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二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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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了成之後, 人心總是很愜意。
不用再擔心摩耶會突然攻打過來, 也不用擔心火攻之時被天降大雨熄滅。無憂無慮之下, 方羿紮紮實實睡了個好覺。
次日早晨,習慣早起的安戈在被窩裏醒來,身側的方羿還在沈睡。
這人, 昨晚沐浴之後便一直喘著粗氣,似乎有什麽東西要從身體裏蹦出來一樣,雖然已經竭力壓制了, 但安戈還是聽得很真切。
問他怎麽了也顧左右言其它,還非要去門外吹冷風,說什麽吹一吹就冷靜了。
其實安戈都懂,說來說去, 不就男人之間的那點事兒麽。這有什麽的?兩個人現在已經心意相通, 若方羿真的化身禽/獸,要將他徹底吃幹抹凈,他也是樂享其中的。畢竟每回跟方羿親熱,雖然都只停留在親吻這一步,他還是覺得很是舒服的,就跟泡在柔波蕩漾的溫水裏一般。
故而, 兩人若真要進一步, 也不是什麽壞事。
幹嘛要忍呢?
對此,安戈和小安戈都很是不解。
“對你, 怎麽也得認真些。”
在安戈睡著之後,方羿終於帶著冷氣進屋, 他瞧著床上那張不谙世事的面孔,柔聲嘆道。
周公之禮,本就是神聖的。何況對象還是這個他捧在心尖上百般呵護之人?
故而,如何能在蠻疆地界的小屋中倉促行事?
不過他的這些思量都一個人埋在心中,安戈還未探知分毫。
現在晨光熹微,青白的光束從窗戶透進來,在地上烙了一個接一個的小圓點。
也讓方羿熟睡的容顏,在微光中逐漸清晰。
安戈愛死方羿的臉了。
這樣俊朗的容貌,就像用小刀一片一片削出來的一樣。他不像封若書那般用工筆描繪的細膩,也不似霍邦那般用斧頭劈砍的粗獷,只輪廓分明,線條流暢。尤其是這一雙劍眉,總讓他帶著不怒自威的寒氣。千軍萬馬之中,無人敢能近身。
放在半年前,安戈如何也想不到他會跟方羿發生這麽一段感情。他會想著怎麽才能吵贏這一架,怎麽才能讓這個不可一世地人氣得說不出話,怎麽才能逃離那個鳥不拉屎的如同地獄一般的永定侯府。
時間過得這麽快,他現在居然會含情脈脈地盯著這人的睡顏,貪戀身側的溫度。
這次攻打三山城,方羿擔心他的安危,便叫他在營帳裏待著。但他覺著不行,方羿在前頭沖鋒陷陣,就算他小夜叉現在的武功還不高,殺不了幾個人,但也合該去幫他一把。於是他跟著薩倫曼,靠他周身最厲害的這張嘴,說動了原本效忠摩耶的蠻疆軍。
這猴子,估計還不知道呢吧?
嘻嘻,要挑個什麽時候告訴他呢?
小夜叉美滋滋地想,到時候,肯定要討一個親吻。
不,十個!
他沒想到,第二天薩倫曼就跑去方羿那兒告了小狀,害他邀功的話還沒出口,便挨了一頓訓。什麽“以後不準一個人冒險”啦,“你萬一出事怎麽辦”啦,“要是想隨軍跟我說為何找外人”啦,最後,還是多虧他一記回魂之吻,才讓這猴子閉了嘴。
唉,養個媳婦真是麻煩,還要照顧他的小脾氣!
安戈恃寵而驕地想。
大軍定在三日後班師回朝,彼時,在這場仗立過大功的將士都會跟著方羿一同回去述職。
只是,霍邦的歸期得滯後一段時間。
他本就駐守在邊疆,離漠陽有五六日的路程,這次出來打了半年的仗,舊城的兵將有些浮躁了,經常出一些小面積的動亂。
他不放心,打算回去看看再去華泱。
離開的那日,方羿和封若書親自出城相送。
容國的文武之首都來送他,霍邦很是受寵若驚。他說,我就一個大老粗沒見過這麽大陣仗,方羿點點頭,說了幾句離別的話,送他一面護心鏡作念想,拉著馬回城了。
“霍先鋒還是太謙遜了。”
方羿走了,自然只有封若書一人相送。他今日沒有穿戰場上的勁裝,一身白底挑染墨竹的衣袍,袖口的邊緣也是素淡的顏色,仔細才能看見上面的竹葉紋路。腰封較尋常的寬一些,近乎一個成年人手掌的長度,將腰部的線條勾勒得很貼合。再加上淺淡的鉛灰色及地披風,擦除了他身上最後一絲煙火氣,清雅皎皎,宛若雲上輕風。
“你,極少穿這樣素白的顏色。”
霍邦挪不開眼睛。
封若書淺淺一笑,道:“這是往前師兄送的,他獨愛素白,是世間最襯這顏色的男子。”
他嘴裏的師兄,指的是雲舒君。
“世間最襯這顏色的男子”?
