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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下嫁的千金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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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為什麽瞞著我!”方雲怒吼,她身體裏有一股力量悶在胸口,要發洩出來,那也許是原身的怒氣,“你為什麽不說清楚,你為什麽瞞著我!我父親、哥哥,死得不明不白!而你,你倒是跑得快!忘恩負義的小人!”

“忘恩負義?”陳有生也惱怒了,“當初你父親非要我招贅才肯成全我們,難道不是為難我?後來還不準商鋪雇傭我,想將我趕盡殺絕!我陳有生能有今天,全靠我自己!我是天選之人,天縱奇才!跟你家有什麽關系,我就不知道你徐家恩義何在?”

堂上的縣令聽這夫妻二人翻起舊賬,也是搖頭嘆息。聽這意思,那徐家人的死,跟這女婿也有些瓜葛,而陳有生如今完全不念岳家的好。

“陳有生!你當年倒在我家門口,還重病發燒,沒人敢救你,是我們家人給你請大夫,抓藥,照顧你,才救了你。後來,你無處可去,我父親讓你進店鋪做了夥計,還讓掌櫃好好教你本事。你可知道一般的學徒,三年出師!而你,一年多就做了二掌櫃,你以為這只是你的才能嗎?你一貧如洗,如何娶我?因你確實貧困,父親才希望你入贅。父親怕我吃苦,這也是人之常情。你不願意,我還不是嫁給了你!更不要說,你後來做生意的本錢,也是我娘家人給我的嫁妝!你如今說我家對你毫無恩義,你忘恩負義!”

堂上的縣令、衙役聽了都搖頭,這救命之恩都不念,真是厚顏無恥。

兩人在堂上爭執,雖然後來陳有生回過味來,拼命為自己辯解,但是已然無用了。他妻子歸來,黑發鴉鴉,並未剃度出家。而且,妻子親自上堂控訴丈夫停妻再娶,這足以說明,出家一說,是無稽之談。

既然妻子未被休棄,也未出家,陳有生再娶,便是違反律法。

雖然陳有生也想盡辦法為自己脫罪,但都被縣令駁回。

他當堂要寫休書休妻,縣令冷笑,“你現在休妻也晚了,改不了你當日未休妻之時,停妻再娶的實情。倒是露出你蛇鼠兩端的醜惡面目。”

陳有生再說平妻不是妻,其他地方也有商人娶平妻的。縣令更是不屑,“律法無平妻一說,妾就是妾,妻就是妻。當日,林氏坐大紅花轎,著大紅嫁衣,自正門入,還有媒有聘,有婚書。你家還擺了酒,縣丞當日去做了征婚人,這還不夠麽?!停妻再娶,毋庸置疑!”

陳有生急得要上房,可偏偏縣丞被縣令打發出去查案,不在縣衙,無人為他解脫。

最後,陳有生一咬牙,就把縣丞想要貪圖徐家產業,以及逼迫他停妻再娶之事都說了出來。

縣令要的就是這個,若不能趁此機會除掉心大了的下屬,他這縣令也快做不成了。

陳有生簽了字、畫了押,只希望縣令看在自己攀扯出縣丞,為他解憂的份上,能從輕發落。哪裏知道,縣令看著仁善,逼得急了,也是狠人。

他一直覺得縣丞是誣告之人,而陳有生就是縣丞的錢袋子,也是一夥的。於是,判決之時,縣令沒有心慈手軟,還是判了抄沒家產,流放三年。

陳有生呆在當堂,想到家中的嬌兒美女,就心痛起來,不禁責怪妻子,“你這麽一告,可知害了多少人?我家產抄沒,孩子們如何長大成人?全家十幾口人,又該如何過活?!你這女人,是妖怪附體了嗎?明明走的時候,還好好的,你……”

方雲怕他再說下去對自己不利,就及時阻止,“好好的?什麽好好的?只有你好好的!我娘家人死絕,自己纏綿病榻,而你呢?瞞著我家人真正的死因,心安理得地享受你的美酒佳人!你納了多少妾室!甚至姨娘還充做了夫人!我還有什麽臉面見人!我這個原配妻子,跟你風裏來,雨裏去,受了多少苦楚,終於日子好過了,你就貪歡好色起來!當年你生病,我衣不解帶侍奉,可我病了,你一臉嫌棄地躲開!我身上難受,心裏更痛,這就是你說的,好好的?!現在,你和外人聯手,讓我有家歸不得,還趁我出門,停妻再娶!這就是你說的,好好的?!我孤身一人,沒有娘家撐腰,只得忍氣吞聲,強顏歡笑,這就是你說的,好好的?!”

方雲一通發作,堵住了陳有生的嘴,也讓縣令愈發覺得自己判得沒錯。

不過,方雲也沒打算趕盡殺絕。她告訴陳有生,“你陳家家產抄沒了,我徐家家產還在。夫妻一場,雖然你做了負心漢,但是,我還願意再幫你最後一回。我會用娘家的產業把你幾個孩子養大,讓他們學會安身立命。只是,我也有個條件。”

“你說。”此時此刻,陳有生終於看明白了,他被縣令當成了縣丞的同夥,縣令對他不可能網開一面。如今,他是逃不開了。若是這女人能幫他養育孩子,他多少能安心些。

方雲跟縣令借了紙筆,當堂寫了休書,“你的命,本該在平昌三年冬天就沒了,是我救了你,但是,看到我家人的下場,我很後悔救你。你連累死了我的父母哥哥,我不願再與你做夫妻,這休夫文書,你且收好,日後,你我再無瓜葛。”

“休夫?”陳有生笑了,笑過之後,冷臉問道,“你還是把我當成了你家贅婿,莫非你覺得,我只配招贅你家嗎?”

