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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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之後,省裏直接下文:

撤銷蔡富邦××市市長職務,建議該市人大常委會下次會議予以追認。

撤銷史為民××市××縣縣長職務,建議該縣人大常委會下次會議予以追認。

撤銷荀正義××市××縣法院院長職務,建議該縣人大常委會下次會議予以追認。

撤銷董憲法××市××縣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建議該縣人大常委會下次會議予以追認。

建議××市××縣法院,給審判員王公道予以行政記大過處分。

……

文件下來,市長蔡富邦不知所措,甚至不知道事情緣何而起。待了解,才知道前不久市裏創建“精神文明城市”時,他的一句話傳達下去,錯中出錯,把一個在市政府門口靜坐的婦女給關進了拘留所。由這個告狀的婦女,到撤他的職,這中間的曲裏拐彎,讓蔡富邦哭笑不得。但他畢竟是市長,知道其中必有玄機,何況木已成舟,再說什麽有什麽用呢?你怎麽去改變省裏的決定呢?只好嘆道:“什麽叫不正之風?這才是最大的不正之風。”

又嘆:

“誰是‘小白菜’,我才是‘小白菜’。”

縣長史為民、法院院長荀正義也大呼“冤枉”。縣長史為民捂著胃大罵:“文件就這麽下來了?還有沒有說理的地方了?明天我也告狀去!”

法院院長荀正義哭了:

“早知這樣,那天晚上,我就不喝酒了。”

指的是那天晚上與李雪蓮見面,他喝得半醉,罵了李雪蓮一聲“刁民”,又罵了一句“滾”,把李雪蓮轟走的事。不喝醉,他就會換一種處理方式。他平日不喝酒,給自己規定了五條禁令。

法官王公道被處理得最輕,因他本來就沒有職務,談不到撤職,只是給了個處分,但也憋了一肚子氣,罵道:“不是講法嗎?讓我們講,你們辦起事來,咋又不講了呢?”

唯一不鬧不哭想得開的是法院專委董憲法,聽完文件傳達,轉身往會場外走,邊走邊說:“去,早不想跟你們玩了,我到集上當牲口牙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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