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7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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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褲子。銀色領帶表示我不夠真誠、不夠坦率,不能勝任律師的神聖職業。你應該明白,志在必得一點都沒那麽簡單。”

“嗯,我知道。但我想知道,如果馬東辰知道羅先生和莊心淩開過房,會有什麽樣的後果。”葉明皓盡量保持著輕松的語氣說:“你應該知道如何避開明知道費力不討好的工作來繼續保持你長達十年的光輝歷史。”

“孔先生,不要聽他亂說!”羅儉斌明顯知道這句話的分量。

“請你保持沈默!”孔令軍扭轉上半身,低頭瞪著羅儉斌,表情頗為嚴厲。

“哦,好。”羅儉斌咂了咂嘴,就像被呵斥之後的小男孩。

葉明皓嘴角輕輕一笑,從衣袋中掏出手機,按下播放鍵,裏面傳出了那句話,那句關鍵的話:這只能說明我跟她們開過房,並不能說明……

孔令軍緘默不語的看著葉明皓,突然間站起來,腰板挺得筆直,仿佛在維持他律師職業最後的威嚴。低頭看了一眼羅儉斌,然後扣上西服的扣子,朝玄關走去。

“嗨!你去哪裏!”羅儉斌焦急地站起來,沖著孔令軍的背影大喊。

孔令軍扭開房門,走了出去。

羅儉斌張開嘴,又閉上嘴,仿佛水箱裏的魚。

“那麽,就剩下我們了。”葉明皓說。

低頭看著坐在沙發裏的王八蛋,從未覺得像今天這般被動。他討厭被動,討厭被人脅迫的感覺。但,多年來穿戴在身上的盔甲即將被擊破,露出他早就殘破而病態的軀殼。

他癱坐在沙發裏。死者一共有五名,他和其中四位都發生過關系。衛彩雲和陳欣然都還好說,最麻煩的就是莊心淩。莊心淩的過去已經讓馬東辰處於崩潰的邊緣,這個時候自己再跳出來,一定會被當做他用來發洩的器物。他了解馬東辰的能量,也知曉那個獵頭的手腕,能從貧寒之身進入上流社會,一定存在某種理由。如果這張紙上面的信息被某位新聞人得知,一定會引起軒然大波,到那個時候,自己是否是兇手的這件事情已經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身上的負面新聞將再也無法洗去。民眾想要的往往不是真相,而是他們想要看到的真相。在這個節骨眼,如果被葉明皓那個混蛋把這張紙捅出去,那麽這無疑就成了“想要看到的真相”。事態會將自己推向風口浪尖,後果不堪設想。

葉明皓看著羅儉斌的表情,他曾經無數次見到過這種表情,是沮喪、也是懊惱,仿佛命運就捏在別人的手裏。他當然也經歷過這種情緒,和一個女人有關,和溫榕月有關。

從衣袋中掏出一盒煙,從其中拍出兩根,將其中一支叼在嘴上,而另外一根遞給羅儉斌。羅儉斌要緊牙,盡可能不露聲色地接過那根煙,點著,發洩式地猛吸一口,吸得香煙幾乎著火。

“我來找你是為了你的安全著想。”葉明皓聽到自己說出的這句話,不禁覺得好笑。這是一句話常用語,警方的常用語。雖然警方已經放棄了他,而他的記憶中還根深蒂固地保留著那些訓練之後的習慣。

羅儉斌沒有說話,透過淡藍色的煙霧看著葉明皓那張蒼白冷峻的臉。

“之所以,”羅儉斌感到喉頭既幹澀又水腫,他嘆了口氣,說:“之所以我會不斷的尋找下一個女人,源自於幾段讓我憤怒的情感。”

“我在聽。”葉明皓聞到尼古丁的味道,這感覺好極了。

98,關聯(1)

羅儉斌第一次遇見莊心淩,是十一年前。

穿上粉色垂布的學士服,站在禮堂前方的講臺,和院長握手並合影留念,這是他大學最後的時光。一切結束之後,便匆匆的逃離這片不屬於他的地方。接下來的幾個禮拜,一直住在北大街附屬醫院旁邊的一家小旅館裏,整日和狐朋狗友廝混在一起,美其言約這是人生最後一次放縱的機會。直到有一天他實習期間攢下來的微薄積蓄逼迫他做出改變——要麽回到父母身邊啃老,要麽找一份能夠養活自己的工作。在三天內,他做了兩件事:從旅店搬出,住進城中村這片汙水坑裏並給7家傳媒公司投遞了簡歷。

