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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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森的汽車終於在一家名叫“石榴籽”的獨立書店門前停穩。
柏綠色的店面裝潢依然令人心神愉悅,玻璃旋轉門發出叮叮咚咚的清脆樂聲,加百利與尼爾森一前一後走進書店。
“Ooh,二位來得真早啊,我才剛剛開門不久。”老板羅伊臂彎裏抱著一摞還未拆封的新書,向他們打招呼,“如果不介意的話,可否幫我推一推眼鏡?它馬上就要滑下去了,我騰不出手來。”
加百利走上前去,將羅伊已經滑到鼻子尖上的黑框眼鏡重新架好,順便替他彈了彈粘在藏青色Polo襯衫袖子蹭上的白灰。
“十分感謝,親愛的,唔,條紋領帶不錯,跟西裝很搭。”
“承蒙誇獎。”
尼爾森提著箱子立在後頭,像一個尷尬的多餘人,他一語不發地盯了二人半晌,臉色暗沈沈的,走到書櫃前隨便拎起一本名叫《如何忍住一個屁》的暢銷書,翻了翻。
羅伊把工作暫時交與店員,帶領加百利與尼爾森順著角落細長陡峭的旋轉樓梯登上二樓,再穿越一道昏暗的走廊,路過一間間庫房,步至盡頭的一間。羅伊將指紋印在灰黢黢的密碼鎖上,識別完畢後,密碼鎖忽悠悠地一閃,同時聽到“哢嚓”一個脆聲,羅伊便推門而入。
這間庫房空間本就不算大,地上、墻邊堆積著大大小小的箱子,木質的、鐵質的、紙質的,每一個都標著只有寫字人才看得懂的潦草標記。
箱子旁邊靠墻放著幾幅貌似畫框的東西,皆用白布裹得嚴嚴實實,暫時不能確定裏面究竟是什麽。
中間是幾排鐵架子,白漆已斑斑脫落,露出黑底,如花豹的毛皮一般,上頭橫七豎八地擺放各種奇形異狀的物品,有金屬、木碎、布塊,還有些外表蒙了塵或內部有待清洗的瓶瓶罐罐,這些五花八門的東西一直堆到天花板上去,形同禮品店,而實際上卻像極了一間“廢品”店。
“有人要吃些什麽嗎?”羅伊轉入角落的一間暗室,擰亮燈管,幽深的綠光照耀著長長吧臺上高矮不一的酒瓶,“墨西哥玉米卷如何?”
尼爾森在長條桌前坐下來,移走一柄燭臺,將加百利的箱子放在桌面上,邊揉著肚皮邊說:“請盡量快些,趁我還沒餓死之前。”
加百利聳聳肩,視線被墻上一只招搖過市的黑蜘蛛吸引,前一秒,它還如坦克般一路平踏而來,而下一秒,幾只長腳卻被厚厚一層油泥粘牢,寸步難行。
還真是帥不過一秒,加百利忍不住勾了勾左唇角,向蜘蛛的方向彈了個響指,那可憐的小東西立即恢覆了活動自如,聳著幾條大長腿繼續撒歡去了。
尼爾森抿唇默默看著她,亮晶晶的眸中氳著溫柔的霧氣,不過這種專註的凝視很快被羅伊的一句“稍等片刻”所打斷,他回過神,見羅伊系著圍裙走向爐竈,撅嘴吹著一首約旦歌謠。
尼爾森拂了一下雙眼,從衣兜裏抽出一支煙點燃,深深吸了一口,指關節敲敲桌上的黑箱:“所以,這麽炫酷的老家夥馬上就要迎來它的末日了嗎?”他紅褐色的頭發與從天花板上射下來的綠光交織成一種迷離的藍黑色,眼窩深邃,鼻梁英挺,濃密如叢林的腮須遮掩了頜骨的鮮明棱角,軍綠色的短夾克衫敞開來,露出裏面的純黑色T恤,以及頸上Red King圖案的黃金掛墜。
“你覺得很可惜?”加百利坐在桌邊上,拖過箱子來解鎖,邊說著邊在尼爾森的臉上盯了一眼。
“說實話……的確有點。”尼爾森從箱子裏拿起那柄金燦燦的獵-槍,轉身向著吧臺上的一排瓶瓶罐罐擺出射擊的姿勢。
“噢,這個黃金型男是什麽?”羅伊這時端著兩碟新做好的墨西哥玉米卷,像一個發現新玩具的孩子一樣湊了過來。
“謝謝。”尼爾森順手拿起一個玉米卷,“不介意我開一罐啤酒吧?”
