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狐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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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考姆倫確實離開了約克市。
這個結論在傍晚時分被萊斯特和路易確認。
白天,他們到教堂和考姆倫的家裏都撲了個空,但是一個人的離開絕不可能毫無蹤跡。於是他們回到車上,一邊拜托克勞迪婭查詢考姆倫的動態,一邊靜待夜色降臨,以便更好地進入他家中看看——要知道像下午那位莫哈德太太這種非常空閑的中年家庭主婦,他們對鄰居家的一舉一動了如指掌,若是在白天兩個大男人溜進她隔壁的考姆倫先生家,她絕不會無所察覺。但是傍晚就不同了,她開始忙於烹飪,要為她只會坐在沙發上看報的丈夫和兩個長著青春痘的兒子做晚餐,這時候她忙得焦頭爛額,沒工夫去關註昏暗的屋外有什麽動靜。
萊斯特和路易在考姆倫家中幾乎一無所獲。當然,他們確認了考姆倫拿走了一些換洗衣服和相關證件,也開走了他的車。但是這些事情壓根不用進來也能知道。
路易拉開一個又一個抽屜,試圖找到這個疑似做賊心虛的神父到底藏了什麽秘密,但是什麽都沒有,沒有日記,沒有剪報,什麽也沒有,書櫃和抽屜裏只有一些宗教書籍,還有一些誰家也會有的文學著作,比如但丁的《神曲》或者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
“他不會留下那些東西等著被發現的,”在註意到路易手頭上的動作時,萊斯特提醒道,“即使真的有的話。”
“他會帶著走嗎?”
“可能,如果那些東西他不舍得毀掉的話,如果是我,一把火燒了最安全。”
萊斯特在做的則是搜尋一間又一間房間,試圖找到暗格或者什麽隱藏空間,即使裏面什麽也沒有,這些地方的存在本身就能夠說明問題。但是他也鎩羽而歸。
最後他們倆無奈地背靠背坐在客廳的地毯上。
“這個男人比我們想象中的難搞太多了,”萊斯特說,“他不用網絡,克勞迪亞的能力就被束縛了百分之七十;他跟你說話的時候也毫無破綻,我們反覆聽了幾遍那段錄音,也只是找到了那麽幾個不足以稱為證據的破綻。”
“他完全可以說是主的旨意,這世界上沒有誰比他再有資格把一切都推給主了。”
“路易,這就是你的主選擇的代言人?在他需要的時候,主就成了他的借口,多麽好的替罪羊。”
“萊斯特......”
“他用幾十年經營了良好的口碑,就克勞迪亞給我們的資料來看,有無數人折服於他的人格魅力。”
“他們像凡納那樣變得非常虔誠。”
“是的,從此他們成了狂信徒,但是,”萊斯特補充,“我甚至分不清他們到底是天主的信徒,還是考姆倫的。”
“......”
“考姆倫厲害在什麽地方呢?他從不歪曲教義,他並不是那些扭曲宗教教義的邪教長老,他就是用正經的宗教話術來馴服他的信徒們。”
“記得嗎?”路易突然想起什麽似的,“克勞迪亞的資料裏提到,他讀書的時候似乎參加過心理學的社團,但是很短期,只有一個來月。”
“我記得。”
“他加入了很多社團,文學,宗教,歷史,甚至手工制作,時間都長得多,一開始這個沒引起我的註意,我本以為他加入後不感興趣就退出來。”
“又或者,”萊斯特試著提出那個可怕的猜想,“他是學習得太快,開始覺得社團裏的內容太膚淺無聊呢?”
“進而改為自學?”
“所以我們對此一無所知......”
“......”頓了一會,路易說,“其實他原本無懈可擊。”
“但是他的逃跑已經說明了問題。”
“他是不是預料到我們會再去找他?”
“我猜是的,也許從你找上門的那一刻開始他就已經惴惴不安,雖然你還什麽都不知道;他所謂的發病,十有八九也是刻意為之。”
“他心虛了。”
“再狡猾的狐貍也會露出尾巴。”
“他為什麽心虛?”
“不知道。”萊斯特說,“但是,路易......”