怎麽會?
霍邦不以為然地看著他,以及在披肩的絨毛中若隱若現的笑。封若書的唇色很淺,但被雪白的顏色一襯,又顯得紅潤了一些。
他覺著,封若書大概是穿什麽顏色都好看的人。不論是從前的藍,還是現在的白。
“國師為何喜歡水藍?”
封若書的思緒飄到遠處,道:“從前年少,跟著師傅去了一趟珩域,那地方山水相間,美得恍若仙境。我無意中瞧見了一方藍湖,遠遠看著水天一色,只覺得天幕垂了地,魂魄也要跟著去了。”
“後來呢?”
“後來,我捧起湖水一瞧,發現那水並沒有顏色,只是天空湛藍,水便也湛藍了。師傅說,這是自然之境的戲法,也是眼睛的戲法。都說眼見為實,但有時眼睛看到的也並非是真的,需要親手剝開最後一片幕布,方可見真實。”
這話讓霍邦思忖了好一會兒,才道:“軍師的師傅,定是一位高人。”
“嗯。”封若書點頭,“他是身在塵世,又看破塵世之人,我和師兄都很敬仰他。”
霍邦道:“所以,那之後,軍師便鐘愛水藍的顏色?”
封若書道:“不錯。”
霍邦問:“那今日,軍師為何要穿白色?”
封若書垂眸,道:“為了它。”
“它?”
封若書淺笑著掀開披風,亮出懷裏的小毛團,那東西雪白的一只,縮在封若書的臂彎裏淺眠,柔軟的耳朵耷拉在頭頂,粉紅的舌頭時不時伸出來舔兩下爪子,愜意極了。
霍邦瞪圓了牛眼睛,錯愕著雙手接過,道:“這是......雪狐?”
封若書道:“正是。”
那雪白的毛團子換了地方,又在霍邦的懷裏找到個舒適的姿勢,張嘴打了個呵欠,露出精致獠牙和粉紅的齦肉。眼睛微微掀開一條縫,濕潤地滑出半滴眼淚,爪子擡起來撓了撓,又睡去了。
封若書伸手摸了摸它的腦袋,柔柔笑道:“將軍送你的護心鏡,打仗時能用到。但我這人終是個儒生,手邊的都是文房四寶,沒什麽刀槍武器。前日聽蠻疆大王說雪狐的寓意是吉祥平安,我便問他討要了一只,權當是借花獻佛罷。望你在邊疆駐守時,常保平安。”話說完,又揣測著看了他一眼,“霍先鋒可還喜歡?”
霍邦心裏癢癢的,壓在身體深處的某種情感就要噴薄而出。
“軍師送的,末將自然愛不釋手。”
“那便好。我沒怎麽見過雪狐,不會挑物種,看它漂亮便要了來,還擔心你不喜歡來著。”他自顧自說著話,驀然留意到霍邦一直盯著他,眼睛裏不知裝著什麽情緒,他一時間沒看明白,於是問,“怎麽了?”
霍邦咬了咬後槽牙,隱忍著道:
“此去一別,不知何時才能再見。”
這話一落,封若書也有些憂傷,卻還是好言勸道:“人生聚散原本尋常,既然有聚有散,那麽散去之後未必不能重逢。你我有緣相識一場,自然有緣再見。”
霍邦垂下眼睛,盯著一處石坑,“軍師常在國都,我終年固守邊疆,中間隔了半個容國。見面怕不是那麽容易。”
封若書低眉想了想,道:“霍先鋒不是還要回華泱述職麽?彼時我在國師府置下酒宴,與你不醉不歸如何?”
霍邦的眼睛陡然一亮,“如此甚好!”然後又想起什麽,“那時,我定要把我壓在心裏的話都說出來,一字不落,全都說給你聽!”
他深藏在心底的愛慕,總要讓這人知曉的!
封若書一愕,隨即展開笑顏,“好,那我便在國師府靜候霍先鋒了。”
霍邦歡聲一笑,連說了三個好,然後便往遠處走。走了一小段又自己跑回來,焦愁道:“哎我還是現在說了罷,夜長夢多,保不齊出什麽岔子呢!”
