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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有力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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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想那麽遙遠,單憑眼前就快沒辦法過下去了,你整天喝酒打人,家裏馬上沒有下鍋米,沒有營養怎麽養胎呀?”

巧蘭不是好演員,想到這些天來吃了許多苦頭,少不了潸然淚下,無形中把劇情推向高潮,使郭某慚愧的低下了頭。

“蘭蘭!你不要哭了,我說話算話,從此改邪歸正,再也不去喝酒……更不敢打你,孩子生了馬上出去打工!”郭某一步步陷入鄭玉的圈套中。

“現在打工也掙不到什麽錢,除非有點靠山……咦!剛才我好像聽到玉兒說,只要你肯幫一個忙,不但可以把買我的兩萬塊錢還你,還可以成為朋友,今後有什麽難處……!”

巧蘭似乎在吊他胃口,也在看郭某的面部表情,因為鄭玉交代過,這種人貪得無厭,不要隨便給他什麽承諾,也不要留地址。

當然,別說剛認識的巧蘭,梁安會也不清楚鄭玉家住哪裏,公司地點在哪個城市都不知道,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是聽這三個人說的。

為什麽鄉下人那麽好騙?就是因為善良敦厚,認為別人和他一樣,說個謊都會臉紅心跳好半天,根本沒經歷過人心險惡。

幸虧鄭玉是真心真意來幫她,要不然把她騙出去賣了都不知道,也許還會心存感激,反過來幫她數錢呢!

郭某就是這樣的,雖然愛喝酒打老婆,平時吊兒郎當,和不三不四的人勾結在一起,但總體來說沒犯過大事,在大是大非面前還可以約束自己,也是他沒有受到懲罰的原因。

“我看玉兒那身行頭,就知道她肯定非富即貴,以前那麽對付她家,倒不期盼成為什麽朋友……先渡過眼前這一關再說啦!”郭某總算有點自知之明。

“你有沒有聽說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這句話呀?如今陳川遇到大麻煩,只要你挺身而出為他解圍,玉兒省了好多麻煩事……!”巧蘭笑道。

“人家有錢有勢有權,用不用我都可以把人救出來,況且陳川只是受害者……兔子逼急了還會咬人,陳二娃這家夥也太過分了!”郭某說。

“陳二娃?哎呦餵!郭某!有些話好說不好聽,弄不好要負法律責任,你可不能血口噴人啊!”巧蘭大聲訴責道。

“他曾經來找過我幫忙,我怕你趁機逃走才沒答應,也不敢幹這種事,後來幾次喝酒就沒叫我了……也夠小氣的!”郭某嘀咕道。

“叫我說你什麽好啊?這種事是要犯王法的,知道了怎麽不向派出所報案嘛?”巧蘭沒好氣的說。

“陳二娃後來找了個二流子,那家夥心狠手毒,林中又在暗中操作這件事,想報當年斷腿之仇……我哪敢得罪他們?”郭某倒理直氣壯了,聲音也非常大。

“二流子心狠手毒,我覺得你今天晚上吃錯藥了吧?就是前次喝酒辟了,住在我們家兩三天那個家夥,看起來比你斯文耶!”巧蘭貌似不相信。

“女人就是頭發長見識短,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是你清楚還是我清楚啊?他們村劉寡婦……算啦!”郭萌趕緊來個急剎車。

“這件事我也聽說過,好像發生在今年上半年,被人砍成幾大塊,然後分成幾處拋屍在山上,那個頭剛好被砍柴的大爺看見……這不是無頭公案嗎?”巧蘭臉上閃過一絲狡黠。

“你知道個球!二流子喝醉了悄悄摸到劉寡婦家裏,她拼命反抗……唉!他也真下得了手,死了還把人大卸八塊!”郭某嘆息道。

“照你這麽說,這家夥死有餘辜咯!”巧蘭明顯很高興,郭某卻沒發現。

“我這人雖然愛喝酒,有時候脾氣也很暴躁,可讓我下這麽狠的手……幸虧陳二娃找的是他,要是我去的話,非壞事不可!”