方雲靠近他,輕聲問,“你以為,你有妖物附體,就了不得了?你本來的命數,就是做我家的贅婿,是這妖物,逆天改命,如今,你還得意麽?”

這下陳有生如遭雷劈,天降金手指,這件事何其隱秘,他不曾跟任何人說過!怎麽走漏消息的,還是被人看破了?

“逆天改命,是妖術,我曾經請過一個師傅,給你看相,他說你用了妖術,改了命數,奪了身邊人的氣運,才成就了自己。你以為妖術能用多久?你偷來的氣運,敗了。”

陳有生驚得目瞪口呆,他就說,為什麽近來厄運連連,原來是這樣。

其實,方雲騙了他,金手指作用依然在,但是,只限於經商一途。方雲利用了縣令和縣丞的矛盾,把陳有生卷進了官家的紛爭,這卻是金手指無法作用的事情。

只是陳有生信了,此後,他便心灰意冷,自我放棄了。

陳有生到底接了休書,也認了判決。縣令雖然隱約聽見這夫妻二人說什麽逆天改命,似乎是陳有生先前經商迅速崛起,是偷了岳父家的氣運。

但是,縣令不想過問,他是儒生,自小學習,“子不語,怪力亂神。”不過,他心裏對陳有生更添了嫌惡。

甚至後來,還讓押解陳有生的衙役傳話給邊關的大人們,要提防這人,他可能會邪術,奪走身邊人氣運。

這麽一來,陳有生一到邊關,就糟了嫌棄,先輩打了四十殺威棒,一頓棒子,讓本就心灰意冷的陳有生更加沒了指望,也壞了身體。

半年後,陳有生重病,死在了邊關。

當時,方雲正在買回的徐家宅院裏,看著過繼子讀書。

這個孩子是新過繼的,父母雙亡後,他成了孤兒,吃百家飯長大。知道方雲要重新認過繼子,縣令夫人就推薦了這個孩子過來,說這孩子人品好。方雲看他雖然只有十二歲,卻是穩重的性子,人也懂事,再加上是縣令夫人舉薦的,就欣然收下了。

至於,先前過繼的四郎,被他的生母,五姨娘帶走了。

當日判決時候,縣官考慮到陳家幾個孩子的生計,就在堂上判了抄沒陳家家產時候,留些財產給幾個未成年的孩子過活,在孩子成年前,讓他們各自的生母,也就是陳家的姨娘們妥善保管。

縣令還特意把陳家的幾個孩子叫來,讓他們明白是非曲直,也算教化百姓。

縣官的教導,讓他們明白了道理。不過,最讓他們震撼的是,縣官告訴了他們,徐家人收留搭救陳有生,卻最後被他連累致死的事情。

原來自己的父親,是這樣自私的人。原來不是徐家,父親早死了,也不會有他們。幾個孩子為有這樣的父親而感到慚愧。

衙門的人將那些姨娘、庶子女安頓在了一個半舊的小院子裏,又給了那幾個姨娘些銀錢,讓她們照顧自己的孩子。至於那些姨娘是不是能安分守寡,那就沒人關心了。

本來,五姨娘是要跟著方雲這個夫人,守著孩子過日子的。可是,方雲跟她說了,“你的主子出了事,我也不便再留你。而且,有你這個生母在,孩子未必一心一意為徐家好。本來,丈夫的姨娘,我這個夫人有權發嫁,或者賣了。但是,我不是個狠心人。今天你願意好好走了,我不為難你。但是,你要留在這個院子裏,我不放心。”

五姨娘本來還想著,諾大的家業歸了自己孩子,是多好的事。可沒想到,因為夫主出了事,夫人不留她了。那孩子再富貴,跟她沒關系了。於是,她傻眼了。在求情無果後,五姨娘也看明白了,如今的夫人根本對她們沒有任何情分,或者說,原先也沒有,只是礙於老爺在,才容了她們。

後來,五姨娘想了一夜,決定帶孩子去投奔親戚去,她舍不得這個兒子。方雲許她帶走自己的體己錢,還有原先給了四郎的財物。

就這樣,過繼子隨著他的母親離開了。

方雲覺得這樣也好,畢竟,四郎也是陳有生的孩子,徐家和陳家鬧成這樣,讓他繼續做過繼子怕是不合適了。

這就有了後來又重新找過繼子的事情。

……

陳有生一死,方雲就接到了系統的通知,【宿主,本世界任務完成,增加積分10000,三天內可隨時離去。】

於是,方雲在三天時間裏,找了人來做了見證,把名下產業分了。

一份最大的,留給過繼子,包括宅子、鋪子、田地,還有銀錢。

還有一份,送給過繼子的教書先生一份,拜托他教導孩子長大,並幫過繼子保管財產。這個先生晚年喪子,方雲本來就答應過他,讓他在徐家養老。

先生本來驚疑不已,但聽說女主人病重了,怕不久於人世,也就答應了。他早已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孫子看待,本就要在此養老的。先生發了重誓,方雲相信他,有些人,是把信義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

最後一份,留給追隨的忠仆,讓他們去留隨意。靈香和劉三娘幾個哭著跪倒,發誓要護著小主子長大成人。

最後,方雲不理會他們的千恩萬謝,獨自回到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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