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剖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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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條分縷析道:“兇犯拿著這樣奇怪的兵器,白天行動的話必定引人耳目,或許他在案發現場附近有房舍可以居住,供他潛藏至黑夜,趁著夜色掩護而越墻殺人。對了,兇犯黑夜行兇,那晚沒有月色,天色漆黑,據此推斷,兇犯對附近地形必然相當熟悉。”
蕭何點頭道:“如此一來,還要到戶曹查詢一下有沛城背景的豐人。季子,請接著說。”
劉邦又道:“兇手丟棄的竹券屬於商人買賣貨物的憑證,經陳令史查詢後確定此物系偽造,不管是偽造的,還是商賈怕擔罪責而隱瞞了真相,至少表明兇犯知曉繒行中使用契券進行交易。據此推斷,兇犯的身份或者是破產的小商販,或者是被商賈雇傭的廝養役夫,或者是終日在旗亭市場游蕩的無產者,等等。而赤色裙襦則表明兇犯要麽是城旦,要麽是司空署的吏員,或者是織造這類衣物的隸妾,也有可能是隸妾的家屬;如果該衣物為兇犯所盜取,則其身份又無法確定矣。”
蕭何頷首表示同意。
劉邦繼續說:“搶錢案中,兇犯知曉裏閭中的丁壯年多數被征召到城外捕捉蝗蟲,剩下的人又大部分都到城南參加雩祭,然而兇犯作案後連兇器也沒有帶走,表明其雖有謀劃,但心中仍然有些畏懼害怕。或者,他作案時忽然發現周圍有人,驚慌之下,顧不得取走兇器,便奪路而逃呢?但是在殺人案中,行兇風格卻截然相反,兇手計劃縝密,膽大心細,不僅殘忍地殺死了沈媚,沈媚寡嫂羋氏的上吊自殺或許也是被兇犯所脅迫,而現場證據除了一件帶血的赤色城旦衣外,幾乎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
蕭何聽劉邦講了一大堆話,頭腦中的思路頓時開闊了許多,逐漸相信兩案的兇犯似乎不是一人,不由對劉邦另眼相看,打趣道:“吾子假如擔任獄史,恐怕豐城再無冤獄矣。”
劉邦笑了笑,接著分析道:“其實,我在想,兇犯為什麽沒有直接殺死睡夢中的沈媚。或許兇犯撥動門閂時驚醒了沈媚,再或者他從正屋進入,解決掉羋氏後,把沈媚喚醒,在殺死沈媚之前兩人有過一番交談。談什麽內容呢?如果兇手有俠士之風,或許會告訴沈媚自己殺死她的原因。本案的動機也非常關鍵。很明顯,沈媚之死,即非入室殺人,也非劫色殺人,應該是仇殺。誰會和一個婢女結仇呢?沈媚突然被縣令夫人解除了婢妾籍,這很值得深究。不過,問題也就卡在了此處,誰敢去縣令家裏查案呢?當然,也有另外一種極小的可能,羋氏殺死沈媚後,畏罪自殺,但兇器藏到哪裏去了?或者,此案乃羋氏與通奸的野男人合謀,兇器為野男人所帶走。我突然想到,這個野男人會不會是孫識?羋氏肚腹中流產的胎兒是不是孫識的骨血?假如他是孫識的話,孫識又沒有必要挖洞而入,完全可以從羋氏居住的正屋進入。孫識之所以挖洞是不是為了故布疑雲?很難查證清楚啊?”
蕭何聽完劉邦最後一個推測後,內心又開始猶豫不定,仿佛自己又陷入了一片雲山霧沼之中,分不清方向。
劉邦話題一轉,道:“子徹,你給我詳細描述一下孫識的長相,以及孫識鉆洞行竊的大致時間。”
蕭何想了想,道:“濃眉,環眼,小鼻,歪嘴,方臉、短頸、長身。至於時刻,孫識說大概在子時前後。季子要這個有何用處?”
劉邦道:“也就是說,沈媚被殺可能在乙子日或丙醜日。如果是在乙子日,子,鼠也,則盜賊長相為‘尖嘴,胡須稀少,膚色偏黑,面部有黑點,耳朵上有痣,在垣墻下部隱藏,也有可能躲在糞土與亂草之下’;如果是丙醜日,醜,牛也,則盜賊長相為‘大鼻,長頸,身軀佝僂,眼睛上有痣,藏在牛廄中的草木下面。’獄史王赫在甲亥日被殺,亥,豕也,則盜賊長相為‘大鼻,一身肥膘,臉部凹凸不平,腰上有痣,臧在混廁與墻垣的下面,早晨能捕獲,晚上不能捕獲’。”
蕭何強忍住笑意,等劉邦說完後,道:“季子,你居然相信這些?”
