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14章 Someone Lik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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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

北都市室外的天氣熱的讓人喘上來不氣。

秋雨陪著我在醫院做完產檢,我倆一人買了一根冰棍,坐在錢小芃的大吉普車裏,一邊吃,一邊流汗。

“大嫂,東城區,西城區,北城區,都找過了,現在就剩下南城區了。”

“嗯。”我嗯了一聲,把冰棍桿上的最後一塊吃進了嘴裏,“啊,舒服了,乖女兒,你怎麽樣,是不是也涼快了?”

我說著摸了摸已經顯懷的肚子,自言自語的說了一句。

“你呀,還是少吃吧,我查過了,懷孕期間盡量少吃冷飲。”

秋雨瞪了我一眼,拿走我手裏的冰棍桿放在了一旁的垃圾盒裏。

“沒事,我盡量少吃,今年的夏天,真的太熱了。”

我說完話,就把目光看向了窗外烈日下面無精打采的柳樹。

從江錦航沒了消息,已經過了3個月了。

這3個月,180天,我幾乎每天都在外面找他。

小芃說他沒拿身份證,所以應該不會離開北都市的。

但是就因為沒有身份證,我連他的一點蹤跡都沒有。

他就好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消失在了我的世界裏。

我總是心懷希望,總覺得下一秒我就會找到那個把自己藏起來的人。

所以慕道長留給我的錦囊,我始終都沒有打開,因為我不覺得現在就是絕路了。

嘆了一口氣,我拿過了小芃手邊的地圖。

大大小小的紅圈,被排除的地方都打了紅叉。

“行了,你倆也別陪我了,送我去南城區的公安局吧。”

“哦,好。”

小芃知道我的脾氣,他也沒敢跟我爭辯,發動車子就離開了醫院。

秋雨握著我的手,臉上除了心疼就是無奈。

很快,南城區的公安分局就到了。

我為了不讓朋友擔心,下車之前,滿臉的笑容。

“你們回吧,這邊離我家近,我在這問問情況,然後我就回家。”

“嗯。”

小芃點頭的時候眼睛都是紅的。

我所說的問問情況,就是問問這邊有沒有無名屍體之類的。

雖然,我特別的不想來問,可我沒辦法,我逼著自己,一趟一趟的進入公安局。

因為,如果錦航當時想不開選擇了死,我得把他找到,我得帶他回家。

即使公安系統都是聯網的,但是我只要一有空,還是會經常到各個分局去詢問消息。

下了車,我扶著肚子,緩慢的走上了高高的臺階。

輕車熟路的就找到了問訊處。

沒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我以為這次的詢問,還是和以前一樣呢,結果,在我跟女民警說完情況之後,她的眉頭就皺了起來。

“女士,你去刑警隊組問問吧。”

“刑警隊?”

我一聽這三個字,心裏咯噔了一下。

“嗯,在一樓最裏面的那個屋子。”

“哦,好,謝謝。”

為什麽讓我去刑警隊啊,我看電視裏,刑警隊不是專門負責刑事案件的麽?

我緊張的咽了一口口水,心裏忐忑不安。

終於,我走到了刑警隊的門外面。

門是沒鎖的,裏面很多男人,都在忙碌著。

我敲了門,靠近門口的一個年輕警官看見了我。

“您好,有事麽?”

“啊,警官是這樣的,我丈夫三個月前,失蹤了,我想來問問……”

“怎麽了?”

我話都還沒說完,從屋子裏面就走出來一個穿著黑色T恤,梳著寸頭,身材非常強壯的男人。

“頭兒,這位女士說他丈夫失蹤了。”

“失蹤?多久了。”

詢問了一句,那個被警官叫做‘頭兒’的男人終於是看向了我。

可是我已經說不出來一句話了。

“喬若妍?”

他上下打量著我,冷峻剛毅的臉上都是不可思議。

“冷尋。”

“你,你都結婚了?”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點了點頭。

“跟我進來吧。”

冷尋也沒管我同意不同意,說完就自顧自的往屋子裏面走。

我沒拒絕的餘地,只能是跟在了他的身後。

在大房間的角落裏,有一間玻璃的隔間。

進去之後我看見擺在桌子上的一個牌子,刑警隊隊長:冷尋。

“喬若妍,我們得有十年沒見過了吧。”

“嗯。”我點點頭。

他讓我坐在沙發上,然後從旁邊拿過來一瓶礦泉水,擰開蓋子放在了我面前。

說來也真是巧了,我做夢都沒有想到,我這輩子還能再見到我的初戀。

他是哥哥的下屆,大我兩歲。

我初三的時候,去看哥哥打球,才跟他認識的。

我不記得當初是誰追的誰了,可他真的是這個世界上第一個親過我的男生。

“這幾年過的好麽?”冷尋問了一句,就想去拿煙抽,但是煙都放在嘴邊了,他看了一眼我的肚子,然後就又把煙放了回去。

“還行。”

“嗯,哦對了,你剛才說,你丈夫失蹤了?”

沒有過多的寒暄過去,冷尋只說了幾句話就開始問我關於江錦航的事情了。

我沒什麽好隱瞞的,用最簡練的語言,把江錦航失蹤的情況跟他說了一遍。

他聽完了,陷入短暫的沈默。

但是很快他又再次開了口。

“詢問處讓你來刑警隊是因為我們昨天在護城河邊上發現了一具無名男屍,所以才讓你過來問問情況。”

“無,無名男屍。”

一聽這話,我手都攥緊了。

“嗯,不過你別緊張,那男屍肯定不是你老公。”

“不是我老公,你怎麽會這麽肯定啊?”

他這麽說我是松了一口氣,但是我還是很好奇。

冷尋清明的眸子裏染上了一點點的笑意,但是稍縱即逝,一眨眼就又換上了剛才鎮定疏離的模樣了。

“因為你說過,你喜歡高高瘦瘦,像我這樣大長腿的男人,那男屍身高170厘米,體重180斤。

所以,就算你再瞎,那人也不可能是你老公。”

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十年了,我都變了樣子了,可是我的初戀卻是始終沒變過,嘴巴還是那麽的不饒人。

“嗯,你說的對,我老公1米87,又高又帥,身材完美的和男模一樣。”

我挺無所謂的說完,拿起面前的水喝了一口。

但是他的下一句話,差點就讓我嘴裏的水噴出來。

“謝謝你這麽誇我,我記得咱倆分手的時候你給我唱過一首歌,好像是阿黛爾的SomeoneLike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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