光芒甚至刺到了我的眼睛。在這一瞬間,她打開了盒子。
我看到了。盒子裏是兩個戒指。
我懂了她的意思。
“……你願意嫁給我嗎?”她靦腆的笑了。
我哭了。我知道我們現在還不能領那張紙。但我們就是一對。我們的婚姻不需要任何人來證明。
她伸出手來,拭去我的眼淚,“別哭了。所以你願意不願意?”
“我願意。”
“那就伸出手來。”
我們自己在家裏吃了一頓飯,就當是婚禮了。
“你要不要當我們的證婚人啊?”她和我開玩笑說。
“我在教堂的時候,也就臨時證婚過一次。傳道一般情況下不能主持婚禮的。還有我們不需要任何的證婚人。”
我們註視著對方,臉的距離彼此靠近。嘴唇和嘴唇互相碰觸。我們註定要用一生來治愈彼此。
我終於有機會面對我自己。
我和她的故事,未完待續,我知道永遠不會有結局。直到我回到天那邊的家鄉,我還要繼續愛她。愛才是讓世界不一樣的根本。就算遇到苦難,我也會忍耐。就算遇到圍墻,我也會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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