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十八、不太會發狗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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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逃順利,果然老媽比老爹好說話多了。

除了計劃之中的電影,林喵喵還打算中午到電影城附近吃頓牛排。(電影城在最繁華的市廣場邊,隔壁是市裏最大的圖書館,對面是市裏最大酒店,斜對面是市裏最大的百貨商場)本來一起吃飯是件極好的事,但是那幾個作為出行安全保障的同學卻個個都是幾萬瓦的高亮燈泡,(其中功率比較小的那個是我閨蜜)我腫麽覺得今天就不該出門呢。

本來呢,在我印象中,吃牛排應該是一種比較優雅的活動,但是林喵喵不愧為重塑我世界觀的男人,他的吃相,我不忍直視。這時我閨蜜就開始捅我手肘了:“三水哥作為一個吃貨有著如此不堪的吃相,且人又這麽懶,長得也不是特別帥,你到底看上他哪點了?”我認真地想了一會兒後回答道:“我說我喜歡他低沈的聲音你信不信?”遂無語。= = 不過,我說的可是實話,我真的覺得他的聲音好聽。

下午的電影雖說是鬼片,但畢竟是國產的,沒啥子看頭。看電影時我沒和林喵喵坐在一起,中間隔了四個燈泡,照亮了整個電影城。面對這七月驕陽般的光亮,姐表現得很淡定。瞎照什麽,老娘半月前就和林喵喵看過電影了,就我們倆。

那天,我逃出家門的借口是:陪妹子去書城買書。為了避免父母找妹子對質而掉鏈子,所以機智的我事先已和妹子商量好,統一過口徑了。不料我那殺千刀的妹子竟向我索要封口費——她要我真的去趟書城給她帶幾本書。還是妹子最好,不坑姐。

盡管有妹子打掩護,我也還是費了好多口水說服我老爹。因為他老人家對妹子有成見,在他眼中,妹子是不良少女。他對妹子的態度讓我和他的關系變得形同路人。

那天和林喵喵去看的愛情輕喜劇,一起打出租去的電影城。在車上我一直在背英語,要平常我是沒這麽努力的,那次是因為那背書的作業已經被我拖了一個來月了,再不背就要被英語老師人道毀滅了。而恰恰那麽巧,第二天就馬上要交差了。所以在車上的二十來分鐘,我一直把他晾在一邊,而他卻很安靜地在玩自己的手機。(其實是對著屏幕不知道幹什麽)我感覺挺對不住他的,他平常話那麽多的一個人。

買票時發現時候早一點的票位置不太好,位置好的票要等到傍晚開場。為了讓我準時回家向老爹交差,買了位置差的。座位就在第一排角落,屏幕超級大,演員的臉也就變得超級大,看完出來頭都暈了。

從電影城出來時下起了小雨,不過還好我有隨身帶傘,但是只有一把。因為我和林喵喵有十五厘米的身高差,所以傘就由他拿著。(身高差有十五厘米的一對cp ,如果由矮的那方撐傘的話,高的那個就只有匍匐前進了)傘很小,我們靠的很近。兩個人擠在小傘下並肩而行,還真給我一種風雨同舟、共度一生的錯覺。很喜歡,生活給我的這些,小小的饋贈,也很感激,他給我的這些,回憶。

書城距電影城不遠,走路也就十來分鐘,但是我和他都是大路癡,打的又實在太不劃算,於是最後坐的公交車。我是知道的,他很討厭坐公交,活了十五年,坐公交的次數可以用指頭數出來,然而我一句“坐公交車吧”就輕易地讓他添了一次珍貴紀錄。

後來坐車回家,他偷偷地給我拍了張照,還給照片上了鎖,他說這樣就只有他一個人能看到了。我笑著調侃他:“我有什麽好拍的,又不好看。”他不說話,只是笑著擺弄手機。所以是默認我不好看了麽? = =

今天我閨蜜問的那個問題,林喵喵早就替我做出了很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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