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3章 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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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齊略從他背著的包裏, 拿出他媽媽的照片給藜麥看,藜麥湊過去瞅見,是許多年前的老照片,黑白寸照,小小一張被固定封在錢夾裏。

看得出來齊略對照片很是愛惜,根本就舍不得抽出來,幹脆把整個錢夾都遞到藜麥手裏,藜麥接過來一看。

別說, 跟他還真挺像。

時間有些久了,不過照片被保存的很好, 也沒有磨損,能看得很清楚, 照片上的女孩大概十八九歲, 笑容明朗大氣,顯得年輕朝氣。

五官跟藜麥現在的長相得有差不多七八分相似, 不過她的五官略微偏柔和點,不過大抵也差不多, 畢竟藜麥現在年齡也還小,五官還沒長開, 臉部輪廓棱角還不是銳利。

單看這照片跟藜麥現在的長相比,要說兩人是雙胞胎姐弟也是有人信的。

當然等藜麥年齡再大些, 五官會越發的棱角分明, 等他到二十三四歲的時候, 骨骼長定型, 輪廓會硬氣許多,到時候兩人也就不太像了。

估計也就能隱約從相似的五官上看到些許影子了。

不過現今這年齡確實像,也就難怪齊略那天在酒吧裏能覺得他眼熟,畢竟那裏光線昏暗,且兩人長得也確實太像了。

乍一看上去覺得一模一樣也不是不可能。

藜麥微微皺著眉,“她就是你媽媽?”

齊略點點頭,小心翼翼的把錢夾收回來,拿手指隔著透明的保護膜輕輕的摸了下照片,“嗯,她不愛照相,家裏留的照片太少,我這是從她當年學生證上撕下來的,她長得好看吧。”

他看著照片的時候,臉上都是懷念和憧憬,眼睛微紅,藜麥覺得他下一秒估計就能哭出來。

趕緊開口勸他,“你也別傷心,你媽媽不在了,你還有照片能看看不是,況且她就算走了,也是希望你天天快快樂樂的才好。”

齊略點了點頭,頗為不自在的咳嗽一聲,把錢夾好生收到自己包裏,提起來這件事就有些傷感,“我跟我爸天天嘀咕,我要是長得像她就好了,偏偏我就跟我爸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半點都沒遺傳到她的長相。”

說著看著藜麥的眼神裏透著些許羨慕,“藜麥你信佛嗎?”

藜麥,“嗯?”

這話題是不是有點兒跨度太大。

他搖搖頭,“不信。”

他沒有任何宗教信仰,只覺得人死如燈滅,所以都是只顧著這輩子的事兒,誰能管得到死後的事。

齊略卻分明是信的,他仔細的打量著藜麥的臉龐,“我跟我爸爸都信佛,更信輪回這事兒,覺得你肯定是我媽媽轉世。

她肯定舍不得我,所以才會轉世成你,然後咱們就這麽相遇了,這不是巧合,肯定不是的,就是她想要回來見見我。”

那飽含濡慕深情的目光看得藜麥有些惡寒,渾身雞皮疙瘩起了一地,趕緊揮了揮手,“別別……你可千萬別把我當成你媽媽,我可沒你這麽大的兒子……真是瘋了,我的天呀,我比你還小些呢。

現在都什麽年代了,還覺得我是你媽媽轉世,你不如懷疑我是你媽媽的兒子,咱兩在醫院抱錯了呢,至少還有點科學依據,能稍微站得住腳。”

齊略卻是固執的認定了這個事實,執拗的看著藜麥,“我知道你比我小,我出生的時候我媽媽才難產去世,那時候你還沒有出生,她肯定在你媽媽肚子裏又等了10個月。

所以你比我小差不多一歲,你看這不正好,時間就恰好了,你放心吧,就算你是我媽媽轉世,我也不會真把你當我媽的。

我只是覺得你很親切,就想要對你好,你別覺得我奇怪就行了。”

說著又略微側著頭給他解釋,“我是在家裏生的,我媽媽懷著我的時候,身體不好,沒有去醫院,都是在家裏請了人和醫生照顧。

她生下我就去世了,我從小到大都是在家裏長大的,小時候也沒有走丟過,而且我跟我爸爸長得很像,所以說不會存在抱錯的問題。”

藜麥本來也只是順口一說,不過是為了打消齊略把自己當媽的想法,壓根也沒有想著說他們兩真存在抱錯了的想法,這種幾率根本就是略等於零好吧。

他雖然活了兩輩子,按照上輩子的年齡加起來,當齊略的長輩,年齡是足夠了,可這長輩可以是他兄長、叔叔之類,絕對不能是他媽媽!

