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沒有敵人的戰爭 (2)
關燈
小
中
大
是看見那些人沈默地站成一排,用他們狠毒的眼睛盯著我,什麽話也不說,什麽事也不做,就那麽盯著我,仿佛用目光就可以將我鋸開。”
他笑著揮了揮手,指著那絲瓜洞:“所以,我決不允許這種情況發生,絕不允許他們知道真相。無論殺多少人都要將這個秘密掩蓋。”
我也笑了笑說:“其實古往今來,無論正義也好,邪惡也好,人類每天都在殺人。有時候,殺人並不是最嚴重的罪行。”
於富貴嘲弄地望著我:“是嗎,最嚴重的罪行是什麽?”
“人類是靠什麽活著的?”
“吃飯。”
“錯了。是尊嚴!”我盯著他,“最嚴重的罪行就是褻瀆人類的尊嚴。如果人類沒有尊嚴,每個人在內心裏就成為了野獸,就會鄙視自己,鄙視別人,就會喪失做人的驕傲,就會藐視人間的法律、道德、正義和責任。人類就會變成無惡不作的禽獸。你警惕你變成禽獸的過程。”
他笑了,點點頭:“好的,下輩子見。”
“好吧!”我說,“地獄裏見。”我掙脫了魯一刀,慢慢地向洞口走去。
於富貴提著刺刀跟在我身後,崖下河水奔流,山間的松竹嘩嘩響動……我慢慢地走著……
“你死後不要恨我。”於富貴的聲音從身後傳來,“咱們都沒有選擇。”
我頭也沒回,冷笑著說:“恰恰相反,我決定我死後一定要化為厲鬼,每夜糾纏著你,你等著半夜做噩夢的時候和我見面吧!”
我話音剛落,腦後遭到重重的一擊,劇痛還未傳來,腦中已經一片昏黑……
再一次醒過來的時候,身上無處不痛,腦袋更痛得厲害。昏死就像是一個人所有的感覺都被封閉在軀殼裏。現在,我活過來了,身上的感官逐一開啟,雖然眼前仍是漆黑一片,但思維已經開始運轉,鼻子裏也聞到了血腥腐惡的屍臭味。
我在黑暗中四下裏摸,除了一些腐爛的屍體,觸手皆是潮濕的巖石。我翻個身,感覺到所在之處是一個緩坡,離洞口大約五六米,四壁光滑,滑不留手。上是上不去的,下面又不知又多深,難道只能孤懸在這半空裏等死嗎?
我掙紮著四處摸索,黑暗中只有潮濕的石頭。我摸來摸去摸到了一只人腳,冰涼冰涼,已經死去多時了,再摸,又摸到一顆頭顱,除了屍體就是石頭。
看來這只是個堆滿屍體的洞穴。我絕望了,仰面躺在亂屍堆裏,望著洞頂陰晦高遠的天空。此時應該是夜晚了,天空有幾粒星光在閃爍。我竟然昏迷了一整天。
也不知道就這樣躺了多久,我感覺自己快要死去了,這才艱難地爬起來,踩著屍體走,一點一點地摸索。洞中漆黑一片,屍臭嗆人。突然我左腳踏空,深深地陷在屍堆裏,我彎下腰把能摸到的屍身拽了出去。拽了三四具,我拉著一條胳膊一扯,右腳一晃,也陷了進去,兩腿同時下陷,頃刻全身都陷進屍體堆裏。
底下竟然還是山洞。
原來這山洞像一個葫蘆,上下空間大,中間又縮小,死屍拋進來時,把通向下面的洞口給堵住了。我左腳從屍體間踩進去,又把旁邊的死屍拽開,洞口出現,一下子把我吞了進去。我順著洞壁往下滑,四壁無所附著,也停不住,我伸手亂抓,突然抓著一段繩子,繩子卻是活的,絲毫不受力,和我一塊兒左扭右彎地滑了下去。
“撲通!”周圍突然一亮,隨即水花撲面,我掉進了水中,不由自主地灌了七八口。難道是地下河?我拼命地往上游,待游出水面,只見河面寬闊,山影重重。一瞥之下我便認了出來:自己竟然在白石巖下的丹河裏!
