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4章 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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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完結篇貼上

為了避免看到最後被砸磚故先在此告知,之後還會再貼一篇後記跟朋友點的番外

那麼一樣是對諸君至今的支持表示感激不盡>w< /

詳情後記再說xD,請各位輕松的繼續閱讀

49

回到飯店後,我跟庫洛洛又多留了幾天,然後才回到小鎮裏。

度假的時候我們的行程表是這樣的,白天他忙著處理事業,我忙著到處亂逛,晚上我們再一起忙著當一對正常的情侶。

中間偶而是他的屬下出來串串場。

庫洛洛對自己的收藏品還是很厚道的,金卡鉆石樂子樣樣不缺。

俠客後來想起來我就是那請了他吃一頓披薩還送了房子給他們當免費基地的冤大頭,笑著問我怎麼發現天線的?

我說你去問你老板吧,這是商業機密。心想他想控制我卻反控制到一只狗的畫面一定很經典。

「那之前跑的這麼認真,怎麼現在不跑了?」

我一邊跟飛坦用電動對決一邊心不在焉的回答:「找不到路,就不跑了。」

這時候庫洛洛剛好推門走進來,我才要轉過去跟他打招呼,一聲「嗯哼~?」瞬間勾起了我另一個藏在腦海深處的恐怖回憶。

屍山,血海。

當時我尚年輕又天真浪漫不知世事險惡,好不容易看到了主角自然義無反顧的撲了上去。那下場是什麼當然大家都知道了。

我按著搖感的手停了下來,飛坦卑鄙無恥的這家夥立刻趁人之危把我打得淒淒慘慘,等我想回天時已無力。

「算你狠,卑鄙!」我含恨的看著隔壁的飛坦。

他哼了一聲,大概是不屑版本的感謝讚美之類的。

我想也是,身為盜賊,確實要夠卑鄙夠無恥。

後來發生了什麼我不敢再想,總之回到小鎮以後行程一如既往,和庫洛洛相處的時間每天都像是作夢一樣。

雖然都是些惡夢,做久了還是會有點韻味。

我開始習慣在某人懷裏醒來,會買兩人份的早餐,買菜的時候從在旁邊看熱鬧變成加入戰局,學著看一些解釋比原文多的書,被開玩笑的時候會坦率認栽。

百般照顧我的學長,死在自家上報的第三天,我就連他長得怎樣都不記得了。

人在必要的時候真的可以變得很無情。

以前我們總是打趣交了男友的朋友,有了新歡就忘了舊人,有了男朋友就把我們這些好姊妹都晾在一邊忘了個精光。

現在想想確實是如此。

每個人感情的容量有限,當一個人把所有的感官註意通通都投註在另一個人身上的時候,對其他人就忒無情了。

不是不重要,只是當下比較起來不夠重要而已。

所以接下來的一切,自然都順理成章。

終歸都是自找的。

50

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後,我都還記得很清楚。

那一日,天好,無雨。

早上醒來的時候房間裏除了我以外一個人也沒有。

我一邊打掃房間一邊檢查,每樣東西都沒動,維持著我昨晚睡前的樣子。

只是房間突然變得很大,空蕩蕩的,少了什麼。

我想也是,也是時候了。

找不到的東西等放棄了才會在桌上找到;找不到的路,不想找的時候就出現了。

我一如往常的洗臉刷牙,走下樓買早餐時才點了開頭老板就作了兩份,我傻不隆咚的付了錢,回家看著那兩份早餐才在苦惱。

反正分著吃,總是會吃完的。

下午不知道怎麼的就想出去走走,順勢搭了公車就到隔壁鎮的圖書館借了一大疊有我半掌厚的書。

我抱著那疊書有點苦惱,所以又通通還了回去。

回家路上賣菜的叔叔叫住我,問今天怎麼只有一個人?不買菜?

