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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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阡擡眼向那個孩子看去, 這孩子約莫六七個月大, 小小的一團, 窩在宮女的懷中,白白嫩嫩的,眼睛睜得大大的, 怯怯的看著這處陌生的地方,和陌生的人。
徒阡意外於這個孩子被照顧得極好, 想來那成嬪為母倒是挺合格的,只是命薄了些,早早就亡故了。
不得不說,看到這個孩子後,徒阡可恥的動心了。
最近他和林陌一起沈迷養孩子無可自拔,再多加一個孩子也是不錯的,至少兩個孩子也能有個伴兒不是?
再說了, 他和阿陌並無親子,將來昭瑞親王府的繼承人, 肯定是要從他那些皇族兄弟裏過繼的, 即是如此, 倒不如過繼皇子,倒是能省去他好大一番功夫。
當皇帝的,即使他和你的關系再如何好,都不要忘了, 他們首先是君臣, 最後才是兄弟!這是當年林陌告訴他的, 而他也是牢牢的把這句話記在了心裏。一刻也不曾忘記。因為這句話,說的實在是太有道理了。
很早以前,在徒阡決定和林陌結契,並不打算娶妻生子時,他就知道,總有一天,他必須要從皇子中過繼一個來繼承昭瑞親王府。
皇帝是不可能會讓他從皇族的其他人那裏過繼孩子的。
想到這一點,徒阡也就不再糾結其他,點頭應下了當今塞孩子的動作。
他問道:“他可有名字?”
當今道:“小九兒尚未滿周歲,並不曾序齒。你若是同意了讓這孩子過繼過去,今兒就帶回府裏去吧,到時候,你和懷瑾給他起一個好名兒便是了。”
徒阡聞言,點點頭,算是應下了當今硬塞給他的繼子。
也罷了,反正府裏已經有了一個孩子了,再多一個,也不是什麽大事兒。一只羊是趕,兩只羊也是放,有什麽差別麽?
於是,等到林陌滿面春光的帶著小林榆從莊子上滿載而歸時,驚訝的發現,他又喜當爹了!
無語的看著兒童床上吃手指的白嫩小娃娃,哭笑不得。
“所以,你就把這個小家夥給帶回來了?”
這都是什麽套路啊,硬生生的給弟弟塞兒子,這種事情,也只有當今這個不靠譜的家夥做得出來了。
徒阡能怎麽辦?他也很無奈啊!
林陌仔細的打量著那個白白嫩嫩的小家夥,“我孩子才剛六個月吧?比榆哥兒大了兩個月,長得倒是不錯,陛下這算盤打得倒是好,讓咱們給他養孩子,這種主意也只有他老人家能想得出來了。”
徒阡無奈道:“這孩子八個月了。”
林陌“……宮裏沒給他吃飽飯麽?怎麽這麽小?一點都不像是有八個月大的孩子!我們家榆哥兒看著都比他壯實!”他們家林小榆是雙胞胎之一,體質天生不如那些一胎只生一個的。現在看著,卻比眼前這個皇九子要白胖可愛。
徒阡知道他心裏在想什麽,只無奈的搖頭,他能說,小玖兒在像他這麽大的孩子裏,已經算是胖的了麽?也只有林陌會覺得孩子還不夠胖了。再說了,成嬪是一個月前沒的,很明顯的,在這一個多月裏,宮裏那些個看人下菜碟的宮女太監,肯定不如成嬪在時那般上心,孩子瘦點也是正常。
他把這孩子的出身來歷給林陌說了一遍。
林陌:……果然是沒媽的孩子像根草呀。
最後,徒阡總結道:“我總歸都是要過繼一個孩子,回來繼承如今我手上這一攤子事情的,由皇兄為我指定一個孩子過繼,總比什麽阿貓阿狗的都想來湊個熱鬧的好。”
他看著林陌在那裏逗弄孩子,反問道:“你難道沒註意到麽?自從榆哥兒到了咱們家,我那幾個兄弟,還有幾位皇叔近來經常在我們身邊出現嗎?”
林陌一頓,仔細想想,的確如徒阡所說的,他恍然:“我之前還以為他們是想打探什麽消息呢,原來是準備給你送兒子的嗎?他們可真積極。”
徒阡:……
知道了事情的緣由,林陌對於小娃娃的到來,沒了一點意見。
徒阡把孩子帶回來的時候,拒絕了當今隨送的奶娘,宮女和小內侍,既然從今天起,皇九子就是他和林陌的孩子了,他並不想再讓宮裏的腌臜事影響了孩子。
因此,來的時候,他只把孩子抱來了,甚至,連孩子的衣服,玩具,飾物之類的東西,他都給拒絕了。可以說很光棍了。
這是徒阡的一點子小心思,這般幹幹凈凈的離開,也算是讓孩子和以前斷了個徹底。
這是徒阡的一點子小心思,這般幹幹凈凈的離開,也算是讓孩子和以前斷了個徹底。
等到林陌了解了情況後,無語的直翻白眼,這種事情,還真只有他們家昭瑞王爺幹得出來了。
不過他並不多言,只是叫來王府的長史,讓他把府裏的一眾丫頭小廝們都叫過來,他要給這孩子挑幾個可心的人服侍。
他突然想起一個問題:“這孩子還沒起名字吧?”