“請自便。”羅伊在椅子上坐下來,摘下眼鏡,仔仔細細地審視這柄不同尋常的獵-槍。“黃金槍身……”他一邊撫著那又粗又重的大家夥,一邊喃喃自語,“唔,槍膛似乎是鎢合金的……讓我瞧瞧這黃金子彈……”
忽然,羅伊怔住了。他取下一粒子彈,先正著看了看,又倒過來看,半晌才遲遲地擡起頭來。
“天庭狩獵者?”他遲疑地說出來,雙眼凝視著加百利,掌心攤開,緩緩伸到她的面前,“倒十字。是倒十字!”
“我知道。”加百利與他對望,靜靜說道,“我已領教過了。”
羅伊又是一怔,忙收回手來,掌心再次覆上槍身,閉上雙眼進入深層感知:“的確,的確不同。這是地獄之火淬煉過的黃金……”
“所以,這是什麽信號嗎?”尼爾森拍拍手上的食物殘渣,走到加百利身旁,神色憂慮。
羅伊略略踟躕,方欲答話,卻被加百利打斷:“羅伊,迅速把它銷毀,至於其他,你不需要理會。”
羅伊擡起頭來,見加百利雙眸翠亮耀眼,一眨不眨地凝著他,臉上的神色凜然若空谷朔風,威嚴森冷不可抗拒。他不由肅穆起來,右手按在胸部靠左的地方,微微彎腰低頭:“謹遵教誨。”
加百利對羅伊頷首,又轉而對尼爾森道:“謝謝你載我一程,時候不早了,我想,你應該開工了。我有預感,接下來的日子,你會很忙。”
說罷,她伸出手去,卻不是落在他的肩膀上,而是……他碩大的胸肌上。
——她修長的手指伸進他的夾克衫,只隔一層薄薄的T恤,在他的胸肌上輕輕捏了捏,唇角帥氣地一勾,留給他一個世間最美的笑顏,同時身後霍地張開一對華美絕倫的羽翼,倏然間騰空而去。
三秒鐘之後,尼爾森才想起來把嘴巴合上。“噢,有趣的存在。”他擡頭看看完好無損的天花板,撓了撓剛才被她揩過油的地方,覺得那裏火燒火燎的。
臉上也是。
啊,真要命。
潘地曼尼南,正殿。
永生不息的地獄之火將地板烤得滾燙,一襲紅色長袍的路西法赤足立於大殿中央,如一柄沾血的利劍。
他背對殿門而立,雙手負於身後,良久,只是巋然,既不言,亦不動。
宮人們不能確知他的沈郁所為何事,只聽說他親自去往人間收繳靈魂未果,那個名叫約翰·康斯坦丁的十五歲男孩,只在地獄待了兩分鐘,就被一位醫生所救,重回了人間。他回來之後,就一言不發,直到現在。
過了一會兒,殿門忽然一陣作響,有黑袍的宮人來報:“吾王,以撒親王求見。”
路西法面色一沈:“你去傳我口諭,今天我不會見任何人。”
宮人彎腰行禮,方欲轉身走出殿門,路西法又喚住他,冷聲吩咐:“把那個蒲諾,丟到第九層去。”
宮人嚇了一跳,本想鬥膽說一句那蒲諾罪不至此,然而才擡起頭來,卻一眼瞥見路西法眼中的冰封之色,竟禁不住打了個寒戰,生生地把話吞了回去。
四下裏空無一人,除了他路西法,整座高偉宏廣的大殿安靜得只能聽到他自己的呼吸聲。他轉過身,緩緩踱了兩步,擡起頭來環視絢麗奪目的宮苑庭廊,多利斯式的高柱,飛旋著精細繁覆的浮雕,用無數珍寶砌成的富麗橫梁上,倒掛一把黃金十字架,與之相對,地磚上則用綠寶石鑲嵌著同樣巨大的五芒星圖案。順著玉石彩礦堆砌的長階拾級而上,二層的走廊是一大塊水晶直接雕刻而成,扶手的每一根立柱上都有一把倒十字,同樣是綠寶石材質,由地獄工匠一點一點打造而成。
他極偏愛那寶石的綠,手扶上去,潤澤妥帖;澄凈卻又叫人看不穿它。
是無論如何都忘不掉的顏色。
他手指緩緩撫過每一把倒十字,忽然駐了足,手掌收緊,仿佛要把那魔咒般的粹綠刺進血肉。
片刻之後,他瞳仁火光一閃,身後玄色翅羽鋪開,一舉躍出了地牢深淵。
他這一走,就是七日。
洛杉磯幾乎被他翻了個底朝天。
他斂去容貌,穿筆挺的西裝,手持一枚鑲有綠寶石的手杖,化身一位普通紳士,游走在每一條街道,圖書館、畫廊、唱片店,超市、餐館、酒吧,他尋遍了每一個他並不抱希望能夠看到她的地點,甚至冒著被聖物灼傷的危險,降臨在每一間教堂、修道院的外圍。然而,七日以來,一無所獲,並沒有再見到她一次。
最後一夜,傍晚時分,暴雨傾城。
他立於Bank Tower的樓頂,漫天的雨滴如子彈般簌簌墜落,卻自覺地繞開他去,風亦對他無法施加絲毫影響,曳地長發乖順地垂在他的身後,一絲不亂。
遠處遞來鐘聲幽幽的啼鳴,他側首望去,鐘樓被風雨籠罩,如湎於煙波之中,只有一個隱隱的灰蒙輪廓。
手杖輕輕敲擊在足下的空地上,他手指下意識地摩挲著手杖上的綠寶石,那是他長久以來形成的一個習慣。
還要去尋嗎?作最後的努力?