金發男人側過頭,嘆了口氣,又說,“他一定做了什麽讓他不敢再面對你的事情。雖然我們還沒有辦法確定他在凡納的死當中到底扮演了什麽角色......我的預感並不好。”
如果路易對萊斯特的職業生涯再熟悉一點,他就會知道,這個叫“吸血鬼”的頂級殺手,除了擁有令人聞風喪膽的殺人技術,還擁有匪夷所思的精準直覺。他幾乎是靠這兩樣吃飯的,而後者甚至幫助他逃過了幾次大劫,完成了幾乎不可能的任務。
而現在,萊斯特的預感豈止是不好,他甚至已經把事情的脈絡猜了個大概,但是沒有詳細查證之前,他一個字也不敢跟路易說出來。
萊斯特背對著路易,看不見路易的表情,只聽到略微有點不平穩的喘息聲。他的預感再次浮現,這次是關於路易的。
他開始覺得,路易也已經對事情有了一個非常模糊的猜想,雖然朦朧得像大爆炸之前的宇宙,甚至可能只是有那麽一點兒說不上怎麽形容的壞念頭,但他想到了。
半晌,路易低低的聲音才從空氣中傳來:“我知道......萊斯特。”
萊斯特把頭仰起來,靠在路易的後腦勺上,長長地嘆出一口氣。
這時,他們倆的手機同時亮起了熒光。
......
考姆倫神父是在星期三上午開著他那輛老雪佛蘭離開約克市的。
他把手機留在家裏,電話轉接成語音信箱,只帶了證件、衣服還有全部現金離開。
他開著雪佛蘭,沿著公路一路往西邊開,開了大概兩百公裏後,他把車停靠在一個長途巴士站點邊上,拎著行李袋走進了公共廁所。
在他重新走出來時,他的外貌已經不是那個慈眉善目的老神父了。他現在是光頭,剃掉了胡子,摘掉了眼鏡,戴上一副墨鏡。他穿著一件發黃破舊的磚紅色T恤,外面套著深咖啡色的皮質馬甲,褲子換成了一條舊牛仔褲,為了讓它更臟,他還把它在外頭的地上滾了滾。他帶著一頂做舊風格的皮質棕色牛仔帽,鞋子是一雙添柏嵐的牛皮黃靴。他的脖子上多了一塊刺青,手上戴上了幾個款式粗獷的銀戒指。
當然,他的嘴裏多了一塊口香糖。
他用這副打扮把那輛老雪佛蘭低價賣給了巴士站點雜貨鋪的老板,換到了幾百塊錢。他把這些錢也分成幾部分,一部分塞在鞋子裏,一部分是褲兜,還有一部分是內褲裏。
接著,他隨便買了一張車票,在半小時後坐上了一輛不知道開往何方的長途大巴。
......
查理·考姆倫在一周之後的中午到達距離約克市已經有兩個州的石頭城。
石頭城是一個不知名的小鎮,幾十年前的重工業貿易非常發達,後來隨著環境惡化和產業轉移漸漸破落,現在人煙稀少,旅館什麽的倒是多了起來。因為它變成了公路旅行的熱點,多數過路旅客會選擇在這裏停留休憩,加個油,買點吃的,或者睡一覺。
被選址發展重工業,意味著它的自然景觀乏善可陳,沒有什麽保護的必要。它既沒有那種植被蔥蘢的野生森林,也沒有怪異崎嶇的山脈,更沒有波瀾壯闊的河流,除了黃色的土沙,它就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和荊棘而已。因此,政府也就得過且過,完全沒有發展旅游業的打算。
這裏的居民們作風彪悍,小鎮酒吧時常發生流血鬥毆事件,當地政府對此非常頭疼,比起那個費勁兒不討好的旅游城鎮建設,治安問題才是他們最關心的。
當然啦,因為居民們的熱血作風,鎮子上也至今保持著誰拳頭大誰說了算的古老傳統,所以,當個頭大約有六尺二、打扮兇悍不好惹的查理·考姆倫走進“暗夜蛇”酒吧時,他得到了一個安安靜靜的角落。
他點了一杯不加冰的威士忌,一口也沒喝,長期以來的生活習慣讓他對酒沒有什麽偏好,他光是坐在那兒發呆,不知道在想什麽。
他坐了一晚上。大概是三個小時。然後他掏錢結賬,離開了酒吧。
酒保克裏克收拾桌子的時候發現那杯威士忌沒有動過,於是,他聳聳肩,把它端回吧臺,自己喝掉了。
這位看上去非常兇悍的大塊頭沿著小鎮的街道回到他的旅館,簡單洗了個澡。
他已經在這兒修整了兩天,是時候繼續往西邊走了。他這樣想著,沈沈地睡了過去。