五天之後他成為“每日西京”的實習助理記者,試用期只有三個月,三個月後,公司會從17名助理記者之中挑出一名轉正。正如同其他菜鳥一樣,每日過著緊鑼密鼓、焦頭爛額的生活,希望多一份的努力能換來領導的尊重。但兩個月過去了,當其他的實習生都有了屬於自己的版塊和報道之時,他除了每日例行的機械般的工作之外,毫無建樹。他安慰自己道,即便在這次競爭之中失敗,也不能說明他的人生就此落幕。在截止日期的倒數第三個晚上,朋友給他打了一通電話,約他在南稍門外的一家夜店見面。對於一位剛剛大學畢業對人生產生了頗多迷茫的年輕人而言,放棄是一件在普通不過的事情。於是他索性不再努力,準備繼續那揮霍的日子。

和大多數青年一樣,這幫刻意叛逆卻又無所作為的年輕一代受傳統觀念的束縛較少,很容易迷失在豐富的物質世界中。先輩們用鮮血換來的安逸、溫暖以及經濟繁榮逐漸使得他們喪失了鍛造武器迎接現實世界挑戰的能力。隨著科技和信息的發達,將整個世界都聯系到了一起,但卻大範圍地出現了自我封閉、孤獨壓抑的年輕人。羅儉斌當然沒有避免。

喝到吐累的時候,和朋友相互攙扶,走出夜店的門,迷迷糊糊地看到馬路對面有一名站街女。他沒有猶豫,借著酒勁兒,上前跟那女人搭訕,價錢談好之後,便去家酒店發洩。撞擊著女人的髖骨,不到三分鐘,或許時間更短,他便發出雄性動物原始的吼叫。這是他的第一次,不美好、也不痛快、甚至沒有留下什麽值得回憶的東西。一晚上,他說了很多話,像是在傾訴,或者是抱怨。戀愛的失敗填滿了他整個大學生涯,沒有女人願意跟他相處,自卑由一只小蜥蜴變成了海中霸主蒼龍,支配著他那敏感的神經。

幾天之後,女人又聯系了他。手頭沒了工作,為了打發無聊的時間,便答應同她見面。這一次,他是清醒的,所以看見了對方的容顏,也得知了姓名。這個女人就是莊心淩。或許是出於對羅儉斌的憐憫,或許是愛上了這個初出茅廬的男孩,在四次翻雲覆雨之後,沒有問他索要費用,而是留下了住址。

三年之後,羅儉斌已經在“每日西京”工作兩年,身份也由助理轉變為記者。轉變的還有他的價值觀,與其結婚倒不如嫖娼。於是他開始去接觸各式各樣不同長相、身高、皮膚、胸圍的女性,這些女性也給他脆弱但悲憫的自尊穿上盔甲。後來他發現,花錢買來的盔甲仿佛泡沫一般一戳就破,於是他將目光瞄上了少婦。

他懂得自己需要什麽,也知道如何去尋找符合條件並且容易得手的獵物。對於那些面臨著覆雜的家庭關系和社會壓力的婦女,總不可避免的產生煩躁、焦慮、孤獨、失落和迷茫的情緒,他得體的舉止和優雅的嗓音無疑能為這些羔羊帶來新奇和希望。但他並不是絕對的不挑食,他對一件事很執著,那就是頭發。除非沒有找到“食物”,他才會和短發女人發生關系,並且幾乎都是立刻就會高潮。因為他認為女性就應該留有長頭發,去展現雌性獨有的魅力。那些短發的女人無論長相如何出眾,在他眼裏都是平庸且毫無魅力可言的。

在這段時間,他搞上單身女子、分手女子、同居女子、已婚女子,地點在酒店的床、公園的長椅、客廳的餐桌、還有他最喜歡的閣樓。因為閣樓空間通常狹小,所以能將任何聲音放大,並且在四壁間震動,當然包括撞擊的聲音。但是在這些形形色色女人之中,莊心淩在他心中留下了永遠都不可能抹去的痕跡。

這種日子又持續了三年,之所以會結束,是因為莊心淩找了一個談婚論嫁的男人。那個男人就是馬東辰。當時莊心淩三十歲,她清楚地知道如果再這樣鬼混下去,別說是後半生,前半生都要隨著她的老去而毀滅。於是她找到了馬東辰,並利用到馬東辰最敏感的身高,成功地俘獲到他的心。但這對於羅儉斌而言,是致命的。這意味著,他和莊心淩不可能在幽會了。

六年的時間中,他已經習慣了每隔一段時間就體驗莊心淩騎在胯上緩慢下沈的感受,一切都由她來主宰,自己只顧享受肉體所帶來的歡愉。不過一切都要結束了。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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