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6章 我沒有殺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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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殘酷的, 但我們每一個人仍應報以希望。

周秘微闔眼簾, 遮蓋住眼中的覆雜掙紮。沈默了一會兒,在郝玫期盼的目光中,他才慢慢吐出一個字,“好。”

郝玫松口氣, 臉上綻放一個鼓勵的笑容:“你放心,這場官司, 我一定幫你打贏。”

走出看守所,郝玫先回家裏睡了一覺,小姨做了幾樣她愛吃的家常菜, 美美吃了一頓, 才又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

必須強迫自己放松下來, 否則周秘沒撈出來, 她怕要先倒下。

周秘被檢方起訴至市中院後,郝玫終於可以接觸到本案的卷宗和證據。

警方指控周秘的證據有二十多項。包括帶血的鞋印、出現在攝像頭中的背影, 在周秘家中搜到的某知名品牌的運動鞋以及衣服,車上搜到的帶血的襪子以及血痕。

除了已知的證據, 法醫對周秘進行了手部力量測試,斷定他腕力驚人,甚至算得天賦異稟, 利刃在手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在死者身上造成貫通傷口。

周秘供詞說案發當晚, 他一直在家睡覺, 無人可為他作證, 加之他丟了車,卻未曾報案,難免惹人生疑。

凡此種種,盡皆對周秘不利。

郝玫將案子從頭至尾又捋一遍,並和同事反覆討論,最終決定從作案時間查起。

若能證明周秘案發時間的確在家睡覺,那麽所有的證據都不再成為證據,所有的問題都將不再成為問題。

郝玫再一次去見周秘,問起案發時間段他的行蹤,周秘仍說自己是在睡覺,無人可為他作證。郝玫反覆講解其中的利害關系,對他說:“你認真想想,案發當晚,你有沒有……比如發出聲音之類,能讓樓上樓下聽到的?”

周秘說:“我一直註意自己的舉止,不會吵到鄰居。”

郝玫最清楚他的性子,又氣又無奈,“就沒有一點兒特別的,再想,好好想。”

周秘凝眉苦思,忽然想起一件事:“我應該有去過廚房。”他一邊回憶一邊慢慢述說:“我一般是十點鐘上床睡覺,那天我睡了一會兒感到口渴,就去了廚房找水喝……”

“太好了。”郝玫振奮起來,周秘家中布局她再清楚不過,每一個房間都拉著厚厚的窗簾,只有廚房是個例外——沒有人會在廚房安裝窗簾。周秘家的廚房對著7、8、9三個樓座,只要有任何一個居民在那個時間看到他的影子,這個案子便有了轉機。

“還能不能想起當時的時間?”

“應該是12點半左右,我下床時看過手機上的時間。”

距離法院開庭只剩十幾天,由於時間緊迫,郝玫找來4名同事幫忙。兵分兩路,一路在小區內張貼廣告,散發傳單,一路挨家挨戶排查。找了整3天時間,想象中的目擊證人並未出現。

郝玫難免有些洩氣,但她不敢放松,拜托了同事繼續排查,自己則投入大量時間開始梳理證據,研究案情。

時間飛快,第一次庭審終於開始。

青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毗鄰大海,這日一絲風都沒有,百米以外,大海安靜得叫人生悸。

郝玫剛把車停好,就被蜂擁而至的記者圍住。

邵義案早已轟動全城,這兩天各種爆料帖、深八帖,內-幕帖早已在微博、論壇掀起了一輪又一輪的霸屏狂潮。

無數長、槍短炮遞到郝玫身前。

“郝律師,作為辯護律師,請問您對案子有什麽看法?”

“郝律師,作為本市風上升勢頭最猛的新銳律師,您為什麽要接下這個把握並不大的案子,是因為私人感情嗎?”

“郝律師,您和死者之前曾是戀人關系,是不是真的?”

“郝律師,您和被告正在談戀愛,有沒有這回事?”

“郝律師,您幫助殺死前男任的現男友進行辯護,有什麽感想?”

“郝律師,發表一下吧!”

“郝律師……”

郝玫圍緊圍巾,推開眾人,一言不發走進審判庭。腳步堅定,目光決絕。

這一次,只能成功,不許失敗!