封若書不知道他的心裏話,也不知自己便是他的心上人,一頭霧水地瞧著他,“也好。”
對上那雙纖柔的眸子,底氣十足的霍邦瞬間又慫了,呆滯道:“那,那個,還是以後再說罷。下,下次見面,我鐵定要說給軍師聽的。”
封若書向來大度,“都行,霍先鋒想說什麽,我隨時洗耳恭聽。”
然則下一刻,霍邦又忍不住了,胸口才壓下去的沖動又仿佛火山噴發一樣噴出來,這樣顛來倒去的情緒簡直讓他發瘋。
他在猶豫什麽?
有什麽不可說的?
這又不是什麽丟人之事!
於是一個沖勁之下,他再沒忍住,徑直握住封若書消瘦的肩膀,“軍師,我喜歡你!”
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在對方的額頭印下一個吻。
饒是封若書親口說“隨時洗耳恭聽”,他也萬萬沒料到,這個“隨時”來的如此突然。
而霍邦藏在心裏的話,又是這樣,讓他猝不及防。
初春的日暉溫和柔軟,暖盈盈鋪灑了一地,一雙倩影透在草色淺淡的地上,邊界模糊,順著日光挪動。
還未待封若書反應過來,霍邦已然逃之夭夭。
駿馬的前蹄擡起了一人高的高度,揚飛了兩片泥土,絕塵而去。
封若書望著他去的方向,眼中的愕然漸漸收回,終究化作一個苦笑。身後的披風被刮得呼啦作響,將本就瘦削的身子又劈薄了幾分。
陌上公子,芝蘭玉樹。不聞煙火,南柯瓊枝。
霍邦帶給他的煙火氣,當下是回應不起的。
路途遙遠,返回華泱已是一個月之後了。
那時,恰是四月之初。
皆說人間四月芳菲盡,華泱城卻不然。
為了迎接告捷大軍,衛臨寰下令,在城外十裏的大道兩側,皆種滿紅花。
那日,衛臨寰親自出城迎接,隊伍磅礴,氣勢如虹。方羿等駕馬走在最前方,本是光耀門楣的極度榮華。
然則,卻有一件事,讓安戈很是生氣!
作者有話要說:
順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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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擔心摩耶會突然攻打過來, 也不用擔心火攻之時被天降大雨熄滅。無憂無慮之下, 方羿紮紮實實睡了個好覺。
次日早晨,習慣早起的安戈在被窩裏醒來,身側的方羿還在沈睡。
這人, 昨晚沐浴之後便一直喘著粗氣,似乎有什麽東西要從身體裏蹦出來一樣,雖然已經竭力壓制了, 但安戈還是聽得很真切。
問他怎麽了也顧左右言其它,還非要去門外吹冷風,說什麽吹一吹就冷靜了。
其實安戈都懂,說來說去, 不就男人之間的那點事兒麽。這有什麽的?兩個人現在已經心意相通, 若方羿真的化身禽/獸,要將他徹底吃幹抹凈,他也是樂享其中的。畢竟每回跟方羿親熱,雖然都只停留在親吻這一步,他還是覺得很是舒服的,就跟泡在柔波蕩漾的溫水裏一般。
故而, 兩人若真要進一步, 也不是什麽壞事。
幹嘛要忍呢?
對此,安戈和小安戈都很是不解。
“對你, 怎麽也得認真些。”
在安戈睡著之後,方羿終於帶著冷氣進屋, 他瞧著床上那張不谙世事的面孔,柔聲嘆道。
周公之禮,本就是神聖的。何況對象還是這個他捧在心尖上百般呵護之人?
故而,如何能在蠻疆地界的小屋中倉促行事?
不過他的這些思量都一個人埋在心中,安戈還未探知分毫。
現在晨光熹微,青白的光束從窗戶透進來,在地上烙了一個接一個的小圓點。
也讓方羿熟睡的容顏,在微光中逐漸清晰。
安戈愛死方羿的臉了。
這樣俊朗的容貌,就像用小刀一片一片削出來的一樣。他不像封若書那般用工筆描繪的細膩,也不似霍邦那般用斧頭劈砍的粗獷,只輪廓分明,線條流暢。尤其是這一雙劍眉,總讓他帶著不怒自威的寒氣。千軍萬馬之中,無人敢能近身。
放在半年前,安戈如何也想不到他會跟方羿發生這麽一段感情。他會想著怎麽才能吵贏這一架,怎麽才能讓這個不可一世地人氣得說不出話,怎麽才能逃離那個鳥不拉屎的如同地獄一般的永定侯府。
時間過得這麽快,他現在居然會含情脈脈地盯著這人的睡顏,貪戀身側的溫度。
這次攻打三山城,方羿擔心他的安危,便叫他在營帳裏待著。但他覺著不行,方羿在前頭沖鋒陷陣,就算他小夜叉現在的武功還不高,殺不了幾個人,但也合該去幫他一把。於是他跟著薩倫曼,靠他周身最厲害的這張嘴,說動了原本效忠摩耶的蠻疆軍。
這猴子,估計還不知道呢吧?