這種可能想著就讓他渾身難受好嘛。

自然不糾結抱沒抱錯的問題,聞言點點頭,“恩,你要真是覺得我親切,就把我當兄長也好,當朋友也好,可千萬別把我當媽……這個我真是當不來的。”

齊略皺了眉,“不是呀。”

他很認真的看著藜麥,“我比你大的,你應該把我當哥哥才對的,我怎麽能把你當兄長呢。”

藜麥,“……”

總感覺跟這人的腦回路搭不上線,他滿臉黑線,隨意的揮揮手,“你高興就好吧,走吧,送你出門。”

齊略終於解決了兩人的關系問題,高興的跟著他往學校門口走去,“我下周生日,我爸爸準備在家裏給我辦一個小型的生日宴會,你來嗎。”

說著也不等藜麥拒絕,走過去抱著藜麥胳膊撒嬌,“來嘛來嘛,我也讓我爸爸見見你,咱兩天生就該做兄弟的。”

藜麥斜著他一眼,“你還能不能有點做哥哥的樣子。”

說完就覺得有些怪異,他好像把這人擺在兄弟的位置上,也擺的太快,並且太理所當然了些,他輕微抽搐著嘴角,沒辦法,這純屬是被嚇的。

比起突然有了這麽大個兒子,孩子還管他叫媽,跟人做兄弟朋友,實在太正常不過了,真的。

也不知道這人的腦回路是怎麽長的。

齊略“嘿嘿”的笑著,“那我可不管,反正我年齡大,就該是哥哥,誰叫我跑的快會搶時間,比你先出生些。

你答應要去了是吧,周六中午,到時候你把時間空出來啊,我來學校接你。你是不是跟林卿關系挺好的,你問他要不要一起。”

藜麥在心裏暗自嘆了口氣,他這人是典型的脾氣軟,又是吃軟不吃硬的性子,別人稍微跟他示軟他就不擅長拒絕,“行吧,我問問。”

齊略高興的簡直要飛起來了,眼看著校門就在眼前,趕緊點點頭,“那好,就這麽說定了,我自己回去吧,你別送了,這天氣太冷,風吹著就跟刀子刮一樣。”

說著背著包往校門口跑過去,樂滋滋的跟藜麥揮手道別,“你快回去吧,別凍著了,別忘了給我準備生日禮物啊,你送什麽我都開心,肯定會珍藏好的!”

藜麥真想給他翻個白眼,轉身往回走,他把宿舍空間留出來給林卿和萬宏談談,也不知道兩人談完沒有,幹脆繞到圖書室看了半天書再回宿舍。

宿舍裏就林卿自己,萬宏不在,他正把桌子上散落開的零食封口往旁邊箱子裏裝,藜麥看他臉色不太對,走過去幫忙把東西收好,“萬宏呢。”

林卿沖他笑了下,看著旁邊散落一地的零食,笑容有些勉強,“他出去玩兒了,不好意思啊,這都是送你的零食,我之後好好說說他。”

