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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血酬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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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準則第三條:勞記此刻的恐懼,並且永遠不要讓它再次發生

就好似這只是他跟我開的一個善意的玩笑。

我想笑,但是笑不出來,這一局我輸得徹底!

我現在才明白,劉成也不過是他精心為我挑選的一顆棋子,他故意在給我遞的紙條中留下了他的頭發,讓我對劉成產生懷疑,然後趁著我停車的時候將他殺死並逃離現場,以借此戲弄我!現在他肯定已經完全借由我此前的一系列活動知析了我的思維和行為方式,這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

太傻了!!我真是太傻了!!太傻了!!太傻了!!!

我完全低估了此人,完全沒有想到他竟會如此行事!!他真的太聰明了!!!我甚至想用“天才”來形容他!!

相比而言,我真是太蠢了!!明明有了張輝的前車之鑒,竟還是留下如此明顯地破綻!!

他說得對,我必將這屈辱的一刻銘記在心,並且永遠不會讓它再次發生!!

事情絕不會就這樣結束,現在他暫時領先,可是他做得越多,所暴露的信息也就越多!!

現在需要重新給他做人格側寫:

他刺入劉成心臟的那一刀又準又狠,手法嫻熟,這可能也是他平常殺人的方式;劉成睜著眼,身體沒有移動過的跡象,也就是說在被殺之前他沒有發現有人進入,可能被麻醉了。

他能夠查到劉成的資料,不,不只是劉成,還有以前張輝,以及死於他手的受害者,他們大都有前科,之前我以為是由於劉成也曾入獄的緣故,現在從他如此巧妙地隱藏自己的行蹤看來絕沒那麽簡單!!

還有,他可以掌控警方的動向,並且相當地了解警署的出警時間、速度——劉成一案中,警察的出現是他精心為我設計的,與他藏屍的犯罪模式不符,是的,若是他自己動手,我敢肯定,他絕不會和警察扯上任何關系!

這些都說明他本身的工作就與警署有相當大地聯系!

難道他也身在警署?或者說,他本身就是一個警察?!

想到這裏,柏皓霖不由地吸了口涼氣,可是細細一想,覺得這個側寫更符合“義務警察”。

體能、責任感、正義感、行動力,這些都是成為一個優秀警員的基本條件,也可能是因為他在警署裏看到了太多的不公,體驗了太多現有腐敗的官僚體制下的無力和無奈,所以他決定自己不再借助本來的警察身份,而是化身為專門掃除罪惡的修羅!!

是啊,我能夠查到張輝和劉成的資料不都是因為我在警署的緣故嗎?同理,他要獲得這些資料,也一定需要與我相同的外部環境——即使法院和檢察院也需要在警方提供資料後才有資格查閱,所以只有藏匿在警署才能查到這些資料!

交通警察和片區民警可以首先排除,因為他們的權限還查不到這些資料,而全市的巡警和刑警加起來少說也有六、七百人吧?

80%的白虎警署的刑警已經由我給他們做過心理評估,其中雖有些警員有人格障礙,但都與“義務警察”的側寫不符,基本可以排除,餘下的20%則需要放進我的嫌疑人名單中!!

若是白虎警署沒有,其餘三個警署也需要繼續查證,雖然是一項巨大的工程,但我畢竟離他又近了一步!!

既然被耍了,就要連同敬意一起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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