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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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卻覺得這小警察除了恭謹之外,還帶三分飄飄然,一問之下才明白:人家把安書記當成二處關押的逃犯了!
能從二處跑出來的人,讓我給抓住了,這是什麽境界?這是賣藝的打翻了少林寺方丈的感覺嘛。
聽說安書記不是從二處跑出來的,而是二處的客人,小警察倆肩膀頓時就塌下來了。安書記被抓,竟然是因為盜竊。
說話在地安門商場,有一對小兩口正買被面兒呢,發現有人偷自己錢包。
那女的當時就急了,手裏正拿著一把雨傘,當時把小偷打得滿頭是包,然後硬生生給揪到派出所來了。這小偷就是安書記!他什麽也說不清,一搜搜出一個筆記本,上面有“教授”的名字和二處的電話,小警察就聯系過去了。
這案子,還真沒什麽冤枉的。
你好好兒一個黨員幹部,哪兒能偷東西呢?“教授”趕緊讓把安書記叫進來,問他。
原來,安書記是急的。錢沒了,跟鄉親們沒法交代,警察也沒消息,自己又什麽也幹不了,整天吃飽了看太陽落山,把個安書記急得顛三倒四,人已經有點兒魔怔了。招待所的服務員看這人整天眼神兒直勾勾的心裏發怵,出了個餿主意讓他去地安門商場溜達溜達,逛逛街散散心。
逛商場散心,這對跟服務員一個年齡的小姑娘是個好主意,對安書記,絕對是個餿主意。您想,安書記又沒錢,心裏又有火,他上商場去,這心能散得了嗎?
不但心散不了,而且看見那麽多人掏錢買東西,更刺激他。一來二去,安書記頭腦就不太清醒了,竟然想去偷人家的錢給鄉親們作補償。用“教授”的話說,他哪兒會偷東西啊,那可是個技術活兒。一出手就讓人給抓了。
事情到這個地步,“教授”動了惻隱之心,跟小警察商量,說他這是初犯,又是情有可原,能不能從輕處理?
小警察悻悻道,那得跟事主商量,是人家扭送來的。很明顯,這跟“慧眼識破二處出逃巨盜”之類的心理期待相差太遠,小警察有點兒積極性不高。
事主倒是通情達理,聽了安書記的事兒很感慨,那女的還掉了幾滴眼淚,主動提出不難為安書記。這樣,最後的處理結果是教育釋放。
當然,“教授”讓下面的偵察員好好把安書記訓了一頓。偵察員的歲數只有安書記的一半大,這一頓訓安書記卻受得服服帖帖,那是真的知道自己錯了。
一場風波平息,可是“教授”想到了一個新的問題:老讓安書記這樣在招待所呆著,就算他不出去偷東西,早晚也得憋出病來。怎麽辦呢?
有個偵察員出了個主意:叫一個警察跟著安書記,在北京繁華地段到處轉悠,美其名曰尋找案犯,讓他有點兒事兒幹,不就安生了?
這是個好主意。“教授”擊節讚嘆。
果然,一個女警察陪著安書記出去溜達,老頭兒情緒似乎穩定多了。
可是,“教授”他們也就剛安生兩天,又出事兒了。女警察來電話,說安書記在北京站和人打起來了。
這老頭,還有完沒完了?“教授”忍不住罵了一句粗口。
這不叫人安生的安書記令“教授”火冒三丈。
女警察報告,說安書記拉住人兩口子就不撒手了,楞說人家是騙子。
聽女警察的意思,對安書記很有些意見。
“那你覺得那兩口子是騙子嗎?”“教授”問。
“不像。”女民警說,“他這兩天都認了七八個騙子了,從工人到解放軍,什麽人都有。昨兒連新街口的交警都讓他認了一個。不過以前認錯了,我一說他也就跟人道歉。這回可好,揪著人家就不撒手了,我按都按不住。”
“那你把他們都請到站前派出所吧,我馬上就到。”“教授”說。
女警察帶著三個人到了站前派出所,正是馬天民在辦公。往女警察身後一看,只見那安書記跟拉纖似地死死地拽著一個男的,嘴裏來來回回地叫著:“就是他,他就是那個姐夫!”旁邊一個女的披頭散發,一跳一跳地,滿嘴“媽了個巴子”地亂罵,詞匯新穎,回味無窮。這女的一手揪著安書記的領子,一手掄著一只鞋,在安書記背上打得“啪啪”響。
那兩天馬天民正抓精神汙染,剛收了幾本邪門的書在審查,一看這場景第一個反應就是:“什麽時候湘西趕屍的跑北京站來了?”