“這陳二娃也真是的,那筆賠償款只是一個傳言,影子都還沒看見,他就開始幹這種事了,真是喪心病狂!”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陳川在省城當上保安隊長,回來村裏個個豎起大拇指,說他身殘志不殘,陳二娃心裏那個氣呀……嘿嘿!”

“這家夥嫉妒心那麽強,以後看見你老婆孩子熱炕頭,說不定會轉過身對付你,給我離他遠點哈!”

“現在派出所已經盯上他了,躲在馬耳山他姑媽那裏,估計一年半年不敢回來,我想接近也沒辦法呀!”

“馬耳山?出山後十幾公裏,好像你什麽親戚也在那裏吧?”

“對呀!我弟弟在那裏倒插門,就是前幾天來家裏玩那個,要不然我怎麽知道的那麽清楚呢!”

“大笨蛋!躲這麽近的地方,換作是我肯定跑到沿海去,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天王老子也管不了!”

“早晚會去的,只是現在還要關註案子動向……他喵的!要是聽說玉兒回來救陳川了,他不趕緊溜走才怪!”

巧蘭不露聲色的按照玉兒交代的說,把案件來龍去脈摸得清清楚楚,然後假裝柔聲對郭某說:“管他那麽多,我們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對!對!他們鬥得頭破血流,也關不了我什麽事,賠償款得不到一分一文,坐牢也不用我去……快去洗洗睡吧!”郭某倍顯溫柔,和剛才喝醉了兇神惡煞的樣子判若兩人。

“剛才打我的時候那麽兇,現在又對我那麽好……肚子裏有你的骨肉,看來這輩子被你吃定嘍!”巧蘭假裝苦笑道。

郭某聽說巧蘭“懷孕了”,盡管“保胎養兒子”的計劃還遠得很,心裏卻比喝了蜜還甜,破天荒的沒有動巧蘭,抱著枕頭很快睡著了。

巧蘭洗好澡回來,看見他睡得像一頭豬,直到天亮以前不會再醒,趕緊拿著手機跑到梁安會家去了。

這個手機是銀珠做的兩手準備,雖然村裏沒有信號,錄音功能還是可以的,單憑這一點就足夠讓公安機關翻案了。

因為陳二娃家裏也知道了,難免會連夜派人通知他,本案關鍵人物抓不到,這案子也沒那麽容易處理好。

鄭玉聽說後當機立斷,讓金珠第二天早上去縣城,銀珠則和梁安會連夜出發,先去馬耳山把陳二娃控制起來再說。

陳二娃的姑媽,也就是陳川的堂姑,兩家雖然有過節,表面上仍然經常有來往,梁安會輕車熟路,終於趕在對方前面了。

第二天金珠到了縣城,馬上撥通雲政的電話,把案件大概情況做了介紹,並咨詢下一步該怎麽做。

“你所說的案件,是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失的!”雲政的專業用語,金珠還真有點蒙了。

通過長達一個小時不厭其煩地的解釋,她終於弄懂了一些相關法律的知識,也對訴訟這方面有了進一出了解。

國家法律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照你這麽說,陳大哥根本用不著判刑嘍!”金珠高興的說。

“按你介紹的情況來看,必須要抓到陳二娃,否則單憑陳川一面之詞,警方很難作出判斷,畢竟人命關天,人是死在他的手上沒錯啊!”雲政認真的說。

“這時間還不算久,陳二娃肯定逃不了多遠,要是跑到外地去隱藏起來,陳大哥這個黑鍋就背定咯!”金珠擔心道。

“那個陳二娃只是財迷心竅,也算不上怎麽心狠手辣,要是當時把受傷的陳川一起幹掉,真是做的天衣無縫,你們想查也無從查起嘍!”雲政分析道。

“聽說當時陳川把那個人一刀殺了,陳二娃和他本來有一拼,加上她的手上有刀,雙方都負傷,不逃走只有一起死!”金珠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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