劉邦道:“甲亥那日,我去城西北拜訪一個隱士,喝醉後躺在草地上睡著了,差點被燒死;晚上酒醒後往回走,掉進井裏差點摔死。回家一看《日書》,上面寫道:‘凡春正月甲亥日,不可北行。百裏之中大兇,二百裏外必死,歲忌’。《日書》這類書,若完全不信,不對;若全信,也不對。當然,我說這些也是讓子徹開闊一下思路,僅供娛樂而已”
蕭何突然想到了什麽,猛然拍了一下食案,食鼎中剩餘的湯汁受到驚嚇後驀地跳躍出來三四滴,星星點點,幾乎落到劉邦的袍襟上。韓盧也乍然而起,四爪據地,望著蕭何低吼了一聲。
蕭何尷尬地摸了摸鼻子,道:“對了,我想起華氏夫婦掘土挖屍之時,曾發現有焚燒的草木灰,與季子差點被焚燒的時間吻合,應該同屬於一人放火,或許季子曾經與兇手擦肩而過。兇犯之所以放火,大概是想要掩蓋罪證。吾子仔細想想,那天是否遇到過讓你覺得不尋常的事情或可疑之人?”
劉邦閉上眼睛,回憶了良久,搖頭道:“三天了!誰會記得啊,再者說我當時酩酊大醉,頭腦一片混沌,韓盧可能記得,不過它是條狗,不會講話。噫,韓盧之前嗅過兇犯遺留下來的物證,它嗅覺靈敏,一定能幫助子徹找到兇犯。”
蕭何悶悶不樂道:“如你所言,已經三天了,證物上的氣味早已經淡化了,或許已經消失了,估計連韓盧都嗅不出來,沈媚被殺一案很有可能成為積案。還有王掾一案,我根本不相信是華氏夫婦所為。縣令一定是逼迫我叔父限期破案,於是他才武斷地收押二人。倘若我找不到真兇,兩件冤案便會產生。沈媚、王掾啊,你們若是在天有靈,為什麽不托夢給我一些提示呢?”
劉邦從未見過蕭何對案件如此用心,一時間不知道該勸慰些什麽,便向窗外望去,看見一個人從亭旗下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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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何點頭道:“如此一來,還要到戶曹查詢一下有沛城背景的豐人。季子,請接著說。”
劉邦又道:“兇手丟棄的竹券屬於商人買賣貨物的憑證,經陳令史查詢後確定此物系偽造,不管是偽造的,還是商賈怕擔罪責而隱瞞了真相,至少表明兇犯知曉繒行中使用契券進行交易。據此推斷,兇犯的身份或者是破產的小商販,或者是被商賈雇傭的廝養役夫,或者是終日在旗亭市場游蕩的無產者,等等。而赤色裙襦則表明兇犯要麽是城旦,要麽是司空署的吏員,或者是織造這類衣物的隸妾,也有可能是隸妾的家屬;如果該衣物為兇犯所盜取,則其身份又無法確定矣。”
蕭何頷首表示同意。
劉邦繼續說:“搶錢案中,兇犯知曉裏閭中的丁壯年多數被征召到城外捕捉蝗蟲,剩下的人又大部分都到城南參加雩祭,然而兇犯作案後連兇器也沒有帶走,表明其雖有謀劃,但心中仍然有些畏懼害怕。或者,他作案時忽然發現周圍有人,驚慌之下,顧不得取走兇器,便奪路而逃呢?但是在殺人案中,行兇風格卻截然相反,兇手計劃縝密,膽大心細,不僅殘忍地殺死了沈媚,沈媚寡嫂羋氏的上吊自殺或許也是被兇犯所脅迫,而現場證據除了一件帶血的赤色城旦衣外,幾乎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
蕭何聽劉邦講了一大堆話,頭腦中的思路頓時開闊了許多,逐漸相信兩案的兇犯似乎不是一人,不由對劉邦另眼相看,打趣道:“吾子假如擔任獄史,恐怕豐城再無冤獄矣。”