湘西趕屍,按說,安書記他們的形象不該讓人民警察聯想到這個主題,可是……誰知道人民警察看的是哪個版本呢?
正亂著,“教授”來了,看到的便是這般光景。
就剩那個被揪著的男的還算鎮定,使勁按著安書記的手,苦苦哀求:“別,別揪我袖子,就這一件的確良的,呆會兒還得去看毛主席呢……”
80年代,來北京的人要穿最好的衣服(因為要照相),要去毛主席紀念堂,幾乎是一個定式。
這個定式,其覆蓋範圍之廣令人無法想象。
馬天民就碰上過這樣一起案子。
有一天,馬天民在北京站口發現一個盤查對象——此人大夏天卻穿著長袖外衣,引起了他的註意。盤查中,發現此人手臂上有三處刀傷。
馬天民問:“怎麽傷的?”
答:“殺羊的時候砍傷的。”
問:“殺的時候,羊捆了還是沒捆?”
答:“捆了。”
馬天民很客氣地把這位請到辦公室,接著就不客氣地開始了訊問。老馬說了,羊捆著殺還能割自己三刀?您以為是宰狼啊?
審問結果,破獲一起惡性殺人搶劫案,案犯最終伏法。
破案中,老馬對一件事兒迷惑不解:案犯是在內蒙作的案,準備逃去東北,這條路,不用過北京嘛。
案犯很老實地回答:“我這是來看看毛主席。”
老馬楞了半晌,問:“你去看過了嗎?”
“看過了,”案犯答道:“一進去,我就默默地說,毛主席啊,殺人犯看您來啦……”
馬天民跟著點頭,心裏想的卻是主席要是泉下有知,估計得說,這叫啥子事兒呦?
這位被安書記揪住的,肯定不是殺人犯。
“教授”跟安書記說:“你撒開他。”
安書記腦袋晃得跟搖頭鴨子一樣:“不行,我一松手他就跑了……”
那男的滿臉無奈:“我不跑,這麽多警察看著,我怎麽跑?”
最終,警察跟安書記保證,肯定不放他們走,這才算松了手。那男的和那女的收拾了半天襯衣,襯衫上頭倆汗津津的大手印兒,就是去不掉。
這男的舉止從容,可是“教授”覺得他們倆有點兒問題,於是分頭訊問。
“教授”覺得有問題的是兩個人的年齡——那個男的將近四旬,那個女的年輕點兒有限。當時這個歲數剛結婚的確讓人覺得有些異樣。
分開審問,那女的紫漲了面皮,才把事情說清。原來,她跟這個丈夫是二婚,自己本來是一個寡婦。所以,在當地,這個新婚多少有點兒受人歧視的樣子。
詢問那個丈夫,所述沒有什麽不同。只是說都怪女的,按照當地風俗再婚不擺酒宴,所以鬧著非來北京不可。自己覺得本來不能擺酒就對不住人家,來就來唄。興沖沖地到了北京站,結果碰上這樣的倒黴事兒。
最後,那丈夫才問:“拉我的這個人,是幹什麽的啊?”
有警察差點兒樂了。
據跟著“教授”的偵察員回憶,當時問了這男的半個小時,自己心裏的看法,傾向於安書記是急火攻心,抓錯了人。
天下哪有這樣的巧法!?
但是,到外面問安書記,卻是賭咒發誓,說這男的就是那姐夫,雖然說不出特征哪兒像,就是像——不是像,就是他!
這時候,“教授”卻在拿著那丈夫的筆錄看,此人名叫“金榮”,職業很正當,是齊齊哈爾車輛段的職工,證件一應俱全,態度平和自然。
“教授”把筆錄遞給偵察員說,你打個電話,去核實一下。
偵察員剛出門,就聽後面“咚咚咚”腳步聲。回頭一看,“教授”跟著出來了:
“小X啊,給我吧,我自己來打。”
看“教授”眉頭緊鎖的樣子,似乎是有點兒什麽想法。
電話打通了,核實結果金榮說的都是實話。
“教授”舔了舔嘴唇,問了一句:“這個金榮,平時表現怎麽樣?”
“不怎麽樣,好吃好喝好玩,泡病號,有時候還曠工。”
“哦?”“教授”又問了一句,“他平時經常跟誰在一起?”