迫切地想看她一眼,看看她受傷究竟多嚴重,還好不好,他才能安心無虞。
下一刻,他已經落在了大教堂對面的街角。
好巧,她正送一個人類男子從大門裏出來。他修長秀美的身姿隱於暗夜下的角落,靜靜瞧著遠處那場景,手指漸漸捏緊了手杖。
她為那男人舉著傘,送他到汽車那邊去。兩人縮在一把小小的雨傘裏,從他這邊看過去,臉頰幾乎要貼在一起。
雨簾已經比剛才稀疏得多,他因此可以看清,那男人就是那天開車載她的那位,好像叫什麽……尼爾森·布萊克,是個天生的超能者,曾為K組織工作,現在雖然退出了組織,但依然是一位職業驅魔師。
“雜種!”他低低咒罵了一句。
從教堂大門到停車的位置,也就那麽幾步的距離,身為一個男人,竟然還矜貴到要讓女人為他撐傘!
更加令他惱火的,是她臉上的表情,笑得那麽可愛,看起來不像裝的。她就那麽喜歡和那個雜種待在一起嗎?
他強忍著怒氣,耐下性子看她將尼爾森送上車,尼爾森接著搖下了車窗,她又趴在窗外與尼爾森說了半天的話,才直起身來,與之揮手作別。
然後他終於從黑暗中走了出來。
而敏銳的她立即感應到了什麽,轉頭望過來時,那臉上一瞬間的怔然,被他悉數看在眼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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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森提著箱子立在後頭,像一個尷尬的多餘人,他一語不發地盯了二人半晌,臉色暗沈沈的,走到書櫃前隨便拎起一本名叫《如何忍住一個屁》的暢銷書,翻了翻。
羅伊把工作暫時交與店員,帶領加百利與尼爾森順著角落細長陡峭的旋轉樓梯登上二樓,再穿越一道昏暗的走廊,路過一間間庫房,步至盡頭的一間。羅伊將指紋印在灰黢黢的密碼鎖上,識別完畢後,密碼鎖忽悠悠地一閃,同時聽到“哢嚓”一個脆聲,羅伊便推門而入。
這間庫房空間本就不算大,地上、墻邊堆積著大大小小的箱子,木質的、鐵質的、紙質的,每一個都標著只有寫字人才看得懂的潦草標記。
箱子旁邊靠墻放著幾幅貌似畫框的東西,皆用白布裹得嚴嚴實實,暫時不能確定裏面究竟是什麽。
中間是幾排鐵架子,白漆已斑斑脫落,露出黑底,如花豹的毛皮一般,上頭橫七豎八地擺放各種奇形異狀的物品,有金屬、木碎、布塊,還有些外表蒙了塵或內部有待清洗的瓶瓶罐罐,這些五花八門的東西一直堆到天花板上去,形同禮品店,而實際上卻像極了一間“廢品”店。
“有人要吃些什麽嗎?”羅伊轉入角落的一間暗室,擰亮燈管,幽深的綠光照耀著長長吧臺上高矮不一的酒瓶,“墨西哥玉米卷如何?”
