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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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道菜當然是享譽中國盛名的叫花雞。

其實, 秦黎以前也沒試過,在城市裏哪有條件就地生火燒烤啊?就算警察不來找你, 城管也來了好麽!最多去飯店裏嘗嘗鮮, 不過飯店的吃法都是改良後的精裝版,一般會在雞肚子裏藏香料, 塞這塞那, 好吃是好吃,就是不再原汁原味。

山上條件有限, 倒是正好可以試試老祖宗傳下來的土辦法。

秦黎找來柴草,在雞身上裹了一層, 又去湖裏撈了一把濕泥巴, 活在上面。

她用鏟子在地上挖了一個洞, 把雞埋進去,鋪上一層柴,在上面燃起了火堆。

嚴森覺得新奇, 不由問,“不用放鹽巴嗎?”

秦黎搖頭, “不用。”

嚴森越看越驚異,第一次看到把泥土活在雞身上,這是什麽原理?難道泥巴也有味道?這不能啊, 湖裏的泥巴除了一股濕氣,什麽也沒有啊!還有,這雞連鹽都不放,怎麽會好吃?至少他想象不出來會是什麽味道。

他帶著一肚子的疑問, 一聲不吭地看秦黎搗騰,不由在心裏感嘆一聲,中國人的吃文化到底有多精深?從秦黎來到現在,每天都不重樣,連帶著他也一起跟著刷新人生觀。

過了十來分鐘,火焰旺盛起來,秦黎用樹枝挑開柴火,往裏頭戳了戳。外面的泥巴差不多被烘幹了,就是不知道裏面什麽情況。不過考慮到泥土是絕緣體,要讓它均勻受熱,應該還需要一點時間。

於是,秦黎又耐下性子等了二十來分鐘。

她把泥巴從地裏挖了出來,見狀,嚴森湊近了臉,深吸一口氣。可是,他不由失望,除了那一股幹澀的泥土氣息,其他什麽味道也沒有。

他終於忍不住好奇問道,“你在做什麽?”

秦黎道,“做吃的呀。”

“我知道,可這是什麽做法?為什麽外面裹著一層泥土?”

秦黎道,“這個叫做叫花雞,是有一個典故的。以前有個叫花子得來一只雞,他沒有調料,也沒有鍋碗瓢盆,就只好把雞悶死後,連毛一起埋在火堆裏烤。”

嚴森問,“好吃嗎?”

秦黎點頭。

嚴森半信半疑。

濕泥巴已經被烤幹,秦黎往地上用力一砸,立即裂開了一條縫,一縷熱氣鉆了出來,還帶著一股引人食欲的肉香。

秦黎又用力砸了幾下,泥殼立即碎成一塊塊,雞毛也隨著泥巴一起脫落,露出了裏面的雞肉。

這下芳香撲鼻而來,雞肉已經完全烤熟了,秦黎吹著風,冒著被燙痛的危險,撕了一條腿下來給嚴森。

嚴森被那味道勾出了口水,迫不及待地一口咬了下去,當即就呻吟出聲,太太太好吃了!

這是和前幾天的烤雞翅全然不一樣的味道,沒有外焦裏嫩,卻是皮酥肉嫩,入口即化。雞肉的口感又肥又嫩,即便不放調料都已經足夠鮮美。

秦黎問,“怎麽樣?好吃麽?”

嚴森根本來不及回答,他狼吞虎咽地沒咬上幾口,就把雞腿上的肉給吃光了。

烤雞的香味引來了小黑,秦黎把雞皮雞屁股和雞內臟扔給它,小黑一口吞了下去,然後又伸出舌頭看兩人。

野雞比土雞大了一倍,但嚴森還是以風卷殘雲的速度消滅了半只,塞飽肚子後,他心滿意足地喝了一口啤酒。

嚴森撕了一塊雞胸脯給小黑,道,“我喜歡中國,因為中國有太多美食了。”

小黑在一邊啊嗚地叫了一聲,表示讚同。

秦黎道,“中國飲食文化博大精深,我不是廚師,只是興趣愛好,所以只懂些皮毛而已。”

嚴森驚詫道,“真的嗎?對我來說,皮毛就已經足夠好了。以後有機會,我要去一次中國。”

秦黎道,“只要你來,我就帶你去品嘗美味,吃遍中國。”

嚴森不是天生吃貨,但在秦黎的帶動下,也對美食有了向往和追求。

他想到剛才的叫花雞,自問,“山上還有什麽好吃的?”

好吃的東西太多,一般都是各種野味,可今天她也見識到了,打獵並不是件那麽容易的事。要不是肉,山裏還有什麽呢?秦黎對山野也不熟悉,所以一時也想不出。

她不答反問,“山裏一般都出產些什麽呢?”

嚴森想了想,“每到雨季,我都會去林子裏采蘑菇。”

他有些遲疑,因為他不知道蘑菇算不算美味。

秦黎問,“都有些什麽菌菇?”

嚴森,“多數是牛肝菌。”

新鮮牛肝菌,秦黎還沒見過,國內去食品商店買的,多數是已經烘幹了的。

牛肝菌煎著烤著,應該也很好吃,於是興致勃勃地問,“要不我們去采蘑菇吧。”

嚴森道,“這幾天氣候太幹燥了,得等天下雨的時候。”

***

等下雨的時候……為了這句話,秦黎拿著嚴森的香煙,每天插三支在地裏,求一次雨。

看著煙盒裏的煙一支支變少,嚴森很是蛋疼,一共只帶十包煙,算好兩天抽一支,正好能維持到下山。她倒好,一天就搞去了他一星期的量!