齊略性子大大咧咧的,他把東西送過來,正巧遇到在宿舍裏的萬宏,想著都是藜麥的室友,關系也要打好些,就象征性的問他要不要吃點零食。

這要是換了林卿在,自然也就會拒絕了,畢竟兩人關系不太熟,沒有隨便吃別人東西的道理,可萬宏從小在家裏被嬌慣著長大,從來不知道客氣兩個字怎麽寫。

而且又是特別饞零食的,齊略問他吃不吃,他自然是點頭要的。

結果零食太好吃,吃起來就停不下來,基本上每包種類都拆開吃了許多,就只有齊略覺得最好吃的夏威夷果,護著給藜麥留著,還剩下許多。

林卿看著,就覺得特別尷尬,他們家條件不太好,真要拿錢還這些零食的價格人情,他根本也還不出來,再看著藜麥就覺得特別不好意思。

藜麥倒是沒有覺得有什麽,“沒事,我不愛吃零食,你知道的,我家註重養身,平日裏都是一日三餐吃飽,要註重運動,零食這玩意兒不在我的食譜上。

他送過來我也不吃,又不能拿去扔了,也都是要留給萬宏的,況且就算他在我回來之前吃完了,也不是萬宏的錯,齊略讓他吃的。

萬宏性子直,沒有想過推辭,也沒毛病,怎麽你還擱這給我客氣了。”

林卿臉色才好看些,不過他終究覺得這樣子不太對,他是萬宏哥哥,自然想萬宏變得更好些,他一直覺得自己做的挺好的,也算是盡到了做兄長的責任。

只是他沒有想到,原來在萬宏眼裏,他們家裏條件不好,全是因為他的拖累,甚至會有如果不是他的存在,家裏就會好過很多的這種想法。

他雖然比一般同齡人沈穩許多,不過乍一聽到自己護在背後的人說出這樣的話來,心裏那難受勁兒,真的是苦不堪言,不知如何說起。

藜麥也知道他現在心裏難受,才想著勸他,說實在的平日裏其實如果只是泛泛之交,別人再口出惡言,也不過是憤怒暴躁罵回去或者直接動手打一架,根本不會難受太久。

偏偏是自己最親近的人,有時候或許有心或許無心的一句,足夠讓人涼徹心扉心痛欲裂。

藜麥本身是沒有兄弟姐妹的,最親密的人也不過是曾經的秦封,不過他兩是典型能共患難的性子,哪怕當年日子過得再苦再難,也沒有互相抱怨過。

就算很長時間裏吃不飽穿不暖,看不到一絲曙光,他們也能互相抱著取暖,慢慢地熬過去。

秦封這人從來不會說好聽的,但是總會在夜裏關註他冷不冷餓不餓,有次候真又冷又餓受不了,秦封一聲不吭的爬起來拆了他們瘸腿的桌子給他烤饅頭片吃。

那可能是他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東西了,也正是因為他們相互扶持所以能走下去,說實話那段時間他本身也特別難受,暴躁易怒,動不動就愛發火。

真要是秦封敢像萬宏這樣說一句我現在日子過得不好,全是因為你拖累了我,藜麥估摸著他肯定是能讓人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的。

不過這事兒,萬宏性子就這樣性子,林卿把他當弟弟,可他分明是對林卿心存怨言,也許是受家庭原因影響。

或許萬家在萬宏很小的時候就後悔領養了林卿,要不能連姓都不願意給人改呢,這種後悔的情緒在萬宏父母平日裏言行舉止中肯定是有帶出來了,所以萬宏才會察覺到。

並且不知道萬宏有所察覺,林卿自己也是知道的,所以才會平日裏省吃儉用,還自己大半夜跑到酒吧打工兼職攢錢。

情況有些覆雜,藜麥作為一個外人,也不知道怎麽勸解才好,只能問他,“明天就開學了,還有早讀課呢,你晚上還去酒吧嗎?”

林卿點點頭,“去,我下學期的學費還差點錢。”

說著有些羞赧的笑笑,“這次期末考試,我怕自己考不進全校前100,我知道自己的情況,我不聰明,學習全靠積累。

高一下學期我考得全校98,差一點就沒有進去,這次我怕稍微會有些下滑……拿不到獎學金的話,我得把下學期的學費和生活費攢夠,才能繼續念書。”

藜麥聽的直皺眉,“他們連學費都不給你出嗎?!”

