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3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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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老侯說這人嫌疑很大,“教授”您這幾天最好隨時在家,我們抓著人還要請您認一認。

“教授”搖頭,說不大可能耶,我要工作,要出差呀。

“要出差?您去哪裏?”

“四川,綿陽有個瘦肉良種豬培育基地,阿拉在那裏有個項目……”

記下了培育基地的電話,等“教授”出門半晌,老侯他們才恍然大悟,發瘋般狂笑起來。理由,就不用說了。

笑過之後才有人問隊長:“您怎麽會想到此案中有個瘦子呢?”

老侯說我也是一時心血來潮,待會兒咱們還得取證。他拉著大家到宿舍樓外面,指了指德國專家公寓廁所的窗子,眾人忽然明白了他的想法。

德國專家公寓所有的門窗都是閉鎖的,唯獨廁所上方的通風口,蓋子沒有合上,大約是為了沒人的時候保持公寓內空氣清新。這個通風口是正方形的,邊長只有30厘米。從樓下,可以清楚地看到這個通風口的開閉。偵查員能看到,賊,也肯定能看到。

30厘米,也就是一張半光盤的寬度,正常人無論如何不會想到這裏會是一個賊可以出入的地方,可是老侯想到了。

因為他看過解放前老賊們的案卷,其中有一份“飛賊”的供述提到,一些有技術的慣竊,能夠把自己的身體變形,從很小的窗口入室盜竊。這種事就是傳說中的所謂“縮骨功”。

其實骨頭是不能縮的,縮骨功也並不神秘,只不過是要懂得怎樣拉伸韌帶和肌肉改變自己的形體而已。2007年12月,鳳凰衛視曾有一個報道,談到中印兩軍多年隔閡後第一次開始交流的情景:參加交流的中國官兵當場表演了單掌開碑、頭頂碎磚等剛猛的項目,技驚四座。

不甘示弱的印軍隨即也表演出了絕技:印度士兵在桿上表演出蓮花、鐵軌、廟宇等多種造型,還有高難度的噴火,讓人看得眼花繚亂。

看過這段報道和印軍表演的圖片,當時我軍一名基層指揮員頭暈眼花,私下對薩說:“服了,要是肉搏的時候碰上這樣的主兒,我都不知道該從哪兒下手……”

不戰而屈人之兵者,印度兵否?

且不論戰爭問題,從偵查員的角度,這印度兵繼續練下去,基本就是縮骨功的範疇。不過,縮骨功也有局限,那就是有些東西是縮不了的。比如腦袋,能把腦袋變小的倒是有,秘魯的印加人據說就有這個本事,不過只能變死人不能變活人。這案子只能是活人幹的,所以這個技巧就不必考慮了。

縮骨功的極限,就是只要腦袋能過得去的地方,人就能過去。30厘米見方的通風孔,腦袋可以過去,人,從邏輯上說,肯定也能過去的。不過,做這個案子的,肯定不能是個胖子。您讓英達來來這個,他功夫再高也不成。

崔永元……嗯,要鉆中央電視臺的窗子大概差不多。算了,咱別一一過篩子了,人家小崔走門口實話實說就能進去,幹嘛鉆窗子呢?

縮骨功的賊,比較少見,但並不是沒有,老侯一直“奢望”自己能碰上一個瞧瞧。所以,老侯問大家有沒有人見過一個瘦子。

有人還亂琢磨呢:老侯啊,這賊就算能進去,他怎麽能從這麽小的窗口把電視、地毯、洗衣機都弄出來呢?說完自己給自己一大嘴巴:人家進去了不會開門嗎?還用從這兒鉆?這是智商問題。

推測歸推測,破案需要的是證據。

證據在哪兒呢?老侯不慌不忙地在樓下轉了半晌,終於轉回頭來,叫一個見習偵查員:“去,把銀粉和筆刷拿來。”

銀粉和筆刷是用來取指紋的,侯隊長準備這兩樣東西,想取哪兒的指紋呢?