雖然是疑問句,林陌的語氣卻是肯定的,畢竟,在新生兒滿周歲之前,暫不序齒,是大晉皇家長久以來的一個傳統。誰讓這個年代,兒童的夭折率那麽高呢?
尤其是那些沒滿周歲的孩子。
因此,徒家人才有這麽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在。眼前的這個孩子才八個月大,目前自然是還沒有屬於他自己的名字的。
徒阡點頭:“確是如此,宮裏的規矩便是這樣,只是我們家並不需要遵守這些規矩。”他擡頭看向林陌,笑道,“你也是了孩子的父親,明兒你給起個吧。”
林陌點頭,他的文學造詣雖然不怎麽,起個名字還是沒問題的。
他想了想,說道:“依我說,‘翊’這個字就很不錯。”
“翊”者,有輔佐,幫助之意,這孩子既然已經是要過繼給昭瑞親王了,起這個名字,就是最合適他的了。相信當今能夠明白他們兩個為孩子取這麽個名字的用意。
徒阡很是滿意。
至此,曾經的皇九子,被起名徒翊,正式落戶在了昭瑞親王府,成為了徒阡和林陌的長子。
這時,兩道小動物的嗚咽聲自門外響起,徒阡好奇道:“嗯?外頭是什麽?”
林陌這才想起來他剛從莊子回來,還帶來了兩個小可愛回來呢。沒想到因為家裏突然又多了一位家庭成員,他的註意力全在小玖兒的身上了,倒是把外頭的兩個小家夥給忘到腦後去了,實在是太不應該了。
林陌放下手裏抱著的孩子,親自到外頭把他帶回來的小家夥給抱了進來。
徒阡擡眼看去,就看到他家阿陌笑容滿面的模樣,還有他懷裏抱著的……
“狗?!”
林陌的手上抱著兩團黑乎乎、毛絨絨的東西,可不正是狗麽。
林陌笑道:“對啊。”他喜滋滋的把手上抱著的兩只小毛團子懟到徒阡的面前,“這兩個毛團子,是一對兄弟哦,它們的狗媽是莊子裏,莊戶家養的大黑狗,狗爹是一只從山上下來的黑狼。是真正的狼犬哦。
它們的狗媽這一胎只生了它們倆,你看這壯實的。別看它們這麽小,在莊子裏的狗圈裏,可是一霸!用來陪伴兩個孩子長大再好也沒有了。你瞧瞧,它們多可愛啊,榆哥兒和小翊兒一定會喜歡它們的。”
徒阡:……完全看不出來這兩團黑乎乎的小東西哪裏可愛了,連眼睛都看不到在哪裏!而且,為什麽他家孩子要讓這麽兩個畜、牲陪伴長大?這是什麽道理?
林陌一眼就看出了徒阡的不以為然,不由翻了個白眼,真是沒有一丁點的可愛細胞,他當年是怎麽看上這人的?海國公先生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懷疑中。
自前世起,林陌就很喜歡這些毛絨絨的小動物,在第一世的時候,在他剛出生不久,他爺爺就抱回了一只黑色的土狗回來。
那只狗子並不是什麽名貴的品種狗,只是一只非常普通的中華田園犬,聰明伶俐,忠誠可靠。狗子陪伴了他的整個童年時光,是他最好的一個朋友,以及,最忠誠的夥伴。
可惜,狗的壽命還是太短了些,他的夥伴在他十七歲那一年,老死了,自那以後,林陌就再也沒有養過其他的狗子了,即使後來,外來的品種貓狗大行其道,一只毛絨絨的,帥氣漂亮可愛的,應有盡有,每天都在勾引著他去吸貓吸狗。
這一世,林陌半生忙碌,更是沒有時間去陪伴那些可愛的小生物們,總沒有機會擁有一只屬於他自己的毛絨絨,這一直都是他內心的遺憾。
之前在得知黛玉又有了身孕後,想到黛玉的這一胎將會過繼回林家,成為他的孩子,林陌那顆想要一只毛絨絨的心,又蠢蠢欲動了。
抱一只小狗回來,讓它陪伴在孩子的身邊,和他一起長大,即是孩子的玩伴,又可以在大人不在孩子身邊的時候,看護他,保護他。
因而,在林小榆還未出生時,林陌就一直在尋摸合適的小狗崽。
後來聽說了莊子上有莊戶養的母犬被黑狼給懟了,他立即趕去了一趟莊子,把那條母親還未出生的小狗崽都給預定了。
因為小狗的爹是一只狼,林陌知道這一窩小狗肯定不簡單,因而,當時他和那莊戶就說好了,這一窩小狗不管生了多少只,他都要了,還給了那莊戶一筆數目可觀的銀錢,算是買下小狗崽的錢。
那莊子上的莊戶們,本就對海國公充滿感激,林陌看上了那家的小狗崽,他高興都來不及呢,別說林陌給錢了,便是不給,他也是不會有意見的,不過是一窩小狗罷了,比起海國公給他們帶來的種種好處,又值得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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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阡意外於這個孩子被照顧得極好, 想來那成嬪為母倒是挺合格的,只是命薄了些,早早就亡故了。
不得不說,看到這個孩子後,徒阡可恥的動心了。
最近他和林陌一起沈迷養孩子無可自拔,再多加一個孩子也是不錯的,至少兩個孩子也能有個伴兒不是?