“經常和我們車輛段的兩個小年輕的混在一起,一個姓齊,一個姓葛。”
隔了幾秒鐘,齊齊哈爾那邊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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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從二處跑出來的人,讓我給抓住了,這是什麽境界?這是賣藝的打翻了少林寺方丈的感覺嘛。
聽說安書記不是從二處跑出來的,而是二處的客人,小警察倆肩膀頓時就塌下來了。安書記被抓,竟然是因為盜竊。
說話在地安門商場,有一對小兩口正買被面兒呢,發現有人偷自己錢包。
那女的當時就急了,手裏正拿著一把雨傘,當時把小偷打得滿頭是包,然後硬生生給揪到派出所來了。這小偷就是安書記!他什麽也說不清,一搜搜出一個筆記本,上面有“教授”的名字和二處的電話,小警察就聯系過去了。
這案子,還真沒什麽冤枉的。
你好好兒一個黨員幹部,哪兒能偷東西呢?“教授”趕緊讓把安書記叫進來,問他。
原來,安書記是急的。錢沒了,跟鄉親們沒法交代,警察也沒消息,自己又什麽也幹不了,整天吃飽了看太陽落山,把個安書記急得顛三倒四,人已經有點兒魔怔了。招待所的服務員看這人整天眼神兒直勾勾的心裏發怵,出了個餿主意讓他去地安門商場溜達溜達,逛逛街散散心。
逛商場散心,這對跟服務員一個年齡的小姑娘是個好主意,對安書記,絕對是個餿主意。您想,安書記又沒錢,心裏又有火,他上商場去,這心能散得了嗎?
不但心散不了,而且看見那麽多人掏錢買東西,更刺激他。一來二去,安書記頭腦就不太清醒了,竟然想去偷人家的錢給鄉親們作補償。用“教授”的話說,他哪兒會偷東西啊,那可是個技術活兒。一出手就讓人給抓了。
事情到這個地步,“教授”動了惻隱之心,跟小警察商量,說他這是初犯,又是情有可原,能不能從輕處理?
小警察悻悻道,那得跟事主商量,是人家扭送來的。很明顯,這跟“慧眼識破二處出逃巨盜”之類的心理期待相差太遠,小警察有點兒積極性不高。
事主倒是通情達理,聽了安書記的事兒很感慨,那女的還掉了幾滴眼淚,主動提出不難為安書記。這樣,最後的處理結果是教育釋放。
當然,“教授”讓下面的偵察員好好把安書記訓了一頓。偵察員的歲數只有安書記的一半大,這一頓訓安書記卻受得服服帖帖,那是真的知道自己錯了。
一場風波平息,可是“教授”想到了一個新的問題:老讓安書記這樣在招待所呆著,就算他不出去偷東西,早晚也得憋出病來。怎麽辦呢?
有個偵察員出了個主意:叫一個警察跟著安書記,在北京繁華地段到處轉悠,美其名曰尋找案犯,讓他有點兒事兒幹,不就安生了?
這是個好主意。“教授”擊節讚嘆。
果然,一個女警察陪著安書記出去溜達,老頭兒情緒似乎穩定多了。
可是,“教授”他們也就剛安生兩天,又出事兒了。女警察來電話,說安書記在北京站和人打起來了。
這老頭,還有完沒完了?“教授”忍不住罵了一句粗口。
這不叫人安生的安書記令“教授”火冒三丈。
女警察報告,說安書記拉住人兩口子就不撒手了,楞說人家是騙子。
聽女警察的意思,對安書記很有些意見。
“那你覺得那兩口子是騙子嗎?”“教授”問。
“不像。”女民警說,“他這兩天都認了七八個騙子了,從工人到解放軍,什麽人都有。昨兒連新街口的交警都讓他認了一個。不過以前認錯了,我一說他也就跟人道歉。這回可好,揪著人家就不撒手了,我按都按不住。”
“那你把他們都請到站前派出所吧,我馬上就到。”“教授”說。
女警察帶著三個人到了站前派出所,正是馬天民在辦公。往女警察身後一看,只見那安書記跟拉纖似地死死地拽著一個男的,嘴裏來來回回地叫著:“就是他,他就是那個姐夫!”旁邊一個女的披頭散發,一跳一跳地,滿嘴“媽了個巴子”地亂罵,詞匯新穎,回味無窮。這女的一手揪著安書記的領子,一手掄著一只鞋,在安書記背上打得“啪啪”響。
那兩天馬天民正抓精神汙染,剛收了幾本邪門的書在審查,一看這場景第一個反應就是:“什麽時候湘西趕屍的跑北京站來了?”
