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百九十七章法律與雞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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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雨竹看向了桃小偉,立刻就說到。

“這次你把那麽好幾個人給砍傷了,還把一個人的胳膊直接打斷了,這根本就不能說是打架鬥毆了,這絕對是要坐牢的。”

項雨竹有些埋怨的看向了桃小偉,作為警察她當然知道了,光是把別人的手弄斷,這就絕對已經到了刑法中的輕傷標準了。

更別說像是這種拿著刀砍人了, 那更是要往故意傷害的方面走了。這麽拿著刀砍了兩個人,再加上把一個人手給弄斷了,這絕對不是說判個兩三年,然後還能緩刑的,所以說她知道桃小偉這次絕對可以說是麻煩大了!

這麽說了一句之後,項雨竹更是覺得桃小偉這次惹得事情太大了。之前桃小偉怎麽說也是一個好人,雖然經常惹事,但是至少桃小偉還是站在正義那一方的,今天怎麽開始鬧得這麽大的事,感覺就像是變壞人了似的?

所以項雨竹忍不住的就皺眉質問桃小偉道。

“你說說你,一天到晚不讓人省心,本來多好的日子你非要鬧事情出來。到底為什麽跟人打起來的?”

雖然之前“原告”那一方也說了他們版本的故事,但是項雨竹還是要聽聽桃小偉到底是怎麽說的。

“還能怎麽回事?又不是我非要打他們,是他們各種湊上來非要打我的!”

說著,桃小偉就把桃小田被教練摸腿,然後打電話叫他的事情說了。

“你說我妹子被人摸腿了,我不過去幫忙啊?我難道還跟沒事人一樣的裝不知道啊?我去了,是不是要教訓對方一頓?”

桃小偉這麽一說之後,項雨竹嘆了一口氣,但是還是帶著一些埋怨的說到。

“那你也不能把人打成這樣啊,光是打斷一個人的手,我還能幫你和稀泥,讓你出點錢跟對方和解什麽的。但是現在呢?你都拿出來刀子了,都砍了對方了,這怎麽私了?不可能私了的。你以後怎麽辦?你這一輩子都要毀了啊!”

項雨竹說的時候,非常的痛心。要是桃小偉是個徹底的壞人,她也就沒什麽了。畢竟作為警察,特別是作為一個刑警,她見過太多太多的壞人,心裏早就麻木了。這就像是醫生一天到晚的在醫院裏面見到有人去世,有人絕癥一樣,這都已經麻木了,心裏完全沒有什麽感覺了。

但是桃小偉不一樣,桃小偉才多大,而且桃小偉之前還是挺好的一個人,現在就因為這麽一些事情一下就人生被毀了,這讓她怎麽能夠不惋惜,怎麽能夠不覺得可惜?

就在這時候,桃小偉卻冤枉無比的說到。

“我的親姐姐啊,那是他們胡扯的啊!你是知道我的,我是什麽人啊?我都能把倆殺人犯抓住,還是倆A級的通緝犯,我需要用刀來收拾他們?我沒刀就能把他們幾個人打的生活不能自理,我需要什麽刀?那刀就是他們帶來的,是他們拿出來要嚇唬我,要砍我的時候直接……被我抓住,然後我們爭奪刀子的時候不小心砍傷的,這能怨我麽?”

桃小偉在這時候機靈了一下,他也是經常在網上看各種新聞報道的。而這年頭咨詢這麽發達,很多律師以及網友什麽的都會在社會熱點事件之後貼出來自己的看法。所以桃小偉很早就知道了,一件事情做了之後,到底怎麽說,這就很重要了。

就像是他曾經看過的一個律師說過的案例,說是幾十年前,一個軟妹子是縣裏面的公務人員,因為一些事情需要下鄉去辦,於是騎著自行車就去了,本來想著一天夠來回了。可是誰知道辦事的時候耽擱了,導致急急忙忙往回趕的時候,天都黑了,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

最後只能找了一個獨門獨戶的人家投宿。

那一家是兄妹倆住著,兄妹倆就是住一個屋的,不過分床睡。然後哥哥就把自己的床鋪讓了出來,讓軟妹子公務員睡他的床,而他到柴房裏去湊合一宿。

到了半夜的時候,這當哥哥的起了壞心思了,想著他們家是在荒山野嶺,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如果把那軟妹子給強行睡了,事後再給弄死,把屍體往懸崖下面一推,再把自行車一扔下去,誰知道這妹子到底是趕夜路的時候摔死的,還是怎麽死的?

所以這哥哥當場就拿了柴刀要過去摸床。可是誰知道這妹子本來換了床就睡的不踏實,正好半夜起來的時候,看到了哥哥拿著柴刀在院子裏走來走去的下決心,這妹子一下就驚了,她偷偷的就把這家的妹妹給叫醒了,然後忽悠著妹妹換了床。

結果兩個人換了床,當那妹妹剛睡熟的時候,這哥哥就拎著柴刀摸進來了,然後他還以為躺在自己床上的是那公務員妹子,上去就強行的捂著妹子的嘴,就要強行把親妹妹給上了,結果親妹妹掙紮的厲害,這男人居然直接就用柴刀先把妹妹砍成了重傷,然後再要侵犯妹妹。

這時候拿公務員妹子翻窗就跑,騎著自行車連夜就跑遠了,到了縣城立刻就報了警。

當警察最後把那哥哥抓獲之後,警察開始詢問公務員妹子事情經過的時候,這公務員妹子怎麽描述事情經過,那就很重要了。

如果公務員妹子說自己就是半夜起床,看到了那家的哥哥拎著柴刀在院子裏走來走去,她立刻就故意的跟那家妹妹換了床。

那這後果就很嚴重了!因為她是明知道換了床,可能會導致那家妹妹受到侵犯甚至可能會有生命危險的,而她還是這麽忽悠對方換了床。

但是如果她就說自己什麽都不知道,就是覺得床睡的不合適,才跟那家的妹妹換了床呢?那她就一點事情都沒有!

這就是法律上的一個很重要的判定罪名的點,就是要看動機,看想法。在沒有足夠監控,在沒有足夠明顯的證據的時候,很多時候就是看當事人怎麽說了!

所以這時候桃小偉當然不可能說自己當時就是故意抓著對方手,讓對方拿著砍刀去砍得!其實那時候桃小偉就知道,他就不能把刀搶過來,搶過來了,對方就變弱勢群體了,他手裏就有刀了,他再砍人,那就是故意傷害了啊!

桃小偉多雞賊的人,他能在這方面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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