就算家庭困難能有多困難啊,他們這片兒計劃生育實施的不太落到實處,家裏兄弟姐妹兩三個的多的是,秦封家裏為了生兒子,上面有四個姐姐呢。

正常在市裏或者哪怕再縣城裏夫妻兩有份工作,送2個兒子念書就肯定是沒有問題的,況且林卿算是很節省的了,也花費不到太多錢。

就算被抱養的,那不也是喊了這麽多年爸媽?怎麽好好兒的,還能弄得跟他這個從小沒父母的一樣了。

林卿笑著搖搖頭,“去年媽……嬸子從工廠下崗了,自己在家做點手套圍巾的小玩意兒賣,家裏條件不太好,就商量說只能送一個念書。

另一個就回家跟著叔叔工作,我想念書,就求著說我自己交學費和生活費,跟著宏宏一起來的,現在離下學期還早呢,我肯定能夠攢夠學費的,不著急。”

藜麥緊皺著眉,頗有些無語,說做生意的家裏條件不好,騙鬼呢,這兩年正是做生意的好時機,當年多少大富豪就是趁著現階段撈足了第一桶金。

他當年跟秦封開始做生意,兩人年齡小,又不懂事,磕磕碰碰幾年,也都能攢出開店的錢來,雖然不能說遍地都是機遇,但凡有點腦子想著做個小生意,肯定都是虧不了的。

沒看路蘊媽媽就在縣城裏擺個攤子買菜,都比一般上班族每月收入多了去嗎。

說什麽家裏條件不好,無非就是不願意再供養林卿念書。

藜麥對於他們這種想法其實也能想得通,畢竟他們自己有兒子,林卿跟他們又沒有血緣關系,自然是能少投入就少投入,如果可能,半分錢也不給他花才最好。

可是又覺得他們目光短淺,半點不懂投資。

林卿成績多好,全校前一百。

別覺得這個前一百有多容易考,那可是市一中的全校前一百,市一中競爭壓力有多大那是有目共睹的,就算第100名,總分也得考到690-700左右。

這個分數段,基本上就是穩上重點大學的。

林卿又是個溫和知恩圖報的性子,養出個重點大學生出來,誰不誇他們有眼光,況且等林卿書大學念出來,難道不把他們當親生父母供著?

非得在這節骨眼上鬧出來隔閡,等把往年的情分消磨個幹凈,真讓林卿自己攢錢上了大學,往後雖說也不能不管他們,可這個主動管跟被動管那差得可不少呢。

這話藜麥也只能在心裏嘀咕幾句,不好多說,略微想了想,“既然你去酒吧上班是為了攢學費,那你也別去了,換個工作吧。”

林卿搖搖頭,“沒有其他合適的,我只有周末有時間做兼職,況且我有時候還得回家,所以時間很不穩定。”

藜麥心裏倒是有個念頭,不過還得稍作準備,不好直接開口說明,也就先沒說,“那行,我晚上也陪你過去……你別拒絕,我反正在哪兒都能睡著,到時候你去工作,我就在休息室裏睡覺。

你到時候下班喊我就行,不影響休息,明天也能正常上課。”

林卿楞楞的看了他好一會兒,才點點頭,“謝謝你啊,藜麥。”

藜麥輕松的笑著,“這有什麽好謝的,我們不是朋友嗎,不能互相幫助,那還能算是朋友嗎。”

吃過晚飯兩人蹬著自行車往酒吧去,小明哥又在休息室裏等著,看著藜麥跟過來,指了指自己跟前的位置,“過來。”

藜麥不去,挨著門口坐下,小明哥從位置上跳起來,往著他們方向走過來,“哎呀,你這小東西脾氣還挺倔的,我不就說你愛炫耀嗎。

得了,我知道你不愛炫耀,算我說錯了,你用得著跟我生這兩天氣呢?”

藜麥沖他露出一個假笑,“不,我只是不願意跟長得醜的人說話。”

氣得小明哥梗了半天說不出話來,指著藜麥,“你……”

林卿在旁邊輕輕笑著,“小明哥你別生氣。”

小明哥沖他翻了個白眼,“滾去忙你的。”

林卿直接換好衣服出去忙了,小明哥戳在藜麥跟前,指尖夾著煙。

他其實長得不難看,五官清雋耐看,略長的黑色發絲散亂的搭在額角,頗有些放蕩不羈的風流味道,聲音又好聽。

只是可能他這種形象不是現下流行的審美主流,喜歡他的人比不上喜歡小梅姐的多,藜麥也聽過他唱歌,音域很寬,高音低音都能完美駕馭,個人特色很明顯。

而且聽說他自己也會譜曲寫歌,典型的實力派選手。

藜麥其實也不討厭他,就是不太願意給他好臉色看,誰讓他先撩撥諷刺的,“幹嘛?”