我忍不住笑著回答:「怎麼一個人?我一直都是一個人啊。」

「不是還有那個天天跟你一起來,長得瘦瘦高高,挺帥的一個小夥子嗎?」

「喔。」我歪頭想了一下,「老板你大概認錯了,我從不買菜的。」

告別了賣菜的叔叔後我走到老板娘的店門前,玻璃門還上了大鎖。我一邊疑惑怎麼不知怎的店就荒廢成這樣,鉆進旁邊的小巷撿了石頭硬敲破玻璃窗,手探進去開了窗戶鎖,然後從窗戶爬進去。

水電都被停掉了,我順著記憶鉆進了廚房,看到兩把菜刀被隨便放在砧板上。

老板娘說做為料理人刀就是生命,她相當愛惜她的菜刀,總是把她們都磨得晶亮再擦得更晶亮,要放一定都會用布包起來,放專用的小架子上。

我學著老板娘的動作把刀磨利,然後用布包了起來,連同小架子一起帶走。

回去的時候我繞到了花店,說我想買一束百合。

花店的姊姊笑著問怎麼不是男朋友出來買?

我說,我沒有男朋友啊。

她回我一句少來,小情侶吵架了在他們面前還裝什麼裝啊,誰不知道你們那個感情好的──。一邊在我的白百合裏多加了一枝玫瑰花,說是讓我送給男朋友。

花店姊姊說男生不管到幾歲腦袋都挺簡單的,安慰安慰一下就好。突然細看了一下我的臉,凝重道:「嗯,果然有愛情滋潤,你比我上次看到感覺年輕了很多。」

我抱著那束花,情不自禁就咬下一片玫瑰花瓣,吞了下去。

確實是年輕了很多,不過不是愛情滋潤的,或者其實這麼說也沒錯。

往回家的路上我彎來繞去,我把白色的百合留給幾個要好的朋友,樓下的姊姊、隔壁的鄰居。

學長住得太遠,我過不去。只好把百合往大海的方向扔了,希望學長手腳夠快,不要花都爛光了才收到。

我把紅色的玫瑰插在小沙發的正中央。

我對著那朵玫瑰說,玫瑰啊玫瑰,昨天我做了一場夢。

夢裏我有個溫柔體貼帥氣但有時候會失控的男朋友。

就像你有你的小王子,我也可以有我的蜘蛛。

他會失控沒有關系,我很強壯,可以自己撿屍骨爬起來。

就是他拿刀割我的時候動作俐落歸俐落,但切到脊椎或挖到眼珠的時候還是很痛。

最痛的不是他對我做的這些事情,而是他做這些事情時的眼神。

只有那個時候,我才會真的很想抱緊他。

夢裏我的男朋友叫作庫洛洛.魯西魯。

就像故事總是發生得這麼突然一樣,這份感情也很隨隨便便的插入我的生命裏。

果真太過幸福的夢,都不是常人可以作得起的。

偏生這夢,我竟然還一點也不想醒。

有句話說,但凡心想事成,通通都是騙人的。

然後有一天,夢就醒了。

那天,天好,無雨。

但凡這種寫著本日劇情有極大轉折的天氣,都應該下一場滂沱大雨好呼應主角的心境。只是雨都在昨日的心底下過了,嘩啦、嘩啦、嘩啦啦--

都不是什麼愛或恨或憤或悲或喜的心情了。

俠客曾經問我之前跑得這麼認真,怎麼現在不逃了?

其實也不是不想逃,只是逃了以後又不知道該往哪裏去,走啊走啊,就又在前頭遇見了。

然後有一天就知道再也遇不見了。

我回答:「找不到路,就不跑了。」

我們的路,從一開始就不在一塊兒。

庫洛洛之於我,是我雨夜裏沒拿走的門鑰匙,我落在地上無能為力撿起的手足,是散落一地沒整好的書頁,閃著森森寒光的銀刃,四十八樓的絢爛夜景。

有他的夢境,不過,就是青葉上還沾著的露水。

最後我拎著行李走了出去,留著玫瑰花陪著沙發去。

──也不過就是,天好,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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