原來這個絲瓜洞底部通向丹河,怪不得有人墜繩測試,繩子伸長幾十米還不到頭,那石頭肯定順著通道掉進了河裏,被河水沖擊向下游漂去,因此繩子上才會有股吸力使人誤以為洞裏有蛇妖。
我從水中掙紮著浮起來後立刻抓住巖石縫裏的一顆老樹,老樹根部已經腐朽,一扯之下哢嚓折斷,樹幹掉進水中被激流沖走。我抓著榆樹在水中載沈載浮。身上早已沒了力氣,只有一股求生的念頭促使我抱緊了樹幹,憑天由命地向下沖。
不知漂了有多遠,樹幹重重地撞上了河中的一個東西,突然一停,我被激流沖擊,也撞了上去。砰的一聲,五臟六腑猛地一震,樹幹險些撒手。原來是河上石橋的橋墩。
岸就在不遠處,堤上似乎無人,只有遠處的夜空中飄著幾盞燈火,似乎有人提著燈巡堤。
我拼命游到岸邊,翻過大堤進了鎮裏,一路潛行。我也不知道自己該去哪裏,最緊要的是找點食物填飽肚子。我已經至少兩天粒米未進了,身上虛弱得很。最熟悉的當然是自己的家,我打算回家。
經過林幼泉居住的王氏大屋時,我想起了林茵,下意識地瞥了一眼,屋裏漆黑一片,然而黑暗裏卻傳來隱約的哭聲,似乎是一個女人的哭聲。
正是這哭聲改變了我的一生。
我決定去看一看。我不敢推門,從半人高的院墻上翻了過去,悄悄地走到側廊下傾聽,屋裏似乎沒有其他人,只有林茵在哭。我心裏有些黯然,這個天真可憐的女孩又受了什麽委屈?
“長華……”林茵說。
我嚇得一哆嗦,全身僵硬。
“……已經是第四天了,我燒給你的紙鶴你收到了嗎?那是我小時候一個外國叔叔教我的,他說,為你的親人折夠九百九十九只紙鶴,你的親人就能夠上天堂……我對不起你,那天晚上,是我回家質問爸爸媽媽,把和你在橋下偷聽的事情說了出來。然後爸爸就去告訴了公社的人,我對不起你……”
我突然想哭,原來出賣我的人不是林茵,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有人關心我。我強忍住哭泣,眼淚卻流了滿臉。
就在這個我死而覆生的夜晚,在天空妖魔亂舞的時候,我發下了自己一生中唯一的誓言:我要愛她一輩子,保護她一輩子,照顧她一輩子!除此之外,今生今世,我再不以任何事為目標。
“林茵。”我輕輕地叫了一聲。
屋裏停止哭泣,陷入了沈默。我敲敲窗子,又叫了一聲。林茵慢慢地推開窗戶,失明的眼睛裏仍然掛著淚痕:“長華,是你嗎?我認得你的聲音。你死後還惦記著我嗎?”
“不,我沒死。我又活過來了。”我說。
她淒然一笑:“你真的是鬼魂又有什麽關系,難道我還會把你拒之門外嗎?”
“我真的沒死,不信你摸摸。”我抓過她的右手放在自己的臉上。
“好涼。”她說,“那裏很苦吧?你收到我給你的紙鶴了?”
我有些焦急:“你給我找點東西吃好嗎?我已經四天沒吃飯了,又冷又餓。”
我相信那時候我的表現的確像個餓鬼,可林茵不介意,她急沖沖地打開門拉我進來,端來饅頭,紅薯還有鹹菜:“你吃吧!我去給你煮碗玉米糊。以後你要餓了隨時可以來。”
我顧不上說話,制止了她煮飯的危險舉動,讓她給我倒了碗開水,狼吞虎咽吃了個飽。
“你父母呢?”我邊吃邊問。
“又進山到制藥廠了。”她說。
這時候我才有機會向她解釋我是個活人,她看不到我,我拉著她的手按在我的胸膛上:“你摸摸,是熱的吧,還跳呢!”接著把死而求生的經歷講給她聽。
不料她不怕我是鬼,證實了我是活人她臉上卻變了顏色:“長華,你快逃啊!他們已經殺了你父母和弟弟,他們還會殺你的!”
“什麽?”我頓時驚呆了,“我父母和弟弟?他們……他們……他們死了?”