劉邦笑了笑,接著分析道:“其實,我在想,兇犯為什麽沒有直接殺死睡夢中的沈媚。或許兇犯撥動門閂時驚醒了沈媚,再或者他從正屋進入,解決掉羋氏後,把沈媚喚醒,在殺死沈媚之前兩人有過一番交談。談什麽內容呢?如果兇手有俠士之風,或許會告訴沈媚自己殺死她的原因。本案的動機也非常關鍵。很明顯,沈媚之死,即非入室殺人,也非劫色殺人,應該是仇殺。誰會和一個婢女結仇呢?沈媚突然被縣令夫人解除了婢妾籍,這很值得深究。不過,問題也就卡在了此處,誰敢去縣令家裏查案呢?當然,也有另外一種極小的可能,羋氏殺死沈媚後,畏罪自殺,但兇器藏到哪裏去了?或者,此案乃羋氏與通奸的野男人合謀,兇器為野男人所帶走。我突然想到,這個野男人會不會是孫識?羋氏肚腹中流產的胎兒是不是孫識的骨血?假如他是孫識的話,孫識又沒有必要挖洞而入,完全可以從羋氏居住的正屋進入。孫識之所以挖洞是不是為了故布疑雲?很難查證清楚啊?”
蕭何聽完劉邦最後一個推測後,內心又開始猶豫不定,仿佛自己又陷入了一片雲山霧沼之中,分不清方向。
劉邦話題一轉,道:“子徹,你給我詳細描述一下孫識的長相,以及孫識鉆洞行竊的大致時間。”
蕭何想了想,道:“濃眉,環眼,小鼻,歪嘴,方臉、短頸、長身。至於時刻,孫識說大概在子時前後。季子要這個有何用處?”
劉邦道:“也就是說,沈媚被殺可能在乙子日或丙醜日。如果是在乙子日,子,鼠也,則盜賊長相為‘尖嘴,胡須稀少,膚色偏黑,面部有黑點,耳朵上有痣,在垣墻下部隱藏,也有可能躲在糞土與亂草之下’;如果是丙醜日,醜,牛也,則盜賊長相為‘大鼻,長頸,身軀佝僂,眼睛上有痣,藏在牛廄中的草木下面。’獄史王赫在甲亥日被殺,亥,豕也,則盜賊長相為‘大鼻,一身肥膘,臉部凹凸不平,腰上有痣,臧在混廁與墻垣的下面,早晨能捕獲,晚上不能捕獲’。”
蕭何強忍住笑意,等劉邦說完後,道:“季子,你居然相信這些?”
劉邦道:“甲亥那日,我去城西北拜訪一個隱士,喝醉後躺在草地上睡著了,差點被燒死;晚上酒醒後往回走,掉進井裏差點摔死。回家一看《日書》,上面寫道:‘凡春正月甲亥日,不可北行。百裏之中大兇,二百裏外必死,歲忌’。《日書》這類書,若完全不信,不對;若全信,也不對。當然,我說這些也是讓子徹開闊一下思路,僅供娛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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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何尷尬地摸了摸鼻子,道:“對了,我想起華氏夫婦掘土挖屍之時,曾發現有焚燒的草木灰,與季子差點被焚燒的時間吻合,應該同屬於一人放火,或許季子曾經與兇手擦肩而過。兇犯之所以放火,大概是想要掩蓋罪證。吾子仔細想想,那天是否遇到過讓你覺得不尋常的事情或可疑之人?”
劉邦閉上眼睛,回憶了良久,搖頭道:“三天了!誰會記得啊,再者說我當時酩酊大醉,頭腦一片混沌,韓盧可能記得,不過它是條狗,不會講話。噫,韓盧之前嗅過兇犯遺留下來的物證,它嗅覺靈敏,一定能幫助子徹找到兇犯。”
蕭何悶悶不樂道:“如你所言,已經三天了,證物上的氣味早已經淡化了,或許已經消失了,估計連韓盧都嗅不出來,沈媚被殺一案很有可能成為積案。還有王掾一案,我根本不相信是華氏夫婦所為。縣令一定是逼迫我叔父限期破案,於是他才武斷地收押二人。倘若我找不到真兇,兩件冤案便會產生。沈媚、王掾啊,你們若是在天有靈,為什麽不托夢給我一些提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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