尼爾森在長條桌前坐下來,移走一柄燭臺,將加百利的箱子放在桌面上,邊揉著肚皮邊說:“請盡量快些,趁我還沒餓死之前。”
加百利聳聳肩,視線被墻上一只招搖過市的黑蜘蛛吸引,前一秒,它還如坦克般一路平踏而來,而下一秒,幾只長腳卻被厚厚一層油泥粘牢,寸步難行。
還真是帥不過一秒,加百利忍不住勾了勾左唇角,向蜘蛛的方向彈了個響指,那可憐的小東西立即恢覆了活動自如,聳著幾條大長腿繼續撒歡去了。
尼爾森抿唇默默看著她,亮晶晶的眸中氳著溫柔的霧氣,不過這種專註的凝視很快被羅伊的一句“稍等片刻”所打斷,他回過神,見羅伊系著圍裙走向爐竈,撅嘴吹著一首約旦歌謠。
尼爾森拂了一下雙眼,從衣兜裏抽出一支煙點燃,深深吸了一口,指關節敲敲桌上的黑箱:“所以,這麽炫酷的老家夥馬上就要迎來它的末日了嗎?”他紅褐色的頭發與從天花板上射下來的綠光交織成一種迷離的藍黑色,眼窩深邃,鼻梁英挺,濃密如叢林的腮須遮掩了頜骨的鮮明棱角,軍綠色的短夾克衫敞開來,露出裏面的純黑色T恤,以及頸上Red King圖案的黃金掛墜。
“你覺得很可惜?”加百利坐在桌邊上,拖過箱子來解鎖,邊說著邊在尼爾森的臉上盯了一眼。
“說實話……的確有點。”尼爾森從箱子裏拿起那柄金燦燦的獵-槍,轉身向著吧臺上的一排瓶瓶罐罐擺出射擊的姿勢。
“噢,這個黃金型男是什麽?”羅伊這時端著兩碟新做好的墨西哥玉米卷,像一個發現新玩具的孩子一樣湊了過來。
“謝謝。”尼爾森順手拿起一個玉米卷,“不介意我開一罐啤酒吧?”
“請自便。”羅伊在椅子上坐下來,摘下眼鏡,仔仔細細地審視這柄不同尋常的獵-槍。“黃金槍身……”他一邊撫著那又粗又重的大家夥,一邊喃喃自語,“唔,槍膛似乎是鎢合金的……讓我瞧瞧這黃金子彈……”
忽然,羅伊怔住了。他取下一粒子彈,先正著看了看,又倒過來看,半晌才遲遲地擡起頭來。
“天庭狩獵者?”他遲疑地說出來,雙眼凝視著加百利,掌心攤開,緩緩伸到她的面前,“倒十字。是倒十字!”
“我知道。”加百利與他對望,靜靜說道,“我已領教過了。”
羅伊又是一怔,忙收回手來,掌心再次覆上槍身,閉上雙眼進入深層感知:“的確,的確不同。這是地獄之火淬煉過的黃金……”
“所以,這是什麽信號嗎?”尼爾森拍拍手上的食物殘渣,走到加百利身旁,神色憂慮。
羅伊略略踟躕,方欲答話,卻被加百利打斷:“羅伊,迅速把它銷毀,至於其他,你不需要理會。”
羅伊擡起頭來,見加百利雙眸翠亮耀眼,一眨不眨地凝著他,臉上的神色凜然若空谷朔風,威嚴森冷不可抗拒。他不由肅穆起來,右手按在胸部靠左的地方,微微彎腰低頭:“謹遵教誨。”
加百利對羅伊頷首,又轉而對尼爾森道:“謝謝你載我一程,時候不早了,我想,你應該開工了。我有預感,接下來的日子,你會很忙。”
說罷,她伸出手去,卻不是落在他的肩膀上,而是……他碩大的胸肌上。
——她修長的手指伸進他的夾克衫,只隔一層薄薄的T恤,在他的胸肌上輕輕捏了捏,唇角帥氣地一勾,留給他一個世間最美的笑顏,同時身後霍地張開一對華美絕倫的羽翼,倏然間騰空而去。
三秒鐘之後,尼爾森才想起來把嘴巴合上。“噢,有趣的存在。”他擡頭看看完好無損的天花板,撓了撓剛才被她揩過油的地方,覺得那裏火燒火燎的。
臉上也是。
啊,真要命。
潘地曼尼南,正殿。
永生不息的地獄之火將地板烤得滾燙,一襲紅色長袍的路西法赤足立於大殿中央,如一柄沾血的利劍。
他背對殿門而立,雙手負於身後,良久,只是巋然,既不言,亦不動。