嘻嘻,要挑個什麽時候告訴他呢?
小夜叉美滋滋地想,到時候,肯定要討一個親吻。
不,十個!
他沒想到,第二天薩倫曼就跑去方羿那兒告了小狀,害他邀功的話還沒出口,便挨了一頓訓。什麽“以後不準一個人冒險”啦,“你萬一出事怎麽辦”啦,“要是想隨軍跟我說為何找外人”啦,最後,還是多虧他一記回魂之吻,才讓這猴子閉了嘴。
唉,養個媳婦真是麻煩,還要照顧他的小脾氣!
安戈恃寵而驕地想。
大軍定在三日後班師回朝,彼時,在這場仗立過大功的將士都會跟著方羿一同回去述職。
只是,霍邦的歸期得滯後一段時間。
他本就駐守在邊疆,離漠陽有五六日的路程,這次出來打了半年的仗,舊城的兵將有些浮躁了,經常出一些小面積的動亂。
他不放心,打算回去看看再去華泱。
離開的那日,方羿和封若書親自出城相送。
容國的文武之首都來送他,霍邦很是受寵若驚。他說,我就一個大老粗沒見過這麽大陣仗,方羿點點頭,說了幾句離別的話,送他一面護心鏡作念想,拉著馬回城了。
“霍先鋒還是太謙遜了。”
方羿走了,自然只有封若書一人相送。他今日沒有穿戰場上的勁裝,一身白底挑染墨竹的衣袍,袖口的邊緣也是素淡的顏色,仔細才能看見上面的竹葉紋路。腰封較尋常的寬一些,近乎一個成年人手掌的長度,將腰部的線條勾勒得很貼合。再加上淺淡的鉛灰色及地披風,擦除了他身上最後一絲煙火氣,清雅皎皎,宛若雲上輕風。
“你,極少穿這樣素白的顏色。”
霍邦挪不開眼睛。
封若書淺淺一笑,道:“這是往前師兄送的,他獨愛素白,是世間最襯這顏色的男子。”
他嘴裏的師兄,指的是雲舒君。
“世間最襯這顏色的男子”?
怎麽會?
霍邦不以為然地看著他,以及在披肩的絨毛中若隱若現的笑。封若書的唇色很淺,但被雪白的顏色一襯,又顯得紅潤了一些。
他覺著,封若書大概是穿什麽顏色都好看的人。不論是從前的藍,還是現在的白。
“國師為何喜歡水藍?”
封若書的思緒飄到遠處,道:“從前年少,跟著師傅去了一趟珩域,那地方山水相間,美得恍若仙境。我無意中瞧見了一方藍湖,遠遠看著水天一色,只覺得天幕垂了地,魂魄也要跟著去了。”
“後來呢?”
“後來,我捧起湖水一瞧,發現那水並沒有顏色,只是天空湛藍,水便也湛藍了。師傅說,這是自然之境的戲法,也是眼睛的戲法。都說眼見為實,但有時眼睛看到的也並非是真的,需要親手剝開最後一片幕布,方可見真實。”
這話讓霍邦思忖了好一會兒,才道:“軍師的師傅,定是一位高人。”
“嗯。”封若書點頭,“他是身在塵世,又看破塵世之人,我和師兄都很敬仰他。”
霍邦道:“所以,那之後,軍師便鐘愛水藍的顏色?”
封若書道:“不錯。”
霍邦問:“那今日,軍師為何要穿白色?”
封若書垂眸,道:“為了它。”
“它?”
封若書淺笑著掀開披風,亮出懷裏的小毛團,那東西雪白的一只,縮在封若書的臂彎裏淺眠,柔軟的耳朵耷拉在頭頂,粉紅的舌頭時不時伸出來舔兩下爪子,愜意極了。
霍邦瞪圓了牛眼睛,錯愕著雙手接過,道:“這是......雪狐?”