林茵點點頭,沈默了片刻,說:“具體情況我也不知道,是昨天爸爸媽媽在談論的時候我聽到的。你被隔離後,於富貴和魯一刀他們說你的家人也受到了傳染,就把他們帶進了深山。路上他們可能說漏了嘴,你弟弟在吉普車上和他們搏鬥起來,汽車失控,翻進了山溝……”
我呆若木雞,淚水慢慢沁出了眼眶,想放聲痛哭,卻不敢,只好拼命把哽咽咽回肚子裏。是否報仇我還沒想好,當務之急,是先要養好傷,我身體太虛弱了。
我想起一個地方,提起桌上的一盞馬燈,拿上火柴,拉著林茵回到房後那個堆滿柴火的酒窖邊。這裏是地道的入口,裏面四通八達,躲在這裏,就算於富貴刻意來抓也未必抓得著我。想當年日本掃蕩,鄉親們躲在地道中,日本人又是放瓦斯又是灌水,結果洞裏既有無數道石門阻隔又有暢通的洩洪通道,日本人也無可奈何。
我就出生在這個地道裏,它不會讓自己成為它的孩子的墳墓。
柴火堆滿了酒窖,但是靠墻一側卻沒有多少,恰恰容得一個人側身通過。我拉著林茵貼著墻壁走進酒窖,酒窖的一面墻壁就是一道石門,那石門開了窄窄一道縫,我拉著她鉆了進去。
“這是哪裏?”林茵問,“剛才好像是我家的柴垛。”
我向她解釋了一下,點燃馬燈,地道寬大,寬一米,高兩米,地面平整潮濕,黑黝黝的不見盡頭。我們向前走了三十多米,一路上蓄水池、竈臺,甚至還有寬闊的大廳。再往前出現一道半開的石門,進門便出現了岔道,拐向左側又走五十米,通道兩側出現了一個個內凹的“房間”。
我停了下來,找了個比較平整的房間:“我就躲在這裏吧!沒人知道我活著,也不會有人註意這個地道。即使有人進來,我還能從別的出口逃走。”
“可是這裏潮濕得很,你會得病的。”林茵說。
我苦笑不已:“能活著就謝天謝地了。養好傷我就會逃走的。”
“我來給你送飯,好嗎?”林茵說。
“你也別常來,你看不見別人,別人會看見你的。”我說,“我一次帶夠半個月的食物就行了。”
當晚我潛回自己家中帶了一套鋪蓋和一盞馬燈,又把父親的鐵錘拿來防身。林茵給我蒸了十斤紅薯和幾十個大饅頭,還送來一罐鹹菜和一罐清水。從此我就算安居了,我成了另一種意義上的死人。家家戶戶都有地道,閑來無事我就去查探這些出口,我就像幽靈一般出沒於這裏的各個角落。
就在這些日子裏,在這深沈的地下,我借著馬燈的微光,寫下這些文字。我知道,林茵不可能去閱讀它了,我惟有把我們之間的歲月記載下來,讓後人閱讀。如果幸運的話,即使明天我就死去,但也許,這本筆記會將我和林茵的生命更長久地傳遞下去。
這本筆記用完了,但我還活著,還有未來在等待著我們,但我不知道那將會是什麽。我需要到地面上了,目的只有一個,再找一本空白的筆記本。
筆記已經翻到了最後一頁。李澳中合上筆記,才發覺全身冰涼,手臂的肌肉都失去了控制,他想抽支煙,但手抖抖索索的竟然沒伸進口袋。太可怕了!難道鎮子裏竟然發生過這樣的事?於富貴竟然做過這種慘無人道的惡行?
可是轉瞬李澳中又迷惑了,這本筆記帶給他一種很怪異的感覺。一路閱讀下來,他感覺這不太像是筆記,而像是紀實文學或者小說,這些事件會是真實的嗎?而且,這裏面所提及的人名,除了於富貴,他一個人也沒聽說過。林幼泉是大學者,他對這類人絲毫不關心,沒聽說過也不稀奇,可是那個魯一刀、白長華就是這個鎮裏的人,他居然也沒聽說過。像這麽大的事件,隔多少年都不會被人遺忘的。
“所以,”李澳中放下了筆記本,“現在首先需要確定這本筆記所記載的事情的真假。要是假的,那就沒必要往下看了,或者說只能當小說看了。”
他突然想起一個問題:殺人罪的追溯期。他隱約記得,按照《刑法》第87條規定,於富貴即使犯了殺人罪,好像也已經過了追溯期。不禁有些茫然。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他笑著揮了揮手,指著那絲瓜洞:“所以,我決不允許這種情況發生,絕不允許他們知道真相。無論殺多少人都要將這個秘密掩蓋。”
我也笑了笑說:“其實古往今來,無論正義也好,邪惡也好,人類每天都在殺人。有時候,殺人並不是最嚴重的罪行。”
於富貴嘲弄地望著我:“是嗎,最嚴重的罪行是什麽?”