再說了, 他和阿陌並無親子,將來昭瑞親王府的繼承人, 肯定是要從他那些皇族兄弟裏過繼的, 即是如此, 倒不如過繼皇子,倒是能省去他好大一番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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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在徒阡決定和林陌結契,並不打算娶妻生子時,他就知道,總有一天,他必須要從皇子中過繼一個來繼承昭瑞親王府。
皇帝是不可能會讓他從皇族的其他人那裏過繼孩子的。
想到這一點,徒阡也就不再糾結其他,點頭應下了當今塞孩子的動作。
他問道:“他可有名字?”
當今道:“小九兒尚未滿周歲,並不曾序齒。你若是同意了讓這孩子過繼過去,今兒就帶回府裏去吧,到時候,你和懷瑾給他起一個好名兒便是了。”
徒阡聞言,點點頭,算是應下了當今硬塞給他的繼子。
也罷了,反正府裏已經有了一個孩子了,再多一個,也不是什麽大事兒。一只羊是趕,兩只羊也是放,有什麽差別麽?
於是,等到林陌滿面春光的帶著小林榆從莊子上滿載而歸時,驚訝的發現,他又喜當爹了!
無語的看著兒童床上吃手指的白嫩小娃娃,哭笑不得。
“所以,你就把這個小家夥給帶回來了?”
這都是什麽套路啊,硬生生的給弟弟塞兒子,這種事情,也只有當今這個不靠譜的家夥做得出來了。
徒阡能怎麽辦?他也很無奈啊!
林陌仔細的打量著那個白白嫩嫩的小家夥,“我孩子才剛六個月吧?比榆哥兒大了兩個月,長得倒是不錯,陛下這算盤打得倒是好,讓咱們給他養孩子,這種主意也只有他老人家能想得出來了。”
徒阡無奈道:“這孩子八個月了。”
林陌“……宮裏沒給他吃飽飯麽?怎麽這麽小?一點都不像是有八個月大的孩子!我們家榆哥兒看著都比他壯實!”他們家林小榆是雙胞胎之一,體質天生不如那些一胎只生一個的。現在看著,卻比眼前這個皇九子要白胖可愛。
徒阡知道他心裏在想什麽,只無奈的搖頭,他能說,小玖兒在像他這麽大的孩子裏,已經算是胖的了麽?也只有林陌會覺得孩子還不夠胖了。再說了,成嬪是一個月前沒的,很明顯的,在這一個多月裏,宮裏那些個看人下菜碟的宮女太監,肯定不如成嬪在時那般上心,孩子瘦點也是正常。
他把這孩子的出身來歷給林陌說了一遍。
林陌:……果然是沒媽的孩子像根草呀。
最後,徒阡總結道:“我總歸都是要過繼一個孩子,回來繼承如今我手上這一攤子事情的,由皇兄為我指定一個孩子過繼,總比什麽阿貓阿狗的都想來湊個熱鬧的好。”
他看著林陌在那裏逗弄孩子,反問道:“你難道沒註意到麽?自從榆哥兒到了咱們家,我那幾個兄弟,還有幾位皇叔近來經常在我們身邊出現嗎?”
林陌一頓,仔細想想,的確如徒阡所說的,他恍然:“我之前還以為他們是想打探什麽消息呢,原來是準備給你送兒子的嗎?他們可真積極。”
徒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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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並不多言,只是叫來王府的長史,讓他把府裏的一眾丫頭小廝們都叫過來,他要給這孩子挑幾個可心的人服侍。
他突然想起一個問題:“這孩子還沒起名字吧?”
雖然是疑問句,林陌的語氣卻是肯定的,畢竟,在新生兒滿周歲之前,暫不序齒,是大晉皇家長久以來的一個傳統。誰讓這個年代,兒童的夭折率那麽高呢?