記者在後面瘋狂拍照。

審判現場不準許記者進入,但旁聽席仍坐滿了人。

郝玫在旁聽席上看到了喬治、Peter李、佟青等熟面孔。還有邵義的父母,他們坐在最前面一排,看到郝玫走進來,目光像是利箭飛過來,充滿了怨恨和憤怒。

郝玫錯開目光,走到律師席坐下。

主審法官到庭之後,宣布開庭。

法官說了句,“傳被告人到庭。”兩個身穿制服的法警將周秘押了出來。

數日不見,周秘的換上了一套深藍色的囚服,頂發被剃光。因雙手銬於身前,走路姿勢有些不自然。他目光有些空洞地掠過眾人,直到看到郝玫,才停留幾秒。

雖身處嚴肅的法庭,兩人的目光一觸,竟有一絲繾綣動人的意味。

然後,周秘的目光漸漸有了神采,像是重新活了過來。

看到周秘,旁聽席上邵母激動起來,“你這個殺人犯、畜生,你為什麽不去死?”她沖上前欲廝打周秘,被法警和邵父制止。

法官安慰了女人兩句,公訴人開始宣讀起訴書。“……本院認為,被告人周秘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觸犯了《刑法》第232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訴人姓張,四十多歲,風度翩翩,是市檢察院數一數二的庭辯高手,郝玫多次聽過他的大名,是個難纏的對手。

接下來是法庭調查,檢方一件一件出示證據。法庭又傳訊了幾名目擊者,證明周秘和邵義有過兩次肢體沖突,又一次甚至打到警察局去。

主審法官問:“辯方對法庭出示的證據有沒有意見?”

“有!”郝玫神色平靜起身,“每一項證據,都有意見。”

“籲……”旁聽席響起一片驚呼。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郝玫語速很快,但吐字清晰,“首先我想說明的第一點就是鞋印問題,公訴機關僅憑現場留下的帶血鞋印與被告人所穿的尺碼、底部花紋一致,並未做進一步的鑒定,就推定被告人到過犯罪現場並實施殺人行為是武斷的、不科學的,甚至是不負責任的。”

“一個很簡單的推理,這個世界上穿43號品牌運動鞋的人又何止被告人一個,我想請問公訴人,按照公訴機關的邏輯,是不是每一個穿鞋的人都是殺人犯呢?”

公訴人:“當然不是!帶血的鞋印只是眾多證據的一個,與其他證據相互佐證,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

“公訴人剛才也說,帶血的鞋印只是一個旁證,你們根本沒有直接的證據,憑什麽來定我當事人的罪呢?”

“辯方律師扯得太遠了。”

“好,咱們繼續說回鞋印的問題,現在刑事偵查技術這麽發達,檢方不會不知道‘足跡鑒定’吧?不同的人,即便穿同一只鞋子,也會因為腳掌壓力分布不同,以及足跡的縱性軌跡不同,留下的足印也會產生根本性的不同。但檢方只粗略測量了足印的長度以及對比了鞋底的花紋,並沒有對足跡進行進一步的檢驗,就認定這枚足印是被告人留下案發現場的。人命關天,我想知道,這不是草菅人命這是什麽?”郝玫憤怒地一拍桌子,發出砰地一聲。“我請求對現場提取的足印做進一步檢驗。”

公訴人:“足跡鑒定在法律界爭議很大,出過很多冤假錯案,因此本院認為沒有進行深入檢驗的必要。”

“不管如何,鑒定結果是對本案的一個重要參考。”主審法官考慮了一下,還是同意了郝玫的請求。

郝玫提出的第二項質疑是,根據警方所作的BPA(血跡噴濺形態分析)實驗,殺人兇手的身高應該是175—185之間,而周秘脫鞋之後凈身高是1米88,超出最高闕值3厘米。

郝玫又拿起那只在周秘車上找到的帶血的襪子,“我想問控方一個問題,受害人的血是如何到這只襪子上的?”

見識了那一連串刁鉆古怪的問題,控方檢察官回答問題已非常小心,“應是犯罪嫌疑人對受害人進行侵害時,沾染上的。”

“是正在進行侵害時,還是在侵害之後?這一點很重要。”

檢察官猶豫了一下:“按常理,應該是受害人受到侵害時。”

“檢察官的意思是說,當時犯罪嫌疑人實施殺人行為時應該是穿著這只襪子的,對不對?”

檢察官硬著頭皮應了一聲:“是。”

“很好。”郝玫拿出警方勘察現場時提供的一張照片,拍攝的就是這只染血的襪子。“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請看這張照片,非常有意思。”

郝玫申請當時取證的法證人員上庭作證。“請問這只襪子是在哪裏找到的?”

“在犯罪嫌疑人的車上。”

“具體呢?”

“車後排的座位上。”

“你們發現之後就立即拍照,沒有經過其他的技術處理?”

“是。”

證人下去後,郝玫對審判長和審判員說:“取自犯罪嫌疑人車上的襪血跡形態非常奇怪,因為襪子兩邊都有血跡,且形態差不多。假設犯罪嫌疑人當時穿著襪子,沾在襪子左邊外側的血跡,是絕不可能先浸透到襪子左邊,然後穿過腳踝,再浸透到襪子右邊的。”

眾人一想果然是這個道理。

“只有一個解釋,”郝玫起立,“審判長,我請求當庭作一個簡單的試驗。”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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