老天要再不哭,他倒是要哭了。

三天後,老天終於聽到了秦黎的祈禱,下雨了,還一連下了一個星期。

秦黎站在窗門口,看著電閃雷鳴的天空,笑成了一朵花。

雨停後的周末,嚴森不用外出務農,天還沒亮透,秦黎就去掀嚴森的被窩。

嚴森被她弄得哭笑不得,道,“那些蘑菇又不長腿,什麽時候去它都跑不了。”

吃完早飯梳理完,終於上路了,秦黎一路哼小曲。山上的生活太沈悶無聊了,所以就這麽點小娛樂都能讓她開心半天。

山裏很安靜,時不時傳來鳥叫聲,因為這幾天空氣裏的濕度很大,即便雨停了,地上還是濕乎乎的,走一腳路濺一腳泥。

已經八月,還有一個月就要入秋了,到時候他們就能順利出關。現在的氣候不如六七月炎熱,日照時間也漸漸縮短了,最晚九點天就黑了。

夏末季節多雨濕潤,是最適合菌菇生長的,沒準哪一片掉落的枯葉底下就埋著一只蘑菇。

沒人會特地跑山上來采蘑菇,沒有競爭對手,供大於求。

經過幾天雨水的滋潤,菌菇就像雨後春筍,紛紛冒出了頭。有可以吃的菌菇,也有有毒的菌菇,紅色白點的,深紫色的,嫩黃色……總之,顏色越鮮艷越有毒。

嚴森很快找到了一株牛肝菌,又大又飽滿,菌菇的傘還沒完全打開,緊緊包著,看上去很新鮮。

秦黎聽見他說找到了,立即連蹦帶跳地跑到他面前,一邊接過菌菇,一邊道,“快讓我看看,牛肝菌長什麽樣?”

牛肝菌分很多種,有紅點牛肝菌,有褐蓋牛肝菌,還有雲杉牛肝菌……大多數牛肝菌沒有毒的。

秦黎撿了根枯樹枝在手裏,東敲敲西打打,走了老半天,終於也找到了屬於她的第一棵牛肝菌。

然而,最最最讓她興奮的不是這棵牛肝菌,而是在牛肝菌旁邊竟然長了一株松茸!沃德天,這可真是意外驚喜,簡直讓她亢奮。

嚴森不認識松茸,不確定地問,“你確定這個能吃?”

秦黎欣喜若狂地點頭,如果說,這輩子她只認識一種菌菇,那就一定是松茸。

前夫是開飯店的,經常去西藏那邊進貨,有一次帶著她一起去,順帶游山玩水。兩人在山腳下瞎逛,發現那邊有山民背著籃子賣松茸,超級便宜。傘開了的是四十塊一斤,還沒開傘的是五十塊一斤。要知道,在大城市裏,松茸的價格就跟房地產一樣,已經被炒到了讓人不可思議的高度。

當時,孫溢立即將所有的松茸都買下了,第二天還找了個當地向導,去山裏體驗采松茸。

所以,她認錯什麽也不會認錯松茸。

但嚴森不知道這些,還是不放心,提醒她道,“有些菌菇毒性很強,吃了會死人。”

秦黎拍了拍胸脯,信誓旦旦地道,“放心,這個要吃死了,你做鬼也來找我。”

嚴森,“……”

原來松茸也長在歐洲大陸上,她一直以為和竹林一樣,是亞洲的特產。想到松茸在油裏煎一煎的美味,口水都留下來了。

她將撿到的松茸塞在嚴森手裏,道,“按這個樣子找,快點!”

和牛肝菌不同的是,松茸是群居植物,也就是說,通常在一個地方找到了一棵,四周圍可能會有第二棵第三棵。

嚴森叫道,“黎,這裏。”

秦黎立即扔下找了一半的菌塘,飛奔過去,只見樹根旁邊的落葉底下長了一對雙胞胎松茸。把落葉扒開後,一股菌菇的清香立即飄了出來。肥大的圓頂,還有結實的菌柄,這無疑是頂級品質啊 ,關鍵還是一雙!

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秦黎小心翼翼地將松茸割下來,放進籃子,笑得幾乎合不攏嘴。

這個林子裏真是到處是寶啊!

為了讓松茸繼續生長,不破壞它的菌塘,必須要將它的根放回原處,這樣來年才會更繁盛。

兩人在林子裏呆了一個上午,摘了至少有五六公斤,兩個籃子都裝不下了,這才心滿意足地回家。

嚴森問,“今晚吃什麽?”

秦黎,“黃油煎松茸,松茸蒸蛋,松茸清湯,總之,今晚松茸管飽!”

回到家後,秦黎就迫不及待地開始清理松茸。

這些松茸很幹凈,根本不用放水裏洗,事實上,新鮮菌菇都不能洗,一遇到水就容易爛。清理的時候,只需要用刀刮掉表面的泥土,拿紙巾稍微擦一下就行。

她把松茸切成一片片,太薄了容易焦,太厚的不容易熟,所以必須厚度適宜。完了之後,她切了一小塊黃油放進鍋裏。

當溫度上升的時候,黃油漸漸融化,滋滋冒著煙,然後把切好的松茸片放進去。黃油本身就是鹹的,再加上松茸本身氣味香濃,根本不需要加其他調料。

松茸被煎熟後,蒸發了一部分水分,菌柄卷曲起來,香味四溢。秦黎迫不及待地叉了一片出來送到嘴邊,一口吞下。

哇,不禁味道鮮美,口感更是爽滑溜順,堪稱極品。

嚴森也從沒吃過這麽好吃的菌菇,吃了一口就再也停不下了,連自己采的牛菌菇都不要了。

秦黎一邊咀嚼,一邊口齒不清地道,“明天我們再去樹林!”

嚴森默默地點了點頭,好吧,為了一飽口福,就算是什麽毒菇,他也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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