報案以後,已經查過一次屋裏的指紋了,那次的結果證明:除了德國專家和來過的友人,偵察員們在屋中只發現了一個男性陌生人的指紋,而且數量很多。

正是這個陌生人的指紋,使偵察員們的思路趨向於外賊作案,因為這套公寓有誰能進出是很容易把握的,不大可能出現某人進去溜達半宿,留下一大堆指紋,德國專家還不知道的事情——推銷蒜臼子的小販肯定沒這個本事。

偵察員們判斷,這個留下指紋的,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

要擱現在,這個判斷就得打個折扣了:第一,現代的賊也都現代化了,都知道指紋這個東西的厲害,入室行竊經常戴乳膠手套。這種行徑很給警察們添堵,老侯他們不大容易有運氣找到滿屋的指紋,可是,又不能因為這個把全中國賣乳膠手套的都抓起來吧;第二,來中國的外國人多了,而且越來越不規矩,天曉得他會帶什麽人回來,有哪種特別的取向。單單根據留下指紋不是異性一點,不足以認定來的是賊而不是有什麽暧昧在裏面。這種事兒還不能問,人家一句“隱私,與案件無關”,你就不大好辦。

好在當時的情況還沒有現在這樣覆雜。

不過這個結論讓大家有點兒吃驚:這意味著整個搬家行動可能是一個人幹的,能一個人就把人家搬得連酒瓶子都不剩下,這主兒難道是個大力士?

老侯這次不查屋子裏頭了,他關心的是賊怎麽上的三樓。

老侯沖見習的小姑娘一指公寓樓外邊的排水管:“去,你爬上去,找。”

采個指紋這類事兒老侯是不幹的,那是見習偵察員的事兒。

官大一級壓死人啊。老侯一聲令下,人家就得爬上去,大太陽底下一厘米一厘米地查。

不過別以為老侯輕松,真要有個殺人案,弄出個腐屍解剖之類的事情,老侯跟法醫作屍檢連口罩都不能戴。這在當時叫革命分工不同,現在叫命苦不能怨社會……

為這個老侯開玩笑說警察是社會弱勢群體,大家認不認的就各有看法了。

苦心人天不負,小警察上去一通忙活,終於有了結論:排水管上也有指紋,與屋內陌生人的指紋相符!

嫌疑人有了著落,老侯一笑:這回不用擔心白吃人家的紅燒肉了。

在這裏發現指紋說明老侯的想法很對路,的確有人曾經順著排水管爬上去過。

大家會問:一個月前排水管上的指紋,風吹日曬的,還能保留下來嗎?

這有什麽奇怪的,指紋留下的是並不僅僅是壓痕,還有脂肪之類的殘留物,極端條件下考古學家甚至采集過數千年前的指紋呢。當然也要看載體和環境,比如大樓門把手,每天好幾百人進進出出、拉拉扯扯,采指紋基本就沒什麽意義了。

老侯破案,一向極重指紋。

有一個例子。

某天老侯病休,被一個電話叫到了某飯店:部下碰上麻煩事兒了,請侯隊長出面幫著說和說和。

怎麽回事兒?警察還管說和?

原來當地發生一起盜竊案,某外交官放在一個信封裏的若幹現金被盜。

辦案的警官根據進出房間的記錄,很快有了判斷。應該說這位警官的業務水平還是不錯的,但此人作風有些簡單粗暴,對嫌疑人上了些手段,卻沒有拿到證據。

不幸這嫌疑人第一比較滾刀肉,生冷不忌,上手段不起作用;第二還有些特殊的家庭社會關系,案子沒拿下來卻不依不饒起來。雙方發生爭執以後,想到老侯在外事口工作時間長,社會關系豐富,故此請他來幫忙調停一下。

老侯來到飯店,很快解決問題。

調停他是沒有做的,因為一看這個案子,老侯就覺得其中還有沒做的工作。老侯指了那個外交官放錢的信封,告訴偵察員去做指紋鑒定。偵察員沒動地方,說侯爺,我們組長已經檢查過了,上面沒有指紋,估計是嫌疑人擦拭掉了。老侯沒擡眼皮,說用加強檢驗手段,再測。

結果,果然發現數枚模糊的指紋,在信封內側封口膠上的一枚雖然模糊但依然可以比對,正與嫌疑人相符,有了證據一訊而服。解決了到底誰是賊的主要矛盾,上手段的事兒作為次要矛盾,自然也就好解決了。

事後有人說老侯神,能猜到信封擦過了還有指紋存在。老侯自己倒不這樣認為,他說那個信封是歐洲某國政府的專用信封,質量很好,吸收力強,指紋殘存可能性大,而犯罪嫌疑人沒有前科,盜竊的時候心情緊張,可能導致手指浸汗,會留下較為深刻的痕跡。有這兩點,即便作案後擦拭了信封,依然可能有殘留指紋的存在。

“這只是一個邏輯問題加一個經驗問題。”老侯說。

【3.“瘦哥”現形記】

這次的盜竊案,在水管上采到的指紋證明了外賊的存在,下一步,就是找人了。

有了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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