“人類是靠什麽活著的?”
“吃飯。”
“錯了。是尊嚴!”我盯著他,“最嚴重的罪行就是褻瀆人類的尊嚴。如果人類沒有尊嚴,每個人在內心裏就成為了野獸,就會鄙視自己,鄙視別人,就會喪失做人的驕傲,就會藐視人間的法律、道德、正義和責任。人類就會變成無惡不作的禽獸。你警惕你變成禽獸的過程。”
他笑了,點點頭:“好的,下輩子見。”
“好吧!”我說,“地獄裏見。”我掙脫了魯一刀,慢慢地向洞口走去。
於富貴提著刺刀跟在我身後,崖下河水奔流,山間的松竹嘩嘩響動……我慢慢地走著……
“你死後不要恨我。”於富貴的聲音從身後傳來,“咱們都沒有選擇。”
我頭也沒回,冷笑著說:“恰恰相反,我決定我死後一定要化為厲鬼,每夜糾纏著你,你等著半夜做噩夢的時候和我見面吧!”
我話音剛落,腦後遭到重重的一擊,劇痛還未傳來,腦中已經一片昏黑……
再一次醒過來的時候,身上無處不痛,腦袋更痛得厲害。昏死就像是一個人所有的感覺都被封閉在軀殼裏。現在,我活過來了,身上的感官逐一開啟,雖然眼前仍是漆黑一片,但思維已經開始運轉,鼻子裏也聞到了血腥腐惡的屍臭味。
我在黑暗中四下裏摸,除了一些腐爛的屍體,觸手皆是潮濕的巖石。我翻個身,感覺到所在之處是一個緩坡,離洞口大約五六米,四壁光滑,滑不留手。上是上不去的,下面又不知又多深,難道只能孤懸在這半空裏等死嗎?
我掙紮著四處摸索,黑暗中只有潮濕的石頭。我摸來摸去摸到了一只人腳,冰涼冰涼,已經死去多時了,再摸,又摸到一顆頭顱,除了屍體就是石頭。
看來這只是個堆滿屍體的洞穴。我絕望了,仰面躺在亂屍堆裏,望著洞頂陰晦高遠的天空。此時應該是夜晚了,天空有幾粒星光在閃爍。我竟然昏迷了一整天。
也不知道就這樣躺了多久,我感覺自己快要死去了,這才艱難地爬起來,踩著屍體走,一點一點地摸索。洞中漆黑一片,屍臭嗆人。突然我左腳踏空,深深地陷在屍堆裏,我彎下腰把能摸到的屍身拽了出去。拽了三四具,我拉著一條胳膊一扯,右腳一晃,也陷了進去,兩腿同時下陷,頃刻全身都陷進屍體堆裏。
底下竟然還是山洞。
原來這山洞像一個葫蘆,上下空間大,中間又縮小,死屍拋進來時,把通向下面的洞口給堵住了。我左腳從屍體間踩進去,又把旁邊的死屍拽開,洞口出現,一下子把我吞了進去。我順著洞壁往下滑,四壁無所附著,也停不住,我伸手亂抓,突然抓著一段繩子,繩子卻是活的,絲毫不受力,和我一塊兒左扭右彎地滑了下去。
“撲通!”周圍突然一亮,隨即水花撲面,我掉進了水中,不由自主地灌了七八口。難道是地下河?我拼命地往上游,待游出水面,只見河面寬闊,山影重重。一瞥之下我便認了出來:自己竟然在白石巖下的丹河裏!