所以,他壓根沒有想到,再次睜眼的時候,他的處境居然發生了驚人的變化。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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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結論在傍晚時分被萊斯特和路易確認。
白天,他們到教堂和考姆倫的家裏都撲了個空,但是一個人的離開絕不可能毫無蹤跡。於是他們回到車上,一邊拜托克勞迪婭查詢考姆倫的動態,一邊靜待夜色降臨,以便更好地進入他家中看看——要知道像下午那位莫哈德太太這種非常空閑的中年家庭主婦,他們對鄰居家的一舉一動了如指掌,若是在白天兩個大男人溜進她隔壁的考姆倫先生家,她絕不會無所察覺。但是傍晚就不同了,她開始忙於烹飪,要為她只會坐在沙發上看報的丈夫和兩個長著青春痘的兒子做晚餐,這時候她忙得焦頭爛額,沒工夫去關註昏暗的屋外有什麽動靜。
萊斯特和路易在考姆倫家中幾乎一無所獲。當然,他們確認了考姆倫拿走了一些換洗衣服和相關證件,也開走了他的車。但是這些事情壓根不用進來也能知道。
路易拉開一個又一個抽屜,試圖找到這個疑似做賊心虛的神父到底藏了什麽秘密,但是什麽都沒有,沒有日記,沒有剪報,什麽也沒有,書櫃和抽屜裏只有一些宗教書籍,還有一些誰家也會有的文學著作,比如但丁的《神曲》或者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
“他不會留下那些東西等著被發現的,”在註意到路易手頭上的動作時,萊斯特提醒道,“即使真的有的話。”
“他會帶著走嗎?”
“可能,如果那些東西他不舍得毀掉的話,如果是我,一把火燒了最安全。”
萊斯特在做的則是搜尋一間又一間房間,試圖找到暗格或者什麽隱藏空間,即使裏面什麽也沒有,這些地方的存在本身就能夠說明問題。但是他也鎩羽而歸。
最後他們倆無奈地背靠背坐在客廳的地毯上。
“這個男人比我們想象中的難搞太多了,”萊斯特說,“他不用網絡,克勞迪亞的能力就被束縛了百分之七十;他跟你說話的時候也毫無破綻,我們反覆聽了幾遍那段錄音,也只是找到了那麽幾個不足以稱為證據的破綻。”
“他完全可以說是主的旨意,這世界上沒有誰比他再有資格把一切都推給主了。”
“路易,這就是你的主選擇的代言人?在他需要的時候,主就成了他的借口,多麽好的替罪羊。”
“萊斯特......”
“他用幾十年經營了良好的口碑,就克勞迪亞給我們的資料來看,有無數人折服於他的人格魅力。”
“他們像凡納那樣變得非常虔誠。”
“是的,從此他們成了狂信徒,但是,”萊斯特補充,“我甚至分不清他們到底是天主的信徒,還是考姆倫的。”
“......”
“考姆倫厲害在什麽地方呢?他從不歪曲教義,他並不是那些扭曲宗教教義的邪教長老,他就是用正經的宗教話術來馴服他的信徒們。”
“記得嗎?”路易突然想起什麽似的,“克勞迪亞的資料裏提到,他讀書的時候似乎參加過心理學的社團,但是很短期,只有一個來月。”
“我記得。”
“他加入了很多社團,文學,宗教,歷史,甚至手工制作,時間都長得多,一開始這個沒引起我的註意,我本以為他加入後不感興趣就退出來。”
“又或者,”萊斯特試著提出那個可怕的猜想,“他是學習得太快,開始覺得社團裏的內容太膚淺無聊呢?”
“進而改為自學?”
“所以我們對此一無所知......”
“......”頓了一會,路易說,“其實他原本無懈可擊。”
“但是他的逃跑已經說明了問題。”
“他是不是預料到我們會再去找他?”
“我猜是的,也許從你找上門的那一刻開始他就已經惴惴不安,雖然你還什麽都不知道;他所謂的發病,十有八九也是刻意為之。”
“他心虛了。”
“再狡猾的狐貍也會露出尾巴。”
“他為什麽心虛?”
“不知道。”萊斯特說,“但是,路易......”