湘西趕屍,按說,安書記他們的形象不該讓人民警察聯想到這個主題,可是……誰知道人民警察看的是哪個版本呢?
正亂著,“教授”來了,看到的便是這般光景。
就剩那個被揪著的男的還算鎮定,使勁按著安書記的手,苦苦哀求:“別,別揪我袖子,就這一件的確良的,呆會兒還得去看毛主席呢……”
80年代,來北京的人要穿最好的衣服(因為要照相),要去毛主席紀念堂,幾乎是一個定式。
這個定式,其覆蓋範圍之廣令人無法想象。
馬天民就碰上過這樣一起案子。
有一天,馬天民在北京站口發現一個盤查對象——此人大夏天卻穿著長袖外衣,引起了他的註意。盤查中,發現此人手臂上有三處刀傷。
馬天民問:“怎麽傷的?”
答:“殺羊的時候砍傷的。”
問:“殺的時候,羊捆了還是沒捆?”
答:“捆了。”
馬天民很客氣地把這位請到辦公室,接著就不客氣地開始了訊問。老馬說了,羊捆著殺還能割自己三刀?您以為是宰狼啊?
審問結果,破獲一起惡性殺人搶劫案,案犯最終伏法。
破案中,老馬對一件事兒迷惑不解:案犯是在內蒙作的案,準備逃去東北,這條路,不用過北京嘛。
案犯很老實地回答:“我這是來看看毛主席。”
老馬楞了半晌,問:“你去看過了嗎?”
“看過了,”案犯答道:“一進去,我就默默地說,毛主席啊,殺人犯看您來啦……”
馬天民跟著點頭,心裏想的卻是主席要是泉下有知,估計得說,這叫啥子事兒呦?
這位被安書記揪住的,肯定不是殺人犯。
“教授”跟安書記說:“你撒開他。”
安書記腦袋晃得跟搖頭鴨子一樣:“不行,我一松手他就跑了……”
那男的滿臉無奈:“我不跑,這麽多警察看著,我怎麽跑?”
最終,警察跟安書記保證,肯定不放他們走,這才算松了手。那男的和那女的收拾了半天襯衣,襯衫上頭倆汗津津的大手印兒,就是去不掉。
這男的舉止從容,可是“教授”覺得他們倆有點兒問題,於是分頭訊問。
“教授”覺得有問題的是兩個人的年齡——那個男的將近四旬,那個女的年輕點兒有限。當時這個歲數剛結婚的確讓人覺得有些異樣。
分開審問,那女的紫漲了面皮,才把事情說清。原來,她跟這個丈夫是二婚,自己本來是一個寡婦。所以,在當地,這個新婚多少有點兒受人歧視的樣子。
詢問那個丈夫,所述沒有什麽不同。只是說都怪女的,按照當地風俗再婚不擺酒宴,所以鬧著非來北京不可。自己覺得本來不能擺酒就對不住人家,來就來唄。興沖沖地到了北京站,結果碰上這樣的倒黴事兒。
最後,那丈夫才問:“拉我的這個人,是幹什麽的啊?”
有警察差點兒樂了。
據跟著“教授”的偵察員回憶,當時問了這男的半個小時,自己心裏的看法,傾向於安書記是急火攻心,抓錯了人。
天下哪有這樣的巧法!?
但是,到外面問安書記,卻是賭咒發誓,說這男的就是那姐夫,雖然說不出特征哪兒像,就是像——不是像,就是他!
這時候,“教授”卻在拿著那丈夫的筆錄看,此人名叫“金榮”,職業很正當,是齊齊哈爾車輛段的職工,證件一應俱全,態度平和自然。
“教授”把筆錄遞給偵察員說,你打個電話,去核實一下。
偵察員剛出門,就聽後面“咚咚咚”腳步聲。回頭一看,“教授”跟著出來了:
“小X啊,給我吧,我自己來打。”
看“教授”眉頭緊鎖的樣子,似乎是有點兒什麽想法。
電話打通了,核實結果金榮說的都是實話。
“教授”舔了舔嘴唇,問了一句:“這個金榮,平時表現怎麽樣?”
“不怎麽樣,好吃好喝好玩,泡病號,有時候還曠工。”
“哦?”“教授”又問了一句,“他平時經常跟誰在一起?”
“經常和我們車輛段的兩個小年輕的混在一起,一個姓齊,一個姓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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