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二十七、扒衣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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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扒衣見君節。別想了,林喵喵不會扒我衣服的,要扒也是他扒。話說,時至今日,我才明白總教官那時為什麽要叫男生脫衣服了。做軍人的總會有扒衣見君的這一天嘛。

今天八月一號,是我弟的農歷生日。老媽做了很多菜(反正我覺得都很難吃),還買了個很大的蛋糕,讓我弟叫了很多小屁孩來,她自己也叫了很多親戚,弄得很熱鬧。但我只是隨便扒了半碗飯,連蛋糕都沒吃就早早退席了。每年我弟生日這一天,我都這樣。因為這一天,是一年之中最能讓我體會到男女有別的一天。我父母從來沒有給我慶祝過生日,一次都沒有。別說設宴延請親朋好友了,就連生日蛋糕都不曾有過。我弟越是開心則襯得我越是落寞。每每此時,我都會這樣安慰自己:下輩子投胎做個男人就行了。

我不喜歡我弟,並不是出於嫉妒,而是因為他做出過對不起妹子的事。

那一年,我弟七歲,妹子十一歲,我十二歲。那年暑假,妹子來我家玩。那時候我們還住在老房子裏,與妹子為鄰。一放假,我和妹子就整天膩在一起。那一天,我家一家四口都在家,算上妹子,一共五人,圍坐在一起。那時,老媽還在某家鞋廠打工,所以家裏就擺著一臺縫紉機,上面雜七雜八的擺著剪刀、線和鞋幫。我和妹子盤腿坐在冰冷的地磚上,挨得很近。我弟就坐在我們對面,自顧自玩著。妹子起了玩心想逗他玩,他不知為何惱了,順手抓起縫紉機上的剪刀朝我們擲了過來。妹子哭了,因為剪刀紮進了她的大腿,那把剪刀若再偏個十厘米左右,就會命中我。妹子哭得很傷心,弄得我也想哭。家長發現狀況後,我弟就幹嚎起來,擠不出眼淚也得嚎,這是他脫罪最常用的手段,到了今天也還是這樣。等到我爹把妹子送去醫院,他也終於擠出了兩滴眼淚掛在眼角。

自此,妹子左腿的大腿內側就留下了兩個疤,兩個被剪刀戳出的洞。到了夏天,妹子穿短褲短裙時,難免會露出那個疤。一般人不留心的話也看不到,但我總會一眼就看到那刺目的兩道疤,以及它們帶給我的深深的自責和愧疚。我妹子這麽漂亮的人,有了瑕疵。

我弟作為罪魁禍首,不出半年就把此事忘了個幹凈。我父母寵他,他要什麽給什麽,已經徹底變成了飯來張口、衣來伸手、貪圖享樂、一無是處的小少爺。今天過完生日他就十歲了。十歲,他依舊可以任性,可以使用那屢試不爽的脫罪方法。他的淚腺因此變得發達,可以整整一個小時淚如泉湧。這拓麻還是男人嗎?是,他是還小,但他始終是個男的,不該用眼淚換取同情。三年前的那件事他早就忘得一幹二凈,這三年他快活似神仙,我卻時常對妹子感到內疚。我不明白,為什麽人越沒良心活得越快活。

我懂,他那時還小,是不記得的。因為他小,我處處忍讓他,但唯有這件事我不會忍。憑什麽妹子一生都要背負著那兩道難看的疤痕,只因為那時他還小。一句“還小”就把人家一生的事打發掉了。是,小孩子可以不對他做出的事負責,那麽大人們呢?我老爹也不出半年就把此事忘得一幹二凈了。忘了,多輕松啊,反正不用他負責,因為我弟還小嘛。

就在前不久,我爹還語氣不善的對我說不要和妹子來往過密。我拓麻這麽做有一半原因是為了替你贖罪!

妹子本人並沒有太在意那疤痕,照她的話來講就是“又不是長臉上也沒多大關系”。三年來,我們見面時總心照不宣的盡量不提傷疤的事,我不提是因為於心有愧,她不提是怕我於心有愧。

今天晚上六七點的時候,妹子把我叫出來,說是要去江邊跑步。妹子過了暑假就是九年級了,要面對體育中考。其實暑假還未開始時她就說要我每天陪她跑步,結果暑假過半了才實行計劃。妹子總是身未動,意先懶。她上個寒假也說過同樣的話,結果一個寒假我們胖了五斤。(整天不是吃就是睡啊)

夏天天黑的晚,我們跑步時,太陽還停在西邊山上遲遲不肯下沈。妹子今天穿了T恤衫和短褲,脖子上掛著紅繩做鏈的水晶墜子,很簡單卻超漂亮。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那又長又白的美腿上兩個難看的傷疤。

我時常想,若當年那把剪刀偏了十多公分命中我該有多好啊。雖然會很痛,會留疤,但是我又長得不是很漂亮,留個疤又怎樣。更何況,如若被紮的是我,我就不必被歉疚折磨這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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