尤其是那些沒滿周歲的孩子。
因此,徒家人才有這麽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在。眼前的這個孩子才八個月大,目前自然是還沒有屬於他自己的名字的。
徒阡點頭:“確是如此,宮裏的規矩便是這樣,只是我們家並不需要遵守這些規矩。”他擡頭看向林陌,笑道,“你也是了孩子的父親,明兒你給起個吧。”
林陌點頭,他的文學造詣雖然不怎麽,起個名字還是沒問題的。
他想了想,說道:“依我說,‘翊’這個字就很不錯。”
“翊”者,有輔佐,幫助之意,這孩子既然已經是要過繼給昭瑞親王了,起這個名字,就是最合適他的了。相信當今能夠明白他們兩個為孩子取這麽個名字的用意。
徒阡很是滿意。
至此,曾經的皇九子,被起名徒翊,正式落戶在了昭瑞親王府,成為了徒阡和林陌的長子。
這時,兩道小動物的嗚咽聲自門外響起,徒阡好奇道:“嗯?外頭是什麽?”
林陌這才想起來他剛從莊子回來,還帶來了兩個小可愛回來呢。沒想到因為家裏突然又多了一位家庭成員,他的註意力全在小玖兒的身上了,倒是把外頭的兩個小家夥給忘到腦後去了,實在是太不應該了。
林陌放下手裏抱著的孩子,親自到外頭把他帶回來的小家夥給抱了進來。
徒阡擡眼看去,就看到他家阿陌笑容滿面的模樣,還有他懷裏抱著的……
“狗?!”
林陌的手上抱著兩團黑乎乎、毛絨絨的東西,可不正是狗麽。
林陌笑道:“對啊。”他喜滋滋的把手上抱著的兩只小毛團子懟到徒阡的面前,“這兩個毛團子,是一對兄弟哦,它們的狗媽是莊子裏,莊戶家養的大黑狗,狗爹是一只從山上下來的黑狼。是真正的狼犬哦。
它們的狗媽這一胎只生了它們倆,你看這壯實的。別看它們這麽小,在莊子裏的狗圈裏,可是一霸!用來陪伴兩個孩子長大再好也沒有了。你瞧瞧,它們多可愛啊,榆哥兒和小翊兒一定會喜歡它們的。”
徒阡:……完全看不出來這兩團黑乎乎的小東西哪裏可愛了,連眼睛都看不到在哪裏!而且,為什麽他家孩子要讓這麽兩個畜、牲陪伴長大?這是什麽道理?
林陌一眼就看出了徒阡的不以為然,不由翻了個白眼,真是沒有一丁點的可愛細胞,他當年是怎麽看上這人的?海國公先生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懷疑中。
自前世起,林陌就很喜歡這些毛絨絨的小動物,在第一世的時候,在他剛出生不久,他爺爺就抱回了一只黑色的土狗回來。
那只狗子並不是什麽名貴的品種狗,只是一只非常普通的中華田園犬,聰明伶俐,忠誠可靠。狗子陪伴了他的整個童年時光,是他最好的一個朋友,以及,最忠誠的夥伴。
可惜,狗的壽命還是太短了些,他的夥伴在他十七歲那一年,老死了,自那以後,林陌就再也沒有養過其他的狗子了,即使後來,外來的品種貓狗大行其道,一只毛絨絨的,帥氣漂亮可愛的,應有盡有,每天都在勾引著他去吸貓吸狗。
這一世,林陌半生忙碌,更是沒有時間去陪伴那些可愛的小生物們,總沒有機會擁有一只屬於他自己的毛絨絨,這一直都是他內心的遺憾。
之前在得知黛玉又有了身孕後,想到黛玉的這一胎將會過繼回林家,成為他的孩子,林陌那顆想要一只毛絨絨的心,又蠢蠢欲動了。
抱一只小狗回來,讓它陪伴在孩子的身邊,和他一起長大,即是孩子的玩伴,又可以在大人不在孩子身邊的時候,看護他,保護他。
因而,在林小榆還未出生時,林陌就一直在尋摸合適的小狗崽。
後來聽說了莊子上有莊戶養的母犬被黑狼給懟了,他立即趕去了一趟莊子,把那條母親還未出生的小狗崽都給預定了。
因為小狗的爹是一只狼,林陌知道這一窩小狗肯定不簡單,因而,當時他和那莊戶就說好了,這一窩小狗不管生了多少只,他都要了,還給了那莊戶一筆數目可觀的銀錢,算是買下小狗崽的錢。
那莊子上的莊戶們,本就對海國公充滿感激,林陌看上了那家的小狗崽,他高興都來不及呢,別說林陌給錢了,便是不給,他也是不會有意見的,不過是一窩小狗罷了,比起海國公給他們帶來的種種好處,又值得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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