原來這個絲瓜洞底部通向丹河,怪不得有人墜繩測試,繩子伸長幾十米還不到頭,那石頭肯定順著通道掉進了河裏,被河水沖擊向下游漂去,因此繩子上才會有股吸力使人誤以為洞裏有蛇妖。
我從水中掙紮著浮起來後立刻抓住巖石縫裏的一顆老樹,老樹根部已經腐朽,一扯之下哢嚓折斷,樹幹掉進水中被激流沖走。我抓著榆樹在水中載沈載浮。身上早已沒了力氣,只有一股求生的念頭促使我抱緊了樹幹,憑天由命地向下沖。
不知漂了有多遠,樹幹重重地撞上了河中的一個東西,突然一停,我被激流沖擊,也撞了上去。砰的一聲,五臟六腑猛地一震,樹幹險些撒手。原來是河上石橋的橋墩。
岸就在不遠處,堤上似乎無人,只有遠處的夜空中飄著幾盞燈火,似乎有人提著燈巡堤。
我拼命游到岸邊,翻過大堤進了鎮裏,一路潛行。我也不知道自己該去哪裏,最緊要的是找點食物填飽肚子。我已經至少兩天粒米未進了,身上虛弱得很。最熟悉的當然是自己的家,我打算回家。
經過林幼泉居住的王氏大屋時,我想起了林茵,下意識地瞥了一眼,屋裏漆黑一片,然而黑暗裏卻傳來隱約的哭聲,似乎是一個女人的哭聲。
正是這哭聲改變了我的一生。
我決定去看一看。我不敢推門,從半人高的院墻上翻了過去,悄悄地走到側廊下傾聽,屋裏似乎沒有其他人,只有林茵在哭。我心裏有些黯然,這個天真可憐的女孩又受了什麽委屈?
“長華……”林茵說。
我嚇得一哆嗦,全身僵硬。
“……已經是第四天了,我燒給你的紙鶴你收到了嗎?那是我小時候一個外國叔叔教我的,他說,為你的親人折夠九百九十九只紙鶴,你的親人就能夠上天堂……我對不起你,那天晚上,是我回家質問爸爸媽媽,把和你在橋下偷聽的事情說了出來。然後爸爸就去告訴了公社的人,我對不起你……”
我突然想哭,原來出賣我的人不是林茵,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有人關心我。我強忍住哭泣,眼淚卻流了滿臉。
就在這個我死而覆生的夜晚,在天空妖魔亂舞的時候,我發下了自己一生中唯一的誓言:我要愛她一輩子,保護她一輩子,照顧她一輩子!除此之外,今生今世,我再不以任何事為目標。
“林茵。”我輕輕地叫了一聲。
屋裏停止哭泣,陷入了沈默。我敲敲窗子,又叫了一聲。林茵慢慢地推開窗戶,失明的眼睛裏仍然掛著淚痕:“長華,是你嗎?我認得你的聲音。你死後還惦記著我嗎?”
“不,我沒死。我又活過來了。”我說。
她淒然一笑:“你真的是鬼魂又有什麽關系,難道我還會把你拒之門外嗎?”
“我真的沒死,不信你摸摸。”我抓過她的右手放在自己的臉上。
“好涼。”她說,“那裏很苦吧?你收到我給你的紙鶴了?”
我有些焦急:“你給我找點東西吃好嗎?我已經四天沒吃飯了,又冷又餓。”
我相信那時候我的表現的確像個餓鬼,可林茵不介意,她急沖沖地打開門拉我進來,端來饅頭,紅薯還有鹹菜:“你吃吧!我去給你煮碗玉米糊。以後你要餓了隨時可以來。”
我顧不上說話,制止了她煮飯的危險舉動,讓她給我倒了碗開水,狼吞虎咽吃了個飽。
“你父母呢?”我邊吃邊問。
“又進山到制藥廠了。”她說。
這時候我才有機會向她解釋我是個活人,她看不到我,我拉著她的手按在我的胸膛上:“你摸摸,是熱的吧,還跳呢!”接著把死而求生的經歷講給她聽。
不料她不怕我是鬼,證實了我是活人她臉上卻變了顏色:“長華,你快逃啊!他們已經殺了你父母和弟弟,他們還會殺你的!”
“什麽?”我頓時驚呆了,“我父母和弟弟?他們……他們……他們死了?”