金發男人側過頭,嘆了口氣,又說,“他一定做了什麽讓他不敢再面對你的事情。雖然我們還沒有辦法確定他在凡納的死當中到底扮演了什麽角色......我的預感並不好。”
如果路易對萊斯特的職業生涯再熟悉一點,他就會知道,這個叫“吸血鬼”的頂級殺手,除了擁有令人聞風喪膽的殺人技術,還擁有匪夷所思的精準直覺。他幾乎是靠這兩樣吃飯的,而後者甚至幫助他逃過了幾次大劫,完成了幾乎不可能的任務。
而現在,萊斯特的預感豈止是不好,他甚至已經把事情的脈絡猜了個大概,但是沒有詳細查證之前,他一個字也不敢跟路易說出來。
萊斯特背對著路易,看不見路易的表情,只聽到略微有點不平穩的喘息聲。他的預感再次浮現,這次是關於路易的。
他開始覺得,路易也已經對事情有了一個非常模糊的猜想,雖然朦朧得像大爆炸之前的宇宙,甚至可能只是有那麽一點兒說不上怎麽形容的壞念頭,但他想到了。
半晌,路易低低的聲音才從空氣中傳來:“我知道......萊斯特。”
萊斯特把頭仰起來,靠在路易的後腦勺上,長長地嘆出一口氣。
這時,他們倆的手機同時亮起了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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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姆倫神父是在星期三上午開著他那輛老雪佛蘭離開約克市的。
他把手機留在家裏,電話轉接成語音信箱,只帶了證件、衣服還有全部現金離開。
他開著雪佛蘭,沿著公路一路往西邊開,開了大概兩百公裏後,他把車停靠在一個長途巴士站點邊上,拎著行李袋走進了公共廁所。
在他重新走出來時,他的外貌已經不是那個慈眉善目的老神父了。他現在是光頭,剃掉了胡子,摘掉了眼鏡,戴上一副墨鏡。他穿著一件發黃破舊的磚紅色T恤,外面套著深咖啡色的皮質馬甲,褲子換成了一條舊牛仔褲,為了讓它更臟,他還把它在外頭的地上滾了滾。他帶著一頂做舊風格的皮質棕色牛仔帽,鞋子是一雙添柏嵐的牛皮黃靴。他的脖子上多了一塊刺青,手上戴上了幾個款式粗獷的銀戒指。
當然,他的嘴裏多了一塊口香糖。
他用這副打扮把那輛老雪佛蘭低價賣給了巴士站點雜貨鋪的老板,換到了幾百塊錢。他把這些錢也分成幾部分,一部分塞在鞋子裏,一部分是褲兜,還有一部分是內褲裏。
接著,他隨便買了一張車票,在半小時後坐上了一輛不知道開往何方的長途大巴。
......
查理·考姆倫在一周之後的中午到達距離約克市已經有兩個州的石頭城。
石頭城是一個不知名的小鎮,幾十年前的重工業貿易非常發達,後來隨著環境惡化和產業轉移漸漸破落,現在人煙稀少,旅館什麽的倒是多了起來。因為它變成了公路旅行的熱點,多數過路旅客會選擇在這裏停留休憩,加個油,買點吃的,或者睡一覺。
被選址發展重工業,意味著它的自然景觀乏善可陳,沒有什麽保護的必要。它既沒有那種植被蔥蘢的野生森林,也沒有怪異崎嶇的山脈,更沒有波瀾壯闊的河流,除了黃色的土沙,它就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和荊棘而已。因此,政府也就得過且過,完全沒有發展旅游業的打算。
這裏的居民們作風彪悍,小鎮酒吧時常發生流血鬥毆事件,當地政府對此非常頭疼,比起那個費勁兒不討好的旅游城鎮建設,治安問題才是他們最關心的。
當然啦,因為居民們的熱血作風,鎮子上也至今保持著誰拳頭大誰說了算的古老傳統,所以,當個頭大約有六尺二、打扮兇悍不好惹的查理·考姆倫走進“暗夜蛇”酒吧時,他得到了一個安安靜靜的角落。
他點了一杯不加冰的威士忌,一口也沒喝,長期以來的生活習慣讓他對酒沒有什麽偏好,他光是坐在那兒發呆,不知道在想什麽。
他坐了一晚上。大概是三個小時。然後他掏錢結賬,離開了酒吧。
酒保克裏克收拾桌子的時候發現那杯威士忌沒有動過,於是,他聳聳肩,把它端回吧臺,自己喝掉了。
這位看上去非常兇悍的大塊頭沿著小鎮的街道回到他的旅館,簡單洗了個澡。
他已經在這兒修整了兩天,是時候繼續往西邊走了。他這樣想著,沈沈地睡了過去。
所以,他壓根沒有想到,再次睜眼的時候,他的處境居然發生了驚人的變化。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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