小明哥沒好氣的開口,“不幹嘛,還不能看看你了?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學彈鋼琴。”

藜麥搖頭,“不學,我對樂器都沒興趣。”

這倒是真的,他當年逼著自己鉆研了許久鋼琴小提琴,還學過很長時間箜篌,後來知道自己活成了一個笑話,就對這些半點興趣都沒有了。

讓他聽聽看看表演還好,真讓他上手彈,那可真是敬謝不敏了。

小明哥估計是個手控,每次見到藜麥就盯著他的手不放,眼裏既是羨慕又執著,“你的手受傷了,是怎麽傷著的,會留疤嗎。”

他這般認真的跟人說話,藜麥也不好意思再針對他,點點頭,“恩,鋼筋戳的,從手心紮穿到手背透出來了,肯定會留疤的。”

“鋼筋!?”小明哥有些不可思議的驚呼一聲,“你沒事碰那玩意幹什麽?玩兒什麽行為藝術呢。”

藜麥,“……”

你不覺得你管得有點兒寬了嗎,他撇撇嘴,不說話了,小明哥也知道自己惹人不高興了,也收了話頭,站了會兒,自顧出去忙。

藜麥去廚房幫了會兒忙,就回休息室坐著靠在墻壁上瞇著眼睛睡覺,他是真坐那裏也能睡著,迷迷糊糊的聽到外面很吵鬧,他被吵醒過來。

還以為又到了勁舞階段,半瞇著眼睛還想再瞇會兒,就聽到有人喊他,“藜麥,醒醒,你送小林出去包紮下。”

嚇的他趕緊睜開眼睛,就看著小明哥扶著林卿站在他跟前,單手捂著林卿額頭,鮮紅色的血跡順著他手指縫不斷往外滲,藜麥就急了,“怎麽了這是?”

小明哥見怪不怪,“沒啥大事兒,外面客人發酒瘋了,小林就是趕上了,老板讓保安控制住場面了,給小林放了假,你帶他去門口那診所包紮。

我去拿點錢就去找你們,請你們吃燒烤啊。”

藜麥本來還嚇個半死,見他還有心情吃燒烤呢,也就稍微放下點心來,扶著林卿,“怎麽樣。”

林卿沖他笑了下,臉色發白,“沒事兒,看著挺厲害,傷口應該不深,就是血糊著眼睛看不到路。”

藜麥帶著他出門,找到小明哥說的那個診所,醫生也見慣了旁邊酒吧鬧事兒的,也不問緣由,讓人坐著就給他清洗傷口消毒上藥包紮,傷口是客人拿敲碎的啤酒瓶子劃的。

動手的時候林卿往後躲了下,就劃破了蹭皮,就是面積挺大,又恰好劃在眼睛旁邊,血流得聽嚇人,不過傷口不深,醫生給他消完毒。

想要包紮,又覺得太浪費紗布,再在最深的地方貼了個創口貼,就讓他走了。

剛貼好小明哥就過來給錢,看林卿確實沒什麽大問題,一看時間才9點過,也不著急回去,領著兩人去旁邊燒烤攤子上吃燒烤。

坐下吆喝著老板多上些串兒,還要了2罐啤酒,林卿受了點小傷,還是小明哥跟老板要的假期,讓他休息,錢照算,跟他道謝,“小明哥,多謝你啊。”

小明哥啃著手裏的羊肉串,不耐煩的“嘖”了一聲,“我叫明音,要麽你就叫我明哥,要麽你就叫我名字,別跟他們學的小明哥小明哥的叫。

我好好一個名字,非搞得我叫小明一樣,難不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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