林茵點點頭,沈默了片刻,說:“具體情況我也不知道,是昨天爸爸媽媽在談論的時候我聽到的。你被隔離後,於富貴和魯一刀他們說你的家人也受到了傳染,就把他們帶進了深山。路上他們可能說漏了嘴,你弟弟在吉普車上和他們搏鬥起來,汽車失控,翻進了山溝……”
我呆若木雞,淚水慢慢沁出了眼眶,想放聲痛哭,卻不敢,只好拼命把哽咽咽回肚子裏。是否報仇我還沒想好,當務之急,是先要養好傷,我身體太虛弱了。
我想起一個地方,提起桌上的一盞馬燈,拿上火柴,拉著林茵回到房後那個堆滿柴火的酒窖邊。這裏是地道的入口,裏面四通八達,躲在這裏,就算於富貴刻意來抓也未必抓得著我。想當年日本掃蕩,鄉親們躲在地道中,日本人又是放瓦斯又是灌水,結果洞裏既有無數道石門阻隔又有暢通的洩洪通道,日本人也無可奈何。
我就出生在這個地道裏,它不會讓自己成為它的孩子的墳墓。
柴火堆滿了酒窖,但是靠墻一側卻沒有多少,恰恰容得一個人側身通過。我拉著林茵貼著墻壁走進酒窖,酒窖的一面墻壁就是一道石門,那石門開了窄窄一道縫,我拉著她鉆了進去。
“這是哪裏?”林茵問,“剛才好像是我家的柴垛。”
我向她解釋了一下,點燃馬燈,地道寬大,寬一米,高兩米,地面平整潮濕,黑黝黝的不見盡頭。我們向前走了三十多米,一路上蓄水池、竈臺,甚至還有寬闊的大廳。再往前出現一道半開的石門,進門便出現了岔道,拐向左側又走五十米,通道兩側出現了一個個內凹的“房間”。
我停了下來,找了個比較平整的房間:“我就躲在這裏吧!沒人知道我活著,也不會有人註意這個地道。即使有人進來,我還能從別的出口逃走。”
“可是這裏潮濕得很,你會得病的。”林茵說。
我苦笑不已:“能活著就謝天謝地了。養好傷我就會逃走的。”
“我來給你送飯,好嗎?”林茵說。
“你也別常來,你看不見別人,別人會看見你的。”我說,“我一次帶夠半個月的食物就行了。”
當晚我潛回自己家中帶了一套鋪蓋和一盞馬燈,又把父親的鐵錘拿來防身。林茵給我蒸了十斤紅薯和幾十個大饅頭,還送來一罐鹹菜和一罐清水。從此我就算安居了,我成了另一種意義上的死人。家家戶戶都有地道,閑來無事我就去查探這些出口,我就像幽靈一般出沒於這裏的各個角落。
就在這些日子裏,在這深沈的地下,我借著馬燈的微光,寫下這些文字。我知道,林茵不可能去閱讀它了,我惟有把我們之間的歲月記載下來,讓後人閱讀。如果幸運的話,即使明天我就死去,但也許,這本筆記會將我和林茵的生命更長久地傳遞下去。
這本筆記用完了,但我還活著,還有未來在等待著我們,但我不知道那將會是什麽。我需要到地面上了,目的只有一個,再找一本空白的筆記本。
筆記已經翻到了最後一頁。李澳中合上筆記,才發覺全身冰涼,手臂的肌肉都失去了控制,他想抽支煙,但手抖抖索索的竟然沒伸進口袋。太可怕了!難道鎮子裏竟然發生過這樣的事?於富貴竟然做過這種慘無人道的惡行?
可是轉瞬李澳中又迷惑了,這本筆記帶給他一種很怪異的感覺。一路閱讀下來,他感覺這不太像是筆記,而像是紀實文學或者小說,這些事件會是真實的嗎?而且,這裏面所提及的人名,除了於富貴,他一個人也沒聽說過。林幼泉是大學者,他對這類人絲毫不關心,沒聽說過也不稀奇,可是那個魯一刀、白長華就是這個鎮裏的人,他居然也沒聽說過。像這麽大的事件,隔多少年都不會被人遺忘的。
“所以,”李澳中放下了筆記本,“現在首先需要確定這本筆記所記載的事情的真假。要是假的,那就沒必要往下看了,或者說只能當小說看了。”
他突然想起一個問題:殺人罪的追溯期。他隱約記得,按照《刑法》第87條規定,於富貴即使犯了殺人罪,好像也已經過了追溯期。不禁有些茫然。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