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百八十章 想要遁走

關燈
聽到秦嵐依這麽說,葉父葉母有一瞬間吃驚,畢竟在他們看來,當年他們那麽對待秦嵐依,現在還去虐待她女兒,這個家夥怎麽可能不報覆。.8 1 zく .

盡管心中各種忐忑,但葉父葉母心中還是有著一絲希望,“真放過我們,你說話算話”

聽到他們這麽問,秦嵐依笑了,“當然是說話算話了,說說吧你們打算要多少錢,才會把當年真相告訴葉橙。”

見秦嵐依這麽大方,夫妻二人對視了一眼後決定獅子大開口,“我們也不多要,只要你給我們八百萬,你讓我們做什麽都行。”

見這對夫妻還真是不客氣,秦嵐依笑了,“我女兒在你們眼中就值八百萬,說實話,還真是不貴,這個價錢可以,我先給你們銀行賬戶裏面打入兩百萬定金,你們弄完一切後,我再去給你們打剩下尾款,怎麽樣。”

聽到秦嵐依這麽說,夫妻二人神色晦暗點了點頭。

被秦嵐依人送回家中,夫妻二人並沒有立馬就把葉橙給叫回家來,而是關上房門好好合計了一番。

“你說秦嵐依那個賤人該不會是在騙咱們吧等到咱們幫助她順利認回女兒,就說話不算話了。”

聽到葉母這麽說,葉父沈默了,老半天後,葉父才重新開口說道,“你要是不放心,就讓她把所有錢全都打進來,這樣肯定就不會出現差錯了。”

被葉父這麽一提醒,葉母才茅塞頓開,“對啊看來你這個腦子也不是漿糊做,關鍵時候還是挺有用。”

再次接到葉母電話,秦嵐依沒有任何意外,憑借秦嵐依當年對他們了解,這對做了虧心事夫妻,回去肯定會反悔,事實也正是如此。

剩下六百萬打進自己卡裏面,葉母終於覺得安穩了,有了這麽多錢後,葉母終於決定踢開葉父那個絆腳石了。

說實話,當年她把孩子帶回家時候,葉父可是非常不同意,後來要不是自己提出,只要他們把葉橙養大,弟弟市裏面那套就歸他們所有,估計葉父也不會去做那個便宜爹。

現在她有了錢了,也不用再去看葉父他臉色了,想到前段時間因為七萬塊錢就把自己打皮青臉腫這件事,葉母對於葉父是越記恨了。

給兒子打過去二十萬後,葉母就收拾收拾打算離開這個讓她後悔被半輩子地方了,至於葉橙,又不是自己親生,管她做什麽,反正人家現在有親媽了。

葉父是第二天早上,才現自己老婆人和**都不見,說實話,葉父很是震驚,畢竟在他看來,葉母這個人雖然喜歡賭了些,喜歡貪圖小便宜些,但本質上人還是不錯,但現在呢,現實卻狠狠給了他一巴掌。

自以為可以遠走高飛葉母剛帶著行李走上出租車,就被兩輛奔馳車給逼停了。

被穿著西裝陌生男子帶上奔馳車時候,葉母本還想著去大呼救命,但卻在看到坐在車前座上秦嵐依時候,徹底老實了。

“大姐,你這樣是不是有些不地道啊錢收了,但事情卻不給我做,是不是有些過分啊”

聽到秦嵐依這麽說,葉母來勁了,“誰說我不給你做啊我剛剛不就打算去找葉橙把事情給說清楚嗎”

“是嗎我怎麽覺得不是呢,沒關系,咱們回去問問你老公就知道是怎麽回事了。”

見車居然是往他們家方向開,葉母這次是真很急了,“你讓我做什麽都成,就是別讓我回去,我這次要是回去,他肯定會打死我。”

聽到王一風這麽說,秦嵐依笑了,“沒想到天不怕地不怕大姐,居然還有怕人,可惜啊我已經和你老公達成協議了,我可不是那種中途毀約人。”

見王一風被秦嵐依人帶回來時候,葉父沒有絲毫吃驚,畢竟人家又不傻,無緣無故就給你們轉了八百萬,不派人盯著怎麽可能呢。

“回來了啊”

見葉父這麽和顏悅色和自己說話,葉母下意識就激靈了一下,“嗯,回來了。”

王一風本以為自己今天回來就會被暴打一頓,沒想到非但沒有被暴打,葉明生還好言好語和自己說了話。

就在王一風有些疑惑葉明生反常時候,就見葉橙急匆匆回來了。

在自己家裏面見到秦夫人,說葉橙不吃驚那是假,但吃驚過後,葉橙心中就模模糊糊有了一個連她自己都不相信猜想。

“夫人,您怎麽來了。”

聽到葉橙這麽問,秦夫人笑了,“我來這是因為你爸媽有事情要和你說明白。”

幾個人坐下後,除了秦夫人,其他幾個都有些尷尬,最後還是葉父最先張開嘴,“葉橙啊有個事情,爸想告訴你,其實我和你媽根本就不是你親生父母,我們其實是你姑姑和姑父,你面前這個夫人她才是你親生母親。”

見到葉橙一點吃驚都沒有,秦夫人還是有些擔心,“是不是一時有些接受不了啊”

聽到秦夫人這麽問,葉橙淡定搖了搖頭,“其實在我家看到您時候,我基本上就已經猜到了原委,我唯一沒想到是,我叫了二十多年爸媽人,居然是我姑姑和姑父,我現在終於理解,為什麽我和葉閔待遇不一樣了,不是親生,能一樣才怪。”

聽到葉橙這麽說,葉父和葉母臉上都有些訕訕,“其實這也不能怪我們,之前不是因為咱家條件不好嗎再說了,你親爹把你托付給我們時候,可是沒有給我們一毛錢,這下你有個有錢媽媽了,可以不再去和我們受苦了。”

葉母話讓秦嵐依當場就笑了,“大姐,話可不能這麽說啊你們現在住這套房子,當年可是我和昭明一塊買,說昭明沒有出錢,你得拍著良心問問自己。”

見被當場拆穿,葉母臉頓時就紅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