封若書道:“正是。”
那雪白的毛團子換了地方,又在霍邦的懷裏找到個舒適的姿勢,張嘴打了個呵欠,露出精致獠牙和粉紅的齦肉。眼睛微微掀開一條縫,濕潤地滑出半滴眼淚,爪子擡起來撓了撓,又睡去了。
封若書伸手摸了摸它的腦袋,柔柔笑道:“將軍送你的護心鏡,打仗時能用到。但我這人終是個儒生,手邊的都是文房四寶,沒什麽刀槍武器。前日聽蠻疆大王說雪狐的寓意是吉祥平安,我便問他討要了一只,權當是借花獻佛罷。望你在邊疆駐守時,常保平安。”話說完,又揣測著看了他一眼,“霍先鋒可還喜歡?”
霍邦心裏癢癢的,壓在身體深處的某種情感就要噴薄而出。
“軍師送的,末將自然愛不釋手。”
“那便好。我沒怎麽見過雪狐,不會挑物種,看它漂亮便要了來,還擔心你不喜歡來著。”他自顧自說著話,驀然留意到霍邦一直盯著他,眼睛裏不知裝著什麽情緒,他一時間沒看明白,於是問,“怎麽了?”
霍邦咬了咬後槽牙,隱忍著道:
“此去一別,不知何時才能再見。”
這話一落,封若書也有些憂傷,卻還是好言勸道:“人生聚散原本尋常,既然有聚有散,那麽散去之後未必不能重逢。你我有緣相識一場,自然有緣再見。”
霍邦垂下眼睛,盯著一處石坑,“軍師常在國都,我終年固守邊疆,中間隔了半個容國。見面怕不是那麽容易。”
封若書低眉想了想,道:“霍先鋒不是還要回華泱述職麽?彼時我在國師府置下酒宴,與你不醉不歸如何?”
霍邦的眼睛陡然一亮,“如此甚好!”然後又想起什麽,“那時,我定要把我壓在心裏的話都說出來,一字不落,全都說給你聽!”
他深藏在心底的愛慕,總要讓這人知曉的!
封若書一愕,隨即展開笑顏,“好,那我便在國師府靜候霍先鋒了。”
霍邦歡聲一笑,連說了三個好,然後便往遠處走。走了一小段又自己跑回來,焦愁道:“哎我還是現在說了罷,夜長夢多,保不齊出什麽岔子呢!”
封若書不知道他的心裏話,也不知自己便是他的心上人,一頭霧水地瞧著他,“也好。”
對上那雙纖柔的眸子,底氣十足的霍邦瞬間又慫了,呆滯道:“那,那個,還是以後再說罷。下,下次見面,我鐵定要說給軍師聽的。”
封若書向來大度,“都行,霍先鋒想說什麽,我隨時洗耳恭聽。”
然則下一刻,霍邦又忍不住了,胸口才壓下去的沖動又仿佛火山噴發一樣噴出來,這樣顛來倒去的情緒簡直讓他發瘋。
他在猶豫什麽?
有什麽不可說的?
這又不是什麽丟人之事!
於是一個沖勁之下,他再沒忍住,徑直握住封若書消瘦的肩膀,“軍師,我喜歡你!”
然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在對方的額頭印下一個吻。
饒是封若書親口說“隨時洗耳恭聽”,他也萬萬沒料到,這個“隨時”來的如此突然。
而霍邦藏在心裏的話,又是這樣,讓他猝不及防。
初春的日暉溫和柔軟,暖盈盈鋪灑了一地,一雙倩影透在草色淺淡的地上,邊界模糊,順著日光挪動。
還未待封若書反應過來,霍邦已然逃之夭夭。
駿馬的前蹄擡起了一人高的高度,揚飛了兩片泥土,絕塵而去。
封若書望著他去的方向,眼中的愕然漸漸收回,終究化作一個苦笑。身後的披風被刮得呼啦作響,將本就瘦削的身子又劈薄了幾分。
陌上公子,芝蘭玉樹。不聞煙火,南柯瓊枝。
霍邦帶給他的煙火氣,當下是回應不起的。
路途遙遠,返回華泱已是一個月之後了。
那時,恰是四月之初。
皆說人間四月芳菲盡,華泱城卻不然。
為了迎接告捷大軍,衛臨寰下令,在城外十裏的大道兩側,皆種滿紅花。
那日,衛臨寰親自出城迎接,隊伍磅礴,氣勢如虹。方羿等駕馬走在最前方,本是光耀門楣的極度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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