宮人們不能確知他的沈郁所為何事,只聽說他親自去往人間收繳靈魂未果,那個名叫約翰·康斯坦丁的十五歲男孩,只在地獄待了兩分鐘,就被一位醫生所救,重回了人間。他回來之後,就一言不發,直到現在。
過了一會兒,殿門忽然一陣作響,有黑袍的宮人來報:“吾王,以撒親王求見。”
路西法面色一沈:“你去傳我口諭,今天我不會見任何人。”
宮人彎腰行禮,方欲轉身走出殿門,路西法又喚住他,冷聲吩咐:“把那個蒲諾,丟到第九層去。”
宮人嚇了一跳,本想鬥膽說一句那蒲諾罪不至此,然而才擡起頭來,卻一眼瞥見路西法眼中的冰封之色,竟禁不住打了個寒戰,生生地把話吞了回去。
四下裏空無一人,除了他路西法,整座高偉宏廣的大殿安靜得只能聽到他自己的呼吸聲。他轉過身,緩緩踱了兩步,擡起頭來環視絢麗奪目的宮苑庭廊,多利斯式的高柱,飛旋著精細繁覆的浮雕,用無數珍寶砌成的富麗橫梁上,倒掛一把黃金十字架,與之相對,地磚上則用綠寶石鑲嵌著同樣巨大的五芒星圖案。順著玉石彩礦堆砌的長階拾級而上,二層的走廊是一大塊水晶直接雕刻而成,扶手的每一根立柱上都有一把倒十字,同樣是綠寶石材質,由地獄工匠一點一點打造而成。
他極偏愛那寶石的綠,手扶上去,潤澤妥帖;澄凈卻又叫人看不穿它。
是無論如何都忘不掉的顏色。
他手指緩緩撫過每一把倒十字,忽然駐了足,手掌收緊,仿佛要把那魔咒般的粹綠刺進血肉。
片刻之後,他瞳仁火光一閃,身後玄色翅羽鋪開,一舉躍出了地牢深淵。
他這一走,就是七日。
洛杉磯幾乎被他翻了個底朝天。
他斂去容貌,穿筆挺的西裝,手持一枚鑲有綠寶石的手杖,化身一位普通紳士,游走在每一條街道,圖書館、畫廊、唱片店,超市、餐館、酒吧,他尋遍了每一個他並不抱希望能夠看到她的地點,甚至冒著被聖物灼傷的危險,降臨在每一間教堂、修道院的外圍。然而,七日以來,一無所獲,並沒有再見到她一次。
最後一夜,傍晚時分,暴雨傾城。
他立於Bank Tower的樓頂,漫天的雨滴如子彈般簌簌墜落,卻自覺地繞開他去,風亦對他無法施加絲毫影響,曳地長發乖順地垂在他的身後,一絲不亂。
遠處遞來鐘聲幽幽的啼鳴,他側首望去,鐘樓被風雨籠罩,如湎於煙波之中,只有一個隱隱的灰蒙輪廓。
手杖輕輕敲擊在足下的空地上,他手指下意識地摩挲著手杖上的綠寶石,那是他長久以來形成的一個習慣。
還要去尋嗎?作最後的努力?
迫切地想看她一眼,看看她受傷究竟多嚴重,還好不好,他才能安心無虞。
下一刻,他已經落在了大教堂對面的街角。
好巧,她正送一個人類男子從大門裏出來。他修長秀美的身姿隱於暗夜下的角落,靜靜瞧著遠處那場景,手指漸漸捏緊了手杖。
她為那男人舉著傘,送他到汽車那邊去。兩人縮在一把小小的雨傘裏,從他這邊看過去,臉頰幾乎要貼在一起。
雨簾已經比剛才稀疏得多,他因此可以看清,那男人就是那天開車載她的那位,好像叫什麽……尼爾森·布萊克,是個天生的超能者,曾為K組織工作,現在雖然退出了組織,但依然是一位職業驅魔師。
“雜種!”他低低咒罵了一句。
從教堂大門到停車的位置,也就那麽幾步的距離,身為一個男人,竟然還矜貴到要讓女人為他撐傘!
更加令他惱火的,是她臉上的表情,笑得那麽可愛,看起來不像裝的。她就那麽喜歡和那個雜種待在一起嗎?
他強忍著怒氣,耐下性子看她將尼爾森送上車,尼爾森接著搖下了車窗,她又趴在窗外與尼爾森說了半天的話,才直起身來,與之揮手作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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